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剧情反转不断的韩剧,这回在本州上演。
2022年,针对本州40%税收议题,沙巴法律协会(SLS)申请司法复核,获高庭批准,惟代表联邦政府的总检察署提出上诉。
上周四(16/5),上诉庭聆审联邦政府提出的上诉,却发生戏剧性的反转,原本支持SLS行动的州政府突指该会未具法定诉讼地位,并申请介入成为该案的第二上诉方。
声称是州政府法律顾问的登姑法阿末(Tengku Fuad Ahmad)指SLS“多管闲事”,因后者没有代表沙巴诉讼的权力,只有州政府才能代表沙巴及州民行动。
法庭接受了法阿末的申请,批准州政府介入,并订在本周四(23/5)进行案件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法阿末是当年“首长双包案”前首长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在2019年受委沙巴土团党的法律顾问,那时,首长哈芝芝还在土团党(请看《11名执政党州议员等着跳槽?》20181107)。
法阿末突如其来的介入举动,引来众朝野领袖的不满,指他无权干预此案。
首长哈芝芝在次天会见沙盟领袖时表示,政府从未委任法阿末作为此案的代表律师。但沙统主席,即前国会议长班迪卡指出,根据州律政司署委任书,法阿末是在2022年受委的。
沙盟成员之一的自民党主席陈树平因此指出,如果是州律政司诺爱莎(Nor Asiah Yusof)越权,后者必须辞职谢罪。但时任州律政司叫苏观山,不是她。
审讯当天,为什么不是由州律政司本身亲自出马,而是由一名州法律顾问单枪匹马?
诺爱莎含糊其词,没有明确表明律政司署或州政府的立场。但我相信,若无州政府的授意,州律政司应该不会冒然委派法阿末代表州政府。而且,从首长哈芝芝后来的谈话显示,他对法阿末的介入是知情并同意的。
哈芝芝的说法是,州政府尊重及认可SLS的诉讼权利,也不会放弃所规定的40%净收入拨款的宪法权利,但他未解释为何州政府介入上诉。法阿末的说法是,若不成为上诉方,州政府可能会失去挑战联邦政府争取40%税收的权利。
回顾一下。早在国盟时期,即2022年3月,时任财长扎夫鲁声称,由于无力负担,联邦政府与沙巴政府达成新协议,所需归还的40%净税收方程式已不再适用。
扎夫鲁这番话引起沙巴希盟的反击,限定哈芝芝必须在一个月内向联邦政府争取,否则采取法律行动云云。
该年6月,沙巴希盟12名国州议员入禀高庭,起诉时任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寻求宣判联邦政府必须依据联邦宪法归还沙巴应得的40%净税收。
希盟亦在上届大选的大选宣言承诺,一旦重夺联邦政权,将归还40%净税收给沙巴。
希盟赢了大选,组建了团结政府,而后沙巴希盟也成为州政府一员,当时的12名国州议员仍表示,不会撤回对联邦及州政府的税收诉讼。
但不及半年,去年9月,沙巴希盟改口,以部分起诉人已是联邦及州内阁成员,在该案存有利益冲突为由,宣布撤销诉讼,但保留重新起诉的权利。
角色掉换,立场也掉换。这就是当反对党和执政党的区别,这就不要怪,行动党为何当了政府就变成马华2.0(这不是我说的)。
以希盟撤控为例,我们大概也可理解州政府在此案所持的尴尬立场,但是否有必要介入成为上诉人?既然表示认同SLS的行动,为何又上诉?
同样,如果联邦政府认同沙巴应获其应得的40%净税收,总检察署为何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