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7 August 2026

给一个DNAA的理由

出现在公青团的迎新会,在捐款后穿上党服并和首相安华合照,叫廖顺喜再次成了新闻人物。

30个公民组织(CSO)联署要求总检察长杜苏基公开解释,当年撤控廖顺喜的洗黑钱案,后者因此获判DNAA的理由。

这些公民组织包括净选盟、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国际透明组织(TIM)、民主经济研究院(IDEAS)、贪污克星(Rasuah Busters)、大马伊斯兰青年运动(ABIM)、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隆雪华青及马大新青年(UMANY)等。

2021年,有16名Geng Nicky成员因涉嫌参与组织性犯罪活动在SOSMA法令下被控,廖顺喜因为逃脱未被逮捕而不在上庭名单内,他在一年后自首后被控上庭,却不是在SOSMA法令下被控有组织犯罪活动,而是在反洗黑钱法令下面对26项洗黑钱逾3600万令吉控状(请看《身穿公青团制服的廖顺喜 20260729)

Geng Nicky的14人,包括廖顺喜的两名弟弟,也因总检察署撤控而被判DNAA,较后被判无罪。

一名弟弟廖伟劲改为被控8项逃税及洗黑钱罪,在缴付415万令吉罚款后控状获撤,撤控,地庭裁决无罪释放(DAA)。

廖顺喜代表律师拉吉帕星(Rajpal Singh)日前证实,廖顺喜在2023年缴付40万令吉税款后,总检察署决定撤回控状,廖顺喜因此获判DNAA。

如之前谈到,当年的媒体并没有廖顺喜获判DNAA的报道,若非今次廖顺喜代表律师透露,公众根本不知。30公民组织因此质疑当局的透明度,因为廖顺喜案不是单一个案,而是层出不穷的一个模式,许多严重贪腐与洗黑钱案在缺乏说明的情况下,因为撤控获得DNAA,最后彻底DAA。

30公民组织因此要求总检察长交代廖顺喜获得DNAA的理由,以及未来是否还会重新提控。

当年原有16人在SOSMA法令下被控,廖顺喜因为逃脱而没有在法庭上出现,控方后来撤案,上庭的14人获判DNAA,较后改判DAA。

比较让我好奇的是,廖顺喜没有上庭,那他本身有没有在SOSMA法令被控?若有的话,他应该与那14人同获DNAA及DAA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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