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0 April 2015

首相人選由敦馬一人做決定

昨天說敦馬要救的是國陣不是國家,其實他真正要救的也不是國陣,而是巫統本身。

他不否認,因為人民已不再相信納吉,如果讓他繼續當巫統主席,國陣必將輸掉下屆大選。巫統一旦落敗,馬來人就會怪罪領導者,巫統也將不會翻身。

所以他不會讓巫統落敗,唯一的辦法就是換掉巫統主席。

說到這,我就很奇怪,爲什麽在去年底的巫統大會,卻沒有人提這個議題?敦馬也有出席大會,爲什麽在大會上他默不作聲?

若在大會上換掉了主席,不就間接把首相換掉了嗎?

作為英國前殖民地,雖說我國民主制度沿襲了英國西敏寺模式,事實是,過去50年來,兩綫制從未在我國成形,因為一直都由國陣當政府。

國陣雖由多個政黨組合而成,卻一向由一黨坐大,當巫統主席者,必當國家首相,其他國陣成員黨主席,機率根本是零。

所以正確來說,國家首相並不是由人民選出來,而是由巫統代表在大會上選出來的,就算是國陣其他成員黨黨員都沒有投選的份。

根據英國西敏寺模式,若要更換首相,只要在國會里投他不信任票并重新大選,那才是真正的民主模式。

過去的不說,但回顧阿都拉和敦馬本身的情況,敦馬卸任後,欽點阿都拉接任;阿都拉接任後,納吉即接棒,並沒有回到人民,由人民來決定。

更貼切點來說,我國首相人選,似乎只由敦馬一人決定,例如現在就是。

其實過去也是,否則敦馬怎會做了22年首相才願意下臺?而他的副手,從慕沙、安華到嘉化巴巴等人,都沒有一個成功當上國家首相,因為在敦馬眼裡,他們沒有一人過關。

就算當上了首相,如阿都拉和納吉兩人,對敦馬來說,表現還是不及格。

就算現在的副首相慕以丁,也不是敦馬的屬意人選。

前首相署部長再益建議拉沙里是取代納吉的最佳人選。

相信這個機會不大,拉沙里更不是敦馬的理想人選,否則當年不會捨他而選慕沙當他的副手。

其實,敦馬的遴選條件,不在對方的才華與才幹,而是在對方聽不聽他的話。像拉沙里有他個人看法和意見的一個人,肯定不會在敦馬的人選名單里。

換首相的方式如此,州大臣或首長的更換方式也如此,如去年登加樓便是這樣。

而當年著名的霹靂變天事故,相信大家記憶猶新。

雖然尼查已經覲見蘇丹要求解散州議會,蘇丹卻接受四名退黨的民聯州議員為親國陣議員,改由國陣執政州政府。

本州當年的首長輪任制,還是由敦馬“批准”的,首長人選在無需解散州議會的情形下接任。

這樣的政權輪替,相信都與英國西敏寺模式無關,但未聞有人質疑這樣的政權輪替。

敦馬是個聰明人,他很會自圓其說。他說不能將西方的民主制度完全套用在東方國家(大意如此)。

所以,只要不合他意,不被他信任,只要私下換掉就好,不需要在國會投不信任票解散國會重新大選那麼勞民傷財。

回教黨副主席胡桑慕沙建議,不如就在下季國會投不信任動議,迫使納吉下臺。

我覺得這個機會不大,若由民聯議員動議,議長會接受嗎?國陣議員,誰敢提這動議?不被開除才怪;議長恐怕也不敢接受。

納吉說他絕不認輸,敦馬也誓死不休,事情要如何演變下去?

Wednesday 29 April 2015

他要救的是國陣的將來,不是國家的未來

前天寫了《敵人的敵人不是朋友》,題目改自外國人的一句說法《The Enemy of My Enemy Is My Friend》,我故意將它說反了。

我在文里要帶出的是,雖然林吉祥說爲了“救國”而願意與敦馬合作,可是敦馬意不在此,他要救的是國陣的將來,不是這個國家的前途。

既然目的不同,雖有共同的“敵人”,勉強合作之下就難有共識,志同道不合,恐怕也同床異夢,如此情形的合作,始亂終棄,就不容易達到目的。

大家想一想,民聯當下的情形其實也是一樣。當初它們不得不站在一起,那是別無選擇中的選擇;雖然三黨擁有共同的“敵人”,但出發點不一樣,難免意見就會相左,目的其實也各異,可說是殊途殊歸,結果就像目前所看到的局面,已經是非常勉為其難了。

回教黨只在吉蘭丹坐大,井蛙之見難有大格局。

行動黨和公正黨還可相互合作,但公正黨沒有了安華就難以為繼;行動黨近期很努力的想擺脫華人政黨形象,短期內恐怕也難以辦到。

但話說回來,國陣也同樣是個現實情況下的勉強組合,巫統一黨坐大,其他成員黨看老大的臉色辦事,只有陪坐的份。

如我前天說的,敦馬是個馬來人主義者,巫統里其實還有不少擁有與他同樣思想的黨員,只是爲了政治需要,不得不接受和其他族群黨站在同一陣線。

只要看看那些久不久就玩弄種族課題以撈取政治本錢的巫統領袖就明白我說什麽了。

上周提到副財長馬斯蘭在消費稅課題上怪罪華商的報導,昨天他又叫消費者杯葛這些“支持反對黨的商家”,讓我誤以為是舊聞重登。

類似這樣的情形,已經屢見不鮮。但國陣里的其他族群成員黨領袖敢開口譴責他們嗎?

就如最近的回刑法課題,只看到馬華黨員一直拿行動黨開炮,卻不敢將矛頭指向首相署部長賈米爾,他才是回刑法課題的始作俑者呢!

好奇之下,上網去找《敵人的敵人是我的朋友》這句話的來源,網上說法各異,有說是來自美國第32任總統羅斯福,有說是阿拉伯,我覺得比較可靠的是來自公元前400年一名印度大臣考底利耶寫的《治國安邦術》(Arthashastra )。

根據記載,考底利耶在書裡提到《曼茶羅》理念:

“意指一系列的圓圈,在各層圓圈中,一個國家最直接的鄰國總是被視為敵人,而緊鄰着的外圈,即敵人的鄰國則被視為朋友,依此類推......。”

讓我想起讀過一個叫《遠交近攻》的成語故事,這不與這位印度大臣的《曼茶羅》戰術很相似嗎?

