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4 June 2025

国家元首拥有绝对赦免权?

前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Zulkipli Mat Noor)说,没有任何联邦法律规定国家元首必须听从特赦局的建议,国家元首拥有绝对的赦免权,不容质疑。

我国是立宪君主制国家,怎会没有受到宪法限制?这位前反贪会主席真敢说,连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都不曾这么说,否则早就直接要求国家元首施行赦免权,哪还需成立特赦局讨论,又何需addendum?

说来有趣,这位前反贪会主席是在纳吉时期受委的。那时1MDB丑闻爆发,纳吉一口气炒掉了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以及多名官员,委任了阿班迪位新总检察长,新反贪会主席便是祖基菲里了(请看《又有一人被退休》20160627)。

祖基菲里原本是总检察署官员,负责国家追税执法队(National Revenue Recovery Enforcement Team, NRRET)。由于当时反贪会正副主席以及多名高官已经被彻底换掉,不是被辞职、被退休就是被调职,几乎没有官员可以从内部升任主席,祖基菲里也就因此三级跳,过档到反贪会当主席,直至希盟政府上台为止。

如果大家对这位仁兄仍然没有什么印象的话,记得当纳吉委任的新总检察长阿班迪宣布没有证据可以提控一号官员的时候,坐在阿班迪旁边眯眯笑的总检察署官员,就是他了(请看《新官上任三把火》20160826)。

去年底,祖基菲里成立了一家反洗钱反贪学院(AMLAC Academy),说要以量身定制的课程和培训,来加强廉政和打击国内贪污问题。

应该不是凑巧,祖基菲里刚在两周前宣布加入巫统,而在上届大选,他也曾表示有意上阵参选,后来不了了之,不知是否因为找不到适当的政党。

说到国家元首的附加谕令,祖基菲里说,既然附加谕令证实存在。总检察长应尊重这一点,同意纳吉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及撤回上诉。

联邦法院已经批准总检察长杜苏基的上诉申请,并择定7月1及2日聆审此案(请看《不是存不存在,而是如不如法》20250429)。

Monday, 23 June 2025

第三人是部长/助理部长?

消息来源称,阿占提到本周要捕的第三人是一名部长。

这就不难猜了。9位涉案议员里,只有3位是部长,他们是副首长兼工程部长沙赫米、财长马西迪和科艺部长
阿里芬,你认为是哪一位(请看《吹哨人一次过发布7支“集体涉贪”视频》20241204)?

1)在和沙赫米对话的视频,吹哨人提到所答应的48万令吉,40万已给对方,对方同意。

2)在涉及马西迪的视频,似乎是吹哨人主动要求将项目暂时搁置(KIV)。在与助理佐哈里的视频,提到已支付30万令吉。马西迪否认收过对方的钱,只记得对方说要捐款30万令吉,而他回应说没有必要。

3)在阿里芬的视频,对方提议会把钱归还给吹哨人。吹哨人指他一共给了对方50万令吉。

市面疯传很大可能是阿里芬。吹哨人指对方在2月间曾试图以恢复探矿准证的献议,利诱他“U转”,将贿款改为政治捐款;但阿里芬否认并报案,吹哨人不甘示弱,也向警方投报指对方报假案,由于至今未有下文,吹哨人改向反贪会投报(请看阿占每天预告20250619)。

不过,今天被传召到反贪会接受调查的是安迪,他是助理工业部长,不是部长。和沙赫米一样,他是支持哈芝芝的巫统议员,因为他们也是国会议员,受国会反跳槽法令所限制,无法跳槽。

吹哨人声称作为100万令吉贿款的一部分,他分4次付给了对方45万令吉,分别在吉隆坡一家北海道餐厅(20万)、吉隆坡文华东方酒店(5万)、里卡士Innoprise大厦的沙巴软木主席阿萨的办公室(5万)和在亚庇新布兰安迪住家(15万)。安迪也要求探矿公司的10%股权。

但根据报道,反贪会的调查显示,只有15万令吉涉及。

当被要求退还贿款时,安迪声称他已经花光,因为拿去还债(bayar hutang)了(请看《人民最不信任政治人物》20241227)。

所以这4人中,你认为谁最有可能是将被提告的部长/助理部长呢?

