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1 January 2026

敦马做不到,谁能做得到?

明明几个星期前他才说,不会和伊党合作,因为不想被同一条蛇咬两次,这么快就忘记了?

说的是巫统主席阿末扎希。

他是回应阿克玛在巫青团特别大会提议巫统退出团结政府及与伊党再度合作时说的,也就是说,他不认同阿克玛的建议。

如今他却改口证实,他已和伊党以及土团党多位领袖会面,商讨组建马来人大联盟一事。

他还侃侃而谈,说拟议中的大联盟将涵盖至少10位来自各马来穆斯林政党的高层领袖,包括党主席、署理主席和其他资深领导人等。

觉得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因为伊党主席哈迪不买他的账,说伊党只遵循真主旨意的团结,而团结政府中有“沉默的魔鬼”,以及其他与伊党原则不一致的群体。

言下之意,这个“大联盟”必须个遵循真主的旨意,伊党才愿意加入吧?

哈迪还解释伊党不加入联合政府的原因,说它是一艘正在下沉的船,连自身政党内部的分歧都无法解决,更遑论整个联盟内部的分歧等。

怎么我听起来,好像是在说本身的国盟内部,伊党和土团党之间的问题?

或者可以说,这都是所有政党及盟党所面对的共同问题,不止盟党之间,政党本身也有派系之分,无一例外。

就拿伊党本身来说好了。不是说慕尤丁辞国盟主席职,伊党至今都未能对自己的人选达致共识吗?

有人推荐登州大臣三苏里,却有区部主席说,若让三苏里当国盟主席,会害伊党丢失37个议席;这么确定,他是怎么算出来的?也有人推荐署理主席端伊布拉欣,却有人说人选必须是党主席哈迪。

一个联盟主席人选都这么难决定,更何况一个大联盟?

如果敦马都做不到,还有谁能做得到啊?

Tuesday, 20 January 2026

马来大联盟的理想国

敦马心目中的理想国,便是组建一个马来大联盟政府,敦马这个“宏愿”,有可能由安华来替他实现吗?

当年在辞相退出希盟后,敦马就曾要组建一个马来大联盟政府不成,而后他退出土团党,成立了斗士党,然后又和几个马来NGO组成一个GTA联盟,却在当年的全国大选全军覆没。这些大家还记得吗(请看让敌人害怕的会面》20230822)?

讽刺的是,敦马所谓的马来大联盟,是不包括有安华在的公正党的。

无论如何,成立马来大联盟政府的理念,从此深植在各马来政党领袖脑里,久不久就搬出来挂在嘴上。

在上周的巫统大会上,阿末扎希提出一个“建立马来大联盟”(kolaborasi agung)动议,说是要团结国内所有马来和伊斯兰政党,但他不忘声明,前提条件是,这不得动摇或威胁安华首相所领导的团结政府。

他说,确实有人向他探求此建议,他也正式接受这些探求,希望这个大联盟能在更大的框架下,真正统一马来和伊斯兰政党的精神与斗争。

政治人物总是善忘。是谁不久前才说,不想再被伊党背叛,因为不要被同一条蛇咬两次,还叫伊党应该自动解散?难道阿末扎希的马来大联盟将不包括伊党在内(请看三苏成就安华和阿末扎希?20260115)?

回到现在。公正党宣传主任法米证实,阿末扎希已将组建此大联盟的计划告知安华,但不确定党总秘书傅芝雅是否已收到正式邀请函。

土团党也未必要和巫统联盟,根据旺赛夫的说法,慕尤丁比较倾向“投靠”团结政府,因为慕尤丁迫切需要摆脱他的控案,希盟也需要能取代巫统的替代政党(请看《不如早点分离》20260112)。

是的,你没有听错,旺赛夫说,希盟也要找一个替代巫统的政党。另一边,伊党和土团党已渐行渐远,拆伙是迟早的事情。

请告诉我,哪里有一点马来大联盟的团结迹象啊?

Monday, 19 January 2026

了却生前身后事

邦莫达夫妇涉及280万令吉的Felcra案已表罪成立,原订在去年11月底轮到芝芝自辩,但因州选而申请延期至今年一月(请看《A Matter of Perception》20251117)。

随着邦莫达不幸在州选后病逝,芝芝提交陈情书,要求撤销两人控状。

总检察署仅申请撤销对邦莫达的所有指控,法庭裁决邦莫达无罪,但驳回芝芝申请,意即芝芝仍需要继续出庭自辩。

这让我想起敦达因在两年前去世时,总检察署亦同样申请撤控,法庭宣判敦达因无罪,但仍继续申请冻结并充公达因夫妇及家属名下未经申报,数十甚至可能上百亿的海内外资产(请看《达因逝世被判无罪》20241124)。

既已撤控,为何仍能继续申请冻结及充公资产?这点可要请法律朋友来解释。

同样被追查的敦马要首相安华公开解释,人都死了遗产还要被扣押,敦达因究竟犯了何罪?