在政治,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因為有了共同的利益,今天我與你為敵,明天就可能做了朋友(也可能因為有了共同的敵人)。

《三國演義》第一回就說了:“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可能很多人忘記了,回教黨曾經加入過國陣;雖說那是一個慘痛的經驗,自308和505後,它又和巫統眉來眼去,那已不足為奇。

可能很多人也忘記了,民政當年是在贏了檳城政權後才加入國陣的。

本州的團結黨大概也忘了,本身進出國陣至少有兩回。

這些不都是“天下大勢”的最佳寫照嗎?

倒又教我想起了林肯的一句名言:《消滅敵人的方法,就是把敵人變成朋友》,聽起來也不無道理,但談何容易?

佛家也有講《廣結善緣》,就是要和人建立良好的關係。  

但,若是爲了“廣結善緣”而委屈自己,卑躬屈膝、低聲下氣的去奉承對方,那就大可不必了!

建立在尊卑和利害關係上的友情,多是虛假不長久的,如此有目的的“廣結善緣”,我寧可獨善其身做自己。

Monday 27 April 2015

敵人的敵人不是朋友

敦馬繼續向納吉窮追猛打,一次比一次淩厲。

納吉倒也很沉得住氣,以嫁女兒的心情暗喻前輩是時候放手讓後輩自立。

他也不敢像起訴潘儉偉那樣起訴敦馬。

可惜他沒有針對敦馬一連串的指責作出解釋或澄清,如敦馬在其最新部落格文章提問1MDB巨額款項的去處,納吉應該回應,而不是重複強調1MDB資產多於債務敷衍了事。

何況今次敦馬指出1MDB負債420億,所公佈的總投資額147億,那還有270億去了何處?

更糟糕的是,之前從開曼群島贖回的11億美元,納吉說爲了避免國行批准而將錢存在新加坡的BSI銀行,1MDB的CEO阿魯也出示有關銀行結單;如今這家銀行卻告訴新加坡當局,說有關文件並非來自該銀行(意指阿魯做假單?),有關戶頭里沒有存款。

如果11億美元沒有匯回國又沒有存在新加坡的戶頭里,這筆錢去了哪裡?

敦馬也一再批評1MDB股東資金僅有100萬,沒有資產抵押,如何能借到高達420億元貸款,除非有政府做擔保?所以納吉怎能以此引以為傲,說公司資產高於債務?它不是主權財富,而是主權債務。

納吉身為1MDB顧問主席,有必要一一澄清敦馬的質疑,否則後者必然不會罷休。

納吉胞弟也是聯昌主席納西爾也對1MDB不滿,他說1MDB債臺高築,必須儘快解決,如此逃避面對是不行的。

他也對1MDB拒絕參與《投資大馬2015》大會的決定表示失望。他說那是讓1MDB向國內外投資者匯報或解釋公司最新情況的最好平臺,可是公司管理層卻拒絕了。

可見不止1MDB的財況糟糕,連公關也做得很糟糕。有什麽這麼見不得人,除非真的有東西見不得人?

可以說,如今1MDB和納吉四面楚歌,處境皆相當尷尬。

敦馬除了直接要納吉下臺,也把矛頭指向羅斯瑪,指夫婦兩人生活奢華,揮霍無度,女兒婚禮前後辦了三次,堪稱是有史以來世紀大婚禮。

他問納吉:下臺有什麽難?當年他要下臺的時候,他也不曾詢問妻子的意見,事前連妻子都不知道。暗喻納吉事事聽老婆的話才敢做決定。

之前不願指定納吉接棒人的敦馬,這次指明由慕以丁接棒,至於兒子慕克力是否也排隊在慕以丁之後時,敦馬則不置可否。

敦馬不否認,他執意要納吉下臺,是因為擔心國陣會在來屆大選大敗,因為“在上屆大選,納吉成績比在睡覺的阿都拉還遭,所以他必須下臺”。

他的看法是,如果現在換人,那國陣至少還有兩年半時間來備戰。

敦馬要“拯救”的是國陣,不是大馬。較早時,林吉祥表錯情,說願意與敦馬合作,而遭到敦馬一口婉拒。

敵人的敵人未必是朋友!

當時也覺得林吉祥的提議匪夷所思。他大概忘了敦馬依然是土權顧問,土權馬來人主義至上,維護馬來人主義,怎會願意與行動黨合作?

敦馬後來還批評納吉的「一個大馬」口號抄襲自行動黨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可見敦馬深信這個國家是馬來人的國家,根本就不相信種族大團結這回事,也忘了馬來人在東馬兩州並非主要人口。

當年他當首相卻為何容納其他種族政黨,那只不過是一種政治需要。

至於沙巴,不難理解為何他至今依然堅持應該讓來自鄰國的非法移民成為本國公民,只因為他們擁有“相同的膚色和信仰”,無非是希望馬來人成為本州最大人口。

從這即可看到他深陷種族主義的程度有多蠻橫有多極端。

當年團結黨贏取州政權後,他即千方百計欲從團結黨奪回政權,在各民族領袖間挑撥離間,允許各種族領袖自立門戶,成立各自的民族政黨,讓沙巴成為全國擁有最多政黨的一州,將各種族分而治之,并將巫統成功東渡而取代原本的沙統。

不可思議的是,經過半年的調查,非法移民RCI的其中一個結論卻是:敦馬沒有涉及「M計劃」,也沒有所謂的「M計劃」!

說說下又離題了!

有關對納吉和1MDB的種種指責,其實在野領袖之前已提出過了,敦馬不可能不知,但爲什麽之前完全保持緘默現在才開始展開抨擊?相信只有敦馬本身最清楚不過。

Friday 24 April 2015

無奈的媽祖

真是有趣。

前天我寫《半島有「十字架」,本州有「媽祖」》,裡邊提到幾年前在本州發生的媽祖事件,說不知媽祖造像進度如何?昨天就有一則關於媽祖的新聞,似在回應我那篇博文。還是事有湊巧?

該則新聞標題《古達媽祖廟不久動土興建》,內容大意是說:座落在古達碼頭的媽祖神廟計劃將在數月內動土興建,有關委員會將在近日召開年度會員大會,以就計劃展開更全面的研討云云。

該委員會主席林猷仟說:希望計劃能儘快落實,以一圓本州華社心願。

但我總覺得新聞有點造假。

說“有點”,因為它又不是“完全”造假。

報導說“他是在日前開放門戶邀請本州各華團領導人聚會時這麼表示”的;而“該交流會是爲了讓華社更加瞭解有關該計劃的最新進展”。

日前的門戶開放?那不就是在華人過年期間的事嗎?爲什麽事隔這麼久才見報呢?

