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2 September 2025

一场三角口水战

一个伊党大会,竟然演变成三党互相爆料,引发了一场口水战,叫人始料未及。

事情是这样的。伊党领袖在大会上争相发言,说是时候由伊党出任国盟主席、下届大选将以自家党徽上阵、首相人选将来自伊党,更要在来届沙巴州选夺下州政权,由伊党沙巴主席出任首长等等等等,只字不提土团党,根本不把盟党放在眼内。

慕尤丁的前私人秘书祖基(Marzuki Mohamad)看不过眼,透露在上届大选期间,土团党承担了国盟的全额竞选开销,包括伊党的开销;伊党几乎没有财务负担,因为该党以国盟旗帜出战,所有竞选费用都由土团党提供。伊党赢下了43个国会议席,创下70多年来最多的记录,这也是土团党对伊党在后勤与资金上的支持。

言下之意,他似在告诉伊党,饮水要思源,没有土团党的金援,你哪有可能赢得那么多议席。

紧接住马祖基的话头,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马上讥讽伊党,怪不得当初抛弃与巫统成立的“全民共识”,为了钱而投向土团党。

记得吗,当年509大选后,巫统和伊党“结盟”成立全民共识(MN),马华国大党还为此抗议,扬言要从国阵开除巫统,解散国阵(请看《回教党其实很中庸》20190402)?

但当土团党退出希盟成立国盟政府后,伊党也加入国盟,成为国盟盟党之一,当时已引起巫统不满,因为全民共识并未正式注册(请看《慕尤丁手握什么王牌?》20201022)。

显然,慕尤丁当时成功说服了哈迪,如果国盟的盟党那时只有沙巴的立新党和进步党,没有伊党的参与,土团党在西马是孤零零的,所以,慕尤丁是不是要对伊党感激涕零?慕尤丁当时还说,哈迪是当初支持他任相的第一人,沙盟胜出后,慕尤丁坚持要官委一名伊党代表进入州议会,便是这个原因。

吉打大臣沙努西不认同马祖基的说法,声称伊党在上届大选的开销都是自掏腰包,资金来自各州属投票区单位的捐款,以及党员之间的“美禄罐”募款。

沙努西也是伊党的选举主任,他说他不曾收到来自土团党的资金,并问马祖基他把钱给了谁?他也想知道。

巫统最高理事弗亚加入战围,质问土团党的资金何来?伊党在接受土团党的金援时,有否追问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尤其是当时国盟才成立不久。

土团党毫不示弱,轮到党宣传主任顿费沙回应,说巫统也曾在2020年的沙巴州选接受土团党1000万令吉金援。

他说,土团党主席慕尤丁当时把钱给了仍是巫统党员的阿努亚慕沙,后者随后交给阿末扎希旗下的官员,这些人没有在国盟旗帜下上阵,但最终他们背叛了当时是首相的慕尤丁。

这点大家可能有一点印象。那年前首长慕沙涉贪的46条控罪才刚获撤,就展开了一项夺权行动,长话短说,就是有大批青蛙跳槽,33名州议员签了法定声明支持慕沙组新州政府。

而时任联邦内长韩查似乎有预知能力,早早就先和慕尤丁的政治秘书纳丁拜会前州元首朱哈,告诉后者一个支持国盟联邦政府的新联盟将会取代现有的州政府(请看《沙菲益棋高一着》20200730)。

沙菲益抢先宣布解散州议会,但在该次的州选,民兴党以32席(+希盟)败给了国阵+国盟+团结党的41席,因此才有了现在的沙盟州政府(请看沙巴州选(11):败者当官,胜者为寇20200928)。

亲国盟的安努亚慕沙后来衰多口,在上届全国大选前赞许国盟,指国盟帮过巫统不少忙,包括在前年的沙巴州选提供资金给巫统,他还帮忙把钱带去沙巴,引来反贪会说要调查资金来源,但至今未闻反贪会的调查结果,还是根本没有进行调查?

