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4 October 2024

纳吉:大马侠盗罗宾汉

上周(28/9),纳吉在其SRC 3.0案辩说从KWAP通过SRC汇入其阿马户头的7000万美元是作企业社会责任(CSR),也就是行善用途,有趣的是,在几天前(1/10)的1MDB案,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竟然把纳吉比喻为劫富济贫的侠盗罗宾汉。

什么?贵为一国之首,大可堂而皇之地宣布通过部门拨款扶助国内贫民,何必鬼鬼祟祟,通过自己的私人户头来做这些动作呢?

是的,你没有读错,沙菲宜的确是那样形容,说纳吉就像侠盗罗宾汉,将个人户头所收取的资金通过用于政治、福利救济和履行CSR来回馈社会。沙菲宜也太幽默了吧?

他指纳吉的个人户头所收到来自沙地的6.81亿美元(约马币26亿)捐款有99%是用于公众利益,非个人用途,因此,纳吉的举动不算贪污。

后来他又说纳吉主要是将资金用在当年的大选上。当年,也就是2013年,韩国的江南大叔被刘特佐请来跳骑马舞的那年(请看《不止讓江南大叔搶盡風頭,還讓首相出了醜20130213)。

沙菲宜说纳吉过后已把大部分的资金归还,但根据早前美国司法部(DoJ)的诉状,剩余的6.2亿美元其实是汇到新加坡Falcon银行一个属于陈金隆(Tan Kim Loong)的户口,不是什么阿拉伯王子或国王(请看《原来「陈金隆」是真有其人》20180612)。

DoJ声称,这些资金被辗转进了许多户口,包括星展银行一个属于刘特佐的Blackrock户口,供罗斯玛购买珠宝,包括相信大家都听过一条价值2730万美元的22卡拉粉红钻石项链(请看魂萦旧梦罗斯玛》20240613)。

主控官阿末阿克南(Ahmad Akram)副检察司说,使用资金的个人或政治原因不重要,问题在资金来自非法的收益。

审讯中,辩方多次强调纳吉不知道6.81亿美元是来自1MDB的资金,主张是来自沙地的捐款。

我们看回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早前的证词。她在今年2月供证时称,刘特佐曾指示纪国添准备一封信,由沙地王子签名,说明汇入纳吉户头的资金,是来自沙地的捐款。

这名王子叫Prince Turki,就是和纳吉夫妇与家人以及刘特佐在游艇合照的那位,相信大家都在网络看过该张照片,他就站在刘特佐和纳吉的中间(请看沙地王子和1MDB脱不了的关系20180912)。

《砂拉越报告》说,沙地王子为此获得了7,700万美元的报酬。

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把他比喻为劫富济贫的侠盗罗宾汉,说就算是盗取1MDB资金的“强盗”,他肯定也是罗宾汉,通过CSR造福社会。这样的比喻,其实非常不恰当,这不等于“假设”资金来自1MDB了吗?

沙菲宜的意图,应该是要证明纳吉没有“私吞”那些钱,而是把钱用在福利慈善,后来又说是作政治用途,即在该年的大选活动上。

而且,如果是来自沙地的捐款,为什么大部分的钱后来却又汇出国,去了陈金隆在新加坡的户口呢?

沙菲宜在陈词时说,纳吉的4项滥权控状内容存有缺陷,如果滥权控罪不成立,另21项洗黑钱控状表罪也不应成立。

他指执法当局的调查工作不完整,因为控状没有列明款项的来源,不像慕尤丁的首项滥权控罪,明确说明他的2亿令吉来源,而纳吉的控状只指他作为首相、财长和1MDB顾问局主席通过滥权为自己牟取款项,没有注明来源,例如来自1MDB还是刘特佐?

他说,由于调查工作不完整,因此,法官应该宣判纳吉罪名不成立及无罪释放。

无论如何,柯林法官已订在本月30日作出宣判,如果表罪成立,纳吉就需出庭自辩。

柯林法官会判纳吉有罪、无罪或DNAA?届时再跟大家分享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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