新聞似在“回應”我前天的博文,因為我在那篇博文里正問到媽祖像的進度。

這也好,表示這個部落格是有人看的;知道有人在看,那我就不敢亂亂寫。這是我給自己的提醒。

不過,我注意到新聞提的是媽祖“神廟”,不是媽祖“神像”;我記得當年要造的是媽祖“神像”。

是不是因為計劃有改,所以媽祖“神像”將改建在媽祖“神廟”里,不再高高聳立在碼頭前面向著南中國海呢?

也可能是我自己多心了吧!

比較有趣的是,今天媒體報導,首長慕沙針對雪州的十字架風波發言。他是從英國發電郵文告回來。

他在那兒見證沙巴基金局大學學院與英國Salford大學、Sheffield大學和Oxford City College簽署合作備忘錄。

他說:“我國絕不容許有任何宗教或種族的偏執行為,宗教的不包容,更不容許在和諧的沙巴出現。”

他也說:“在沙巴,各族人民必須尊重彼此文化,接受不同的族別與宗教信仰。”

跟著他又說:“只要我們堅信這種價值觀,人民就能和平共處。”

我想,在政治,就要像敦馬那樣,有時候要選擇性失憶,才能待得下去。

顯然,幾年前的媽祖事件,首長自己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了。

既然他這樣講,如果章家傑再提建媽祖像的事,他會不會欣然接受,不再以“太高太大太接近回教堂”的理由拒絕呢?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1/08/blog-post_05.html

Thursday 23 April 2015

首相越權EPF?

針對EPF提款年齡,公積金局三天前才提出四項建議,并進行一項為期兩個星期的民調,聽取民意,至5月5日。

EPF的CEO沙里爾還說,該局會將民眾意見提呈給EPF董事局,依據會員回應擬定建議提呈給政府,希望可在今年內取得決定,最快也要在明年年頭才可落實。

沙里爾看來相當認真與誠懇;不過,我看他這番努力恐怕要白費心機。

不用等到明年年頭,因為才過三天,納吉首相就已做了決定。

今天他在《2015投資大馬》大會上宣佈,EPF的提款年齡將維持在55歲。

他說,這是因為經過短短兩天的民調,就有5萬人參與及給予意見。

但他沒有說大部份的人的意見是什麽。

他還強調,政府一向都會聽取人民的意見與心聲。

哦,那人民反對GST的聲音他有沒有聽到?人民反對油價未反映實價的聲音他有沒有聽到?

相信首相這項決定會令副財長之一的蔡智勇相當尷尬,因為他認為兩個星期太短,還呼籲EPF延長期限呢!

首相這麼一宣佈,EPF的民調還進不進行下去呢?

首相爲什麽如此迫不及待,不等民調結束就做出決定呢?我想大概是和即將來臨的補選有關吧!

我倒是擔心他所提到:EPF將在2017年為會員提供符合回教律法的投資,它將是全球最大的回教基金,并加強大馬作為領先回教金融中心。

我小人之心,我懷疑這個基金將和KWAP的退休投資基金一樣,由財長委任其成員。

去年也曾建議在稅收局成立一個投資基金,成員亦由財政部委任,不過建議最後被撤銷。

EPF不是有本身的投資委員會和董事局嗎?就讓EPF本身採取決定,不要打EPF的主意吧!

就像這次,首相可有權力為EPF做決定?我懷疑,因為EPF的投資局共7位成員,只有一位來自財政部;因此,財長首相應該不能為EPF做決定。

但將來就很難說,如果EPF也像KWAP(公務員退休基金局)那樣,被要求增加其投資局里的財政部代表。

KWAP的投資局共有8位成員,其中3位來自財政部,財政部正尋求國會批准,取代國行的一位代表,以增加財政部代表至4位。

Wednesday 22 April 2015

半島有「十字架」,本州有「媽祖」

在我還在唸書的那個年代,父母聽信“讀英校比較有前途”的說法,在我讀完小學後被送去了鎮上的政府中學繼續學業。

那時的政府中學還是以英文教學的。

讀完初中後,轉到城裡的一所教會學校讀高中,直到中六。

那四年期間,記得每次上周會,校長訓話完畢後,都要禱告一番。

那時住在宿舍,每晚溫習完功課後,舍監老師就會過來,帶領我們宿舍生祈禱後才能去睡覺。

星期天的時候,有時也會跟著同學去學校旁的教堂做禮拜,還加入了唱詩班唱詩歌。

時光在不知不覺中過去了,四年的教會學校生活,并沒有使我改信耶穌,我還是保持我本身的信仰。

所以,當我讀到那位女示威者受訪時所舉的理由,說因為“那個十字架太高太大,會傷害到回教徒,尤其會影響到青少年”時,就覺得這個理由有多可笑有多胡扯。

只有對自己的宗教不具信心對自己感到自卑的信徒,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這名示威者名叫慕娜麗莎(Munaliza Hamzah)。後來被發現,原來她是巫統在該區部的前婦女組主席,曾在505當過候選人但落敗。

她不承認他們言行具有煽動性。她說:都沒有人死,所以不能算是煽動。

原來“煽動”的定義是要有人死才能叫“煽動”;那爲什麽在野議員和社運人士只不過說幾句話,動不動就“被”半夜捉人拷上手銬還要延扣幾天對付呢?

隨即還被發現,這50名示威者的大頭,原來就是大名鼎鼎喜歡推特的總警長的哥哥,叫阿都拉阿布巴卡(Abdullah Abu Bakar)。他也當過巫統區部主席。

所以你說,這樣的一個抗議行動,能不具有政治動機嗎?

但他否認他們的行動意圖煽動,他解釋說,因為當地居民都認識他,所以他只是充當他們的中間人。

總警長說的更莫名其妙。他不止說這些居民的行為不煽動,還說與宗教無關,他們“只是不滿該教堂的位置而已”。

若非有關宗教,那又何須強迫教堂將那“太大太高”的十字架拆下?

