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当今大马印裔记者南达的索贿案,案件在下月23日过堂;后有恶搞兴都教卡瓦迪仪式的三名DJ(通讯部长法米说他们受够了,首相安华邀请他们当昌明政府的团结大使,结果是他们的电台老板被罚25万令吉);跟着是传教士赞里火上加油,说卡瓦迪仪式如同附身醉酒,脸书撤其贴文他又重贴,印裔人权份子阿伦谴责警方坐视不理,结果阿伦被捕。
今天要记录吉隆坡一座有130年历史的兴都庙要“迁移”,让路建回教堂的课题。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该地段属隆市政厅(DBKL)所有,该庙宇委员会曾在2012年向联邦直辖区土地管理局申请,依据《国家土地法典》第14条文,将该地段划为非穆宗教场所保留地,但文件显示,隆市政厅已在2010年注册成为该地的正式地主,并在2014年将该地段所有权转让给Jakel集团,当时该庙并未被知会,两年后才得知,这点是说不过去的,因隆市政厅曾在2008年批准该庙的翻新计划,何以卖地时却静悄悄?
去年,Jakel集团致函庙宇委员会,告知已获市政厅发出发展准证(development order)和建筑图测批准(building plan approval),并要求庙宇委员会在两个月内腾空土地,但庙宇委员会坚持留在原址。
Jakel集团表示,在该地段建清真寺是要实现公司创办人Jakel Ahmad的愿望,即将清真寺捐赠给当地群体,并在过去10年一直跟庙宇委员会接洽。
之前,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席再益马力提出质疑,既然庙宇与隆市政厅之间的讨论仍在进行中,首相为何急着要为清真寺主持动土礼?
安华为此大不高兴,不点名斥责一些律师从未参与兴都教事务,突然挺身发表轻率言论,并指该庙非法占用土地。
根据隆市政厅的说明,不会“拆除”该庙,而是将之“迁移”,且已圈定重建地点。
Jakel集团也同样保证,不会强拆百年兴都庙,承诺将妥善搬迁该庙。
倡导护庙组织建议,与其大费周章拆迁兴都庙,不如在附近另择建昌明清真寺地点。
社会主义署理主席阿鲁仄万(Arul Chelvan)和公正党资深议员哈山卡林不约而同建议,该庙原地保留,新清真寺则毗邻而建,皆大欢喜。
哈山也在一封公开信希望首相能够公正及明智处理这个课题。
行动党前中委刘天球也质疑,明知这座百年兴都庙在该路段,Jakel当年仍执意买下该路段兴建回教堂,该公司根本不缺地方兴建回教堂。
通讯部长法米表示,庙方、隆市政厅和Jakel集团三方仍在进行商议,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吁请大家保持耐心,不要采取任何违法行动,或发表不当言论。
补记: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与庙宇代表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要求隆市政厅公开它和Jakel集团间在2014年5月12日签署的土地买卖合同,认为合同提及庙宇权益,因此,公开该份合同,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局势,确保政府土地出售给私企的过程,仍有公众问责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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