走笔至此,又让我想起伊斯迈沙比里的1.77亿令吉案。安华首相曾说该笔资金来自国盟政府时期的7亿令吉的政府宣传开销,慕尤丁用了5亿令吉,沙比里2亿令吉。

慕尤丁的任期其实也不长,不到18个月,只比沙比里的14个月多几个月,这短短期间用了5亿令吉在政府宣传上,实在太多了。

Friday, 19 September 2025

伊党要当下任沙巴首长

在伊党大会上,一名雪州代表放话,要在来届沙巴州选拿下沙巴政权,并由伊党沙巴主席阿里阿巴(Aliakbar Gulasan)出任首长。

有没有注意到,这名雪州代表苏克里(Sukri Omar)只说伊党要赢,没有说国盟,连土团党这个盟党都没有提到,潜意识认定伊党有能力单独执政,但有可能吗?

首先,伊党从未在本州胜出过任何议席,州没有,国会也没有,其惟一的州议员阿里阿巴席不是民选,是官委议员(请看《沙巴州选(18):本土政党成了最大输家20201008)。

这就要多谢首长哈芝芝,因当时还没有民意党,现在的民意党议员当时都还在土团党,哈芝芝则是当时的国盟/土团党沙巴主席,惟在全国大选安华组建团结政府后,沙巴土团党议员见风转舵,集体退出土团党成立民意党,成为支持联邦团结政府的州政府。

说回正题。由于哈芝芝那时还在土团党,尽管面对来自盟党在野党以及民间反对的声音,却在慕尤丁的指示下,官委了伊党沙巴主席阿里阿巴为州议员,阿里阿巴便是这样子成为了沙盟政府的官委议员,也是惟一的伊党州议员(请看沙巴州选(18):本土政党成了最大输家》20201008)。

慕尤丁当时透露,哈迪是当年支持他任相的第一人,他欠了哈迪一个人情。因此,他岂能不投桃报李(请看《次等公民当次等党员》20200902)?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阿里阿巴受委州议员,本州议会就没有伊党一席之地,在这样的情形下,你认为伊党有可能在本次州选赢取州政权,州首长人选有可能来自伊党吗?伊党想得美,我觉得不可能咯。

不明的是,阿里阿巴还在去年获州元首赐封拿督,这意味着什么呢?信不信由你,今年5月,他还表示伊党愿意在沙盟旗帜下出战州选呢。

伊党并没有参加上届州选。问题是,沙巴汉会愿意接受伊党候选人当他们的代议士吗?

自从在上届大选赢得比土团党多的议席,伊党野心变大了,除了要在来临沙巴州选赢得执政权,出任沙首长,这还是小菜一碟,伊党还矢言要接过国盟主席职,推举伊党人选当下届首相,虽然这个人选目前还没有找出来。

基本上,伊党已不把慕尤丁甚至整个土团党放在眼内,搞不好到时退出国盟,就像在上回抛弃巫统选择和土团党结盟那样,而在上届大选后信心倍增,下届大选可能选择单独上阵也说不定。

说伊党不把慕尤丁放在眼内,早有迹可寻。

两年前,国盟成立了“4州政府”机构(SG4,State Government 4),由敦马担任非正式顾问;而所谓的4州政府,自然就是由伊党执政的吉兰丹登嘉楼吉打和玻璃市4州。

与其说由国盟成立SG4,不如说伊党成立,因为国盟主席慕尤丁自始都没有参与,可能都没有征询过他的同意,因为出主意的是敦马,正投伊党所好(请看伊党4州自成一国》20230915)。

这次大会,伊党长老会建议,来届大选,伊党4州将以伊党标志上阵。这点自然不获身为国盟主席的慕尤丁同意,认为时机还未成熟,国盟应该统一使用国盟标志。

可该4州虽说属于国盟州,但都由伊党当大臣,土团党议员少之又少或根本缺席,伊党怎会把慕尤丁的建议听进去?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直言,伊党已准备好出任国盟主席及首相,并将把议案传达予土团党,同时向国盟发出正式通知。这已经是公开向慕尤丁发出挑战,将国盟主席位子让给伊党了。

说来这也是慕尤丁的业报,当年通过国会议员签署法定宣誓书出任首相,在日前的土团党大会也面对“120名区部主席签署宣誓书试图推翻慕尤丁”的困扰,这次却是伊党逼他让位,他可愿意乖乖就范?

