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0 July 2015

查我者,我必查之........

有些事件接踵而來地發生,你不能不懷疑,爲什麽會有那麼多的巧合。

像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昨天忽然失火,總警長卡立很快就推文說,被燒毀的只是些放在10樓走廊不重要的文件,10樓是刑事調查組行政辦公室。

卡立的推文,讓人感覺此地無銀三百兩。

他要民眾停止造謠,但際此風聲鶴唳的敏感時刻,難免讓人產生種種聯想。

但願一切只是巧合吧!

提到公帳會的人事變動,國會副議長羅納建迪(Ronald Kiandee)說,必須等到10月的國會議會,重選主席和成員才能運作。

他指根據議會常規82(1)條,公帳會必須由各政黨組成才算完整,隨著主席和另三名成員升上正副部長,公帳會已經不完整。

較早前,公帳會副主席陳勝堯指他可以代主席,而根據議會常規第83(3)條,只要有4名成員包括主席,公賬會就可以正常運作。

針對這,羅納說,由於主席和3名成員位子已經懸空,公帳會成員已經不完整,因此有必要重新遴選。

三名升任當副部長的成員,是否也需要辭職呢?因為國會常規77(4)條只說公帳會主席或成員不可兼任部長職,副部長職位受不受限呢?這點羅納沒有提到。

不過,羅納自有他的道理,這意味著公帳會必須等到10月重選後才可以重新投入工作,到時國會只投選來自國陣的另外四人代表,還是所有13人選都要重選呢?

如果整個公帳會成員必須重新遴選,他們會不會乘機把潘儉偉也“順帶”撤換掉?之前,他們不是說潘儉偉不該在公帳會里嗎?

令人擔憂的是,如果新的公帳會成員,尤其是來自國陣的8名代表,都是些唯唯諾諾的成員,成立新的公帳會,1MDB案還要不要查,還查得下去嗎?

也很納悶的是,爲什麽是副議長羅納針對此事發言,爲什麽不是議長班迪卡呢?

還記得班迪卡嗎?幾個月前,敦馬說他將會辭去議長職,他矢口否認,隔天卻又改口承認,卻強調他不是對首相不滿,而是對他辦公室廁所的裝修不滿。多荒謬的理由!

他承認他曾見過敦馬。我相信他曾把他的不滿向敦馬宣洩,可能也表露想辭去議長職,過後卻臨陣退縮,所以敦馬才“替”他向外宣佈。

針對公帳會是否需要重選,議長不發一言,反由副議長代言,就顯得有點不尋常。

昨天提到1MDB調查特工隊成員,總檢察長被革職,武吉阿曼政治部總監換人。

今天讀到這個政治部正在調查國行里四大重要級人馬是否涉嫌貪污。這四大重要人物,國行總裁潔蒂赫然也在其中。

另外三人便是之前和大家報告的Nor Shamsiah Mohd Yunus(國行三位副總裁之一)、 Shamsuddin Mahayidin(外匯行政部主管)和Abdul Rahman Abu Bakar(金融情報及執法部主管)。

目前還無法鑒定這則新聞的可靠性,屬實的話,潔蒂可能也會面對如慕以丁和阿都甘尼同樣的厄運而被撤換。

還是要說她是咎由自取,從早期未對洗黑錢的大人物採取行動,反而吊銷涉嫌以“hawala”方式匯款的錢幣商,到最近對1MDB事件默不作聲,我相信她對1MDB事件清清楚楚,默不作聲也罷,卻沒有採取應做的行動,這點她早就失職了。

既然她知道甚多,人家難道還不將她去之而後快嗎?

也許你會像我有個疑惑,開始時不是納吉指示總稽查司和公帳會對1MDB帳目進行調查的嗎?為何現在好像有人又千方百計想要終止有關對1MDB的調查?

我想,剛開始的時候,納吉只說要調查1MDB的420億元貸款,他做夢也沒有想到,匯入他私人戶頭的七億美元(馬幣26億)會被人意外發現,但他又不能否認,所以只能重複說他沒有動用那筆資金做私人用途。

明白了這點,整個謎團也漸漸地被解開了。

Wednesday 29 July 2015

天欲其亡,必先令其瘋狂

如果我是諾加茲蘭,我會拒辭公帳會主席職,也拒絕接受轉任副內長。

他昨天獲悉受委副內長後的言論,與他之前的大義凜然,可說是前後判若兩人。

不久前,他還批評財政部沒有交出所需文件,未給予充分合作。

幾天前也聽到他說,調查1MDB是“他職業生涯中最艱難的任務,并認為此任務可能讓他在下屆大選失去國會議席,但他已做好心理準備”。

他連要傳召的人物以及工作的進度表都已擬定好,預計今年年底就可以將調查報告做好,還說要以他的專業與經驗帶領公帳會進行調查,直至1MDB調查案結束為止。

而且,下月4及5日就要傳召1MDB總裁阿魯和第一任CEO沙魯,9月傳召劉特佐等7人出席聽證會,如此重大的調查工作有待完成,不止關乎公司也關乎國家,他怎能這樣一走了之?

但,隨著受委入閣,他似乎毫不遲疑地接受了新職位,還說公帳會必須暫停對1MDB的調查工作三個月,直至新任公帳會主席就任為止。

諾加茲蘭說要暫停三個月,因下次國會會議在10月19日,那時才由國會選出一名新主席。

我心想,這位仁兄態度改變得也太快了吧!1MDB調查還在進行中,他身為主席,總不能如此卸下不管了吧?

就算他卸任,公帳會里還有其他成員,難道他們不能從中另選主席,或由副主席代任,為何需因主席辭職而停止調查呢?

而且,他有沒有想過,這可能是個調虎離山計,有人故意要打亂1MDB的調查工作,他竟然這麼容易上當?

不過,公帳會副主席陳勝堯指出,根據國會常規77(2)條,公帳會成員的最低人數只要六人。公帳會成員13人,除掉“升官”的諾加茲蘭和另外三人,公帳會還剩9人,仍然超過法定的六人!

也值得探討的是,根據國會常規77(4)條,公帳會主席或成員不可兼任部長職,但諾加茲蘭和另外兩人皆受委副部長職,唯威弗烈(Wilfred Madius Tangau)受委科藝部長。諾加茲蘭等三人是否不受此限呢?

