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检察署文告,联邦政府尊重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下有关“特别拨款”(special grant)的宪法原则,并同意与沙巴政府展开谈判,因此,决定不就40%净税收权提出上诉。
但是,针对高庭判决的理由,指联邦与沙巴政府滥用权力、违反宪法及自1974年以来未能履行义务,以及2021年之后所进行的审查乃非法、不合理、程序不当及不成比例的说法,总检察署表示质疑,并将针对这些判决理由中的“缺陷”(defects)提出上诉。
根据报道,联邦政府在接获总检察长的建议后,同意针对上述的缺陷部分提出上诉。
依温指总检察署的文告“矛盾”(contradictory);联邦虽然表示不会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但会对判决理由的“缺陷”提出上诉。有上诉就是有上诉,不能说没有上诉。
依温指出,上诉庭一旦推翻高庭裁决的任何部分,沙巴40%净税收权的整体裁决可能也会被推翻的危险(jeopardised)。
他说,虽然总检察长表示尊重特别拨款的原则,如果上述导致高庭的整个判决无效,属于沙巴的权利也将不受到承认。
所以从这方面看,说不上诉,是具有误导性的。
首相安华说谈判将在州选及新州政府成立后尽快进行,他表示政府原则上完全承认沙巴在联邦宪法下的权利,只是需要考量整体的情况与时机。
记得安华一直强调给与本州的特别拨款已经多出40%了吗?现在安华明确告诉你,如果要40%净税收,发展预算就相应减少,拉上补下,这点你可以接受吗?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