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4 August 2015

26億政治獻金:又一大馬世界記錄

果然給我言中,州首長慕沙當年那4000萬政治獻金的劇碼,如今照搬重演,說納吉私人戶頭里的26億是來自中東的政治獻金,不是來自1MDB。

言下之意,若是獻金,就不算是貪污了。

如此一來,天一下子就光晒了。

但,為何不早早說呢?為何要支支吾吾,還要否認《華爾街報》、《砂拉越報告》和《The Edge》等等報導呢?

但是,如此大數的獻金,誰能捐獻得起呢?這麼一大筆獻金,肯定可以列入《Guiness記錄大全》,更甭說《大馬記錄大全》了!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在這筆超級超碼獻金的背後,是否另有什麽秘密的承諾或交易呢?

而且,爲什麽是匯入私人銀行戶頭而非黨戶頭?護主心切的臣子指,那是因為納吉身為黨主席所以是黨的委託人,這有可能嗎?

這可不是26萬或260萬而是26億呢!

可能很多人對26億沒有什麽概念,26億,就是26的數字後面再加8個零。有人在fb做個比喻,假設每天給你100萬元花,你至少要7年才花得完。

但你不可能每天可花100萬,那就給你每天一萬元花吧,你也要712年才花得完,可以花足七代人呢!

隨著反貪會發文告指出,26億元是政治獻金不是來自1MDB,這是否意味著有關調查就到此為止呢?

但,剛開始的特工隊文告,不都是連署的嗎?爲什麽這次只由反貪會發文告?

更詭異的是,文告還特別強調反貪會未涉倒政府陰謀。

上週末,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也不尋常地表示反貪會只查SRC,並沒有查1MDB。

他的意思是,特工隊也沒有查1MDB只查SRC,或反貪會和國行和警方還有總檢察署等單位分工合作,各查各的對象呢?

但看樣子,警方好像已經獨立行事,倒過來查另外三個單位的“內鬼”呢!

總檢察署和反貪會里的調查官員不是被扣留就是被撤換,總警長卡立不諱言,下個調查的對象就是國行總裁潔蒂和她的官員。

兵兵賊賊,如今我已分不出到底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了。

匯入納吉私人戶頭的26億馬幣(七億美元)真的與1MDB無關嗎?

根據《華爾街報》當時報導(請參閱拙文《納吉七億美元的謎團》6/7),該筆資金共分五次匯入納吉在阿馬銀行的私人戶頭如下:

a)21/03/2013 6.20億美元
b)25/03/2013 0.61億美元
c)26/12/2014 2700萬馬幣(約710萬美元)
d)27/12/2014  500萬馬幣(約132萬美元)
e)10/02/2015 1000萬馬幣(約263萬美元)

第一筆來自一家駐新加坡的瑞士銀行Falcon Private Bank。

第二筆來自一家英屬維京島註冊的金融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這家公司由阿布扎比的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vestment Co.(IPIC)持有。

IPIC是Aabar的母公司,兩者原本是1MDB在TRX的投資夥伴,七億元(如果是政治獻金),是不是由此而來?

今年六月,IPIC“注資”10億美元給1MDB以償還後者的欠款。

但下來三筆總數4200萬元馬幣肯定不是政治獻金,因它們來自SRC,一家原本是1MDB子公司後來改成財政部機構(MoF Inc)的GLC。

納吉還是有必要解釋,爲什麽SRC還把總數4200萬元資金匯入他的私人戶頭?

而SRC的CEO聶費沙和他在UBG時期的同僚Jasmine(後來是1MDB的一名執行董事)如今卻成了特工隊所要“通緝”的人物?

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不是透露反貪會只查SRC嗎?那反貪會就有必要將4200萬元如何從SRC匯入納吉在阿馬銀行的私人戶頭交代清楚。

而且,在納吉的私人戶頭關閉後,這些資金又流去了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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