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斋节过后,SRC案续审。
轮到第39名证人伊斯米伊斯迈(Ismee Ismail)供证。
伊斯米是谁?他当时身兼多职,是1MDB刚成立时的董事局成员,也是朝圣基金的前CEO,又受委回教银行子公司Takaful主席(请看《贯穿Takaful、回教银行、朝圣基金和1MDB的船厂人物》20150515)。
但没想到,原来他也是SRC主席。
他在供证时透露,因为SRC是1MDB子公司,当SRC在2011年成立,他即受委主席,另外四名董事成员包括1MDB首任CEO沙鲁、因此案被反贪会通缉如今已转为证人的苏柏耶欣(Suboh Yassin)、仍被通缉的SRC董事经理/CEO聂费沙和一名Che Abdullah。
伊斯米说,因为不满聂费沙的管理作风,尤其是在公司的账目和财务处理方面,他在三年后(2014年)就辞职了,由Che Abdullah接替。
1MDB/SRC丑闻是在隔年爆发,而在2016年,当前总检察长阿班迪不小心展示SRC的资金流向图,被发现SRC曾在2014年将一笔1.7亿令吉资金汇入一家Putra Perdana户头,而后朝圣基金就收购了这家公司(请看《朝圣基金和SRC扯上关系》20160204)。
也是在那年,国行给朝圣基金的信件曝光,内容指基金面对财困,储备金已呈负数,并不足以派息等等(请看《有钱买地,没钱派息》20160126)。
不久后,伊斯米就悄悄辞掉朝圣基金CEO职,过档到森那美当COO。
言归正传。提到对SRC CEO聂费沙不满,伊斯米解释,与其应向董事局负责,聂费沙更像是向纳吉负责,凡事他都要先请示纳吉并要取得后者的批准,然后就向董事局报告说政府已经给予批准,而他所谓的“政府”,其实是指纳吉。
伊斯米说,纳吉是SRC的“名誉顾问”,聂费沙等于是纳吉和董事局的中间人。
听来很熟悉,纳吉不也是1MDB的顾问团主席吗?在1MDB,时任CEO沙鲁不也听取他的指示,董事局不过是橡皮章吧了!
提到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取得的首20亿令吉贷款,伊斯米透露,纳吉当时指示将18亿令吉汇至海外:15亿汇至在瑞士的BSI银行,3亿至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的香港分行,只剩2亿备作公司的营运开销。
伊斯米说,为了确定15亿令吉资金还在瑞士BSI银行,他们曾在2014年远赴瑞士查核,并获银行证实资金还在银行。之前,他被告知该笔资金是要投资在Aabar。
之前只说SRC要投资在蒙古的能源公司,现在却也和Aabar扯上关系了。
这笔资金后来怎样了?伊斯米说董事局曾要求汇回来,但他不确定是否有这么做,因为不久后他就离职了。
不止汇去瑞士BSI的15亿资金去向不明,汇去香港宝盛银行的3亿令吉也同样不知去向。
之前只提到SRC和1MDB同样在BSI的新加坡分行有存款,不正当的交易还害到银行的多名高级职员坐牢/罚款,BSI在新加坡也被令关闭(请看《和Aabar一样,SRC也有岸外分身》20160517)。
我们也从新加坡的BSI案知道,SRC的一些存款被转去了“陈金隆”在新加坡DBS银行的户口。根据该国控状显示,批准转账去“陈金隆”户口的即是聂费沙,SRC的CEO。
聂费沙也是纳吉在阿马户口的授权人,伊斯米说他是SRC和纳吉的中间人,当他汇款进入纳吉的户口时,你认为他会不告诉纳吉吗?
当丑闻爆发后,阿鲁说,因为在新加坡BSI的户头已被冻结,因此存款取不出来;现在才知道,原来SRC有多达15亿马币被汇去了瑞士的BSI。
至于汇去香港的3亿马币,之前也从未报告过,如今才曝光,同样,这笔资金有没有取回来呢?
我们知道了SRC首批取自KWAP的20亿令吉,其中18亿令吉就去了海外,那还有第二笔的20亿令吉呢?
伊斯米说上述15亿令吉原本是要投资在Aabar的。这就奇了,Aabar是IPIC的子公司,是阿布扎比的主权基金,为何要把这么一大笔贷款来的资金投资在另一个国家的主权基金?显然有古怪。
Aabar在英属维京群岛有家假的分身,至少IPIC是那么说,因为1MDB汇款去了这家假公司,IPIC说没有收到。
纯属巧合,在新加坡的BSI案,我们也被告知,原来SRC在英属维京群岛也有一家分身,户头拥有人显示是大马政府,会不会SRC的第二笔20亿马币,被汇去了这家岸外分身?
有没有发现,SRC的modus operandi和1MDB非常相似?可说是照办煮碗,也是后者的缩影版。
1MDB是在2009年将第一笔10亿美元汇给石油沙地,后者再将其中7亿美元汇给Goodstar。
两年后食髓知味,在2011年成立SRC,随即向KWAP取得首批20亿令吉贷款,政府提供担保,然后15亿就汇去了瑞士BSI,说是要投资Aabar,至于汇去香港的3亿马币,说不定还去了某人的户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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