除了公帳會的變動,副首相慕以丁和總檢察長阿都甘尼被撤職,也都是今天的頭條新聞,詳情這裡不再贅述。

前天,慕以丁還高調談論1MDB,包括納吉不聽他勸告,他是從《The Edge》得悉1MDB事件等等。

相信當時他一知道他將在醞釀已久的內閣重組中被撤換,否則他不會那麼敢於發表對納吉不利的言論。

至於總檢察長阿都甘尼以健康理由“被”辭職,連他自己事先也不知情。

其實他的任期今年10月就到期,是什麽因由導致他必須提早卸任?

而且,特工隊的調查焦點不是在“洩密者”嗎?那對納吉應該有利,爲什麽要將他革職呢?

我懷疑是因為總檢察長說漏了嘴。

在特工隊宣佈凍結六個銀行戶頭的時候,曾傳出其中兩個就是納吉的戶頭。

就此,阿都甘尼才作出否認,說納吉的兩個戶頭,一個已經在2013年以及另一個在今年三月關閉。

相信納吉因此不悅,因為這樣就等於間接透露了,那兩個戶頭的確是屬納吉所有。

難怪納吉并沒有否認有關資金是否匯入他的個人戶頭,他只能重複強調他并沒有動用1MDB的資金在個人用途上。

大家只把注意力放在內閣重組、公帳會四名成員(包括主席)入閣,副首相慕以丁和總檢察長阿都甘尼被革職的新聞上,大家可能忽略了另一則可能相關的新聞,便是警察政治部昨天也有一項人事變動。

原任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行政部總監(Management Director)的弗茲哈倫(Mohamad Fuzi Harun),今被調任政治部總監(Special Branch director)。

根據《人民郵報》報導,政治部是武吉阿曼的情報部門,“負責搜集、分析和處理可能威脅國家安全的情報,將情報提供給其他相關部門或機構”。

這個政治部也是1MDB調查團隊成員之一,向總警長卡立報告。

讓我想起,特工隊的另兩名成員,國行總裁潔蒂和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的地位,會不會也受到影響?

Tuesday 28 July 2015

國家亂象叢生,高官不理油價

很快又是月底了。大家的焦點又來到油價上:下個月的燃油價格是上是跌,幅度又是多少呢?

如果要做參考的話,本月國際油價又跌回一月的水平了,目前是47美元左右。

整個七月的平均價格,大概是在52美元左右。根據這個水平,政府將二月的RON95訂在1.70元。

這次,政府會將RON95也調降至這個水平嗎?我想大概不會吧!若是那麼做的話,意即就要驟減45分,從目前的2.15元至1.70元,對當局來說,降幅太多了吧!

今年二月的時候,當局從1.91元降21分至1.70元;最大的降幅則在一月,從2.26元減35分至1.91元。

所以這次政府會慷慨地一次降45分,以反映「自由浮動制」的實價嗎?我想是不可能的。

其實,那一回,拉菲茲說RON95應該跌至1.62元,而我根據美國那時的零售油價算到更低,應該是1.40元。

但RON95并沒有降至那兩個價位,這次更不可能了。

部長會告訴你說,國內油價不單止依據國際油價而定,匯率也是一個考量,而馬幣最近又跌至新低了,所以政府無法將油價訂回二月的價格。

是的,看看當今的國家局勢,其實,人民已不敢奢求太多,搞不好這次油價不降也罷,還敢敢以馬幣疲弱為由,再將油價往上而不是往下調。

這個月的油價,當局不就是這麼做嗎?明明國際油價上個月大多保持在60美元以下,也未曾高過五月水平,接近月底的時候還驟跌了四美元,那時拉菲茲就說RON95應該跌回二月的1.70元了,結果RON95仍然上調10分至2.15元。

明明說好的「自由浮動制」,但當局就是不按牌理出牌,所以,你認為這次當局會願意將油價大幅度調低嗎?

我看不到高官在這方面的誠意,別將油價調漲,或將油價保持現有價位,人民就該謝天謝地了!

國家當今亂象叢生,高官領袖大概也不得空管理油價吧!

Monday 27 July 2015

Project Uganda

國行上週五“通緝”(wanted)兩名1MDB的ex-高層,以協助調查。

國行還把兩人照片放了出來,一個叫Casey Tang Keng Chee,一個叫Jasmine Loo Ai Swan。

國行援引《外匯管制法令》調查兩人。

報導說,Tang是登加樓投資機構(TIA)創辦人之一,在TIA易名為1MDB後成為1MDB執行董事。

他在2011年辭職後,由Jasmine取代他的職位。

和聶費沙(Nik Faisal)一樣,Jasmine曾是第一銀行集團(UBG)執行董事,也和上周被捕的Jerome Lee一樣,曾擔任Putrajaya Perdana董事。

李氏已以10萬元獲得保釋,他的律師是著名的巫統“御用”律師沙菲宜。

根據《大馬內幕人》報導,其公司與SRC有來往。

SRC曾是1MDB的子公司,後變成財政部機構的GLC,匯入納吉私人戶頭的錢,被指來自SRC。

國行原本“通緝”兩人,後來改成“尋找”(sought by)兩人。

《The Edge》說,Tang涉嫌與劉特佐及沙地石油高層串謀,唆使1MDB投資5億美元(約馬幣19億元)回債。

劉特佐涉嫌利用來自1MDB的2億美元(約馬幣7.6億)收購UBG,Jasmine涉嫌參與其中。

UBG收購案是2010年的事。

國行當年推行銀行大合併的時候,第一銀行被併入RHB,UBG做為第一銀行母公司,以換股方式獲得RHB股份,UBG後來將RHB股份賣給EPF,套現馬幣22.3億元。

劉特佐看中了這家現金公司,在一個《Project Uganda》下,說服當時砂首長泰益用公司現金收購Majestic Masterpiece(馬幣4.6億)和Global Capital(馬幣3.5億)。這兩家公司其實都是劉特佐的公司。

然後又購買Putrajaya Perdana(馬幣3.4億)和Loh & Loh(馬幣2.1億)股份,就在這涉及一系列公司錯綜複雜的買賣交易下,劉特佐成功收購UBG,并從中套現了2.6億元馬幣。

根據上述交易的來龍去脈,看來Tang和Jasmine只是人家的棋子,爲什麽不直接找劉特佐來問一問更直截了當?

而且國行當年肯定就知道UBG收購事件,爲什麽當時沒有採取行動?還是因為當時覺得沒有可疑之處?

