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September 2023

我含着一支原子笔,不是电子烟

事情演变得有点走样。

上回说到,针对拉兹在国会指控安华是鸡奸者(pelawit)一事,安华首席政治秘书三苏表示要报警(请看《连个影都没有》20230921)。

他没有报警,如今他表示,他将连同各部长的政治秘书致函法律部长阿莎丽娜,要求冻结拉兹的国会议员资格。国会将在下月9日复会,因此他将在10月6日把信交给部长。

阿莎丽娜权力有这么大吗,大到可以冻结国会议员的资格?同样,政治秘书有资格/权力作出这样的要求吗?更不可思议的是,是召集所有政治秘书联署向法律部长投诉?他们的部长上司会允许他们这么做吗?有点怪怪,不觉得咯。

可以理解三苏护主心切,但政治秘书是否可以干预国会事?

三苏辩说,安华当年出任反对党领袖时也曾被冻结议员资格。

他指的是10多年前的事情。那是在2010年,当时的反对党是民联,因争辩纳吉聘用APCO推出1MDB的口号,时任议长班迪卡冻结安华、卡巴星、阿兹敏和西华的国会议员资格6个月。

有关动议由时任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国会提出,但现在却是由首相署的政治秘书联署全部部门政治秘书向法律部长提出;政治秘书焉能干预国会事?若说三苏是受安华指示,但要所有政治秘书联署就说不过去了,他们敢拒绝吗?

拉兹是被安华激怒才对他出言不逊,安华大可向议长投诉,而其实当天议长已经为此将拉兹赶出国会厅,当时就该告一段落,不应再衍伸这些后续动作,没完没了。

针对这,凯里说,拉兹掉入了安华的圈套,安华喜欢反击挑衅,所以和安华辩论要格外小心。

这点安华做得高明,明明大家为阿末扎希的DNAA争得不可开交,只因拉兹阴阴一笑,安华乘机对他意有所指,叫他暴跳如雷,引起小小的“暴动”,反贪会跟着启动调查前朝教育部一宗印书弊案,首相政治秘书嚷着要冻结拉兹的议员资格,成功转移大家对阿末扎希DNAA的注意力。

可以说,这都是拉兹自找,相信他后悔莫及,未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大家可能对三苏不是很熟悉。他是公正党副主席之一,也是宣传主任,在希盟时期担任过原产业副部长,在去年大选败给阿末扎希,受委安华的首席政治秘书。

记得当年的男男性片案的主角之一哈兹吗?他便是三苏的高级机要秘书;当时和哈兹一起被捕的,还有安华时任政治秘书法哈斯呢(请看《大马的性与政治(17):要是两情相悦)》20190617)!

还有个小插曲。土团党议员依克玛(Ikmal Hisham Abdul Aziz)在步出议会厅时,被安华的摄影师沙迪(Sadiq Asyraf)拍到他疑似抽吸电子烟的照片,还上载到X媒体(推特),还加油添醋留言,“真脆弱,一离开议会厅就马上抽电子烟”。

凯里说安华喜欢挑衅,难道其摄影师有样学样?

依克玛当然否认,声称他当时咬着一支原子笔,不是电子烟,而且他不抽烟,并要求议长佐哈里检查国会的CCTV,证明他没有说谎。

依克玛指对方已破坏了他的名誉,具有政治动机,是诽谤行为,要对方道歉,并称将在今天(29/9)提告对方。

从照片看,的确很难看出依克玛嘴里含着的是电子烟还是原子笔,本来这也是不值提的小事一桩,但媒体注明拍照者是安华的摄影师,那就很耐人寻味了。

无论如何,警方以案件没有任何犯罪因素,决定不开档调查沙迪。

不久前,副议长南利才提醒议员们守规矩,不要把国会当成巴刹,但上述两起事件,却都是因安华身边的人而引起,甚至拉兹在国会失控也是因为安华。

有人狐假虎威,安华不要错误示范,不要造成反效果。

Wednesday, 27 September 2023

安华内阁要重组

内阁将改组?

其实,有关传闻早自4个月前就传开来了,说首相安华会在6州选举后重组内阁,安华甚至笑问有没有理想人选,但6州选举来了也过了,仍未听到有什么动静。

这期间,前消费部长沙拉胡丁逝世,安华宣布由来自沙巴的首相署部长阿米占暂代其职,但两个月也过去了,安华还是迟迟未宣布新消费部长人选。

现在又说内阁重组会在彭亨柏朗埃州议席补选后。老实说,要改组的是联邦内阁,一个州议席的补选,会影响内阁人选吗?