後來在內長和首相的壓力下,總警長才改口說會進行調查。

爲了避嫌,也如民聯領袖說的,他應該暫停職務,由其副手進行調查。

另一廂,PJ市政廳卻忽然透露,在店屋設立教堂和掛十字架需要申請准證,即是說,設立在該店屋樓上的教會是不合法的。

黃潔冰駁斥PJ市政廳的說法。她是雪州非回教徒事務委員會(RIBI)主席。她說,自2008年(民聯執政雪州)開始,基督教堂在店屋或辦公樓運作是不需要申請准證的。

你看,連PJ市政廳官員都要為此事件而“說謊”。

首相終於從哈薩克斯坦參加女兒婚禮回來了。

可能他也沒有預料到,此次事件會鬧得如此大。

我想,會鬧大的原因,除了因為帶頭者一位是巫統區部前婦女主席(還當過候選人)和一位是區部前主席,更大原因還是一位原來是總警長的兄長。

這些政治霸凌,以為次次都會輕易得逞,大概沒有想到,這次卻弄巧反拙。

但我覺得納吉的聲明很玩味。他是以內閣名義發言,爲什麽他不是以首相名義指示總警長進行調查?

而且內閣不是今天(星期三)才要開會嗎?他怎知道內閣已經針對此事達成共識了呢?難道當中又有什麽古怪?

從此次的「十字架事件」,讓我想起六年前曾在本州發生的「媽祖事件」。

詳情就不在此贅述了,大家可以參閱我當年寫的《媽祖政治》(26/09/2009)和《媽祖也鬧双包?》(08/09/2009)等文章。

我會想起,是因為讀到來自本州的網友在社交媒體的留言,說這樣的事情不會在本州發生。

事實是,這樣的事情,早在六年前就在本州發生過了。

原本已被批准位在古達的媽祖神像被半途擱置,官方的原因是神像太高太大(一樣的理由!)和太靠近回教堂。

真相則是因為:神像負責人也是前首長章家傑和首長慕沙失和。

但是,首長卻批准兼政府資助第二尊媽祖像,地點不偏不倚也座落在古達,申請建像的是「沙巴納閩海南聯合會」,其主席林猷仟是當時副華裔首長于墨齋的政治秘書。

不難看見此建像背後的政治動機。

時隔多年,原本的媽祖像依然躺臥在原地任憑風吹雨打,章家傑也遠離政治,專注在其「長生學」活動上。

第二尊媽祖造像進度如何?至今沒有下文。但隨著于墨齋在505大選落敗,第二尊媽祖神像,大概也無疾而終了吧!

政治的滄海桑田,平白犧牲了一個無奈的媽祖。

Monday 20 April 2015

繳了zakat 就不用繳GST?

這個國家,100年不死都有新聞。

還是在GST課題上。

繼副財長馬斯蘭將「種族」扯進GST課題後,輪到聯邦直轄區宗教司祖基菲里(Zulkifli Mohamad) 語出驚人,說政府應該豁免回教徒繳付GST,因為他們已經有繳回教的zakat。

他還說,這項建議曾被帶進內閣討論。

這倒真的是新聞。如果曾經帶進內閣討論,為何媒體從未報導過?華裔正副部長們從未交待過此事啊?

這位宗教司會想到這個點子,真是匪夷所思。如果內閣也照單全收批准并落實,這個國家真是一點都沒有希望了。

試想想,這個點子行得通嗎?如果實施的話,那我每次托我的回教朋友幫我買東西行不行?

若不行,那我就將我的購物收據以消費稅的半數賣給他們行不行?他們賺取消費稅的一半,落實雙贏,華巫大合作,何樂不為?

所以這樣一個提議,未見其利就先見其弊,虧他還想得出。

他說回教徒還zakat,所以不必再還GST。

同樣的,多數的納稅者都是華人;既然華人多有在還所得稅,公平起見,是不是也可豁免繳GST呢?

這樣一個提議,根本是行不通的。

首相也說過:GST獲FATWA(國家回教裁決理事會)認證,它符合回教教規,是halal的,不會加重人民負擔。這位宗教司為何還唱不同調?

可能這位宗教司也知道機會不大,他也同時要求政府降低目前6%的GST稅率,或“設立一個特殊機制,避免他們雙重付費增加負擔”。

與其同時,霹靂的宗教司哈魯沙尼(Harussani)卻捍衛GST,說落實GST,將會造福人民及為國家帶來好處,因為政府必須開源以維持國家經濟。

問題是,就是因為高官領袖揮霍無度,才會造成國庫空虛,國家必須舉債以度日。這點,高官領袖是不是欠人民一個交代?

Friday 17 April 2015

GST:物價不跌?怪華商去!

兩個月前,農長伊斯邁發表了「杯葛華商論」,叫“馬來人抵制不肯調降物價的華人商家”,引起華族群起圍攻。

這麼煽動的言論,若是出自民聯領袖的口,恐怕早就被抓去問話了。

農長當然不肯為他的言論道歉,還堅持說他講的沒錯。

首相也為他辯護,說他并沒有針對任何族群,他只是批評那些拒絕降低物價的商家們吧了!

根據首相的邏輯,國內商家一定清一色都是華人,否則為何農長只針對華商而非其他族群?

農長死不道歉,有關事件就那樣不了了之。

正當大家逐漸忘了此事,兩天前,輪到副財長阿末馬斯蘭再將矛頭指向“特定人士”。他指的“特定人士”,就是來自“經商最多的族群”。

雖然他沒有指明是「華人商家」,他說:Siapa ramai yang peniaga di Malaysia?

他還問:Mereka ini sokong siapa?暗示「華人商家」支持反對黨,因為接著他又問:這些人何時才會支持政府的政策?意圖非常明顯。

可能你會說:何必對號入座?

他是在布城回教堂參與一個《從回教角度講解消費稅》的講座會上這麼指出。

可以想像,觀眾群多是馬來族群。他那樣問,豈非想引起觀眾對經商華裔族群的憎恨?那是什麽居心啊?

他還企圖誤導觀眾,說消費稅將使物價降低,但“這些特定人士不願降低物價”。

他說政府需要稅收來支付152萬公務員的薪金和退休金,而大部份的公務員是馬來人。他問:爲什麽其他人不成為公務員,尤其是華人?

他還刻意強調,公務員的一個月薪水等於華人商家一周甚至一天的盈利......所以為何他們要像我們當公務員?

你看,連消費稅也可以扯到種族課題去!不是莫名其妙嗎?

之前一個伊斯邁,現在又來一個馬斯蘭。再之前之前,大概數也數不清。

唉!我們的部長,一個又一個,就只能有這樣的水準!

