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我是真的不解。州议会明明就要到期解散了,正确来说最迟是在下个月11日,照理不会再有任何州议会会议,有的话也是等到下届州议会开始,为何在这个时间点,议长卡津却获得连任?
根据报道,他的任期是从本月1日到2030年9月底,这是不是意味着,就算下届州议会,换了州政权,他仍继续做他的议长,不得撤换?希望有法律界的朋友能够为我指点迷津。
更巧也更不巧的是,昨天议长任期刚获延长5年,首长哈芝芝当晚就进宫见州元首慕沙阿曼,随时宣布州议会解散。那议长的任期是不是也跟州议员的任期那样,随着州议会解散而中止呢?
立新党和进步党先后退出沙盟,哈芝芝没有选择,必须近期就宣布州议会解散,理由很简单,因为执政州议员的人数已呈“悬峙”现象了。
两党退出前,沙盟拥有42名州议员加希盟7名共49人,这是不算支持沙盟政府的巫统议员在内,立新党有6名议员加进步党官委议员1人共7人,退出后沙盟剩42人,再有人或政党退出的话,沙盟政权就岌岌可危了。与其如此,既然届满在即,不如当下就解散州议会吧。
说到此,已经和立新党达成合作共识的团结党似乎没有同步行动。两周前,当立新党领袖嚷着要退盟的时候,团结党宣传主任佐尼斯顿还说那只是个人意见,两党早已议决继续留在沙盟,和沙盟同进退。但人心叵测,政治诡谲,没有人担保得了。
随着退盟,两党党员的官职和GLC职位,也就是所谓的政治委任,是否也应该一并辞去?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