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1 February 2026

针对“非法庙宇”,安华态度强硬

印度总理莫迪访马期间,警方逮捕了同日
举行“反非法庙宇”(GARAH)集会的印裔传教士赞里,首相安华当时警告,那些企图在外国贵宾来访期间破坏社会安宁和煽动仇恨者,将面对“最严厉的行动”(请看《话说赞里的“反非法庙宇”(GARAH)集会》20260209)。

莫迪离马,赞里几人就被放出来了,却未闻警方将对他们采取什么行动。

倒是安华在抨击当天举办集会的群体,也针对非法庙宇课题表明立场,称必须强拆任何违建,一切必须依法处理这些宗教场所。

他说虽然宪法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容许违法兴建的宗教场所,这种做法必须停止。

但他没有提出任何替代方案,这并没有解决到问题啊。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席再益马力炮轰安华的言论令人不安和震惊,且是危险和极其不负责任的,因这或会导致地方政府对兴都庙的无差别拆除,促请安华认真考虑后果,并收回“指令”。

大马兴都教组织(MHS)主席加尼森(T Ganesan)也提醒安华,任何执法行动必须以公平方式进行,并充分考量其对国家宗教和谐带来的影响,影响兴都庙的问题由来已久,源自独立前后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经济变迁,是过去政府治理不善、土地用途或地位的改变,从一开始就缺乏解决机制,而未能获得正式批准。

与此同时,位于雪兰莪龙溪(Dengkil)的一所兴都庙主席巴拉(M Paramauru)被控侵占罪,在他人土地“非法兴建庙宇”。

该庙宇保育行动小组(Tepat)主席阿伦(Arun Dorasamy)指出,该庙多年来一直准备搬迁,但问题在雪州政府始终未能完成相关文件手续,以正式确认在1997年分配作为替代的土地。

阿伦表示,这是因为雪州政府至今仍未以庙宇名义正式宪报颁布。

所以问题不在庙宇本身,而是在雪州的官僚态度,这能怪该庙宇吗?

阿伦说,“如果你是明智的人,并了解整个来龙去脉,就不会这么说;事实是这所庙宇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对这些所谓非法庙宇的问题,安华不可能不知道,因为去年吉隆坡一座拥有130年历史的兴都庙“迁移”事件,不也是出于同样的问题吗(请看考验安华的公正和智慧20250324)?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该地段原属隆市政厅(DBKL)所有, 并已在2008年批准该庙的翻新计划,该庙在2012年向直辖区土地管理局申请,将该地段划为非穆宗教场所保留地,隆市政厅却在2014年将该地段转让给Jakel集团,该庙未被知会,两年后才得知,单是这点是说不过去的。

Jakel集团致函庙宇委员会,告知已获市政厅发出发展准证和建筑图测批准,要求庙宇在两个月内搬迁,但庙宇委员会坚持留在原址。

Jakel集团要在该地兴建一座清真寺,命名为昌明清真寺,并订在去年3月,请来昌明首相安华进行动土仪式。

LFL主席再益马力当时也为该庙宇发声,质问庙宇与隆市政厅之间的讨论仍在进行中,首相为何急着要为清真寺主持动土礼?

安华为此老大不高兴,不点名斥责有律师从未参与兴都教事务,突然挺身发表轻率言论,并指因为该庙非法占用土地。

可见对这些所谓的“非法庙宇”,安华态度一直强硬,也可见若非因为印度总理来访,赞里的GARAH集会就会畅行无阻。但我相信,赞里选在当天举行集会,就是因为是印度总理来访,原因昨天说了。

Tuesday, 10 February 2026

话说赞里的“反非法庙宇”(GARAH)集会

虽经警方劝告,印裔传教士赞里仍执意在上周末举行“反非法庙宇”(GARAH)集会,他却“以死相逼”(需要这么严重吗?),声称集会不涉及任何种族或宗教立场,结果当天被警方逮捕。