他蓄意挑起種族對立的問題,和農長叫馬來人「杯葛華商」的意圖無異。

針對他這種挑釁煽動的言論,怎麼沒有人去報案呀!

Thursday 16 April 2015

EPF要提高提款年齡到60歲

三年前,政府將退休年齡從55歲延長至60歲。

民間當時的說法是,因為EPF不夠錢,所以要人民延遲向EPF提款。

EPF當然否認這個說法,說EPF目前不會這麼做,雇員依舊可以在55歲提款。

當時我就說:目前不會,不代表將來不會,那只是時間的遲早而已。

(請參閱拙作《EPF可以修改提款法令?》(19/07/2012)。

其實當時的副財長林祥才已經暗示,這將有一個過渡期。

終於,經過三年的過渡期,EPF最近提議將提款年齡提高至60歲,以配合職場的退休年齡。

EPF的主要理由是,由於很多人在55歲未退休就提出全部的公積金,導致有80%雇員在退休的20年內就變窮,很多在3-5年內就花光所有存款。

EPF的CEO沙里爾說,這些雇員多數屬於低工資,工作期間收入沒有提高,在EPF戶頭里沒有足夠存款,退休後靠EPF的存款,每月約以800元過活,這是低於國家830元的平均貧窮綫收入。

他不說,我也不知道國家的貧窮綫收入是830元。這麼說來我就明白,爲什麽沙巴一直是國家最窮的一州,因為本州的最低薪資僅得800元,比半島900元還少100。

他指出,EPF約有1400萬名會員,超過75%會員收入低於2000元,15%收入在2000-5000元之間,超過5000元者之有10%。

從他這番談話,可知雇員錢不夠用,不是將退休年齡和提款年齡提高至60歲就可以解決的。

既然超過75%雇員收入少過2000元,而有80%雇員退休後就變窮,可見2000元收入根本就不夠應付人民的生活成本,沙巴的800元又如何夠用?

據說目前大學畢業生的薪資也僅有2000元,那又如何夠用?

雖然薪水低,卻有將近30%大學生畢業出來找不到工作。爲什麽呢?

我覺得這是國家當今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政府有嘗試解決它嗎?

還說要成為高收入先進國?看看上述現象,國家要如何邁入先進國行列啊?

幾天前,還讀到職工會(CUEPECS)籲請政府將公務員退休年齡從60歲延長至62歲。

如此一來,公務員人數不是變得更加臃腫?大學畢業生找工的機會不是更少?

由於面對民間反對,EPF說將從20日起聽取民意後再做決定。

其實,我覺得人民反對將提款年齡提高,主要還是不放心,至少保持在目前55歲,到了55歲,隨時都還可以提款,不用等到60歲。

不放心,如我幾天前提到的,財政部對KWAP的退休金虎視眈眈,誰知道過後會不會也對EPF打主意。

有了一個1MDB還不夠嗎?去年,還想在稅收局成立一個投資局呢!

國家財政已經這樣一團糟,還讓財長這樣拿我的錢去“運籌帷幄”,我怎樣會放心?

拉菲茲問:既然承認人民錢不夠用,爲什麽還要以阻止他們從EPF提款來懲罰他們?

他說,政府應負起最大的責任,因這數十年來都沒有提高人民薪資,反之近來取消燃油津貼、提高水電費和落實GST已經造成人民生活負擔加重,提高EPF的提款年齡并不能解決問題,反之他們需要更多收入來應付他們的日常開銷。

他建議:與其將提款年齡提高,不如讓雇員選擇以分期方式,在55-60歲的年齡之間提款。

Wednesday 15 April 2015

Hudud等那些事兒

今天來事後孔明一番。

其實也不算事後孔明,因為今天要說的,去年我已經提過。

就是之前鬧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回刑法課題。

雖已列入辯論議程,回教黨的《2015年回教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案》未能趕在剛結束的國會會議提呈一讀。

下季國會從下個月18日到6月18,到時會不會獲編入議程?目前還是未知數。

我的看法是,就算排進議程,臨時或被撤回,最後可能也不獲辯論和通過。

這話怎講?

整件事情,從頭到尾,我所看到的,就是回教黨被巫統耍了。

巫統根本就沒有意願支持回刑法。如我去年說的,巫統何必作法自斃?

回教黨只有區區21位議員,沒有巫統88議員的支持,你認為有關法案會獲得通過嗎?

加上沙砂兩州的議員也表明不支持回刑法,有關法案獲得通過的機率根本微乎其微。

那只是巫統分裂民聯的離間計,以回刑法引回教黨入甕,沒想到回教黨主席哈迪果然中計。

如果大家記得事情的來龍去脈,當初是首相署的宗教部長賈米爾先提議成立「回刑法技術委員會」的。

聽清楚賈米爾來自首相署,沒有首相點頭,這位宗教部長豈敢隨便作出這樣的建議?這是否表明,首相支持回刑法?

其實在去年,首相納吉曾經親口說過,他從來沒有拒絕回刑法!這次他卻未有表態,因為一表態的話,之後他就要自打嘴巴。

在更早之前,雙方更曾秘密討論組織聯合政府(unity government)的可能性。單單這點,不止回教黨欠民聯一個交代,巫統也欠國陣成員黨一個交代。

其實,聶阿茲曾經告誡其黨員,萬萬不可相信巫統的詭計,因為回教黨以前就曾吃過巫統的苦頭。

但誰能抵抗得了權力的誘惑?哈迪顯然不信聶阿茲的話,更何況聶阿茲現在已經不在。

所以我預測,回刑法這場戲,到最後也會匆匆下畫。

反正巫統已經成功分裂了民聯,那才是巫統的真正目的。不懂為何回教黨看不到。

也很不明白為何國陣里的華裔成員黨還一直在此課題上緊緊咬住行動黨不放。他們不可能不知道,「回刑法技術委員會」的成立是首相署向丹州府提出的。

沒有「回刑法技術委員會」的成立,回刑法也不會在丹州議會里通過。

他們也不可能不知道,在國會,憑著回教黨那21位議員,根本就不可能通過任何法案。

沒有那88位巫統議員的“助陣”,回刑法法案怎有可能通過?

哈迪幾天前還說,針對回刑法,會繼續和巫統舉行會議。

國陣里的華裔政黨怎不向巫統抗議啊!

他們不將矛頭轉向巫統,難道他們也已經知道,巫統只不過在演一場戲?