Thursday, 18 September 2025

充公财产与刑事检控是两个不同层面

控不控告前首相伊斯迈沙比里?反贪会把球踢给总检察署,总检察署的答复叫人傻了眼(请看《伊斯迈沙比里眼巴巴看着1.69亿令吉现金被充公》20250911)。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总检察署证实收到反贪会充公前首相及前政治秘书1.69亿令吉的完整报告,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决定直接充公归还政府,不提出刑事检控。

总检察署继续说,充公财产与刑事检控是两个不同层面,尽管反贪会已展开充公程序,检察署仍会全面审阅调查报告,包括证人证词及证据要素,才会决定是否提出检控,并确保决定独立,符合公正、透明与法律的要求。

这我就不明了,单从反贪会从前首相政治秘书住家和三所安全屋搜获1.69亿令吉值的各国钞票及700万令吉值的16公斤金条、名表与金饰等,前首相及其前政治秘书却不反对反贪会充公全部现金归还政府,并表示无意出庭为自己辩护,这种种有违常理的行为,不是很值得怀疑吗?为什么还说奇奇怪怪的话呢?

既说归还政府,显示这些来路不明的资金应该原本就是公帑,如阿占早前说的,来自《大马一家》基金的政府宣传(government publicity)拨款,关于这点,相信反贪会的调查报告会有详细的描述,难道总检察署不相信反贪会的调查报告?

阿占在调查初期说伊斯迈涉嫌贪污和洗黑钱,在宣布充公赃款时改说是属于伊斯迈的钱,因为他没有申报该笔钱而充公;那还有700万令吉值的金条名表金饰等呢?这些不充公吗?

拜托,1.69亿令吉不是小数目,就算是个人钱财,为何要存放在前政治秘书的住家和另三家安全屋呢?这些不值得怀疑吗?

伊斯迈对这笔钱的去留毫不在意,总之就是完全放弃这1.69亿令吉的现金被取走。我有个想法,那就是,他是这笔来历不明资金的“代理人”,他受委托保管这些资金,既然被揭发也被充公了,他也毫无所谓。

如是这样,反贪会收回资金,总检察署不打算提控伊斯迈,那就说得通了。

Wednesday, 17 September 2025

贪污罪成仍出任清真发展机构主席?

贪案罪成者仍能出任GLC主席?

伊党宣传主任法德里要求当局解释,为何一名已在贪腐案认罪的政治人物能够出任贸工部旗下的清真发展机构(HDC)董事/主席?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法德里所指的人物是日前刚受委HRC主席的巫统莎亚南区部主席阿查里(Azhari Shaari),他是取代凯鲁阿兹万(Khairul Azwan Harun),后者是前巫青团署理团长。

报道指出,阿查里在2023年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的3项罪名,即挪用孤儿基金及开斋节“献牲”计划(Aidiladha korban programme)的44万令吉,及在第471条文下3项控罪,包括使用伪造文件。
 
阿查里当时否认所有罪名,但法德里指出,在反贪会的2023年度报告,阿查里后来承认其中一项伪造文件罪,其他5项指控则在第171A条文下被撤销,即控方可在一项罪行被定罪后,将其他控罪一并纳入考量。

