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沙巴土团党主席罗纳建迪也来添乱,说沙巴应得的40%净税收不能与联邦的一般拨款混为一谈,更指出,安华最近的声明,仍然没有回答沙巴税收权益的问题。
如我所说,安华一直强调160亿令吉是沙巴拨款总额,且已远超过40%净税收额,这个我们都知道,但拨款和净税收是两回事,不可能傻傻分不清,但他一直回避讨论偿付净税收的课题。何解?罗纳建迪提出质问,何错之有?
安华又不高兴了。他叫罗纳建迪不要玩弄政治,并指罗纳建迪身为前部长,应该理解沙巴拨款问题,如果沙巴需要额外拨款,那就好好谈一谈。
Hmm,安华搞错了吧?罗纳建迪是反对党,州政府需不需要额外拨款,也轮不到他来讲。
安华只说可以好好讨论“额外拨款”,没有说讨论“净税收”课题。
你可以说我咬文嚼字,但一事归一事,你会注意到,安华只一直强调拨款总额已远远超过,却不愿正面回应联邦是否准备或愿意偿还净税收额给沙巴。
沙巴希盟应该察觉到,沙巴汉对安华答非所问的态度颇为反感,于是,州主席刘静芝连同4个成员党主席发表联合文告说,安华宣布的160亿令吉全年拨款,凸显了联邦政府理解沙巴需求所给予的财政承诺,而且,拥有一位同意并允许讨论、研究及寻找方向的首相,让沙巴汉感到安心,因为很多人都忽略了东马在MA63框架里许多领域的权利,MA63的多项诉求也获得了解决bla bla bla。
发现文告有什么问题吗?和安华的谈话一样,仍然回避了40%净税收这一项。
4个成员党主席分别是本土民统党主席依温本尼迪(Ewon Benedict)、公正党州主席慕斯达法(Mustapha Sakmud)、行动党州主席潘明丰以及诚信党州主席拉希鲁(Lahirul Latigu)。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盟政府时期,沙巴希盟12名国州议员曾入禀高庭,起诉时任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并寻求宣判联邦政府必须依据联邦宪法归还沙巴应得的40%净税收,唯在团结政府组建不及半年后,沙巴希盟以在该案存有利益冲突为由,宣布撤销诉讼,但保留重新起诉的权利(请看《角色掉换,立场也掉换》20240521)。
其实,联邦政府只需明确表明在净税收课题上的立场,不要顾左右而言他,就这么简单而已。
不过,从首相不断强调沙巴已获比40%净税收额多的106亿令吉拨款总额,应该可以看出端倪,即联邦无意偿付净税收予本州。
首长哈芝芝也曾“暗示”,沙巴与联邦有一项安排,沙巴获得比以往更多的特别拨款,两年来不断增加,首相安华表明还会继续提高本州的特别拨款。
国盟时任财长扎夫鲁当年也声称,联邦无力负担,40%净税收方程式已不适用,将与沙巴政府达成新的协议。
从扎夫鲁这番话,不排除联邦那时已与州政府达成协议,以“特别拨款”方式取代“40%净税收”拨款。
这或就能解释,为何在沙巴法律协会(SLS)申请司法复核的“40%税收案”,原本支持SLS行动的州政府突指该会未具法定诉讼地位,并申请介入成为该案的第二上诉方。州政府的行动引起民间一片哗然,不得已再次改变立场,宣布撤回上诉。
而也是联邦企业合作社部长的民统主席依温本尼迪在党大会上表示,联邦或会在916前讨论本州净税收和特别拨款课题,但强调他只能表达民统党的立场和观点,不能代表州政府。
什么意思?难道州政府的立场不一样?他在暗示州政府内有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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