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8 March 2023

护照的故事

上回说到,阿末扎希申请永久取回护照以履行公务,被柯林法官拒绝,
阿末扎希进行上诉,指法庭的裁决侵害他作为国家领导成员的权利与责任,若每次到海外公干都需向法庭提出申请,是不实际和繁琐的(请看《表罪成立不算罪成?》20230222)。

柯林法官仅批准阿末扎希暂时取回护照以申请外交护照,并在完成所有外交申请事务后,将两边护照归还法庭保管,并援引联邦宪法第8(1)条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可享有法律特权。

如今上诉庭裁决,阿末扎希可永久取回护照。

以哈尼巴(Hanipah Farikullah)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认为,阿末扎希作为乡村发展部长提出永久取回护照的申请,具有充分的理据,因此即予批准。

主控官阿都马力副检察司未对上诉申请提出反对。

大选前不获阿末扎希派上阵的前巫统领袖如今是伊党国会议员的沙希旦不忘在国会抽水,认为罗斯玛也应该永久性取回她的护照。他甚至建议,法庭干脆把护照退回给所有人,不只是特定人士,因为大马昌明(Madani),意思就是人人有份。

他揶揄尽管阿末扎希面对47项控罪,他还是取回了他的护照。为什么可以给副首相,不可以给可怜的罗斯玛。

罗斯玛甫于上星期获上诉庭批准取回护照6个星期,以便“前往新加坡探望女儿和生病的孙子”,并一起度过开斋节。

以卡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谕令罗斯玛必须在5月10日前归还护照,因为她的洗钱逃税案将在5月12日开庭审理。

罗斯玛已在太阳能案被判监10年及罚款9.7亿令吉,目前在上诉阶段。

这是罗斯玛第二次获准取回护照,上回也是为前往新加坡探望待产女儿,但未按时返国,以致缺席审讯,根本不把庭令当一回事。

有此前科,此次再获批准,而且还比上回一个月多了两个星期,着实令人意外。

阿末扎希和罗斯玛案不同处,可能在于,罗斯玛在太阳能案已被判罪成,阿末扎希在基金案仅表罪成立(prima facie),现还在自辩阶段,另一VLN案则无罪。

No comments: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