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7 April 2022

司法干预司法,政府推翻政府

随着阿末扎希就“伊党解密文件”报警,警方亦证实已开档调查,并将传召文件所点名的政治人物录供。

针对文件对首席法官东姑麦文的指控,其实联邦法院主簿官比阿末扎希更早报警,何以警方没有提及主簿官的报案,有点耐人寻味。

警方同样没有提及纳兹兰法官的报案,是否已经开档调查,反而是反贪会先公布有人投报而展开调查。是因为反贪会办事效率较高吗?报案人又是谁呢?

警方将从什么角度调查“伊党解密文件”,是调查政党领袖是否密谋推翻国阵政府,还是纳吉及阿末扎希控案的司法干预?

相信警方亦无从下手,因为若是前者,当年公开的喜来登行动不也如出一辙,最后还成功推翻希盟政府,但为何没有一位政治领袖因叛变而被对付?是因为没有人报案吗?

两人的控案,已经拖了三四年,早就被指进度超慢,根据上述文件内容,据说总检察长及首席法官应允加速审讯进展与判决,那也没错,并没说他们有受贿啊!

除了针对伊党解密文件报警,阿末扎希也先后起诉敦马和慕尤丁诽谤,因两人皆指他曾找他们要求他们干预或协助撤销其面对的控案。

至于纳兹兰法官案,刚读到资深律师哈聂夫指出,就如我前天提到,既然纳兹兰已经报案,反贪会应该先让警方进行调查才是,以免造成混淆及重复。

就像反贪会高官在1MDB 694万美元监守自盗案,反贪会只展开内部调查,不让警方介入,结果警方只能逮捕其中一名持有枪械及吸毒藏毒的官员(请看《反贪会奇案中的奇案》20210924)。

有没有发现反贪会的双重标准?既然纳兹兰法官已经报案,知道警方会展开调查,反贪会为何还要进行调查,那不是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吗?

哈聂夫律师建议总检察署成立一个工作队,警方可在总检察署协助下,通过司法程序引渡“爆料者”拉惹柏特拉回马协助调查,如果证明后者有理据,反贪会则可接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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