据内政部指出,印度首相莫迪访问我国,基于安全考量,呼吁公众不要举行或参与任何公共集会。

赞里显然没有把话听进去,声称集会由约141个NGO发起,目的是要当局向非法宗教场所采取行动。

于是,警方在集会当天逮捕了22人,18人在录供后获释。除了赞里,还有土团党区部宣传主任沙菲克(Shafiq Abdul Halim)和律师哈聂夫。沙菲克是已被开除党籍的旺赛夫的助理,哈聂夫则是敦马的“御用”律师。

阿克玛又出来说话,指巫青团将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说真正应该被逮捕的是那些非法侵占土地的人,而非捍卫土地的人。

说起赞里,他本是一名印裔,后因追随来自印度的传教士扎基尔而改教。但他从此针对印裔族群,包括污蔑兴都教卡瓦迪仪式却未被对付,更在去年的兴都庙拆迁争议,批评国内兴都庙都是非法建筑,结果被警方逮捕(请看此时最该出来说话的是安华20250402)。

有没有觉得,往往是自己人回头来害自己人?

与此同时,时常针对华裔课题的华裔传教士黄伟雄也在此事件上火上加油,说政府给了200万令吉赔偿,但时任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否认(请看200万令吉赔偿?》20250327)。

投报归投报,逮捕归逮捕,却未见警方又后续行动,法律部长阿莎丽娜后来在国会报告,两人没有被对付,因为缺乏足够证据,总检察署无法在任何法律条文下提控他们(请看不提控赞里和黄伟雄20250724)。

这一次,警方是否照例跑个流程?那就不得而知,反正第二天赞里被放出来了。

倒是有点好奇,赞里举办这次集会,恰巧与印度总理莫迪访问我国撞期,到底是不是个巧合呢?

之前内政部即以此为由,呼吁民众这期间不要举行或参加任何公共集会,首相安华也警惕大家,任何企图在国家接待外国贵宾期间破坏社会和平与煽动仇恨者,都将面对包括逮捕在内的“最严厉行动”。过去,似乎从未听闻安华针对这类活动议题发言,更别说谴责这些人士了。

莫迪是应安华邀请来马访问,双方签署11项备忘录,加强两国战略合作。

这期间,莫迪有没有向安华提起引渡传教士扎基尔?本地媒体没有提到,但根据印度媒体《Times of India》报道,这会是莫迪向安华提出的数项课题之一。

扎基尔是印度通缉犯,因发表极端宗教言论、鼓动青少年加入恐怖组织和涉嫌洗黑钱而受度通缉,九年前却受到我国“庇护”,当他是宝(请看《大马当他是宝20170419)。

安华两年前访问印度时曾被问及此事,安华当时表示,如果印度能提供证据,我国将考虑引渡扎基尔回印度的要求。

巧合的事是,扎基尔却是赞里的“师父”,难怪严师出高徒。赞里甚至公开表示,如果把扎基尔遣返印度,那他也要放弃他的大马国籍,追随师父,至死不渝(请看你不知道,赞里的师父是扎基尔20250311)。

所以,印度总理访问我国,赞里就安排了此次的“反非法庙宇”集会,是不是一项巧合呢?

此外,此次集会出现敦马的御用律师,老实说,一点都不稀奇。

莫迪在希盟政府1.0与敦马会面期间,也曾要求敦马允许将扎基尔引渡回国,但敦马作出否认,并在国内回应媒体提问时表示,拒绝将扎基尔驱逐出境,因为怕没有国家要收留他,将他遣送回去印度又怕他有生命危险。这样的言论,叫人叹为观止(请看如何构成诽谤罪?》20231103)。

Monday, 9 February 2026

国盟主席未必是国盟首相人选

记得吗,慕尤丁当年是通过后门组建国盟政府的?其实,慕尤丁出任党主席也是从敦马“抢”过来的。这或就解释了,慕尤丁缺乏自身的安全感,在去年的党大会就声称有人要倒他,然后将旺赛夫和袁怀绍等人不是开除就是冻结党籍,搞得党内人心惶惶。