与其同时,阿占证实将在月底提控吹哨人Albert,因为此前的调查结果显示,他积极参与贪污交易。

吹哨人代表律师马哈佐星表示,其当事人理应在吹哨人法令下受到保护。

但我认同前雪州议长邓章钦说的,此案的吹哨人情况不同,对方贿赂未遂,所以是“共犯”,就是一丘之貉,没有资格受到吹哨人法令的保护,否则将鼓励更多人行贿。

试想想,如果准证没有被取消,吹哨人就不会告发,大家各取所需,你不说我不说,神不知鬼不觉地,那“州议员集体涉贪案”就不会发生,只因准证被取消,吹哨人才告发。如邓章钦说的,对方是一丘之貉,不在吹哨人法令的保护范围。

当然,如果他被转为控方证人,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为何检控官不那么做呢?我们无从得知。同样,为何准证后来被取消?这当中肯定发生了一些问题。

Friday, 20 June 2025

SRC 2.0:同意续审后DNAA?

这个我就不明白了。上星期不是提到,在纳吉的SRC 2.0案,由于总检察署迟迟不能做决定,高庭法官慕尼安迪(K Muniandy)允许再延长一个月,至到上星期三(11/6),让控方确定是否继续提控或撤控(请看《告与不告,还是DNAA?》20250509)。

总检察署最后决定驳回纳吉的陈情书,案件将继续审理。那么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择定审讯日期呢(请看总检察署无心无力20250613)?

不是,高庭接下来却择定今天(20/6)裁决纳吉的DNAA申请,结果如纳吉所愿,慕尼安迪法官裁定纳吉在SRC 2.0案的三项洗钱控状DNAA。

如此一来,总检察署驳回纳吉的陈情书,以让案件继续审理,岂非功亏一篑?

法官声称由于控方至今未能提供数百份与审讯相关的文件予辩方,因此作出DNAA裁决。

纳吉是在2019年2月被控以SRC 2.0案,涉嫌在2014年7月挪用SRC 2700万令吉,因而触犯洗黑钱法令第4(1)(a)条文。

可能纳吉同时面对一系列相关控案,该案迟迟未能开审,2023年,纳吉提呈陈情书,寻求撤销该案,总检察署拖了两年,才在上星期驳回纳吉的申请,没想到高庭仍在今天批准纳吉DNAA的申请。

说来此案前后历经了4位总检察长,从希盟时期的汤姆斯到国盟的伊德鲁斯,再到团结政府的特里鲁丁,后者只当了14个月总检察长就转当联邦法官去了,改由杜苏基接任。

这让我想起首相安华去年底的一番言论,指总检察署在2018年仓促提控的一些大案,夹带着“怨恨与敌意”和政治报复,导致许多控案存有缺陷(请看《安华的言论很危险20241223)。

既强调不干涉司法,又如此评论司法,我们知道他项庄舞剑,但身为首相,实在不应作如此不当且危险的评论。

那不是安华第一次如此论述。在针对为何阿末扎希的基金案获得撤控时,他也曾在邻国接受外媒访问时提出三大理由:

1)指控可疑及不专业(questionabe and not professionally done);
2)具有政治动机,是敦马惩罚阿末扎希的一个手段,因后者拒绝解散巫统;及
3)控状存在很大的缺陷,导致总检察长伊德鲁斯良心备受困扰,他希望在离任前纠正事情(请看撤控阿末扎希的三大理由》20230918)。

照安华的逻辑,因为时任总检察长良心备受困扰,所以导致SRC 2.0案迟迟未能开审吗?

那人家也会质疑,敦马、达因和慕尤丁等人面对控状,是否也基于同样的原因?安华当然不会承认。

顺便一提,在去年罗斯瑪申请撤销她全部17项涉及710万令吉的洗钱和逃税控案,也是慕尼安迪法官以控案不合法及存在缺陷和重复,未能揭示任何犯罪行为为由,判她无罪释放(请看法官判罗斯瑪无罪,不是总检察署也不是DNAA》20241220)。