還記得當被問及1MDB事件,潔蒂僅以“無可置評”作答嗎?相信她知道的甚多,但又不能如實作答,因為那就等於承認她當年失職。

如今1MDB醜聞已大得紙包不住火,可說是大馬世紀以來最大的醜聞,所以開始來找代罪羔羊。

早就看出納吉不懂經濟也不懂財務,卻還不知自量地自任財長,難怪國家財務被人騙得團團轉。

相信經過特工隊的“調查”,納吉最後會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脫罪”。

但,他仍需解釋那七億美元是如何及為何進入他的戶頭吧!

Friday 24 July 2015

點指兵兵

1MDB特工隊充滿戲劇性的調查進展,人物扮演錯綜複雜,看得人眼花繚亂。

首先,週一晚在KLIA被捕的一名建築發展公司的李姓董事,他的代表律師卻是沙菲宜阿都拉。

沙菲宜是著名的巫統“御用”律師,受聘在安華的第二肛交案當首席主控官,據說將是總檢察長阿都甘尼的接班人。

特工隊要調查的不是1MDB文件的洩密者嗎?調查的目的不是爲了“保護”首相嗎?既然如此,爲什麽沙菲宜願意接受當這位李某的代表律師?

潘儉偉前天被移民局禁止出境,跟著爆出共有11人在被禁名單當中,後來證實只有4人,除了潘儉偉,另三人是劉特佐、聶費沙和蘇伯(Suboh Mohd Yassin )。

劉特佐就不用另作介紹了。

聶費沙就是不久前有跟大家談到:他是SRC董事經理,也當過1MDB的首席投資員(CIO),之前則是UBG的執行董事。

當七億美元從SRC匯入納吉私人戶頭爆發的時候,他曾出來澄清戶頭是他的不少納吉的。但有關新聞很快就被撤除掉,因為他身為SRC主席卻將公款匯入本身私人戶頭,那不等同於私吞公款?

其實,他只是戶頭的mandate holder。

(請參閱拙稿《1MDB特工隊真的來真的?》20150708)

至於蘇伯是Gandingan Mantari的股東之一,也是SRC董事之一。

Gandingan Mantari是SRC的其中一家子公司,根據《華爾街報》報導,SRC通過兩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將錢匯入納吉戶口。

SRC的背景也跟大家談過了,它原本也是1MDB的子公司,但在2012年獲得退休基金局(KWAP)的40億元貸款後,它就被轉成財政機構的子公司,原因不詳。

(請參閱《納吉七億美元的謎團》20150706)

根據媒體報導,劉特佐人在香港,不久前有回來一趟,也許當時他還未被禁吧,所以回來後又成功出境。

至於另兩位,當局說一人在印尼,另一人則不知所蹤。

好,我要問的是,如果被禁,為何這兩人得以成功出境?

在黑名單的四人當中,為何只有潘儉偉一人“成功”被禁?

Thursday 23 July 2015

愛國者誅 · 竊國者侯

月初的時候,1MDB特工隊第一次發佈文告,證實有六個“涉案”的銀行戶頭已被凍結。

特工隊的文告一共有四個簽名,由總檢察長阿都甘尼帶頭,跟著是總警長卡立、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和國行總裁潔蒂。

第二次發佈文告的時候,同樣有四人的簽名,證實所凍結的六個銀行戶頭,無一是納吉在阿馬銀行的戶頭,因為納吉的兩個戶頭之前已經關閉了。

(間接承認那兩個戶頭就是屬於納吉的。)

看樣子,特工隊的“隊長”就是總檢察長。

對此,前總檢察長阿布達立指出,因為總檢察長阿都甘尼是主控官,所以他不該也是調查特工隊的成員。

特工隊很快就回應說,總檢察長阿都甘尼并沒有干預特工隊的調查工作,他“只提供法律勸告與指導予特工隊,確保特工隊依據法律和全面展開調查工作”。

這一次,特工隊的文告少了阿都甘尼的簽名,只有潔蒂、卡立和阿布卡欣三人連署。

好奇之下,上網去找舊聞。

三月的時候,納吉首相是先指示總稽查署先審查1MDB帳目,然後將稽查報告交給公帳會進行調查的。

隔了幾天,總警長卡立也自行宣佈,連同反貪會和總檢察署成立了一個工作隊(task force)來調查1MDB。

可見這個工作隊不是由納吉宣佈而是由總警長宣佈成立的,當時的成員只有三人,國行總裁潔蒂並不在內,反而總檢察長是三人成員之一。

到了三月中,第二財長胡斯尼忽在國會透露,“政府將成立特工隊(special task force),以徹查1MDB,包括其420億元債務”。

胡斯尼宣稱他是特工隊成員之一,其他成員包括首相署部長阿都華希(Abdul Wahid Omar)、政府首席秘書阿里韓沙(Dr Ali Hamsa)和財政部秘書長莫哈末伊萬(Dr Mohd Irwan)。

注意胡斯尼宣佈成立的是「特工隊」,而總警長卡立較早前宣佈成立的只是個「工作隊」而已。

胡斯尼宣佈成立的這個特工隊,相信是經過也是財長的納吉點頭才成立的。但看起來這個特工隊根本就沒有“開工”。

爲什麽這麼講?因為當總稽查司的初步報告出爐的時候,胡斯尼就說“報告顯示1MDB沒有問題,有關420億元失蹤和七億美元(26億馬幣)匯入私人戶頭的指控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他的特工隊有進行調查的話,他就不會根據總稽查司的報告發言了。

胡斯尼的「特工隊」沒有投入工作,反而是卡立的「工作隊」升級為「特工隊」,而且還“調查”得相當積極。

也許是大家一廂情願的想法吧,原本以為這個特工隊要調查的是1MDB資金的去向,也許在三月剛宣佈成立的時候,所要調查的範圍的確是如此,但在《華爾街報》驚人爆料後,根據納吉說法,特工隊要調查的,卻只是“鑒定《華爾街報》的指控是否屬實,包括調查有關文件的真偽”。

如今看回頭,納吉要特工隊查的,只是要“確保”他本身的清白,并不是1MDB資金的流向。

當時我還天真的寫道:納吉不停職,特工隊要怎麼查?難道把調查報告交回給“被查者”麼?

原來我們都被誤導了。

看看總警長卡立是如何的針對“洩密者”,而不是去查1MDB資金的“偷竊者”,你就心中有數了。

Tuesday 21 July 2015

1MDB要如何贖回23.2億美元/單位?

