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立宪君主制国家,怎会没有受到宪法限制?这位前反贪会主席真敢说,连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都不曾这么说,否则早就直接要求国家元首施行赦免权,哪还需成立特赦局讨论,又何需addendum?
说来有趣,这位前反贪会主席是在纳吉时期受委的。那时1MDB丑闻爆发,纳吉一口气炒掉了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以及多名官员,委任了阿班迪位新总检察长,新反贪会主席便是祖基菲里了(请看《又有一人被退休》20160627)。
祖基菲里原本是总检察署官员,负责国家追税执法队(National Revenue Recovery Enforcement Team, NRRET)。由于当时反贪会正副主席以及多名高官已经被彻底换掉,不是被辞职、被退休就是被调职,几乎没有官员可以从内部升任主席,祖基菲里也就因此三级跳,过档到反贪会当主席,直至希盟政府上台为止。
如果大家对这位仁兄仍然没有什么印象的话,记得当纳吉委任的新总检察长阿班迪宣布没有证据可以提控一号官员的时候,坐在阿班迪旁边眯眯笑的总检察署官员,就是他了(请看《新官上任三把火》20160826)。
去年底,祖基菲里成立了一家反洗钱反贪学院(AMLAC Academy),说要以量身定制的课程和培训,来加强廉政和打击国内贪污问题。
应该不是凑巧,祖基菲里刚在两周前宣布加入巫统,而在上届大选,他也曾表示有意上阵参选,后来不了了之,不知是否因为找不到适当的政党。
说到国家元首的附加谕令,祖基菲里说,既然附加谕令证实存在。总检察长应尊重这一点,同意纳吉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及撤回上诉。
联邦法院已经批准总检察长杜苏基的上诉申请,并择定7月1及2日聆审此案(请看《不是存不存在,而是如不如法》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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