该案也是因为控方多次申请展延审讯,慕尼安迪法官指出,这显示控方未有充分准备,也未考虑被告提出的撤控申请(三次陈情书),因此作出无罪释放裁决,而非DNAA。

那为何在SRC 2.0案是DNAA而非无罪释放?慕尼安迪法官表示,那是让控方一旦备齐所有文件,仍可重新对纳吉提起诉讼。

记忆所及,近期所有的DNAA案件,未闻有任何一案被重新提控,反之从DNAA最后改为无罪释放的就有,如前朝圣基金主席阿都阿兹两兄弟和前首相署情报局(MEIO)总监哈萨娜(请看《又一宗DNAA,然后无罪?》20220928)。

在罗斯玛的洗钱和逃税案,总检察署隔天即提出上诉,虽然至今未闻任何下文,在纳吉的SRC 2.0案,总检察署会提出上诉吗?

Thursday, 19 June 2025

阿占每天预告

反贪会要提告,为何需要每天做预告?如果证据充足,那就立即行动吧。

针对州议员集体涉贪案,不懂为何反贪会主席阿占每次只透露一点点,预告月底将会有两名州议员和该名吹哨人被控,如果是其他罪案,听到自己将被提告,恐怕早已逃之夭夭了。

昨天,州库(Qazanah)控股主席尤索夫雅谷和吹哨人Albert Tei再被传召,随着阿占证实两人涉嫌在探矿准证课题上受贿行贿20万令吉被捕。

吹哨人的代表律师马哈佐星(Mahajoth Singh)透露,Albert将在本月30日被控。

为何先是吹哨人被捕?觉得如果是受贿议员先被捕,吹哨人作为行贿者殿后,民众可能比较信服一点。

尤索夫是民意党党员,之前曾加入多个政党,在民兴党发生政变时退党,而后加入巫统,又在前年的沙盟“政变”退出巫统,加入哈芝芝的民意党,受委州库控股主席(请看《沙赫米何去何从》20230321)。

当有关像他声音的17秒录音曝光时,他说那是AI生成的,而后根据吹哨人发布的视频和对话截图,吹哨人献议100万令吉贿款,外加探矿公司的15%股权,吹哨人预付50万令吉,分三次给与,分别在亚庇Hilton酒店(20万)、亿达广场的Kopi Bing Cafe(20万)交给对方代理“方”先生,及在亚庇Hilton酒店(10万)(请看沙巴州议员集体受贿续录》20241231)

但根据报道,反贪会的初步调查显示,只有20万令吉涉及,难道另30万令吉下落不明?。

在吹哨人催尤索夫退款的视频,方姓代理人劝说吹哨人,如果是他,他不会要求退款,以免影响未来的双方关系。

与此同时,吹哨人曾在4个月前向警方投报阿里芬企图收买他,将贿款改成为政治捐款,由于至今未有下文,吹哨人改向反贪会投报(请看等州选过后再说》20250219)。

据称,科艺部长阿里芬就是将被提控的另一人。他也是现任州元首慕沙阿曼的女婿。

吹哨人表示他分两次给了对方50万,一次在KL机场酒店(20万),一次在里卡士OldtTown餐厅(30万),一名在场的A先生可以作证。

为换取探矿准证,他和对方谈判,最后将300万令吉要价减至150万令吉,并献议将申请准证公司的16%股权送给对方,放在作为代理人的该名A先生名下(请看《人民最不信任政治人物》20241227)。

当被问及是否会有更多人被捕时,阿占的回答是,那将由副检察司做决定。言下之意,反贪会所建议,可能并不止两人?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我们的家我们守护

Wednesday, 18 June 2025

安华委任太多经济顾问

《每日新闻》引述消息称,随着拉菲兹辞去经济部长职,经济部将并回首相署,又叫回经济策划单位(EPU)。
看来,首相安华不打算委任一名新经济部长,而是在首相署委任一名EPU部长。

这就与敦马第二次任相委任阿兹敏为经济部长,但当慕尤丁任相的时候,又把经济部变回首相署EPU单位一样,然后委任从巫统跳槽到土团党的慕斯达法为EPU部长。

与此同时,又有消息称贸长扎夫鲁的上议员任期届满后,不会制造补选给他,而是让他出任首相的经济顾问,而这个经济顾问将获得等同部长级的薪资。

这又和纳吉时期的ETP部长伊德里斯一样。伊德里斯本来是马航CEO,纳吉上台后,成立了一个PEMANDU部门,找来伊德里斯当部长,推出ETP(经济转型计划)和GTP(政府转型计划)等等转型计划,当后者的上议员两届任期满后,纳吉就把PEMANDU部门改为单位,伊德里斯的身份也从部长变为总监,但领的仍是部长级的薪水(请看就算一次也是错》20160520)。

可见,安华现在所做的,和数任前首相的做法无异,哪来的改革?