如果不信,大家還記得去年六月,雪州反對黨領袖也是來自巫統的三蘇丁也想如法炮製,要在雪州議會提呈討論落實回刑法的動議?

沒想到議長楊巧雙接受了有關動議,三蘇丁卻臨陣退縮,反指提回刑法不應由巫統而是由回教黨負責,因為那是回教黨的黨理念云云。

回教黨在不在雪州議會提回刑法,那又關巫統什麽事啊!何必這位三蘇丁來費周章?

回教黨在丹州議會一黨坐大,卻中了巫統的“詭計”。

如今巫統要如何在國會里“收科”?到底要不要支持回刑法?納吉首相要如何表態?到時他會不會發現他進退兩難?這倒是件有趣的事情。

人民就當等著看一場好戲好了!

Tuesday 14 April 2015

財長管不完 全部基金

從財政部提呈的《2015年退休基金(修正)法案》,讓我想起去年財政部亦曾同樣提呈一項《2014年稅收局(修正)法案》,同樣是為財長在相關機關里尋求更大的代表權。

有關修正法案一旦通過,將賦權予財長在內陸稅收局成立一個投資委員會,并委任投資委員會的成員。

由於賦予財長權限過大,在稅收局名下成立投資基金也不恰當,備受爭議的修正條文終被撤回。

就如《The Edge》財經當時報導,政府已經擁有多達10個投資基金/機構,實在沒有必要在稅收局名下成立多一個基金。

如今財政部提呈《退休基金(修正)法案》,與去年提呈的《稅收局(修正)法案》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動機也雷同。

稅收局可拿國家稅收去做投資?真是匪夷所思。

拉菲茲的擔憂不是沒有理由的,假設KWAP的修正案通過後,財政部明年會不會又打EPF的主意,提呈另一項修正法案,把EPF也納入財長的權限?

拜託,一個1MDB已經弄到帳目不明還不夠嗎?去年要拿稅收局的稅收投資不果,今次若成功“取得”KWAP的退休金,EPF會面對怎樣的命運?實在不堪設想。

再看回頭,其實1MDB成立的手法與這也很相似。

大家知道,在登加樓還是由回教黨執政時,聯邦扣壓了它應得的石油稅,直至國陣贏回政權,聯邦仍然不願將石油稅直接發放給州政府,反之成立了「登加樓投資局」(TIA),負責將登加樓的石油稅收用在投資用途上。

當時納吉還是副首相兼防長,後來他和阿都拉掉換職位,改由阿都拉當防長,他當財長。

當時的最高元首是登加樓蘇丹米占再納阿比丁,在納吉從阿都拉接過首相棒不久,在獲得蘇丹的同意下,TIA獲得“升格”轉型成為一家聯邦機構,從此改稱1MDB。

1MDB變成財政部機構(MoF Inc)的GLC,直接向財長首相負責,由納吉親自當1MDB的顧問主席。

如今看回頭,登加樓蘇丹當時為何願意將原本屬於該州的TIA讓給聯邦政府?從媒體報導中似乎沒有明確的交待。

不過,在劉特佐接受《星報》的一項訪談中,劉透露他是通過蘇丹姊姊東姑拉希瑪的介紹而認識蘇丹陛下,兩人關係良好。

《TheEdge》當時的報導是:劉充當蘇丹的顧問,替他處理與該資金有關的事務。

從事情的演變來看,1MDB與登加樓州已完全沒有關係,除了當初從登加樓石油稅撥出來的60億注入1MDB加由聯邦擔保發行的50億元債券,沒有報導說登加樓之後的石油稅繼續注入1MDB。

如此說來,1MDB已不屬於登加樓所有,對登加樓來說,豈非賠了夫人又折兵?登加樓蘇丹當時為何會同意這樣的安排?那就不得而知了。

提到1MDB,總稽查司的審查進度目前如何?公帳會主席諾嘉茲蘭已不耐煩說道,不排除公帳會同時進行調查。

納吉的指示原本是:在總稽查司審查完畢後,公帳會才進行調查。

諾嘉茲蘭也對政府部門漠視公帳會的調查表示不滿。他說,如果這樣,公帳會沒有必要存在。

其實,之前我也說過,公帳會和總稽查署一樣,它們只能調查,要不要採取行動是執行單位的事。

政府部門對這兩個調查單位不當一回事,那也可想而知。

諾嘉茲蘭特別指名財政部沒有回應公帳會的提問。

爲什麽他不向財長投訴?

Monday 13 April 2015

財長首相 金錢權力太大

未趕及在本季國會提呈二讀的《2015年退休基金(修正)法案》,相信仍會在下季(五月)尋求通過。

公務員退休基金局(KWAP)管理的正是公務員的養老金,2011/2012期間在政府的擔保下,曾分兩次借貸共40億給1MDB的一家子公司SRC。

SRC和1MDB一般操作神秘,在2012年獲得KWAP貸款後,即轉由財政部持有,原因不詳。

根據最新財報,公司面對1.64億凈虧損、1.15億資產縮減、負債總值43.4億元。拉菲茲說,負債的其中31億元不知去處。

政府提供擔保,難道最後由政府負責還回給KWAP,爛帳由財政部注銷?

副財長阿末馬斯蘭提呈有關修正法案,內容為何?是否與SRC有關?

拉菲茲反對此議案,并相信一旦此案通過,政府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公積金。

根據報導,有關法案尋求三項修正如下:

1. 撤除國行在KWAP投資委員會里的代表,由財政部代表取代。財長將可委任多達4位委員代表。

2. 擴大退休基金的投資範疇,範疇包括基設發展、天然資源和“任何其他領域”。

3. KWAP里的任何成員,包括董事成員、投資委員會或任何委員會成員在內,皆不可洩露公司未經公佈之資訊。違者可罰款至高10萬元、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拉菲茲說,去除國行代表并由財長委任的一名代表取代,這將賦予財長首相極大權力,缺少國行監管,等於財長首相將完全控制退休金局的投資。

退休金局投資成員目前有7名成員,其中3名已由財長委任,撤除國行的唯一代表,財長有權力委任多達4名代表。

可見修正案一旦通過,財長將牢控退休金局逾半的投資委員會成員。

沒有國行制衡,財政部會不會利用退休金進行更多可疑的投資?尤其是“任何其他領域”部份,將給予財政部無限操作的空間,包括高風險投資,這是讓人感到擔憂的。

就如投資在SRC的40億元去向,拉菲茲認為,此法案是為了退休金局若面對借貸提控所做的準備,包括保護之前的投資。

週末的時候,退休金局CEO Wan Kamaruzaman告訴《星報》說,是國行本身要求從退休金局成員除名的,財政部也已經同意,這是爲了避免出現利益衝突,因為國行本身也是監管者。

針對這,拉菲茲回應說,人民已經不信任退休金局、財政部或布城,國行必須保留在KWAP的投資委員會里,至少可以監督KWAP的投資。

拉菲茲也建議委任一名獨立稽查師作KWAP投資委員會成員之一,確保退休金局做明智的投資。

我可以預見拉菲茲的用心良苦,但老實說,國行並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單位,它還是向財長報告,所能做的實在少之又少。

就如最近的1MDB課題,國行總裁潔蒂不是表現得相當無奈?