劉蝶廣場發生偷竊演變成暴力事件,納吉貴為首相不先譴責小偷和暴徒的行為,反而歸咎媒體太過自由、社媒發佈假消息、要網民停止造謠.....。

如此本末倒置,就與特工隊在調查1MDB時,目標卻在“洩密者”而非“犯罪者”同樣荒謬。

言猶在耳,最近一直爆1MDB料的《砂拉越報告》網站,昨天就被MCMC(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以“影響國家、經濟穩定及社會安寧”為由被封鎖了。

(不過,今早進入該網站時,還是看到有更新的文章。)

與其同時,《The Edge》也在同一天刊登文章,詳細描述劉特佐和沙地石油如何在1MDB高層人員的協助下從我國欺騙了18.3億美元(How Jho Low & PetroSaudi Cheated Malaysia of US$1.83B Cash(and US$400M paper profit)with help from 1MDB executives)

文章相當的長,讀得我頭昏眼花。

1MDB也已駁斥了有關報導,指這些陳舊和未經證實的消息,一直被重複報導。

不過,根據總稽查司安比寧兩個星期前移交給公帳會主席諾加茲蘭的《1MDB財務調查報告》,裡邊也有提及這筆18.3億美元(約69億馬幣)的來龍去脈,當然沒有提到“被騙”這回事。

詳情相當複雜,讓我嘗試將總稽查司的相關內容和《The Edge》的報告做個對照并結合一起,也將之簡化,希望大家可以看得比較明白:

1. 1MDB和沙地石油的聯營公司(JV Co)在2009年9月28日成立,分別持有40:60股權。

2. 沙地石油將子公司持有在土庫曼(Turkmenistan)及阿根廷的油田,總值約27億美元,轉讓給JV Co,後者支付7億美元給沙地石油以換取有關油田。

3. 這筆7億美元,就是上周《星報》報導,是在1MDB董事不知情下轉入劉特佐公司戶頭,并導致兩名董事辭職抗議(請參閱拙稿《七億美元的奇幻漂流》20150713)。

4. 根據《The Edge》所言,沙地石油並沒有將兩塊油田轉給JV Co,其實,油田仍由Buried Hill Energy (Cyprus) Co Ltd所擁有,沙地石油並未買過來。

5. 帳面上,變成JV Co欠沙地石油一筆7億美元貸款,當1MDB注入10億美元資金的時候,只有3億美元進了JV Co,7億美元也沒有給沙地石油,反而進了Good Star戶頭,而劉特佐是Good Star的擁有人。

6. 也等於說,沙地石油不用注資一分錢在JV Co,卻持有公司的60%股權;1MDB注資10億美元,股權只有40%。

7. 2010年,1MDB的10億美元被轉換成Murabaha回教債券,1MDB再投資8.3億美元在此債券上,兩筆債券總值18.3億美元。《The Edge》報導,1MDB就是這樣被“騙掉”了18.3億美元。

8. 2012年,1MDB和沙地石油結束聯營關係,意即JV Co結束,1MDB子公司Brazen Sky將所有資金存放在開曼群島的基金管理公司Bridge Partners,然後透過脫售22.3億美元資產(18.3億加4億美元帳面利息),兌換成總值23.2億美元的基金單位(相信第二財長胡斯尼說的單位指的就是這類單位)。

9. 根據總稽查司報告,2014年,1MDB將13.8億美元的基金單位兌成現金,存入新加坡BSI銀行。但BSI銀行已經證實公司戶頭里並沒有任何現金,胡斯尼後來也更正說只是“單位”,唯沒有說明是什麽“單位”,而且這些“單位”如今存在哪裡?報告沒有提。

10. 如果13.8億美元基金單位已兌成現金并從開曼群島移走,那開曼群島應該還有剩餘9.4億美元基金單位,這些單位是否仍然安在?總稽查司的報告也沒有提。

11. 《The Edge》則提說這筆23.2億美元已被換成本票(Promissory Notes),Brazen Sky將這筆資金投資在由Bridge Partners Investment Manager(Cayman)管理的高風險基金單位,因此,無法鑒定這23.2億美元基金單位目前的實際價值(unverifiable)。

12. 這也是1MDB的稽查師,先後包括E&Y和KPMG在內,因為不肯簽署有關帳目的原因,而被撤換。

13. 《The Edge》報導,從去年5月到11月期間,1MDB分三次繳付總數22.2億美元(2.5億美元、9.75億美元和9.93億美元)給Aabar,作為中止一項期權(options)的協議。

14. 《The Edge》相信這筆錢將輾轉用來“贖回”1MDB的23.2億美元基金單位。也就是說,1MDB要花另一筆22.2億美元來贖回原本就屬於自己的資金。

15. 這不止是騙自己,騙了國家也騙了人民。

http://www.theedgemarkets.com/my/article/how-jho-low-petrosaudi-schemed-steal-money-people-malaysia-1mdb

Monday 20 July 2015

1MDB再害國能股價大跌


大家記得一個多月前,當消息傳出國能將收購1MDB的能源業務,導致國能股價驟然大跌,從此萬劫不復嗎?

兩周前,國能向交易所報告,已完成收購1MDB的Jimah的3B發電廠70%股權,收購價4698萬元。

當時,我對這個價錢有點懷疑,因1MDB當初以12億收購Jimah發電廠,如今僅以4698萬元賣給國能,豈非讓1MDB虧了11.53億元?這對“拯救”公司來說,是無濟於事的。

而且,根據《路透社》報導,國能已委任聯昌、滙豐和馬銀行負責發行總值95億的回債,作為收購3B發電廠的70%股權。

如果收購價是4698萬元,為何籌資高達95億元,“剩餘”的94.53億要用去哪裡?

倒是豐隆的分析有提到,3B發電廠有項90億元債務,國能發售95億元回債,應該就是要解決這筆90億元債。

如此說來,國能的收購價就不止4698萬元,也要把接過的這筆90億元債也算進去才對。

上周四,1MDB再害國能股價大跌,為國能帶來二度傷害。

這次,國能又再提出建議,向1MDB收購“所有”13座國內外電力資產,引起國能股票再次遭到拋售,股價一度挫跌42分至12.24元,今天再跌新低至12.18元。

看來,原先收購Jimah只是一個預告,最終還是要將整批能源資產完全脫售。

雖然收購價仍未有個定案,市場仍將國能此舉解讀為拯救1MDB的一個手法,收購成本,最後仍將轉嫁給消費者。

依照這最新進展,可以證實,1MDB的Edra能源上市計劃已胎死腹中。

1MDB也在週末發表文告,點名反對黨和敦馬,指因為受到他們不斷的攻擊和誹謗,導致Edra能源無法如期上市。

其實,如此的指責是無中生有的,因為早在兩三年前,1MDB就打算將其能源業務搞上市了,為何遲遲無法實現?原因不在反對黨和敦馬。

那時反對黨的聲音,主要只是在財報上,也沒有現在來得激烈;來自敦馬的攻擊,更是最近才有的事情。

自己上不到市,是因為本身有問題,怎能怪罪別人?