他强调,只有司法机构有权判刑,不能单凭首相怀疑就没收人家的资产,更何况敦达因已不在人世,无法为自己辩护,安华政府就可以放心指控。

他也不点名说看到安华的亲信获得价值数十亿令吉的政府合约,还有人被指控挪用公款后,指控又被撤销。Hmm,他指的是谁呢?

拉菲兹再次紧咬住法哈斯不放,说他最近售股亏了一亿令吉,质问他当初何来的钱买股?并警告安华政府,不能再对围绕在法哈斯的可疑课题视而不见。

拉菲兹指的是法哈斯最近在不到一年内脱售MMAG 股份,导致亏损9768万令吉一事,提出质问(请看法哈斯卖完MMAG股份》20260107)。

拉菲兹问道,你一直强调打贪和“对抗巨富”,一直在追查敦马和敦达因的财产,要他们说明他们的财富来源,但法哈斯呢?

法哈斯是安华的前政治秘书,在大选后摇身一变为成功商人;但对法哈斯的所有疑问,安华一律不予回应。

Thursday, 15 January 2026

三苏成就安华和阿末扎希?

不久前,被党开除的非慕派旺赛夫说土团党有意“投靠”希盟,原来不是乱盖的(请看《不如早点分离》20260112)。

现在轮到阿末扎希放话,说巫统不排除将来和土团党进行合作,视事态发展而定。

阿末扎希会这样说,可能是因为阿克玛嚷着要退出团结政府,建议和伊党重启全民共识;身为党主席的阿末扎希不认同,说巫统不想再被背叛,不要被同一条蛇咬两次,还称伊党应该自动解散。

也就是说,与其和伊党重启全民共识,阿末扎希宁可改与土团党合作。

伊党的法德里反击,说伊党的政治生命将比巫统长;伊党副主席伊德利斯阿末更提醒阿末扎希,巫统已日薄西山,20年前还可赢获104席,如今仅输剩26席,反观伊党以43席成为最大政党,巫统才应该自动解散。

土团党和伊党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双方拆伙只是迟早的事,那时土团党将何去何从?或者说,下届大选,人民还会投土团党吗?单打独斗的话,更不容乐观,难怪如旺赛夫说的,为了党也为了自己,慕尤丁硬着头皮也想和希盟修复关系,希望也能借此摆脱自己面控的7宗滥权洗钱罪,像阿末扎希那样。

说到阿末扎希的基金案,他是在2022年1月被判表罪成立,那时仍是国盟政府,而后在该年11月的大选,希盟因人数不够拉了国阵组建团结政府,让阿末扎希出任副首相,隔年9月,控方向法庭申请撤控并获批DNAA,两周前,总检察署宣布,将基金案列为NFA,也就是对该案不会再采取进一步行动(请看《表罪成立 却不告了》20230903)。

这让我联想起,本州因探矿案被控的前州议员尤索夫两天前受委沙巴发展公司(SDB)主席,引起各界哗然一事。

尤索夫此前是州库控股(Qhazanah)主席。去年7月,他和支持沙盟政府的巫统前州议员安迪被控向吹哨人收取20万和15万令吉贿赂,两人也因此未获参加去年11月的州选。

SDB是一家控股,拥有沙巴发展银行及子公司,涉及的是金融与资产管理等业务。被控收贿的尤索夫是否适当出任?没有其他理想人选了吗?

可能真的是缺乏人选,因为我也注意到,在最近的连串GLC官职委任,有许多人选都来自州议员本身或败选的党领袖,有些人还身兼两家GLC主席;据说有者还自我委任,叫人叹为观止。这些政治委任,有否考虑他们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令人质疑。

法律有个说法:“疑罪从无”。尤索夫的案件要今年4月才开始审理,意即他仍未被定罪。相比起来,阿末扎希当年已经表罪成立,但他仍参加大选并胜出,阴差阳错下,出任了团结政府的副首相,连他自己都预料不到。

话说阿末扎希当年以348多数票胜出,打败他的公正党对手三苏。三苏后来透露,当选绩公布后,他曾考虑要求重新计票,因为除了多数票仅348张,废票竟然高达800张,这是很不寻常的。但当他后来告诉安华时,安华劝他不要那样做,因为那时国阵已经同意与希盟联手组建政府,而且阿末扎希已经签署了一封同意书。