无论如何,最新的消息是,内阁必会在下月(13/10)首相提呈财案前重组,所以可能安华从美国回来,这几天就会宣布了。

政府首席秘书祖基已预先调动几个部门的秘书长,祖基说有4位,但我算来涉及6个部门,分别是人力部、卫生部、贸工部、国防部、消费部、团结部,以及委任联邦直辖区局总监。

安华当初没有委任直辖区部长,看来他将以直辖区局和总监来取代。

部门秘书长调动后,接下来就应该轮到部长的调动了。谁将入阁,谁又会被割爱呢?

首要的当然是谁是替代沙拉胡丁的新消费部长?消息说是来自诚信党的阿德里,也就是希盟时期的马六甲首长。

但也有说内长赛夫丁将改任消费部长,而阿末扎希将重作冯妇,再当内长。

据说人力部长西华和环境部长聂纳兹米会被替换。

几名人力部高级官员今年4月闹出一宗外劳招聘弊案,闹闹下又没有了下文(请看《安华打脸自己》20230419)。

市场估计安华或会委任第二财长,而巫统时代的前第二财长佐哈里将是首选。

鉴于佐哈里当年有份“维护”1MDB,也在慕尤丁时期参与谈判高盛赔偿事宜,安华今年5月成立一个1MDB特工队,再由佐哈里负责重新审查与高盛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受此重任,虽有质疑他是否适合,看来安华让他出任第二财长的机会很大(请看索取“游说费”疑云》20230503)。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我知道你做了那回事

Tuesday, 26 September 2023

敦马的离间计

久未露面及发言的前国阵首相伊斯迈沙比里指出,敦马当伊党4州(SG4)非官方顾问,根本多余,因为联邦政府从未忽略反对党州属的经济发展。

此话并不完全对,尤其是对吉兰丹和登嘉楼两个半岛产油州来说,因为伊党是州政府,联邦拒付石油稅,登嘉楼则在国阵执政时,以慈善金(Wang Ehsan)代替石油税,但也由聯邦“代為”管理。

而更讽刺的是,这是谁的主意?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的敦马,不止如此,当年还恶意通过《2012年大马海域法令》,只有在离岸三海里内的油产,州政府才有资格收取石油税,三海里外的油田,则属联邦范围。

敦马如今才说要给包括丹登在内的伊党4州带来经济发展,等于打脸当年的自己,当了22年又22个月首相的敦马,当年你在做什么呀?

东马沙砂两州也不要幸灾乐祸,因为海域法令不仅仅影响丹登两州,若要严格执行的话,沙砂两个最大的产油州更会大受影响,因为大部分的东马油田都座落在三海里外(请看《聯邦有個殺手鐧,州政府不敢造反》20140804)。

可悲的是,当有关法令在国会寻求通过时,来自本州的国会议员都没有提出质疑或反对。时至今日,似乎都沒有人严正看待这个问题,包括两州政府在內。

当年伊党执政丹登两州,如今玻璃市和吉打也落入伊党手里,一时绿潮汹涌,伊党今时不同往日,老奸巨猾的敦马看到了时机,这也解释了他为何在大选后抛弃溃不成军的GTA联盟,搞了个《马来人宣言》,找来哈迪及伊党领袖的支持,各取所需,何乐不为(请看《以团结之名,搞分裂之实》20230508)?

敦马拉拢哈迪/伊党,其实还有一个用意,便是离间哈迪/伊党和慕尤丁/土团党。

有没有注意到,土团党只有三人以个人身份支持敦马的马来人宣言,他们党署理主席法伊沙、宣传主任拉扎里和最高理事伊斯干达,而党主席慕尤丁至今都没有表示过支持,更甭说签署了(请看《敦马舞剑,意在安华》20230522)。

何解?不是说敦马很会记仇吗?

3年前,敦马辞相退出希盟并宣布希盟政府解散,然后兴致勃勃的准备成立一个没有行动党不分朝野的马来团结政府时,没想到突然杀出一个程咬金,慕尤丁捷足先登,说服国家元首凑足人数成立新政府,敦马机关算尽,恐怕都没有算到会被自己的党老二背叛,等他转头找回希盟议员们的支持时,一切都已太迟,国盟政府已经成立。

所以敦马如何吞下这口气?这下好了,大选过后,看准这轮绿潮势不可挡,敦马主动在6州选举为国盟站台,却穿上伊党的党服,只为伊党拉票,用意还不够明显吗?