问题是,安华已经有好多位经济顾问了啊,有需要再委任扎夫鲁当经济顾问吗?显而易见,委任扎夫鲁,只是为了让他继续留在政府体制内
;这也是变相的政治委任啊。

奴鲁便是安华任相后所委任的第一位“首相署经济金融高级顾问”,安华本身在90年代曾多次荣膺亚洲最佳财长,奴鲁的经济金融知识会比他厉害吗?

奴鲁在上届大选落败,明显的,她的委任本身就是政治委任。

一个月后,安华又委任了一个以前国油顾问哈山马力肯为首的5人经济特别顾问团,成员都是经济专家与学者。

你会很纳闷,既然委任了奴鲁,为何还需要一个5人经济顾问团?

原来,奴鲁是首相署的经济顾问,以哈山为首的顾问团则在财政部。

话说回来,既然有了拉菲兹当经济部长,为何还需要委任那么多经济顾问?

如果扎夫鲁转当首相署的经济顾问,岂非和奴鲁“争宠”?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较有可能的是,奴鲁或会以上议员身份受委其他官职。

这或就解释了,为何甫在拉菲兹呈辞职信不久,扎夫鲁就退出巫统要加入公正党,他不是来添乱,那都是提前安排好的策谋啊(请看《扎夫鲁又来添乱》20250603)。

说实在的,安华经验丰富,不需要经济顾问,因此,扎夫鲁如果转当首相署经济顾问,很大可能是取代奴鲁,那后者就有可能入阁当部长。

但巫统原本拥有7名部长配额,随着扎夫鲁退出巫统,他留下的空缺理应保留回给巫统。

因此,有人提出,应让凯里回巢当部长。但有可能吗?他曾公开批评阿末扎希,甚至在两年前的党选有意挑战主席职,事后被阿末扎希以违反党纪为由开除了党籍。

当被问及,凯里表示他现在过得很好,无意重返政坛,至少今年年底前不会考虑复出。可能当阿末扎希不再是党主席了,他才会回去巫统吧。

又有人想到了曾在沙比里时期担任过高教部长,现在是妇女副部长的诺莱妮。她也是巫统妇女组主席。但她不可能取代扎夫鲁出任贸长,除非重当高教部长,那安华就不得不来个内阁重组,而不只是填补空缺。

Tuesday, 17 June 2025

Rumah Kita, Kita Jaga

首长哈芝芝表示,他将在7月底的民意党大会后,决定是否解散州议会。等于证实,州议会不会在6、7月间解散,最快也是在8月。

哈芝芝说,沙巴政治须由本土政党来主导,因此,沙盟政府必须获得延续。

这与他以往的说辞不同,本来,他一直强调要和希盟合作,直到希盟国阵发布联合文告,同意在沙巴州选合作,却没有提到沙盟,哈芝芝这才表示,如果沙巴希盟最终决定与沙巴国阵合作应对州选,沙盟就选择单独参选。

察觉漏了提沙盟,安华连忙补充,三方合作非常重要,只因希盟和国阵仍在讨论阶段,所以还未包括沙盟进去(请看希盟国阵沙盟的3P》20250513)。

其实,哈芝芝的立场非常明显,只要有巫统,沙盟就不参进去,沙盟和巫统,希盟只能二选一。

偏偏这时候,阿末扎希大嘴巴,贬低“沙巴人的沙巴”口号,这又引起本来就不想和半岛政党合作的沙盟政党领袖强烈不满,这对安华说的三方合作,恐怕又充满不定数。

但阿末扎希根本不在意,还说与本土政党的合作,并非仅限于沙盟。

如此没有诚意的“合作”态度,沙盟更不想接受巫统了。

这次,哈芝芝强调沙巴优先(Sabah First),并以“我们的家园我们自己守护”(Rumah Kita, Kita Jaga )作为沙盟的斗争目标。

在过去,哈芝芝总是模棱两可,语气未曾如此明确,这是否意味着,这当中有了什么变化?