我想最大的原因是在帳目方面;1MDB的帳目遲遲無法出爐,何況是其子公司?昂貴的收購成本,又如何得以吸引投資者?

讀到阿芬的分析說,當年120億元的收購價,其中33億是溢價,就是“買貴”了三成,因此,國能如今出價,不應超出87億元。

但,1MDB在收購這些資產時還承擔了上述90億元債務(達證券說是60億),無論如何,若把承擔過來的債務也算在內,實際成本至少是180億至210億元。

1MDB有可能以虧損價格將Edra能源賣給國能嗎?它不可能以如阿芬說的以87億折價出讓,因為若再將融資成本包括在內,1MDB的成本就已不止當初的120億再加60至90億元債務了。

國能若以不少於120億元購價和接過60億至90億元債務,市場就更加肯定國能這項舉動是爲了“拯救”1MDB,這也難怪國能股價至今仍未能收復失地。

Wednesday 15 July 2015

小偷變英雄

去年寫過一篇文章《我害怕這些馬來NGO,多過擔心回教刑事法》(2014/05/29),提到近年來如雨後春笋的馬來NGO,其實比回刑法更可怕。

它們大都有個共同目標,便是“捍衛馬來人權益和回教尊嚴”。

它們還組成聯合會,一個叫MPM(馬來NGO理事會),還有一個叫ACCIN(回教NGO協調委員會)。

前者以維護“種族”權益為主,後者以“宗教”權益為主。

最為人知的馬來NGO,便是伊布拉欣的土權,敦馬還是土權的顧問。

此外還有去年頻頻抨擊華人為欺壓馬來人的「入侵者」的ISMA(大馬回教連綫),最近似乎靜了下來。

還有一個叫PEKIDA(大馬回教福利及宣教組織)的,本州也有分會,由曾經自封沙巴蘇丹的阿克占擔任州主席。

這些親政府的馬來NGO,每年都獲得政府撥款。

在吉隆坡劉蝶廣場鬧事的暴力份子,其中有來自PEKIDA的成員,包括被逮捕的阿里巴哈隆(Muhammad Ali Baharom),綽號拳手阿里(Ali Tinju),他也是馬來退伍軍人協會主席。

這位阿里還自稱他是《一個大馬盟友秘書處》(Gabungan Sahabat 1Malaysia secretariat)的協調人。

當年糾眾到前律師公會主席安比嘉屋門前搖屁股的仁兄就是他,在上個月納吉臨陣缺席的《知無不言》對話會上鬧場的也是他。

有沒有發現這些愛鬧事的馬來NGO成員都有一個共同點?

包括這位阿里和另一位被捕的部落客Papagomo在內,仔細看一看,他們其實都不是正宗的馬來人,他們都是嘛嘛。

我在想,是不是因為要顯示他們是馬來人,所以這些嘛嘛處處要表現得比馬來人更像馬來人?

所以他們特別捍衛他們的“種族性”和“宗教權益”,也特別維護國家最高領袖們。

劉蝶廣場發生的事件原本就是一宗偷竊案,但在這些極端份子的煽風點火之下,它就變成了一宗種族糾紛的問題。

偷手機的無業青年沙魯(Shahrul Anuar Abdul Aziz)受寵若驚,不明所以的在一夜之間成了民族英雄。

有看到他的辯護律師將他的雙手高舉起來嗎?

這個國家所有的是非曲直、黑白對錯、善惡正邪,已變得本末倒置,愈來愈難辨別了!

Tuesday 14 July 2015

從一宗偷手機事件說起..........

吉隆坡劉蝶廣場接連兩天發生的暴力事件,在我看來,原本只是一宗偷竊事敗惱羞成怒糾眾鬧事案件,但有人利用此事擴大成一場暴動,背後的動機是值得人懷疑的。

尤其是看到納吉首相很不尋常地很快站出來,要“網民停止造謠,勿讓風波演變成種族課題”、怪“社交媒體發佈假消息”、歸咎“媒體太過自由是時候重新審視自由寬度”,甚至要“以煽動法令對付散播種族仇恨者”的時候,你就覺得當中或有古怪了!

它是種族問題嗎?可能我隔岸觀火吧,當事情剛發生時,我壓根兒沒有將它和種族問題聯想在一起。

事發後,爲什麽社媒平媒一直刻意強調它不是種族問題?我覺得,你愈要強調它不是種族問題,它就愈是種族問題。

理由很簡單,因為有人蓄意要將它“昇華”成種族仇恨的問題。

滋事者,來自PEKIDA等NGO成員;還有那位部落客,不是他們的部落槍手嗎?你如何撇清他們的關係,說它不具政治因素?

就像老子說的: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當大道沒有了,仁義就顯得特別重要;當人有了智慧,虛偽狡詐的人也多了;當家庭關係薄弱的時候,社會特別需要提倡孝道;國家陷於混亂的時候,也是最需要忠臣出現的時候。

雖然比喻不是很適當,簡單的意思就是說:你越要把它強調出來,它就越是不存在。

倒過來說就是:你越刻意否認一件事,那件事就越刻意存在。

不知有心者最後有沒有得逞,剛成立「新希望運動」的回教黨署理主席末沙布就譴責“有人故意將此事扭曲成種族課題,以掩蓋現有1MDB等多項醜聞”。

像1MDB,現在已演變成追查“洩密者”,而非“犯罪者”。太滑稽了吧!

是的,人民很容易就被轉移視線和被轉移焦點,可能也因為國家有太多太多問題了吧,造成人民往往就很容易顧此失彼。

好如前陣子的瑪拉澳洲買樓醜聞,大家好像忽然都遺忘了。

直到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說有31位領取瑪拉獎學金到英國和愛爾蘭升學的學生,卻因為瑪拉沒有錢,而被通知獎學金已被取消。

開學在即,這些學生該何去何從?

瑪拉也夠離譜吧!有錢在澳洲買貴樓(據說也有在英國倫敦買樓),也說因為買樓而賺了好幾千萬元,如今卻沒有錢提供獎學金給這批已經已獲批准的學生去讀書,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瑪拉的理由是:國家經濟走勢和兌換率的波動。

難道瑪拉每年在做預算的時候,沒有將這筆獎學金算進在內嗎?

