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时过境迁,你以为当初有签名的那些非国盟议员还会承认吗?当然不会了。
一向敢于发声的公正党议员哈山卡林直言,慕尤丁和所有人一样,受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护,即公民享有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政府和执法单位不该利用3R课题作为手段,通过援引煽动法令等法律来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
他补充,大马是民主立宪制国,非绝对君主制国,其中,议会民主更优先于君主立宪;联邦宪法第8(1)条文阐明,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有权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也明确阐明人民与君主之间的平等性。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席再益马力也强烈谴责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慕尤丁,并坚持人民有权监督国家元首的决策。
不久前,再益马力也曾提醒安华,不要假借捍卫王室之名威胁人民(请看《把爆料的高官揪出来》20240506)。
那时有两人因“森林城市建赌场”传言被控。安华表示,政府接受任何批评,唯不允许触碰3R课题,那些恶意抹黑王室的造谣者都该送去坐牢。
再益说,国家元首的角色和职责是受到宪法制约的,需要受到检视,这不构成犯罪,也不是忤逆行为。
警方已将调查报告提交予总检察署。
警方的调查重点可能不是在慕尤丁是否获得115人的支持,而是他的“不获召见论”。之前说过,他当时的确有获国家元首召见,公平起见,元首也一一召见其他政党党魁。
在见过所有党魁后,显然,国家元首不认为有任何政党或政盟持有足够的多数议席,才会提出组联合政府的建议,慕尤丁自己断然拒绝,国阵这才得以入局。
根据宪法第43章(2)(a)条文,国家元首必须委任他认为获得多数议员信任的议员出任首相,未采用他的名单,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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