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轮到辩方第18名证人,他是反贪会官员雷维(Raywel Anduroh)。他是负责追回已故纪国添资产的调查官。
高庭获悉,2014-2015年期间,纪国添多次依照聂费沙的要求和指示,在阿马银行柜台将现金存进纳吉户口。
聂费沙便是SRC的CEO,他是纳吉在阿马银行户口的授权代理人(Power of Attorney)。
纪国添也告诉反贪会,2018年希盟执政时,刘特佐在普吉岛叫他们先不要回国,因为担心纳吉会遭到调查,刘特佐这番话让他担心自己也会被调查。
纪国添提到的“他们”还有谁?这让我想起了吕爱霜在早前供证时也提到,在509大选前一个月,她就已到曼谷,国阵倒台后,刘特佐也是叫她不要回国(请看《纳吉有分身》20240215)。
她是以控方证人作证。她也透露,一封“沙地捐款”的信是纪国添写的。有一笔源自SRC的资金受到质疑,刘特佐便叫纪国添写信,声称是沙地王子的捐款(请看《突然多一宗 SRC 案》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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