說回納吉針對劉蝶廣場暴動的談話。

可以預見,政府將趁此機會“限制太過自由的媒體”,尤其是社交媒體。

你可以阻止人民開口,你可以禁止人民上網,但,人民的想法,你限制得了嗎?人民的心,你封閉得了嗎?

Monday 13 July 2015

七億美元的奇幻漂流

Raja Petra在其部落格語出驚人,指是國行里的三位高層將機密文件洩漏給《華爾街報》。

他連三名高層的姓名都報了出來,他們是:Nor Shamsiah Mohd Yunus(國行三位副總裁之一)、
Shamsuddin Mahayidin(外匯行政部主管Foreign Exchange Administration)和Abdul Rahman Abu Bakar(金融情報及執法部主管Financial Intelligence and Enforcement department)。

Petra指名道姓,看來所言非虛,也未聞三位被點名的高層出來否認。

(我只找到Nor Shamsiah的照片,她是女性。找不到另兩位主管的照片。)

《前鋒報》也跟進報導,說這三人“可能會以叛國罪名接受調查,因為他們洩漏國家機密給外國人,意圖推翻政府”。

多個親巫統的NGO也迅速聞風起舞,要求當局必須對付洩密者。

如此嚴重的指控,被指洩密的三位國行高層沒有出來否認,倒是國行發表文告否認,說是“無中生有和沒有根據的指控”,并已就此事報案。

為證明本身的清白,我認為這三名高層應該站出來否認,還是,他們在“機密法令”下不可對外發言?

我選擇相信Petra的文章,但我不認為他們犯了“叛國罪”,反之那些盜竊國家財產者才是真正的叛國賊,當局是不是瞄錯了焦點?

我想,這三位國行高層一定是不屑國行總裁潔蒂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才要向外媒爆料,因為他們知道向國內媒體爆料是無濟於事的。

他們的舉動應該受到褒揚才對,反之,知情不報的潔蒂罪加一等,她應該辭職謝罪才對。

但是你知道,在這個是非黑白不分的時代,在這個本末倒置的國家,你已經不能依賴當局來為你主持公道,在這方面,人民可以死了心。

就好像由總檢察署、警方、反貪會和國行組成的特工隊,你不知它到底是在查什麽?是查1MDB、首相還是洩密者?

根據納吉本身的說法,特工隊要查的只是“要確定《華爾街報》是何根據指我提取1MDB的錢供個人使用”。

注意納吉強調的是他沒有“個人使用”1MDB的錢,但他沒有否認錢流入了他的私人戶頭。

所以我敢肯定特工隊的調查結果也將會如此。

雖然納吉不願證實阿馬銀行的戶頭是否是他的,上周,總檢察長阿都甘尼已“不小心”證實納吉在阿馬銀行的兩個戶頭已經在2013年8月和今年3月關閉,證明戶頭的確是納吉的。

而如果你根據當年反貪會針對州首長慕沙4000萬元政治獻金的調查結果,“因為那筆錢是給政黨的政治獻金,非供個人使用”,最後慕沙安然無事,相信納吉在此事件上更會沒有事。

週末的時候,《星報》也報導,當年1MDB的首名主席Mohd Bakke Salleh(現任森那美主席)和一名董事Azlan Mohd Zainol辭職,便是因為抗議公司投資的7億美元資金在董事局的不知情下被轉入另一家公司的戶頭。

這七億美元,恰巧和被指匯入納吉私人戶頭的數額相符。兩者有沒有關係?這點值得一查,但特工隊會不會往這方面去調查?我想,特工隊已經“查錯”了方向。

報導說,1MDB和沙地石油成立一家聯營公司,叫1MDB沙地石油。

在聯營公司成立的三天前(2009年9月25日),沙地石油開曼控股(PetroSaudi Cayman Holdings)發出一筆七億美元貸款,條件是這筆債必須在同年30日前償還。

9月30日,1MDB批准的10億美元資金,僅有3億美元進入聯營公司的戶頭,另7億美元卻用來償還上述貸款。

1MDB董事部在10月18日才知道此事,因而對聯營公司的資產價值感到懷疑。

的確,為何一家聯營公司還未成立,就先欠了7億美元?這筆貸款有何用處?

1MDB將10億美元其中7億美元資金拿來償還聯營夥伴的貸款,對方豈非一分錢都不用注資?不止不用注資,還獲得了7億美元資金!

Mohd Bakke在10月19日辭職抗議,Azlan則在2010年1月1日辭職。

Mohd Bakke辭掉1MDB主席職後,由羅丁(Lodin Wok Kamaruddin)接任。

羅丁也是阿芬銀行主席,被《華爾街報》揭露今年年初有200萬元現金分八次存入羅斯瑪的銀行戶頭,便是在阿芬銀行。

說回“失蹤”的7億美元,《砂拉越報告》說有證據證明,已流入了劉特佐的GoodStar公司戶頭。

我以為特工隊要查的就是這些資金流向的真相,但看樣子特工隊要查的不是這些真相,特工隊更有興趣要知道的是:誰將這些真相洩漏給了《華爾街報》!

身為國行總裁,我相信潔蒂早就知道了真相,但她卻選擇了沉默不語。

國行的三名高層卻成了替死鬼!

Thursday 9 July 2015

一丘之貉,還是心中各懷鬼胎?

看看這張圖片,你無從得知,他們是一丘之貉,還是心中各懷鬼胎?

但你可以肯定的是,納吉恐怕沒有那麼輕易就下臺。

昨天我就懷疑了,特工隊調查真的來真的嗎?

後來聽總警長和總檢察長異口同聲說,要調查《華爾街報》從何取得銀行機密文件,並將提控爆料者,對這個特工隊,就徹底失望了。

而且,如此說來,不就等於承認《華爾街報》說的都是真的,文件也是真的了?

就如我之前質疑的,你如何調查你的上司,然後將調查報告交給上司,讓他決定採取下一個行動?不可能嘛!

然後,如同往常般,這次由內閣成員表態:一致支持納吉繼續擔任首相。

有內閣部長們的一致支持,納吉哪需下臺?就算在調查中,也無需休假接受調查,因為原來調查的對象不是納吉,而是《華爾街報》,夠滑稽吧!

所以拉菲茲說他再也不要去報警了,因為每次去報警,每次被抓的是他!

