ECRL和SSER皆由中国进出口银行(EXIM)融资,上回(6/6)就有质疑,会不会ECRL的贷款也是根据时间不是工程进度来发放?果然,敦马就透露了,东铁计划的550亿元工程费不是以工程进度来支付的,而是有一定的时间表。因此,敦马说,我们已经支付的款项,与工程进度不符。
听起来可真荒谬啊,国阵政府是几时开始接受这样的贷款,即使无需开工,贷款也可以按时发放?
这些发放了的资金到底去了哪里?真的如《砂拉越报告》说的,是变相替国阵政府偿还1MDB债务的贷款?
国阵政府从未否认这点,事实上,ECRL的承建商CCCC报告成本460亿,比我国的官方数据550亿还少了90亿,怎会有这样的discrepancy(请看《政府不是借贷者,那谁才是?》20170728)?
EXIM提供550亿元贷款,如果CCCC的承建成本只是460亿,那它不可能收取>100%的贷款,这“多出来”的90亿,是不是转汇给财政部呢?
这不等于洗黑钱吗?
1MDB就是喜欢用这个模式,把资金汇来汇去,让人难以追溯资金的源头。
《砂拉越报告》就曾提到,ECRL成本至少“膨胀”了250亿,其中约190亿将用来偿还1MDB债务,其余用在购买刘特佐的两家子公司,其中一家就是Putrjaya Perdana(请看《全球最贵的铁路在大马》20161107)。
《The Edge》引述消息,东铁建设成本原本低于400亿,合约价格却高达600亿,如今估计可能还会上涨至700亿元。
我也曾在拙文《政府不是借贷者,那谁才是?》算过,ECRL是不可能有能力还债的,最后还不是要由提供担保的政府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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