也不知是敦马主动提议还是伊党建议,我觉得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成立SG4,再委敦马这个“外人”为顾问,还声明是“非正式”性的,显得不伦不类,但土团党或慕尤丁完全沾不上边,那是什么味儿?

哈迪/伊党或也不会顾虑到慕尤丁/土团的感受,就像大选前摈弃和巫统签署的《全民共识》不顾,选择与土团党以国盟旗帜上阵,赢得的议席比土团党还多,6州选绩亦是,哈迪若有野心,再在敦马的“鼓励”下,恐怕下届大选他就打算脱离国盟,让伊党独立上阵了。

对敦马来说,那时候不是一举两得,而是一桃杀三士,既可“拆散”土伊两党,也可一雪当年被叛的心头恨,又可借伊党打击希盟,说不定,如沙礼赛德所说,他还可东山再起,三度任相呢!

敦马拿手的离间计,80年代在沙巴对团结党用过,2M时代对慕沙希旦和拉沙里用过,希盟时期也用在阿兹敏和安华身上。

Monday, 25 September 2023

反贪会效率奇高

反贪会倒很配合。

拉兹因为在国会对安华的解释“失笑”,安华指着他,说“我知道你做了那回事”,拉兹立即变色,要安华收回言论,结果导致国会闹翻天,拉兹被赶出议会厅,国盟议员尾随支持。

虽然安华过后解释他指的是“布城政府”不是他(拉兹是布城国会议员),拉兹仍不服气,执意要安华收回言论。

拉兹为何那么生气?可能他认为安华意有所指。果不其然,接着就传出反贪会就一宗印书弊案捕扣了两人,身为前教长的拉兹出面证实,其中一人是其前政治秘书,但他控诉,这是一场针对他的政治陷害,反贪会是受到上头的指示行事。

是的,时间上也太巧合了吧,一宗发生在前朝涉及教育部的弊案,为何在拉兹“闹事”后就立即展开逮捕行动呢?这点,反贪会的工作效率值得赞扬一番。

拉兹说,反贪会毫无实际证据,仅根据传闻就展开逮捕行动。

根据调查,反贪会逮捕的两人分别是拉兹的前政治秘书和一名商人,他们涉嫌通过一宗总值8000万令吉的J-Qaf学前教育印书项目,以直接谈判方式犯下唆使和接受回扣嫌疑。

拉兹说他与其妻子非如社媒所传的涉及其中,也否认妻子是一家ATR One & Only Enterprise公司的代理,夫妻两人从不曾直接或间接要求任何回扣或贿赂。

且不论属实与否,看起来案情又和林冠英夫妇以及邦莫达夫妇的两宗案件很相似呢,都是涉及了另一半。这样的桥段,用多了就不新鲜了,当局肯定都会往这方面去调查。

反贪会主席阿占不排除会传召拉兹录供,却又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不会那么快”。

让我纳闷,如果没有国会那场喧闹,或拉兹不突然失笑,是不是就不会有这宗印书疑案?

Thursday, 21 September 2023

连个影都没有

前教长拉兹仍然对安华在国会“影射”他耿耿于怀,虽然安华过后辩说他指的是前朝政府不是他,拉兹并不买账,还是执意要安华撤回他的言论。

据称当时被激怒的拉兹指控安华是一名鸡奸者(peliwat),安华首席政治秘书三苏说他将查看国会议会记录,并会为此报警,要拉兹找出4人来佐证他的指控,否则就告他诬告罪(qazaf)。

看来双方都反应过敏过激。安华在解释前总检察长撤控阿末扎希一事时,拉兹突然无故笑出声来,安华叫他别笑,因为“他也做了那回事”,拉兹转笑为怒,要安华撤回言论,对骂中拉兹说安华是鸡奸者,引来三苏对他喊告。

如此没完没了,是不是很无聊?

倒是对伊德鲁斯所提的11个撤控理由的第8项,即“内阁正在成立皇委会调查汤姆斯的著作内容”不解,这能作为撤控的一个理由吗?

