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你很难相信政府草拟的居家服刑法案与这无关;否则,为何是在特赦局开会后,内长赛夫丁无端端地提起?真是为了解决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而已吗?
可跟着,纳吉就申请司法审核,声称前国家元首除了给他减刑减罚款,还签了附加谕令御准他在家服刑,控诉特赦局刻意隐瞒谕令的存在,还找来阿末扎希和彭亨大臣旺罗斯迪作证(请看《纳吉要在家服刑》20240404)。
高庭以附加谕令“纯属听闻”而驳回了纳吉的申请。但我很纳闷,阿末扎希声称他从扎夫鲁的手机看到谕令的副本,如果属实,就应该不是听闻。
此外,扎夫鲁申请介入却被法庭拒绝。扎夫鲁的手机有否附加谕令的照片?就让扎夫鲁出庭作证不就解决了吗?
无论如何,高庭驳回了纳吉申请,纳吉的上诉是否能够得直?那就得等到12月才能见真章。
附加谕令究竟存不存在?无论是首相安华或特赦局成员,包括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和直辖区部长扎里哈都守口如瓶,如果没有,大可矢口否认,为何保持缄默?
根据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的说法,特赦局建议让纳吉服满刑期,陛下不同意,出于“同情”,陛下决定让纳吉减刑(请看《特赦局建议纳吉服完刑期》20240208)。
律师公会为此入禀法庭,挑战特赦局的决定,认为特赦局只可批准特赦与否,不应给予减刑减罚款(请看《律师公会挑战特赦局》20240320)。
之前说过,我国并未有允许居家服刑的法令,意即谕令就算确实存在,可能也不如法。
所以,是不是为了如法,所以才要起草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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