这还不止,可能为了试探自己在国盟的支持率,宣布辞掉国盟主席职,却开出条件指只有党主席才可以出任国盟主席,在得知盟党将开会讨论人选,他又宣布废除国盟主席职,并以两个理事会取代,却不获伊党承认(请看《其实不想走》20260204)。

好不容易才有了解决方案。据伊党署理主席端伊布拉欣表示,经过一系列磋商,两党达成共识,慕尤丁也同意,由伊党人选出任国盟主席,但此职将不与首相人选挂钩。

看,慕尤丁不要当国会反对党,也不要当国盟主席,他心心念念的,是再当一次首相,上回他仅当14个月,那毕竟太短了。

据知伊党有4位人选,分别是主席哈迪、端伊布拉欣、登州大臣三苏里和吉打大臣沙努西。从这也可看出,伊党内部也分为好多派系,各有各所坚持的人选。

不过,端伊布拉欣也澄清,该职位不代表接任者就将是伊党主席哈迪的接班人。

但我很好奇的是,为什么“国盟主席将由伊党人选出任”的消息,是由伊党的署理主席宣布?这有点像不久前,“废除国盟主席职”的消息,是由慕尤丁单方宣布的一样,可是后来却被伊党否认了。

果然,端伊布拉欣宣布消息不久,土团党宣传主任顿费沙就出来否认,说只有联盟党主席能够出任主席。

他说,此前慕尤丁和国盟另外三个成员党主席的讨论结果,还在考虑中。也就是说,或许伊党提出了上述建议,但还未达成共识。

因为,民政和印度人民党一致不认同由伊党人选出任国盟主席,怕会影响国盟在来届大选的表现。

Friday, 6 February 2026

你会允许你的孩子被改教吗?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促请政府坚持“未成年人改教必须获得父母双方同意”的立场。

这是怎么回事?

这还要从英迪拉女儿改教案说起。

英迪拉是在2023年连同13名起诉人入禀法庭,申请废除目前还允许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8个州属相关法令。这8个州属是玻璃市、马六甲、吉打、森美兰、彭亨、霹雳、柔佛和联邦直辖区。

该案三天前(3/1)在高庭开审。代表联邦政府的联邦高级律师阿末哈尼(Ahmad Hanir Hambaly)指出,未成年人改信回教只需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就可,因为联邦宪法并未强制必须父母两人同意,而是至少一人即可。

他说,联邦宪法第 12(4)条所指的“父母”(parent),应被视为單数,这在执行相关法律时具有更大灵活性,确保儿童福利的任何方面不会被忽视。

问题是,联邦法院已在2018年一致裁决,孩子改教,须获父母双方同意,不允许其中一人单方面替孩子改教(请看《"Parent" means "Ibubapa", not "Ibu atau bapa"》20180130)。

联邦法院也在判决中做出诠释,指英文“parent”在联邦宪法里的“国语翻译不准确”,因为“parent”一字也可以是双数(plural),即包括父母两人(ibubapa),不是单数(singular),因此不能将之诠释为父母其中一人(ibu atau bapa)。

哈尼律师却说,起訴人不能依賴上述判例,因為有关裁决是针对具体事实作出的,并未直接挑战相关州法律规定或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第95条文。

五教咨询会对哈尼律师代表总检察署的说法表示震惊与遗憾,因为英迪拉在起诉霹雳宗教局及另外两起的案件,联邦法院已作出一致裁决,即未成年人改教须取得父母双方同意,但联邦高级律师哈尼仍在庭上作出相反的辩解。

高庭法官阿丽莎(Aliza Sulaiman)将在5月21日宣布判決。

对这起案件,你怎么看?你会允许你的另一半,在未征取你的同意下,偷偷替你的孩子改教吗?