安华对他说,让阿末扎希胜选至关重要,因为希盟82席加国阵30席,恰恰好112席,所以最终他还是遵从了安华的指示。

三苏就是安华首相的前政治秘书,最近因为卷入沙巴探矿案,和吹哨人双双被控,涉及金额24.2万令吉。

可以说,三苏成就了安华当上了首相,也成就阿末扎希出任团结政府的副首相。

世事就是这么奇妙,也叫人感慨。如果当初三苏挑战选绩,今天阿末扎希还会是副首相吗?如果希盟没有胜选,基金案还会DNAA和NFA吗?冥冥中没有如果,要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世事难料,个人祸福无常

Wednesday, 14 January 2026

法庭记录仍是表罪成立和DNAA

总检察长杜苏基对外解释为何把阿末扎希的基金案列为NFA,长话短说就是经过后续调查,发现控方的论证力度被削弱,已无必要继续提控,因此作出有关决定,并指这是联邦宪法第145条文赋予总检察长的权力。

他强调,随着基金案正式结案(settled once and for all),阿末扎希未来将不能在同样的控罪下再次被提控。

人权律师西蒂卡欣不认同杜苏基的说法,认为阿末扎希仍可被控,因为法庭当时只判DNAA,非无罪判决,现任总检察长只选择现在阶段不予提控,但总检察长的职位和政府的政治格局都可能发生改变。

她似乎暗示着,NFA是现任总检察长说的,但法庭的记录仍是表罪成立和DNAA,因此,如果总检察长和政府更换,并不能阻止新任者继续提控阿末扎希。

这或就解释了为何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郑宝德当天表示,他将入禀法庭,争取将法庭的DNAA改为DAA,也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控方就不能以同样的控罪起诉阿末扎希两次,除非有新证据,或以其他控罪起诉(请看《阿末扎希表罪成立不算数?》20260109)。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的DNAA是前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在任期届满当天,由接任的律政司特里鲁丁申请,不是现任的杜苏基。不过,特里鲁丁也在14个月后,在一片争议声中,突被受委为联邦法院法官(请看总检察长转换跑道》20241107)。

首相安华在邻国受访,在被问及阿末扎希案时,提到3个理由:

1)指控是可疑及不专业的(questionabe and not professionally done);
2)指控具有政治动机,是敦马惩罚阿末扎希的一个手段,因为后者拒绝解散巫统;及
3)控状存在很大的缺陷,导致总检察长的良心备受困扰,他希望在离任前纠正事情(请看撤控阿末扎希的三大理由》20230918)。

所以这就是总检察署撤控的真正理由吗?但任何提控不是要看证据的吗?说总检察长“良心不安”而撤控,他是不是感情用事啊?

可见首相是认同总检察署当时的决定的。照这个逻辑,所有在敦马时期的控案都是具有政治动机的咯?

我相信,总检察署在申请DNAA的当儿,就已决定将基金案列为NFA了。

Tuesday, 13 January 2026

要贪就贪大的

反贪会主席阿占透露,反贪会最近成功向一家逃税公司追讨约9亿令吉,其中6亿为税款,3亿罚款(compound)。此外,另一家公司也被追讨2800万令吉,其中2000万为税款,800万罚款。

阿占说,反贪会配合内税局与警方,针对这些逃税公司,未一律采取刑事诉讼,而是优先追讨税款及罚款;而之所以不刑事起诉,是因为很难证明逃税与贿赂有关。

Fair enough,这样说可以理解。

第二天,阿占又透露,提议设立一个“暂缓起诉协议”(DPA)机制,即在无需进行全面庭审的情况下,解决涉及一亿令吉及以上的重大贪污案,允许通过协商罚款和补救措施来解决涉及企业与个人的巨额贪污案,预计今年六月提交下议院审议。

立即我就想起了前首相伊斯迈沙比里的1.77亿令吉涉贪案,反贪会只向法庭申请充公赃款,但没有提告伊斯迈,原因难道就如上所述(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是第二答辩人》20250709)?

但,如果阿占所提的DPA机制都还没有通过,前首相可以这样就被放过吗?

如此一来,贪官们岂不更胆大妄为?而且要贪就贪大单的,大家都带着侥幸的心态,反正一亿令吉以上的,一旦被捉,最多也只是归还赃款就相安无事。阿占有没有想到这样的反效果呢?