而幾年前數名高官大人物涉及洗黑錢導致資金嚴重外流事件,國行也無法採取什麽行動,最後唯有吊銷數十家進行hawala的貨幣兌換商執照了事。

再如這回退休金局借予40億元給當時仍是1MDB子公司的SRC,國行不是現有一名代表在其投資委員會里嗎?為何當時又沒有制止退休金局借錢給SRC?

提呈《2015年退休基金(修正)法案》,相信是要將之前借予SRC的貸款合理化。

SRC如今由財政部持有,財政部決定KWAP的投資,之前SRC是1MDB子公司,財長首相又身兼1MDB的顧問主席,無論之前或現在,KWAP在SRC的投資,很明顯的在利益上已經起衝突。

總括一句,身兼財長等數職的首相權力已經太大太大,這才是讓人萬分擔心的地方。

Friday 10 April 2015

這邊GST,那邊議員加薪

在網上看到一張普騰汽車的圖片,銀色車身貼有寫著「AUDIT GST」的圖案。

當時好生奇怪,這部車專門買來只是做GST的audit?要如何audit法?

後來讀到新聞,才知道原來是關稅局最近買進55部普騰車,以供官員們在執法時使用。

執法的意思就是說,要走入民間去查看商人們有沒有老實收取消費稅。

關稅局總監卡查理(Khazali)說,增加工具將提升執法效率。

報導說已有900名稽查官受訓,55部車肯定不夠這900名官員使用,關稅局應該還會再向普騰下訂單。

卡查理也說了,如果不夠,官員必須使用自己的車輛,政府會提高津貼。

(fyi,沙巴獲配5輛audit車。)

不過,也有報導說,政府是向轎車管理公司Spanco租借的,共76部,租借期5年。

這也不奇怪,眾所周知,政府projects必會經過“中間人”,“合約”一定長達數十年,半途撤銷的話還要給對方賠償。

《TheAntDaily》也有報導,之前即曾爆出Spanco和政府簽署一項長達25年的合約,負責維修政府1400輛普騰將相轎車,價值每年一億元;後在總稽查署指出價錢太高,才下調至8000萬元。

1400部車,每年8000萬元維修,等於每年每部要花RM57,143元,每個月RM4,762,車子需要每個月維修嗎?就算需要也不會花上四五千塊吧!那倒不如每年買部新車更划算。

消費稅才剛開跑,就迫不及待購買新車,說是爲了稽查用,更恰當的說法是爲了追稅吧!

人民身處水深火熱當中,那邊廂,議員們漏夜通過為自己加薪調漲高達167%!接下來,是不是也輪到內閣部長們?

總稽查司幾天前公佈的稽查報告更不用說了。

再之前,拉菲茲爆料,雖然現有六架專機,政府又以4.65億元買進了一架豪華專機,15年維修費達15億元!

首相去年公佈的撙節措施去了哪?

給人一種印象,實施了消費稅,政府又可以大肆揮霍,根本不管人民疾苦,反正消費稅收是每天都在進賬,何樂不為?

原本大家的焦點都在消費稅課題,沒想到後來發展卻變成是在餐飲業和酒店是否能夠收取服務費課題上。

如我之前說的,酒店餐飲業收取服務費不是現在才有的事,過去大家光顧這些業者也沒有拒絕付費,實施消費稅後,服務費仍然保持舊率,沒有提高,為何政府現在卻在針對服務費?

政府也要在服務費上徵收消費稅,那才是問題的所在,政府應該取消服務費的GST才是。

畢竟服務費是額外收費,顧客不願付的話,到別家沒有硬性收取服務費的業者便是。

不過,我覺得當局的強制禁止業者收取服務費,恐怕也白費心機,因為業者大不了“起價”代之,你又能奈它們何?

Wednesday 8 April 2015

麵包没有起價,可是少了一片

早上去買麵包,覺得麵包袋鬆鬆的,回家一看,原來裡邊少了一片。

以前一包有八片,現在得七片。

我買的是全麥麵包,不錯是沒有GST也沒有起價,可是現在少了一片,不等於變相起價嗎?

八片少了一片,等於起價12.5%(1/8=12.5),超過6%消費稅的一倍呢!

這樣合理嗎?那我寧可多付6%但麵包不要減量可以嗎?

政府毫不體諒人民早在水深火熱中,執意施行消費稅;爲了轉移人民對政府實施消費稅的不滿,卻把焦點轉至酒店餐館收取服務費(service charge)課題上,說什麽如果沒有集體勞資合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拒絕付費云云。

我對官方這個說法不以為然。

首先這些業者不是今天才開始收取服務費,為何政府現在才來大做文章?

再來,業者員工有否勞資合約,消費者怎麼知道?

而且,顧客如果不願付費,大可不必光顧這些地方就是,何必在買單時才來拒絕?這樣就顯得小家子氣了。

我不認同的,是政府連服務費也要徵收消費稅,造成消費者原本需還16%(10+6)變成16.6%(10x1.06+6)。業者可否不要將服務費印在帳單上,以避免顧客還要為服務費另付消費稅?

話說回來,覺得有冷氣設備的餐館和酒店才可加收服務費,只怕目前這樣一鬧,一般餐廳渾水摸魚,也在帳單上加入服務費。

通常收取的服務費是10%,記憶中皇帝樓(已停業)好像只收取2%服務費,大概是我遇過收取最低服務費的餐館。

不過,我覺得與其強制性收取服務費,不如讓顧客自行決定給多少,即可鼓勵服務生給予最佳的服務,說不定還會收到更多的小費,兩大歡喜不是更好?