Thursday, 5 February 2026

5207公顷土地的困惑

首相安华终于在国会作出澄清,印尼向我国声索的5207公顷土地,并非大马领土,也不属于任何国家。

他解释,这是因为该土地的归属仍有待谈判,边界尚未最终敲定,所以不能被视为属于任何国家。

唔,如果一早就这么说,不就不会引起质疑了吗?可当时环境部长阿瑟古鲁并未否认那原属于我国土地,而且是根据国际法和现有边界协议,最终确定的土地边界测量方案,并非基于政治让步(请看《别傻了,印尼不会免费给你三个村庄的土地》20260127)。

首相安华和外长末哈山当时也强调,边界的划分是根据法律条款进行的,目前仍在谈判中,尚未达成最终决定。

但根据印尼的说法,“大马将移交面积5207公顷土地给印尼”,对印尼来说,两国似已达成协议,5207公顷土地应该来自大马,以作为交换印尼边境三个村庄的条件之一。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我觉得,与其说那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不如说它处于模糊边界,有可能因为它原本位于大马境内,所以印尼才会说大马同意以该地段作为赔偿,否则,你认为印尼会愿意无偿把原本属于它的三个村庄让给我国吗?

据安华透露,我国从印尼获得的780公顷土地,应该就是那三个村庄及范围的面积。以780公顷土地换5207公顷土地,对印尼来说划算到不得了,当然会同意了。

早前,因为官方的说法含糊不清,引起反对党的质问,安华却指国盟捏造马印边界课题,也拒绝作出解释,声称政府没有必要为媒体的错误报道作出澄清,在国会也没有必要。

如果媒体报道错误,不是应该及时更正吗?政府不解释,就不能责怪反对党质问,人民胡乱猜测啊。那也不是反对党凭空捏造的假新闻,而是印尼率先报道,不可能造假啊;就算是造假,政府更有责任作出否认,让媒体报真导正,不是吗?

Wednesday, 4 February 2026

其实不想走

拖拖拉拉了一个月,国盟对主席人选仍在犹豫不决,甚至连慕尤丁还是不是国盟主席,似乎都不很肯定。

慕尤丁是在去年12月30日宣布辞去国盟主席职,并从1月1日生效,可是,就在国盟最高理事会要开会讨论新人选的当儿,慕尤丁却以土团党主席名义在同一时间在其住家开“会前会”(pre-council meeting),并指土伊两党已达致协议,废除国盟主席一职(请看慕尤丁还要当下届首相20260130))。

伊党指慕尤丁无中生有,因为根本没有这样的协议。

其实,慕尤丁既已辞职,他以什么身份废除国盟主席职,还说两党达致协议?他不怕穿煲吗?

土团党一名最高理事尤努斯(Yunus Nudin)指慕尤丁“自作主张”,制造混乱和危机,要求他一并辞去党主席职,说韩查是当下最适合的代主席人选。

慕尤丁前机要秘书马祖基(Marzuki Mohamad)却语出惊人,说韩查一旦成为党主席,他会解散土团党,带领党员加入/回去巫统,留下伊党孤军作战,导致伊党在下届大选惨败。

他也力证慕尤丁没有说谎,说因为民政党和印度人民党反对伊党人选出任国盟主席,作为折中方法,才会同意成立“主席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代替。

听他这番说辞,应该是上述建议只获民政党和印度人民党同意,但伊党不认同,所以才会作出否认。

但以两个理事会替代一个主席职,不觉得很奇葩吗?而且土伊两党各负责一个会,等于一山藏二虎,这要如何操作呢?