急欲保護納吉者大有人在。

昨天,聯昌Islamic的CEO巴里西亞(Badlisyah Abdul Ghani)一夜成名,他在臉書上說《華爾街報》出示的銀行文件有詐,卻即刻遭《當今大馬》戳破他分析錯誤,他也趕緊撤文認錯。

聯昌主席納西爾還要發文代他道歉,說要進行內部調查。真是何苦來哉。

昨天也提到,SRC董事經理Nik Faisal向特工隊證實,有關個人戶頭是他的,不是納吉的。過了幾個鐘頭後,刊登該新聞的巫統網站Mykmu.net卻離奇的將該新聞刪除。

我想,該網站不得不將新聞刪掉,因為NIk Faisal如果真的有那麼說,即將SRC的存款匯入自己的私人戶口,那不就等於承認他私吞公款嗎?

特工隊要調查的,不是你我想像的那麼一回事。

納吉在臉書里說:特工隊的調查,是要確定《華爾街報》以何根據指我提取1MDB的錢供個人使用。

“The investigation by the special task force is to determine whether WSJ's allegation that I took 1MDB funds for my personal interest has basis or not.”

其實,有沒有“公款私用”?自己應該最清楚,何必大費周章特別成立一個特工隊去調查?

注意到納吉也在玩弄文字嗎?根據《華爾街報》報導,匯入私人戶頭的錢來自SRC,不是1MDB。但SRC原本是1MDB的子公司,後來才改由財政部掌管。

如果要這樣子“拗”,他是沒有挪用1MDB的錢,因為那筆錢是來自SRC的。

所以1MDB否認有26億元流入私人戶頭也是對的,因為錢是從SRC出去的。

納吉數次強調他沒有“私吞公款”,但他一直沒有否認資金流入個人戶頭。

有沒有注意到,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也說話了嗎?他說:政府大選前許下的承諾和撥款,不能算是賄賂人民。

Pre-election promises and handouts by the government are not considered bribery.

相信經過特工隊調查的結果將是:雖然錢的確是進了個人戶頭,但那是一筆政治獻金,是供大選使用的。

聽起來熟悉嗎?我在週一《納吉七億美元的疑團》提到,當年本州首長慕沙阿曼一筆可疑的4000萬元,因為不是供個人用途,而是要給巫統的政治獻金,所以沒事。

既然一州之首長都可以沒事,一國之相又怎能有事?

原本還指《華爾街報》的報導沒有根據無的放矢,結果對方將文件公開出來。

跟著改說要提告對方,結果雷聲大雨點小,只是弱弱地要求對方證實新聞的內容和立場,貽笑大方。

但《華爾街報》力證報導正確,特工隊就說要抓洩密者。

對這個特工隊,可以不用有任何期待了。

Wednesday 8 July 2015

1MDB特工隊真的來真的?

週末的時候,總檢察長阿都甘尼證實,由反貪會、國行和警方組成的特工隊已對1MDB展開調查,他也看過了一些文件,包括指控1MDB匯款進入納吉個人戶口的文件。

這也證實《華爾街報》指總檢察長看過相關文件的報導。

不止總檢察長,《華爾街報》指納吉本身也看過相關文件。

內長阿末扎希之前在國會透露,警方已在三月將調查報告提呈給總檢察長。果真如此,為何總檢察長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是不是納吉私下向他做了解釋,而他也對納吉的解釋感到滿意,就像那些巫統幹部區部青年團婦女組領袖們都接受了納吉的解釋而繼續對他表示支持那樣?

若不是《華爾街報》說他看過了匯款文件,他大概也不會出來承認吧!

因此,當昨天讀到特工隊的文告,指有六個相信涉案的銀行戶口被凍結,文告除了阿都甘尼的簽名,還有國行總裁潔蒂、總警長卡立和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的連署,腦海浮起的第一個想法是:他們這次來真的!

跟著再想一想,又覺得好像不大對。

真的要調查,那納吉是否先要停職?否則,他們要如何確保能夠順暢調查?他們都要向納吉報告,那你要如何公正無私地調查你的上司?調查後的報告,難道你也交給被你調查的人?

記得納吉宣佈要由總稽查司進行審查1MDB然後叫公帳會調查嗎?原來那時候,警方早就“調查”過了,要不是阿末扎希透露,我們還不知早在三月間,警方就將調查報告交給總檢察長了。

要不是《華爾街報》爆料,總檢察長也不會證實他已看過了報告吧!

所以說,除非另有奇跡出現吧,我對這個特工隊的期望不大。

特工隊所凍結的六個銀行戶頭有哪些?報導說,其中三個是納吉的個人戶頭,另外三個相信就是將匯款輾轉進入個人戶口的三家公司,就是SRC和另兩家子公司。

《華爾街報》說,所凍結的三個個人戶頭,並非原先被匯入巨款的個人戶頭。

那也不奇怪,因為根據報導,原先的個人戶頭,早在那年的8月30日就關閉了。

SRC本身就問題重重,它原本是1MDB的子公司,卻在取得KWAP的40億元貸款後就轉移至財政部,可說是1MDB和PFI之後第三家帳目不明的公司,裡邊有將近38億元不知下落。

讀了《華爾街報》報導,我們知道SRC的部份款項已被轉進了個人戶口。

令人驚訝的是,SRC的董事經理Nik Faisal,竟然是該銀行個人戶頭的代理人(mandate holder)。

這位Nik Faisal,之前曾是UBG的執行董事,後來是1MDB的首席投資員。

UBG,當年Aabar向它高價購買興業股份,就是由劉特佐穿針引線的。

夠複雜吧!

而今天就讀到Nik Faisal出來澄清,說該個人戶頭是他的,不是納吉的。

我覺得他沒有說實話,因為從文件看到,他只是授權處理該戶口,是該戶頭的“代理人”。

就算他是戶頭的持有人吧,私自將公司存款挪入自己的戶口,那他不是私吞公款,犯了失信罪嗎?

我對特工隊沒有信心。之前就談到國行總裁潔蒂的不尋常回應,相信她早就知道1MDB的醜行,卻不敢採取行動,如此知情不報,早就應該引咎辭職。

對總警長卡立更沒有信心,他的偏向立場更加明顯,讓人懷疑他究竟是不是特工隊的一員。

今天他又對外發言,說要調查《華爾街報》如何取得所有的機密文件。

嘔?他不是應該調查文件內容,看是不是有人私吞公款嗎?

