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就觉得这名律师傲慢无礼,不怕被告诽谤或藐视法庭吗?
今年三月,他再针对纳兹兰向联邦法院申请纳入新证据,指纳兹兰应退审SRC案,因他在马银行任职时,银行曾贷款61.7亿令吉给1MDB,而SRC曾是1MDB子公司(请看《Nothing To Lose》20220318)。
联邦法院驳回沙菲宜的申请,主簿官亦同时报警,却是针对网媒《Malaysia Now》及《今日大马》,指它们的报道涉嫌威胁司法运作。
这就叫人不明了,如果媒体报道足以威胁司法运作,辩护律师对法官近似人身攻击的批评不是来得更严重吗?
轮到博客拉惹柏特拉登场,他前天爆料,指纳兹兰受到调查,因他在马银行任职期间,涉嫌从刘特佐获得200万令吉,其中1,036,127.40现金存入他在马银行的户头,他因此质疑纳吉被宣判有罪,当中存有利益冲突。
拉惹柏特拉想象力丰富,也充满矛盾,难道刘特佐有预知能力,知道纳吉将来会因SRC被控,而承审法官便是当时仍在马银行上班的纳兹兰,所以早早就先行贿?不可能吧?
纳兹兰针对拉惹柏特拉的文章报案,无独有偶,联邦法院主簿官也针对巫统元老沙里尔的脸书帖文报案,否认首席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干预纳吉和阿末扎希的控案。
昨天提到,沙里尔引述网传伊党解密文件内容,指慕尤丁透露,总检察长和首席法官已同意加速审讯进程与判决,意味当中存在阴谋和非法协议,证明国家司法制度已经崩坏。
倒很好奇,主簿官是针对沙里尔、慕尤丁还是文件内容报警?警方会从哪个角度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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