这让我想起土团党成立时,不知是出于谁的主意,敦马和慕尤丁分别出任主席(President)和会长(Chairman),让人混淆不已。

显然,两人都想当领导。慕尤丁当时还解释说,敦马的职位比较像顾问之类,但大家都知道,敦马才是实权主席,慕尤丁只能当党老二,这或也解释了为何慕尤丁会趁喜来登行动时抢先一步,因为他知道,只要敦马在,他不会有机会当首相。

Tuesday, 3 February 2026

贪污如叛国,特赦不违宪

彭亨苏丹阿都拉强调,贪污不是小罪,是严重叛国的行为,一个国家的尊严,不是看它的建筑有多高,财库有多充盈,而是看它在面对权力和财富时所坚持的价值观。

殿下指出,许多国家的衰退不是因为受到外攻,而是来自内部腐败、权力滥用和贪婪造成的背叛。

苏丹阿都拉也是前国家元首。上述这番言论在社媒引起了不少热议,苏丹显然察觉到了这点,在昨天的彭亨摄政理事会议上,苏丹指出,王室特赦是合法的宪法机制,不是基于同情而给予的施舍;刑期减免不会抹去法院的定罪裁决,也不会删除犯罪记录,更不会动摇法治的原则。

他补充,特赦或减刑,不专属于任何个人或政党,也不因身份地位而独有。

他更强调每年都有数百名囚犯获得国家元首与马来统治者批准减刑或特赦,也并非由一人作出决定,而是经过特赦局申议所作的集体决定。

总的来说就是,苏丹认同贪污是叛国行为,但也强调王室的特赦没有违宪,两者没有冲突,他的言论也没有矛盾。

不用说,殿下指的是纳吉获得减刑一事。2022年,纳吉在SRC案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1亿令吉,第二年,纳吉申请特赦,2024年2月,特赦局宣布,纳吉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据纳吉律师沙菲宜自己透露,甚至还出示文件,指苏丹阿都拉本来是要全面特赦纳吉的,但特赦局建议纳吉必须服满刑期,苏丹不同意,折中之下,才决定让纳吉减刑一半的(请看特赦局建议纳吉服完刑期20240208)。

10天后,市面忽然流传一份附加谕令,显示时任国家元首在卸任前,允准纳吉居家服刑;纳吉入禀法庭,控告政府未执行并隐瞒该谕令。

高庭已在去年底裁决该附加谕令无效,因为我国并无此类法定机制,此外,特赦局当时仅通过让纳吉减刑,也是唯一的指令,完全没有提及有关允许纳吉居家服刑一事,有关附加谕令是在特赦局会议后才出现的。纳吉因此败诉,不能在家服刑(请看纳吉不能在家服刑20251222)。

要求居家服刑不果,巫统准备为纳吉向现任国家元首苏丹伊布拉欣申请全面特赦,也就是说,完全不用服刑,连居家都不用。

党主席阿末扎希的理由是,纳吉已服刑三年,已应获得全面且公平的考量。

苏丹伊布拉欣已不止一次表达反贪的决心,还在国会御词时严厉警告国会议员们,要他们以身作则;如果纳吉申请全面特赦,你认为他会御准吗?

说到阿末扎希,他在纳吉的附加谕令案是一名证人,他在宣誓书证实,确实有一份御准纳吉在家服刑的附加谕令,他是从扎夫鲁的手机里读到该份谕令的(请看原来重要证人是他》20240418)。

有趣的是,在纳吉的1MDB案,阿末扎希声称他曾私底下见过沙地的“捐款人”,但又说不出他所见过的人是谁。

问题是,就算他见过所谓的“捐款人”吧,他敢肯定对方的真身吗?连反贪会官员到沙地取供时都说没见到,只见到陈金隆和声称代表沙地王子的律师,所谓的支持信也是预签好的,甚至都不肯定他们见面的地点是不是王宫呢(请看像拼图一样20250227)。

当纳吉去年底在1MDB案被判罪成时,前法律部长再益就质问阿末扎希和阿莎丽娜,法官都说“捐款信”是伪造的,为何两人当年说是真的,还说见过捐款人?不过,两人都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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