想起上周拉菲茲說,他再也不要去報警了,因為每次去報警,每次都是他被抓......。好無奈卻又是事實的感言。

Monday 6 July 2015

納吉七億美元的謎團

兩個月前,登加樓前大臣阿末賽益忽然爆料,指兩年前他被革大臣職,是因為與1MDB有關。

他說,由於他反對聯邦將州應得的石油稅注入新成立的登加樓投資機構(TIA),導致他後來失去了大臣職。

而TIA也“升格”成為一家聯邦機構,由財長直接掌管,即是現在醜聞一大籮的1MDB。

其實,阿末賽益並未透露完整的真相。

當時我也曾質疑,登加樓蘇丹為何願意將原本屬於該州的TIA讓給聯邦政府?

(請參閱拙稿《財長管不完 全部基金》20150414)

報導說,聯邦將登州應得的60億元石油稅(有這樣多嗎?)注入TIA,再加由聯邦擔保發行的50億元債券,TIA共得110億資金。

當聯邦“接管”TIA并將之改名為1MDB後,聯邦擔保的50億債券當然還在,但登州的60億石油稅,有沒有“退還”給登州呢?

針對這,報導并沒有給予明確的交待。

反之,納吉首相口口聲聲強調,政府僅注資100萬元作為創業基金,如今公司資產已超過500億元!

哪會有這麼便宜的事?而且,為何登州蘇丹會允許那樣的安排?當中必有古怪。

現在這個疑團終於解開了!

如果消息來源可靠,我覺得可信度也很高,阿末賽益沒有說完的真相如下:

記得劉特佐曾接受《星報》訪問,當時他透露他是通過蘇丹姊姊東姑拉希瑪的介紹而認識蘇丹陛下嗎?

後來,他就當起蘇丹的投資顧問,并游說蘇丹成立一個主權基金,將登州石油稅注入這個基金,就是TIA,并替蘇丹處理TIA事務。

問題出現,是當所發售的50億元債券,相關的佣金和服務成本竟然高達10%或5億元,蘇丹拒絕批准這筆高昂的費用。

所以就有了後來的安排,就是聯邦以100萬元“接管”TIA,同時擔保50億元債券,并將之改名為1MDB。

至於登州的60億石油稅有沒有拿回,相信那也是“紙面”上的數據,因為聯邦原本就沒有發放石油稅給登州。

(請參閱《從TIA變身為1MDB的真相》20150513)

上周,《華爾街報》再做驚人爆料,指在505大選前,高達7億美元(馬幣26.7億元)分五次匯入了納吉在阿馬銀行的私人戶頭,其中最大的兩筆分別是6.2億美元(03/21/2013)和0.61億美元(25/03/2013)。

前者來自一家駐新加坡的瑞士銀行Falcon Private Bank,而後者來自一家英屬維京島註冊的金融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這家公司由阿布扎比的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vestment Co.(IPIC)所持有。

IPIC,就是六月間注資10億美元給1MDB,以償還一筆到期的10億美元債券。

既然1MDB要“拆散”以變賣土地和資產,IPIC為何還要注資一家即將成為空殼的公司?這10億美元資金附帶什麽條件?第二財長胡斯尼含糊帶過說那不是貸款也不是債務,而是一項商業交易。

IPIC與子公司Aabar原本是1MDB的TRX投資夥伴,據知去年有意退出TRX,後來如何就沒有讀到後續報導。

Aabar又與告吹了的RHB聯昌倂購計劃有關。

當年Aabar因買貴了RHB股票,導致不久前兩家銀行的倂購計劃再度告吹,就是因為Aabar不肯虧損賣出所持的RHB股票。

(請參閱《IPIC和Aabar注資替1MDB還債?》20150609)

除了IPIC的資金,《華爾街報》揭露還有一筆馬幣4200萬元的匯款,最近亦分三次(26/12/2014、27/12/204、10/02/2015)匯入納吉在阿馬銀行的私人戶口。

報導指這筆錢來自SRC,再輾轉通過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進入納吉的戶口。

SRC原本也是1MDB的子公司,但在2012年獲得KWAP40億元貸款後,它就被轉成財政機構的子公司,原因不詳。

這家同樣操作神秘的公司,根據潘儉偉說法,它在蒙古Gobi Coal & Energy公司的實際投資只有4785萬美元(約馬幣1.8億),那還有其餘的38.2億(40-1.8)去了哪裡?

(請參閱《Najibnomics可依1MDB蓋棺論定》20150603)

其中有沒有如《華爾街報》說的,進了私人戶口?報導提供了日期款項以及戶頭號碼,只要查一查就能知曉。

《華爾街報》指所獲資料來自我國調查單位的報告,可能指的就是內長阿末扎希不久前透露,已經在三月交給了總檢察長的警方調查報告。

爲什麽總檢察長沒有採取行動?

針對這,總檢察長阿都甘尼表示已經“突擊檢查被懷疑調動資金給納吉私人戶口的公司”。這三家公司,應該就是SRC、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

值得注意的是,納吉只說他沒有“盜取”這筆錢,但對這筆錢的存在及是否匯入其戶口不置可否。

讓我想起在2008年,一名叫謝天福的州民因被發現帶著1600萬新幣(約4000萬馬幣)現金從香港機場離境,被香港廉政署懷疑洗黑錢而被扣查。

當時,謝天福說那是首長慕沙阿曼的錢,他只是負責把錢運回大馬。

首長慕沙否認與謝天福之間的任何政治或金錢來往。

(兩人後來對簿公堂,謝天福在一項250萬元欺詐案被判罪名成立,坐牢一年及鞭笞一下。)

2012年,反貪會調查報告說,該4000萬元是要給沙巴巫統的政治獻金,不屬於慕沙本人,所以沒有貪污成份在內。

但反貪會沒有說,政治獻金是由誰捐獻?為何會存在海外,該銀行戶頭持有人是誰?謝天福又扮演什麽角色?

當時納吉首相也說,只要是經過正當管道,任何政黨都可以獲取政治獻金。

當時的法律部長納茲里也改口說,香港廉政署從未逮捕謝天福。原本他說:交由總檢察署決定是否要提控。

如果根據這宗案後來峰迴路轉的演變,而首相戶口里的確曾有那筆錢的存在,我猜它最後將會被說成是要給政黨的政治獻金,套用反貪會的話,因為政治獻金不屬於個人,所以沒有貪污成份在內。

但,還是有個疑團未解,像納吉自己說的,如果是騙來的錢,他會蠢到把錢放在國內自己的戶頭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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