阿末扎希上周才说,法律部长阿莎丽娜将提呈皇委会成员名单给内阁,而后让国家元首御准。

等于说,皇委会的成立,连个影都没有,前总检察长岂可因一个未成立的委员会而停控?他如何预知调查结果必会影响该案?依此类推,所有类似控案岂不也要停控,包括纳吉的1MDB案?这可很不逻辑。

其实,成立皇委会是两年前巫青团提出的,还说要一并调查前总警长阿都哈密,于是,前朝成立一个特工队,研究是否有此必要,结果直到团结政府上台,特工队才在今年一月提出建议,但只调查汤姆斯,新内阁同意成立,名单却迟迟没有出炉。

内阁会不会改变主意,取消成立皇委会的决定?前总检察长这一理由,就站不住脚了。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伊黨四州自成一國

Wednesday, 20 September 2023

不成理由的11大理由

安华兑现承诺,在国会解释阿末扎希获撤控课题,最后却演变成朝野对骂,土团党的前教长拉兹遭驱逐,国盟议员集体离席。

其实也并非什么解释,因为安华只否认有任何政治干预,说自己只询问了前总检察长伊德鲁斯为何撤控,对方告诉他11个理由。

就在此时,拉兹发出笑声,安华却对着他说,你可以笑,因为当国盟执政时你做了那回事!拉兹为此不满,要安华收回言论,其他国盟议员纷纷站起支持他,朝野议员对骂了半小时,佐哈里议长问安华,拉兹做了什么事?安华回应,他指的是“布城政府”,当年撤控被指杀害朝鲜金正恩兄长金正男的印尼籍被告。

拉兹不服,认为安华蓄意玩弄言词,坚持要他收回言论,佐哈里发出3次警告,拉兹被赶出国会厅,其他国盟议员亦离席表示抗议。

的确,金正男事件发生在2019年,那是希盟政府,不是国盟政府,更与拉兹无关,为何安华指着他说他“做了那回事”?根本乱扯。

安华指伊德鲁斯说的11个理由,其实就是控方在高庭所提的11个理由,如下:

1)有必要研究15名辩方证人的证词;
2)被告提交了2份陈情书;
3)反贪会须根据陈情书展开进一步深入和全面调查;
4)还有另外4份陈情书,被告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证据;
5)被告声称对其的调查是仓促、粗心、不成熟和不完整的;
6)民众因此认为,总检察署与反贪会已被特定人士操纵;
7)为不否决被告权益,避免司法不公,控方认为有必要停控,给予DNAA,直到完成更全面和完整的调查;
8)内阁正在成立皇委会调查汤姆斯的著作内容;
9)被告指他是前朝政府选择性提控的受害者;
10)皇委会亦要调查针对国内最高职者违反专业责任的指控;及
11)一份据称是总检察署的文件外泄,总检察署须核实有关内容。

大家觉得这11个理由能构成理由吗?这些都是外在因素,如律师公会说的,解释“空洞无力,根本不成理由”。

安华没有重提他在接受外媒访问时所提的三大理由(请看撤控阿末扎希的三大理由》20230918):

1)指控可疑及不专业(questionabe and not professionally done);
2)具有政治动机,是敦马惩罚阿末扎希的一个手段,因后者拒绝解散巫统;及
3)控状存在很大的缺陷,导致总检察长的良心备受困扰,他希望在离任前纠正事情。

那样说,等于是他的个人观点,意即他认同伊德鲁斯的做法,但他在国会很聪明地说他问了伊德鲁斯,后者告诉他11个理由,该些理由乏善可陈,也已在媒体公布,连律师公会都不买账,安华的解释,等于没有解释。

安华揶揄,伊德鲁斯是国盟执政时委任的总检察长,此前已有多宗控案获判DNAA或无罪,当中涉及多名反对党领袖,为何反对党议员又不在国会表达不满,却只针对阿末扎希案件?

这让我想起慕尤丁刚在上个月成功申请撤销其4项涉及总额2.2亿令吉的滥权控状,被判无罪(请看既已撤控,何来判决?20230816)。

如今他再接再厉,申请撤销另3项涉及2亿令吉的洗钱控状。

慕尤丁是向法庭提出申请,非如阿末扎希直接向总检察长提呈陈情书。

为免瓜田李下,其实,如之前说过的,既已在自辩阶段,伊德鲁斯大可拒绝阿末扎希的申请,声明若有任何新的证据,就在法庭自辩时提出来,而非以11个似是而非的理由,代被告向法庭申请撤控,虽说总检察署有此权力,但这不也是一种“利益冲突”吗?

安华也同意总检察署的总检察长和检控官的权力须分开,阿末扎希的基金案更证明这点。

法律部长阿莎丽娜呛国盟只会怪团结政府,他们执政时又不见他们落实两者分权。

朝野还是不要再怪来怪去浪费时间了,阿莎丽娜你赶快开工吧!