Tuesday 7 April 2015

買貴了 還多了 超支了 擱置了

以前,總稽查司報告多是在財長公佈預算案的前一天出爐,但自納吉上任以後,不知為何原因,國家稽查報告就開始改在預算案後出爐,而且愈來愈遲。

其實,稽查報告早就做好了,爲什麽不能準時公佈?

當時掌管法律兼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納茲里反問:是誰規定總稽查司報告必須在預算案前公佈的?

雖然沒有,但你若不知道過去怎麼花,又如何為明年做預算?

一般公司社團組織不都如此嗎?你要先提呈及參考去年的財政報告,才為明年開支做預算啊!

納茲里不認同這點,他說,稽查報告先預算案出爐,人人都把焦點放在稽查報告上,造成預算案被忽略掉。

因此,政府才刻意將稽查報告延後發佈。

後來,自去年開始,政府乾脆將稽查報告分為三個系列,從年度改為季度報告,每四個月提呈給國會一次,這樣就不會與財政預算案clash。

《2014年第一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昨天出爐,照例列出了各部門數之不盡買貴了超支了的開銷與費用。

讓我從報紙標題摘錄一打如下:

1.沒簽署合約,RTM付逾億元予馬電訊;

2.森林研究院88萬採購沒有價目表;

3.國防部提供軍人機票報廢損失37萬元;

4.雪州產業管理弱被欠租千萬元;

5.柔佛3億建96間宗教學校,僅18間運作;

6.布城發展機構耗84萬辦音樂會沒招標;

7.橡膠小園主發展局(RISDA)資助的ESPEK家畜有限公司3年虧143萬;

8.空軍學院耗1.17億建竣不能全面使用,彈藥庫沒安籬被空置;

9.光纖長度“縮水”,通訊及多媒體部照付8813萬全額費用;

10.國民企業(PNS)借貸追討不力,逾4000萬淪為爛帳;

11.移民局撥596萬興建及維修官員宿舍,376間空置;

12.BR1M因6千多人重複領錢而虧了334萬元。

夠多了吧!

同樣,就如往常一樣,首相針對稽查報告回應媒體說:政府嚴正看待總稽查司報告所提出的稽查結果和建議,并將採取糾正和懲罰。

但是你知道,過了一陣子後,大家又會忘記了稽查報告所提出的種種弊端,因為很快的,大家就會被其他國家大事而被轉移了注意力。

問題不會被糾正,也沒有人會被懲罰。若有,可能也不過是調職什麽的。

所以之前當納吉透露將由總稽查司“調查”1MDB,然後再由公帳會“調查”總稽查司的“調查”時我就說,調查出來,還是不會有什麽結果的。

因為它們的職務也只是負責調查而已,要不要採取行動,還得看反貪會、總檢察長和警方等執法單位,當然沒有首相的指示,它們也不會有所行動。

對於這些,人民也都習以為常了。

政府沒有錢,不得不開始向人民徵收GST,如果用在得當的地方,人民沒有理由反對,但當你看到高官領袖們年年都“買貴了用多了超支了擱置了”的時候,你怎會甘心你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就這樣毫無節制地被他們拿去亂花亂用?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相比之下,這些億元以下的超支開銷還算是小兒科,一些大計劃包括1MDB在內的幾十幾百億元下落不明的開銷,悄悄被注銷掉了我們也不知道。

提到1MDB,若非納吉首相指示總稽查司安比林展開調查公司帳目,他之前還拒絕稽查1MDB。

安比林提的理由很荒謬,“因為已有專業稽查公司稽查了”。

但,我對總稽查司對1MDB展開稽查會否有所積極成果保持懷疑態度,原因已提過。

針對稽查報告所提的問題,公帳會說要傳召10個部門和7家官聯公司進行聽證會。

這些部門機構包括:房屋部、國防部、內政部、財政部、婦女部、通訊部、環境部和科學部(MOSTI)等等。

這些理財不當的政府部門,難道它們的部長就不用負責任嗎?

同樣,公帳會所能做的,也只是提呈給國會去做決定,但根據以往經驗,議員們不會有所決定,在國會發表偉論一番後,就束之高閣。

還讀到公帳會主席諾嘉茲蘭建議財政部考慮關閉沒有表現的財政部機構(MoF Inc),以減少浪費政府資金。

其實,該關閉的官聯機構何其多。

何況財政部機構屬財政部所有,你認為財長首相會隨意關閉嗎?

Monday 6 April 2015

人民被逼上梁山


聽到兩位老伯在談消費稅。

一個無奈的說:全世界國家都有消費稅,沒辦法的。

其實並不完全對。

據稱全球目前有160個國家(包括大馬)實施消費稅或增值稅(VAT),多數都是高收入高生活水平的國家,東盟國家卻例外,只有汶萊和緬甸沒有推行消費稅。

而且,我國離高收入高生活水平國家的行列還遠得很啊!

雖說許多先進國家已經推行消費稅,但詳情各異。

比如說,新加坡徵收消費稅的門檻是100萬新元營業額,我國卻是50萬馬幣就中標!

而汶萊不止沒有推行消費稅,連所得稅都沒有,人民賺的都是淨賺,因為單單石油收入就夠政府的所有開支與發展。

我國除了石油,還有其他豐富的天然資源,爲什麽政府還會入不敷出?可見國家的財政管理大有問題。

對眼巴巴看著95%油收去了半島的東馬子民來說更加不公平。

我們除了收入比半島人民低,也被比半島高的生活費壓得透不過氣來,再加上消費稅,兩岸的貧富懸殊豈不變得更嚴重?

前幾天,一位部長還大言不慚說,落實消費稅是爲了支付公務員的薪資。

真的已經到了這麼“慘”的地步?那是不是意味著,國家公僕人數已經太多了?

國家有160萬名公務員,除了公務員,高官部長人數也太多了。

舉個例子,財政部除了一位正部長,竟然還需要兩位第二財長和三位副財長,太多了吧!

婦女部也一樣,有必要除了一位正部長又兩位副部長,然後首相署里又委任一位婦女顧問嗎?

還不算他們的政治秘書在內!

單單在首相署,公務員人數就多達將近六萬人,每年支出超過89億元薪資,真是夠嚇人!

而這些官吏人數,如今卻非要靠消費稅不可,才夠養他們。

才剛剛推行消費稅,上周就聽說議員部長們又嚷著要加薪了!

還有許多不必要的浪費開支,如今卻要人民來為他們買單,太過分了吧!

這樣下去,豈非逼人民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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