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公佈GDP,針對有關1MDB及個人的提問,她做了如下答覆:
1. 國行早在兩年前已對“高度舉債”(extremely highly leverage)的1MDB進行調查,如今調查已經完成,報告亦已提呈給總檢察長,內容包括所需採取行動之建議。
2. 國行不是執法單位,只能提供協助給執法單位,本身不能對不當行為採取行動。
3. 1MDB資金是否轉入首相之私人銀行戶頭,不在國行的調查範圍內,而是由相關銀行(阿馬)進行慎密審查(with due diligence),一旦發現可疑則必須提呈“可疑交易報告”(STR)給國行。
4. 她將繼續擔任國行總裁直至明年六月任期屆滿為止。
5. 證實有7位國行官員因涉嫌洩密而遭警方調查,她未被邀請錄取口供,因她剛在兩天前從美國公幹回來。
6. 她必須謹慎回答關於26億元資金的問題,否則會被逮捕。
7. 她也駁斥有關她與國行的不利謠言,一旦掀出造謠者,將對後者採取法律行動。
潔蒂說國行早在兩年前已經展開對1MDB的調查,其實,之前她一直避談1MDB,直至六月的時候,才說國行將開檔調查。那時正當前總檢察長阿都甘尼宣佈成立特工隊的時候,可見她若不是昨天說了謊,就是那時說了謊。
從潔蒂昨天的談話,可以證實的確有一筆26億元資金匯入納吉個人戶頭。
潔蒂說已將調查結果交給總檢察長,包括所建議的行動。
我很好奇她所指的總檢察長是“前”總檢察長還是現任總檢察長?
若是“前”總檢察長,那是否就是導致阿都甘尼被革職的原因?那是否可以證實,之前流傳的逮捕令草稿不是子虛烏有的事?
若是現任總檢察長阿班迪,那我可以肯定,這位新總檢察長將把報告束之高閣,不會採取任何行動。
潔蒂說國行沒有執法的權力,這點我不能完全認同。
如果無法對違反金融法令者採取行動,那幾年前hawala錢幣商因協助大人物“洗黑錢”而被撤銷營業執照又是怎麼回事?
還有也是在幾年前因懷疑黃金買賣公司“洗黑錢”而查封Genneva Gold,據說有8000位投資客戶因此無法取回他們的投資,又是怎麼回事?
有沒有發現,受害的每次都是第三者?
所以說國行沒有執法權力是不確實的。
說銀行私人戶頭不在國行調查範圍內也是不負責任的說法。不錯相關銀行必須慎密審查with due diligence,但當銀行將STR報告交給負責監督國內銀行體制與操作的國行,不是應該負責採取下一步動作嗎?
如今看回頭,阿馬集團董事經理拉瑪穆迪(Ashok Ramamurthy)今年一月以“與家人一起”為由辭職,多半是被逼的,而且,很多原因是與1MDB或私人戶頭獲得巨額資金有關。
其實當時還爆出另有三位高層辭職,阿馬後來證實他們的合約已獲更新。
納吉原本在阿馬有兩個戶頭,根據《華爾街報》報導,其中一個已在2013年關閉,另一個則在今年三月關閉,就是在拉瑪穆迪辭職兩個月後。
上回提到來自SRC的第二批總額4200萬元匯款,則是在去年12月轉入納吉的私人戶頭。
今年三月第二個銀行戶頭關閉後,納吉便宣佈由總稽查司審查1MDB,然後將審查報告交給公帳會調查。
(納吉最喜歡這一招,就是由不同機構或成立一個又一個委員會,在同個課題上調查又調查,拖延時間,就像本州的非法移民RCI調查那樣,漸漸的大家又忘記追蹤了。)
有沒有發現,上述點滴事件,在時間上發生得太巧合了呢?
倒是不明白,既然戶頭後來關閉了,那龐大的資金又去了哪裡呢?
所以我一直說,因為潔蒂的懦弱,造成納吉變本加厲,才會有今天這個局面,結果受害最大的又是無辜的人民。
記得納吉解釋為何從開曼群島贖回的11億美元未匯回馬來西亞,而是去了新加坡,原因竟然是“爲了避免尋求國行的批准”嗎?
因為“任何每年達到5000萬元的投資或達到一億元的外國貸款,都需獲得國行的批准。”
堂堂一名首相,又是財長,國行也向他報告,他竟然說出那樣的話,公然承認“枉法”,真是不敢相信。
若不是洗黑錢,爲什麽害怕尋求國行批准?
馬幣滑跌、物價高漲、外資外逃,股市無力,不能說完全與1MDB無關。
像今天馬幣再破新低,只因潔蒂昨天說了國行不會實行固匯制資管制,因為需付出太大的代價,而且經濟基本層面還強,一旦不穩定因素消除,馬幣將很快反彈bla bla bla。
換言之,國家已沒有扶持馬幣讓經濟復蘇的本錢,人民將繼續因政府的無能而吃盡苦頭。
所以還有幾位“忠臣”繼續為首相護短,繼續發表“馬幣跌對國家好”的愚蠢言論。
納吉還恬不知恥地怪罪“因為有太多的政治操弄”,他怎樣也是國家財長,卻對目前的經濟危機完全手足無措,不然就是無動於衷。
既然完全沒有對策,是不是應該辭掉財長職,讓位給能者去當呢?
不過說實話,我看不到國陣里有什麽治國能才,更不要說財政人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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