Tuesday, 19 September 2023

一个头两个大

安华早前以三权分立为由拒绝国会辩论阿末扎希案获撤一事,被在野议员揶揄,指他越权。

国会议长佐哈里阿都也驳回反对党的紧急动议,而后他解释说,他不是故意阻止反对党,但要等安华首相为大马计划中期检讨做总结之后,再来辩论有关议题不迟。

终于,法律部长阿莎丽娜说,议员们可以在今天下午的问答环节寻求解释。

希望安华不是又提出在新国接受访问所提的三大理由,相信那不是大家所能够接受的,原因昨天说了,这里就不再赘述。

安华指阿末扎希的控案具有政治动机,是敦马对付政敌的一个手段。

敦马听了万分不高兴,质问若是如此,为何当时的希盟部长或领袖都没有反对,包括安华本身?而且,旺阿兹莎那时还是副首相。

他问,当时大家不是对打贪拍手叫好吗?为何现在却来质疑,只因他需要阿末扎希的支持当首相?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与供词,法官可以宣判表罪成立吗?这是不合逻辑的。

敦马不否认曾要求阿末扎希解散巫统,避免他利用巫统作为筹码,他也相信在慕尤丁任相时,阿末扎希利用巫统要求销案,慕尤丁拒绝,他就撤回巫统的支持,以致慕尤丁政府倒台,然后他又向伊斯迈沙比里施压,沙比里不断拒绝,最后还是被逼解散国会提早举行大选。

大选结果,就是如大家所看到的,慕尤丁第一时间进宫觐见国家元首,声称自己取得足够人数成立新政府,拒绝与希盟组联合政府,于是才有了希盟国阵联盟的一个勉强兼尴尬的组合。

阿末扎希获释,叫人很难相信没有政治干预,安华要如何在国会“脱嫌”?且待下回分解。

Monday, 18 September 2023

撤控阿末扎希的三大理由

安华以三权分立为由,拒绝在国会辩论阿末扎希在其基金案获判DNAA一事。

日前出席邻国会议时接受采访,安华侃侃而谈,提出阿末扎希47项控状获撤的3个理由:

1)指控可疑及不专业(questionabe and not professionally done);
2)具有政治动机,是敦马惩罚阿末扎希的一个手段,因后者拒绝解散巫统;及
3)控状存在很大的缺陷,导致总检察长的良心备受困扰,他希望在离任前纠正事情。

这三大理由,大家可以接受吗?

觉得这3个理由是很主观的,那些所有在敦马2.0时期被控的政治人物,如果都以这3个理由申请撤控,岂不天下大乱?这当然是很荒谬的。

就算存有上述三大“疑点”,既已表罪成立,辩方就该在法庭自辩及反驳,而非因总检察长“良心不安”而同意撤控,单是这个理由就够荒唐了,难道安华本身也认同,对国家的司法制度提出了质疑?

回国后,安华改口说,不排除在国会针对阿末扎希的DNAA判决作出解释,到时他会搬出上述三大理由吗?朝野议员们能够接受他的解释吗?

本月第一个星期,相隔三天,除了阿末扎希的基金案获撤外,沙巴巫统主席邦莫达夫妇的受贿案也同样在表罪成立后获撤,同时宣判无罪,比阿末扎希的DNAA“更胜一筹”(请看《下一个轮到谁?20230908)。

莫非前总检察长伊德鲁斯也同样“良心不安”,或如安华此前说的,伊德鲁斯不欲将处理该案的责任交给其接任者(请看林冠英也申请撤控20230912)?

本月第二个星期,就爆开一则匪夷所思的传闻,说安华有意安排本州前前首长慕沙阿曼出任沙巴希盟主席。

慕沙是国阵党员,不属希盟任何盟党,有可能吗?当然不是不可能,只要让他加入其中一个盟党即可;但希盟成员们会服吗?安华不是想自掘坟墓吧?

《当今大马》言之凿凿,说首相首席秘书三苏曾在两周前到访本州,一连几天出席一些官方活动。这则新闻应该不假,但如何与慕沙扯上关系呢?想必他也曾拜会了慕沙吧?

沙巴希盟5巨头坚决否认,说从未在任何会议中讨论,更遑论是否招募慕沙进来。

现任沙巴希盟主席刘静芝强调,“任何关系到人民委托与信任的重要决策,都必须在沙巴希盟层级的领导层一致考虑、研究与调整”。

言下之意,任何有关沙巴希盟的决策,应该由州领导层来决定,不容外人干涉,是这个意思吗?