我的猜想是,会不会与沙巴州议员集体涉贪案有关?反贪会主席阿占上周表示,调查报告已经提呈给总检察署,只等着后者的下一步行动。他还透露,至少会有两人被控。这两人是谁?一时草木皆兵,怎不引起州议员尤其是涉及者的揣测不安?

回应阿占的谈话,安华说,他不会干预反贪会积极追讨被盗的公款,也不会干预或阻止逮捕涉案者,包括沙巴的某些人士、官员或在野党员,要抓就抓吧。

他也否认反贪会的调查行动带有政治动机,无论涉案者的职位或政治立场如何,反贪会都必须采取行动。

可才在两个星期前,他不是这么说的。那时他强调,政府必须依据事实和证据采取行动,不是屈从于公众的看法或政治压力,并说他恪守法律,遵循程序。

而且,那还是他前来沙巴参与丰收节闭幕仪式时说的。他还表示他看过了那些视频,但你不能仅凭剪辑过的视频来定罪,也无法作为法庭证据。

但其实,吹哨人早在数月前就已将完整的视频通过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交给反贪会了(请看第9支视频》20250312)。

安华为何在短短两个星期内改变了态度?是否因为经过调查证据确凿,最后决定提控其中一两人以了事?

安华这些话,听在沙州尤其涉案的议员耳里就特别刺耳,心里无不忧心忡忡,仿佛被说中了,不知是否自己中招。

而阿占指将提控一两人,也被外界批评为选择性执法,尤其是视频显示最少有8人涉案。

反贪会的调查报告或只建议提控其中两人,总检察署未必会根据报告采取行动,总检察长可以将报告丢回给反贪会,要求提供更多证据或再做进一步调查,如此一来一回,或就可以拖到州选过后再来做决定。

而希盟为了“明哲保身”,或就暂时搁置与沙盟合作的计划,等情势更明朗时再说。

安华应该已把希盟的计划告知了哈芝芝,后者也不再提要和希盟合作一事,改为主张“沙巴优先”及“我们的家园我们自己守护”的口号,强调州政治须由本土政党组成的沙盟来主导。

最好的做法,便是各个联盟或政党各自上阵,州选过后再来组合。

Monday, 16 June 2025

至少有两人面控

反贪会主席阿占说,沙巴州议员涉贪案,至少有两人将面控。

那是阿占的看法,但如上回说的,检控权在总检察署,要总检察长说话才算数(请看《提控权在总检察署那边》20250611)。

阿占说至少两人,意即这两人的证据最确凿,其他人则视情况而定,也如我上回说的,是否政治献金或准证收购价等,否则应有有6至7人涉及。

那这“至少2人”是谁?别忘了,吹哨人作为“行贿者”,反贪会说了不会在相关法令下受到保护,如果他是其中一人,那涉嫌“收贿”而面控的就只有一人了。这相信是无法让民众接受的。

使用排除法,觉得鲁宾巴朗可以排除。因吹哨人说他未向对方行贿,而是洽谈以300万令吉收购对方孩子名下的公司,但对方嫌少拒绝了(请看《被迫行贿能构成刑事罪吗?》20241114)。

根据所公布的视频谈话内容,有4人不是主动索贿,而是吹哨者献议,这样一来,罪情是不是比较轻呢?

而当吹哨者要求退款,其中一人的“代理”劝说吹哨者,如果是他,他不会要求退款,吹哨者最后有没有成功从这名州议员取回贿款?

其余4人则是主动索贿及要求公司股权,但他们可以说,视频经过剪辑,实情不是那样。

那阿占口中的“至少2人”是谁?我觉得,其中一人或是表示“这年头很难找钱,项目还没出来,他没有收入,去哪里找钱来还”的那位,另一人是向吹哨者借了5万令吉,然后“叫吹哨者从欠他的钱里扣除那位。

为不错怪好人,这里不能提名道姓,至于总检察署是不是以此标准提告,那就不得而知。

当然也有可能最后全部DNAA,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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