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8 January 2011

律师为分不清声音道歉


祈祷声风波来去快速,还未真正了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案情忽然急转直下,让人一时回应不过来。

一伙人伸出一根手指头,拍照留念,显示皆大欢喜,看上去有点滑稽,让人觉得如儿戏一般,甚至让人怀疑,大家是不是在做戏?

从头到尾,这是不是一出戏?

但做戏又是为何事?这样做,大家有何“着数”?

这位律师,原来非一般律师,他是马青策略局副主任,也是前总会长新闻秘书。

先不怀疑有何动机,他道歉的理由,竟是因为他“分不清祈祷召唤(Azan)和晨间布道(kuliah subuh)的区别”。

就这样,忽然变成没有问题。我觉得这个理由很难令人接受。

因为,“声量太高”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到啊!

我也不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

他听到的,究竟是“祈祷召唤”,还是“晨间布道”呢?

他是说:若是“祈祷召唤”大声就可以接受,还是“晨间布道”大声可以接受呢?

他的意思好像是说:原先我以为那是祈祷声,原来那是布道声。

他是为他的误解(以为是祈祷声)而道歉吗?

现在既然是布道声,那他就接受了事吗?

那岂不显得自相矛盾?他可以接受“晨间布道”的大声,却不能接受“祈祷召唤”的大声?

还是the other way round,可以接受“祈祷召唤”大声,不能接受“晨间布道”大声?

我觉得他的理由显得离题,模棱两可。

努鲁说,此案存有不为人知的内情及矛盾。

我对努鲁的指责不感意外,因为整件事的演变不合情理。

身为律师,理当知道投诉的正确管道,何须把投诉信呈给那么多人,包括努鲁、首相、联邦直辖区部长、纳兹里和希山在内呢?

原来,律师早在去年11月就曾在《独立新闻在线》读者来函作出投诉。

根据他的来函透露,自从换了一位新Imam後,就出现了有关问题。

他说:祈祷声量明显提高,是从“上个月”开始(10月)的。

即是说,以前根本没问题,问题是在新Imam上任後,声量就被明显提高了。

那时候,他就已向奴鲁、许子根、首相署公共投诉局投诉了,但都“石沉大海,音讯全无”。

最后,他建议说:“各宗教祈祷所的声量,必须拥有一套法规和标准加以管制,以免影响附近公民的作息权利。”

“只有坚持公民社会力量,摒弃各扫门前雪的怕事心态,我们才能够揭开这些滥用宗教之名者的假面纱,真正达致一个马来西亚愿景。”

可见律师的要求,只是减低祈祷所扩音器的声量而已,那也无可厚非。

接着他却以“无法分辨声音”为由而作出道歉,但那并不是问题的根由啊!

http://www.merdekareview.com/read/15392.html

4 comments:

moot said...

是马华公会的, 嘿,一贯的软骨头。

Fair仔 said...

我也在纳闷,为什么同样是高音量,可以有两个不同的接受标准?

anakmalaysia said...

Who knows ? Another trap for Nurul just like the one for Teresa kok.

· 康華 · said...

moot, 不争气。

Fair仔,对啊!语无伦次!

am, i was suspecting that too.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