阿占还强调,DPA不适用于普通的贪污或挪用公款案件,仅适用于巨额大案,防止案件拖延。

其实,伊斯迈之前,已有好几宗贪案是以归还赃款就列为DNAA或无罪释放的,包括去年8月,在Jana Wibawa计划下面控的阿当拉兰在缴付410万令吉的“罚款”后,地庭就撤销了他所有12项贪污和洗黑钱控状,也就是说,阿当当场无罪释放。

其实,他面对5项共660万令吉的贪污罪和7项逾3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合共960万令吉;410万令吉只是针对其中2项的贪污罪,但阿当只缴付了该410万,那其余的550万令吉呢?难道说其他控状因证据不足,所以撤控(请看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mpound and Fine》20250822)?

记忆所及,更早的还有纳吉继子里扎、巫统的阿末马斯兰、纳吉时代的首相署情报局(MEIO)总监哈萨娜以及高盛集团前高层莱斯纳的大马情人罗哈娜,他们在同意把钱归还给政府后,总检察署就不提告或撤告了(请看《会吵的孩子有糖吃》20220104)。

他们的赃款都来自1MDB,但他们归还赃款就无事,没有罚款也没有坐牢,难怪纳吉家人大喊不公,因为目前只有纳吉一人被判罪成,又罚款又坐牢,罚款还是赃款的5倍。

若说是杀鸡儆猴,也不见得有起任何阻吓作用。

大马国际透明组织(TI-M)第一个站出来警告,指愈来愈多贪污大案倾向通过财务和解而非刑事起诉解决,这点需要关注,虽能较快追回资金,但这不能被视为取代问责的方式,而且更发出一个危险讯号,即富人或有人脉者能够有效逃避刑事责任,反正有钱或还钱就可以解决。

的确,如果还钱就没事,你能担保他不会重蹈覆辙吗?

DPA只针对涉贪逾一亿以上者,谁最有可能接触到这么大的数额?从一个角度看,对他们如此从宽对待,岂非变相鼓励他们愈贪愈大?

说到金额逾一亿令吉的案件,除了伊斯迈沙比里的1.77亿令吉案,还有慕尤丁的2.33亿令吉案以及罗斯瑪1.88亿令吉的太阳能案;近期的则有沙布拉能源的5亿令吉洗钱指控和MEX II高速项目的1.39亿案,真是多不胜数。

针对这些逾亿贪案,只要对方归还赃款,当局都打算一律撤控、DNAA、NFA或DAA,既往不咎吗?

希望反贪会三思,国会不要通过。

Monday, 12 January 2026

不如早点分离

慕尤丁宣布辞国盟主席职已两个星期,至今仍未有新主席出炉?

伊党主席哈迪要求国盟最高理事召开紧急会议,确认慕尤丁是否辞职,同时填补其空缺。

蛤,难道慕尤丁辞职不是真的?这又是在玩什么把戏啊?

已被开除党籍的旺赛夫指出,亲慕派提出“国盟主席必须由主席担任及土团党领袖不得担任国盟职务”等限制,旨在阻止署理主席韩查接任国盟主席,也不接受伊党登州大臣三苏里,因他是伊党副主席。

不过,他也承认,若由伊党人选出任,民政和大马印度人民(MIPP)两个盟党担心这或将影响争取非马来人选票的能力,所以才有建议由韩查出任国盟主席,但亲慕派人士可意阻挠韩查上位,这样慕尤丁就有可能重新出任主席。

以这样的苦肉计来续任主席,又得不到己党和盟党的支持,有意思吗?

另一方面,伊党自认议席比土团党多,应由伊党领袖出任国盟主席,但盟党又担心得不到非巫裔的支持。

更匪夷所思的是,旺赛夫还透露,土团党有意“投靠”希盟,因慕尤丁迫切希望摆脱他所面对的控罪,而希盟也需要一个能取代巫统的替代方案,说不定双方的接触与讨论,早就开始了。

慕尤丁被控4项滥权罪名,指他涉嫌在任首相期间,从3家公司和一人受贿2.33亿令吉,及3项洗黑钱罪,从Bukhary Fquity收受2亿令吉(请看《慕尤丁加控一罪》20230313)。

所以这是怎么一回事?那边厢,阿克玛嚷着要巫统退出团结政府,这边厢,土团党却有意加入,而安华更属意伊党加入?

安华曾将希盟国阵和沙盟的关系比喻为爱情,但像上述的四角关系已经是滥情了,只要利益所及,难道都不在意对象是谁吗?

但像土团和伊党现在的爱相杀,与其难相处,不如早点分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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