阿查里被判罚款1900令吉,并被充公22万令吉,归还政府。

面对法德里的质问,HDC把球踢给反贪会,声称其主席阿查里在受委之前已通过了反贪会的审查,且查无贪污案底。

文告透露,阿查里是在去年10月,由贸工部任命为其董事。

驳斥HDC“无贪污记录”的说法,反贪会澄清,阿查里有刑事定罪记录,并已载入反贪会贪污罪犯数据库;因此,HDC声称阿查里通过反贪会的廉正筛查并不确实,因廉正筛查仅能作为参考意见,不具任何约束力。

反贪会指出,HDC是在去年10月要求查核,当时阿查里的调查已经结案,但不意味着其既有定罪记录消失。

其实,反贪会的文告显得模棱两可。针对HDC的查询,反贪会的答复是“没有对阿查里的在案调查或档案”(no active probe or open file),我看到一些华文报将之译为“未曾开档调查”,但在法德里质疑后,才澄清阿查里已经定罪在案,并已结案,还强辩说反贪会的调查只可做意见参考,没有约束力(non binding)。

我上网查阅当年的报道,只找到英巫文报的新闻。身为区部主席,阿查里从该区三个巫青团银行户头分别挪用了12万、12万以及20万共44万令吉,这些资金原本要用在为当地孤儿购买校服以及开斋节“献牲”计划用途。

最后,阿查里只被罚款区区1900令吉,所挪用的资金只被充公22万,还有其余的22万呢?报道没有交代。更不明白的是,阿查里继续保有该区部主席职,未受到党纪律局的对付,一奇事也。

法德里继续把矛头指向HDC,质问在反贪会2023的年度报告清楚列明阿查里认罪,其数据库也存有阿查里的资料,为何还说反贪会否认此人有贪腐记录?难道挪用资金不被视为贪腐吗?

无论如何,阿查里挪用资金及伪造文件已是不争的事实,HDC也无需和反贪会互相推卸责任,它接下来应该做的,是否应该要求阿查里主动辞呈或撤其职,另觅人选?

身为贸工部长的扎夫鲁,不知对此事件有何话说?

这让我想起前联土局主席依沙沙末当年因“金钱政治”被巫统冻结党籍及被迫辞去党职和官职,却在纳吉上台后卷土重来,在一场补选上阵胜出,而后联土局上市又受委联土局和FGV主席,在任期间又因贪污罪被控(请看《Felda子公司FGV要下市》20250806)

纳吉在SRC案上诉期间,接受外媒访问时亦不讳言他要东山再起。其实,他的减刑和居家服刑何尝不是为他重返政坛铺路(请看《谁能阻止纳吉东山再起?》20210920)。

相比之下,清真发展机构(HDC)主席阿查里的44万贪案又算得了什么?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贪污罪成仍能出任glc主席?

Monday, 15 September 2025

沙菲宜要求更换法官陆意清

上回说到,纳吉申请起诉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藐视法庭,因为他在任时拒绝公开或证实附加谕令的存在(请看《总检察长质疑附加谕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20250703)。

高庭法官陆意清日前基于4大理由,驳回纳吉的申请。我将4大理由简单翻译如下:

1)不能仅因总检察长反对纳吉居家服刑的上诉申请,就揣测(pure conjecture)他藐视法庭;
2)纳吉在提交司法审核申请当时,本身也不确定附加谕令是否存在;
3)总检察长没有责任需否认或证实附加谕令的存在;及
4)纳吉延迟一年才提出藐视诉讼,藐视法庭是严重行为,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提出。

总的来说就是,纳吉指控特里鲁丁指示其官员在高庭陈述不实说法,明知附加谕令存在却否认,但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特里鲁丁那么做,纳吉的指控纯属揣测,因此被驳回。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表明要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自上回联邦法院裁决纳吉的居家服刑案发还高庭重新审理,如今日期经定在11月24日(请看《附加谕令的真伪和有效性》20250814)。

审理法官同样是陆意清法官。沙菲宜认为陆意清法官在裁决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藐视法庭案时有失偏颇,因此口头要求法官回避审讯,法官以案件已过了申请准令阶段而驳回申请。

