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March 2019

逾越法律,挑衅在先?

经过警方完成调查上周(22日)在马大校园外发生的攻击案,肇事者终于昨天被控。

肇事者是巫统最高理事洛曼和另三名巫统党员:慕达立(Abdul Mutalib Abdul Rahim)、萨曼(Salmon Arif Budiman Muchlis)和诺扎卡法(Mohd Norzakifah Mohamed Nawi)。

他们在刑事法典323条文和149条文下一共面对10项控状,即蓄意伤人和在非法集会共同犯罪。

从媒体图片所见,当天冲突事件爆发时,向学生黄彦铭箍颈的是慕达立。他是拿督级人物,是巫统PJ南区部主席。

洛曼则因为撕毁“纳吉小丑”纸板而在刑事法典426条文(蓄意破坏公共或个人财物)下加控一罪。

这种暴徒行为,也幸好没有让他中选成为代议士。

大家如果记得这位洛曼的话,他就是去年7月双溪甘迪斯补选代表巫统的候选人,纳吉还特别出动为他助选,但他还是在那场补选输了。

他在前朝当过纳吉在首相署的特别助理,纳吉也在财政部给他一个挂名的“金融策略通讯总监”(Finance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 Director)职位。

509后,官位没有了,他便成立一个叫“监督新大马”(Pemantu Malaysia Baru)的NGO,自任主席,说是要监督新政府。

事实上,那时嘉玛因被警方通缉在逃,洛曼取代了嘉玛地位,专门负责举办集会和示威游行,针对种族宗教和王室课题,企图煽动马来人和统治者的敏感神经(请看《行动党要将基督教列为官方宗教?》20180713)。

上周五,纳吉原本要到马大校园内会晤学生但不获准,他因此改在马大附近餐馆与民众会面,一群马大生在马路对面的巴士站高举“纳吉小丑”纸板、“26亿令吉在哪里”和“把人民的钱还回来”等标语抗议,惹怒了在场的纳吉支持者,导致发生肢体冲突。

明明有图片为证,纳吉却说不认识那些攻击者,并促请警方要彻底调查,还说当时其实是巫统党员救了被攻击的学生,避免他们继续被不明人士攻击。

从图片看,洛曼等人怎么都不像是要把这些学生“救”出来,谁相信?

洛曼反指是学生先挑起事端,并高举嘲笑纳吉的图画和标语,所以他们必须付出代价。

教人遗憾的是,学校原该维护自己的学生,马大校长阿都拉欣却发表一份含糊说辞的文告,说“支持言论自由,但也不会纵容不管是学生或其他人的任何挑衅行为”。

文告补充,学生有权利针对学生事务、政经课题发言,但前提是不得逾越法律。如果涉及人士不向对方使用挑衅性的字眼或行为,这样的事件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言下之意,就是学生已逾越法律,挑衅在先吗?

如此语焉不详,连教长马智礼都忍不住开口,提醒校方在该事件上,应该采取明确的立场保护学生,拒绝暴力行为,而不是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否则,这样的事故也会同样发生在其他学校。

可能马大校长不想有政治立场,以避免得罪朝野人物吧。

阿都拉欣是在两年前由前朝的高教部委任,他之前是国油工艺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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