此前总检察署联邦律师三苏波哈山(Shamsul Bolhassan)表示,辩方若要求法官回避,应该通过妥善的程序,而非口头要求。

由于审理日期定在11月,距今还有两个多月,沙菲宜会不会趁此时间入禀法庭正式申请更换法官,以他的作风,我觉得大有可能咯。

记忆所及,沙菲宜曾在至少三宗皆与纳吉有关的案件要求更换法官:

1)2018年,本身收取纳吉950万令吉的洗钱案,要求更换柯林法官;理由是柯林法官也聆审纳吉的1MDB案,而他是纳吉的代表律师;
2)2023年,同样要求柯林法官退审1MDB案,理由是他与1MDB证人卢爱璇曾是律师楼同事;
3)2023年,要求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退审纳吉SRC案的司法检讨申请,理由是东姑麦文丈夫扎马尼(Zamani Ibrahim)曾在2018年大选后批评纳吉。

Friday, 12 September 2025

调查法哈斯,阿占:已结案

法哈斯提告网媒《MalaysiaNow》诽谤,
求偿1000万令吉,并要求禁止该网媒继续报道沙巴探矿丑闻(请看《法哈斯提告《MalaysiaNow》》20250825)

高庭法官诺哈雅蒂(Noor Hayati Mat)驳回法哈斯申请,表示目前阶段无法裁定有关报道是否构成诽谤,因对方提出的抗辩“并非明显虚假”,因此无需颁布临时禁令。

法官表示,虽然Bumi Suria(BS)尚未获得正式勘探执照,该公司确实获得了申请许可的条件性批准,而该批准函是在法哈斯和阿米努丁出任董事两周后,由沙巴矿业管理(SMM)发出。

也就是说,法官认为报道有其真实性,该网媒目前仍可继续报道相关事件。

另一厢,反贪会主席阿占却指出,法哈斯未涉及沙巴采矿丑闻,因其调查结果显示,其所拥有的公司未获任何勘探准证,调查报告已呈总检察署,后者认定不做任何提控。

阿占表示,法哈斯名下公司从未向沙巴政府申请土地,也未在沙巴进行任何矿产勘探活动,只是向SMM提交勘探申请,而SMM给予有条件申请,并非州政府的正式批准。

阿占的说词很令人混淆。网媒的报道只说是勘探准证,并没说申请土地,如果我的理解没错,报道也没说准证由SMM发出,但根据录音,SMM的该次董事会议是由哈芝芝主持的,并可听到州秘书沙法乌东(Safar Untong)表达了他的顾虑(请看Lulus Dulu, Urus Kemudian20250728)。

阿占表示,由于公司未能及时提交文件,其申请已在今年3月被撤销。

问题其实不在申请土地、探矿或采矿准证、是准证还是有条件批准函,以及准证由谁负责发出,该网媒只是报道法哈斯也参与了探矿申请并获得了批准。这点没有错误,所以法官裁决报道“没有明显虚假”。

高庭虽已驳回法哈斯的禁令申请,却轮到SMM及其CEO娜塔莎(Natasha Lim)也向法庭申请,对该网媒及其编辑阿达拉曼发出禁令,禁止他们继续发布有关沙巴矿业丑闻的报道。

Thursday, 11 September 2025

伊斯迈沙比里眼巴巴看着1.69亿令吉现金被充公

之前谈到前首相伊斯迈沙比里的1.77亿令吉涉贪案,反贪会只向法庭申请充公赃款,不解为何没有打算控告伊斯迈(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是第二答辩人》20250709)。

反贪会援引反贪会法令第41(1)条文提出充公申请,即相关资金属伊斯迈沙比里所有,但因他未能遵守反贪会所发出的资产申请通知,因此违反该法令第36(2)条文。

咦,这与反贪会主席阿占在今年2月逮捕其政治秘书安努亚等4名高级官员,并在住家及“安全屋”起获1.77亿令吉值的现金金条名表金饰时,说的不一样呢。

阿占当时说,反贪会调查伊斯迈任相期间的2亿令吉“大马一家”宣传合约贪腐案,并证实伊斯迈沙比里涉嫌贪污及洗黑钱,他是嫌犯不是助查(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是嫌犯20250304)。

就像拍韩剧那样,如今案情出现大反转,反贪会现在说,那些资金财物属伊斯迈个人所有,他只是没有申报而已,所以要充公。

言下之意,这些资金财物与“大马一家”基金毫无关系,但反贪会不好奇这些巨额资金的来源吗?如果属伊斯迈个人所有,为何他要匿藏在其政治秘书住家和另外三家安全屋呢?希望反贪会可以给我们一个圆满答案。

顺便一提,其政治秘书安努亚也是“大马一家”基金的CEO。

更离奇的是,副检察司马哈地(Mahadi Abdul Jumaat )告诉法庭,伊斯迈与安努亚不打算挑战控方提出没收被反贪会扣押的1.69亿令吉现金申请。

可是,为什么只没收现金,还有700万值的金条名表金饰等呢?

既然属个人所有,若是清清白白的来源,1.69亿令吉的资金就这样被没收,伊斯迈沙比里为什么不据理力争,眼巴巴看着反贪会没收,一点都不心痛吗?除非,这些钱本来就不属于他的,失去了也无所谓。

地庭法官苏珊娜(Suzana Hussin)批准控方充公资金的申请,择定在10月1日过堂。

前首相及其政治秘书也通过代表律师阿米尔(Amer Hamzah Arshad)向法庭申请豁免当天出庭,控方表示没有异议。

即是说,两人都不打算出庭为自己辩护,同意让反贪会充公该笔现金。这很不正常哩。

被追问之下,阿占说,要不要提控伊斯迈,交由总检察署决定。但为什么早前他说,这些钱和财物属伊斯迈个人所有呢?可见反贪会根本没有建议提控咯。

大家如果记得,当初是首相安华在国会报告,从2020年至2022年期间,前朝在政府宣传费(government publicity)上花了约7亿令吉,慕尤丁政府花了将近5亿令吉,其余2亿是伊斯迈沙比里的花费,而他未为自己作任何政府宣传活动的拨款,所以他是沿用伊斯迈留下的余额(请看两位前首相的政府宣传开销》20240111)。

安华是在去年一月在国会作此披露,巧合的是,反贪会也是在去年一月开始调查此案,如果用在“大马一家”宣传的预算是2亿令吉,这是不是意味着,其中1.77亿令吉被人从中挪走(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晕倒入院》20250225)?

此外,伊斯迈的前女婿乔维安(Jovian Mandagie)扮演的又是什么角色?反贪会官员特别在今年7月飞去印尼向他录供,因此相信他与此案有关,或对资金与财物的来源知情。

乔维安是一名时装设计师,伊斯迈在MCO期间是时任防长,几乎每天出来作疫情报告,他每天穿着不同的峇迪服装搭配,就是其前女婿设计的。

疫情过后,或者说自上届大选过后,伊斯迈可说事事不顺。女儿女婿离婚,女婿因一笔528万令吉欠款被判破产,但不解为何他还能出境回到印尼去;而他自己的一笔1.69亿令吉资金要被充公;上个月,一名前首相的27岁儿子又因涉毒被捕。

大家也会注意到,此案与慕尤丁Jana Wibawa的其中一案相似。在该案,阿当拉兰在缴付410万令吉“compound”后,地庭撤销了他所有12项总额960万令吉的贪污洗钱控状,阿当当场获无罪释放(请看《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mpound and Fine》20250822)。

不同的是,虽然阿占原先说伊斯迈沙比里因涉嫌贪污及洗黑钱而被调查,结果却是因为没有申报资产,反贪会却申请充公现金,这点很不合逻辑。

同样的是,阿当和伊斯迈都没有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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