刘静芝来自公正党。

空穴来风,那传闻从何而来?是反对党故意放的假新闻,还是己方放的消息,看看民众反应如何再做下一步决定?

慕沙的助理已驳斥有关报道。既然如此,我们可以暂时结论有人蓄意播报假新闻了。

但首相首席秘书三苏拜会慕沙的目的又为何呢?

顺便一提,慕沙胞弟阿尼法,也是纳吉时代的外长,509后退出巫统,一度和沙里赛德有意加入公正党,最后成为爱沙党主席,于今年3月获安华推荐为代表纳闽区的上议员。

其实上议员理应由各州大臣或首长推荐的,但纳闽没有大臣或首长,也没有直辖区部长,于是由首相安华亲自推荐,还让他兼任纳闽机构主席;问题是阿尼法非来自纳闽,因此引起了当地人民的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那天也提到,总检察署在2020年6月撤回对慕沙阿曼面对的46项贪污和洗钱控状,跟着就发生民兴党的执政联盟议员纷纷出走跳槽,然后慕沙就声称取得足够人数成立州政府,但沙菲益先一步解散州议会,举行州选(请看《沙菲益棋高一着》20200730)。

安努亚慕沙大嘴巴,后来还声称慕尤丁资助该次“沙巴政变”,反贪会说要介入调查,不知调查到怎么样了(请看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20240105)?

Friday, 15 September 2023

伊党4州自成一国

两周前,哈迪发表特赦局不符回教教义,且质疑国家元首的特赦权力而被警方传召,哈迪却声称身体不适,要求展延录供(请看要和国盟斗绿斗保守》20230904)。

原来身体不适是假的,实际上,哈迪当天连同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以及4名伊党大臣去拜会了敦马,他们谈了什么?答案终于揭晓。

根据报道,国盟将成立一个“4州政府”机构(SG4,State Government 4),由敦马担任非正式顾问。所谓的4州政府,自然就是由伊党执政的吉兰丹登嘉楼吉打和玻璃市4州。

其实,与其说由国盟成立SG4,不如说伊党成立,国盟主席慕尤丁自始都没有参与,可能都没有征询过他的同意,因为出主意的是敦马,正投伊党所好,后者自然乐意称是。

登州大臣阿末三苏里说,SG4将制订一项推动4州经济和人民福祉的行动方案,敦马的顾问角色,则是包括联系来自日本韩国的投资者来该4州投资,因为敦马与两国的关系良好。

听起来,SG4将自成一国,不用说这当然又是敦马的主意,也不是说概念不好,但还是等成功吸引外资进驻4州再说吧。

自从和敦马一拍即合,哈迪偏激言论变本加厉,警方照例传召录供了事,哈迪仗着自己不会有事,愈加毫无忌惮。

说到因质疑特赦局的言论被传召,哈迪说,就算被裁定有罪,他宁愿坐牢也不会缴交罚款,情愿把钱捐赠给回教学前教育中心(PASTI)。

他甚至交代,如果他因被判刑而失去国会议员资格,沙希旦可以代他上阵参加补选。

沙希旦本是巫统领袖,上届大选因未获派上阵而退党,改在伊党旗帜下竞选并胜出。

哈迪应该是摆了乌龙,沙希旦已经是玻璃市亚娄区的国会议员,根本不能参加另一个国会选区的补选。

提到阿末扎希在基金案获判DNAA,他说回教法不存在DNAA概念,因此,那些犯罪者今生若未被惩罚,来世也将被惩罚。

咦,这不正是佛家说的“若是未报,时辰未到”的道理吗?

诚信党的法伊兹(Faiz Fadzil)不吃他这一套,反问哈迪:伊党前署理主席纳沙鲁丁(Nasharuddin Mat Isa)3年前不也获判DNAA吗?为何你当时不提出抗议?

讽刺的是,法伊兹本身在两年前被控一项非礼罪,甫在上星期因控方撤控而同样获判DNAA。

纳沙鲁丁则是在2018年被控以33项罪,总检察署在2020年撤销其中16项涉及37万令吉的失信控状,获判DNAA,另外14项失信和3项洗钱控状,涉及金额365万令吉,至今悬而未决,似乎就不了了之(请看《谁要走后门?》20191023)。

纳沙鲁丁是因多次随同当时的国阵政府出访外国,最后在2013年陪同纳吉出访加沙而被革除党职,成为普通党员至今,期间受委纳沙基金会(Nassar Foundation)主席,涉嫌洗钱和失信,包括挪用财政部拨款,便是在那时犯下的。

大家如果记得的话,《砂拉越报告》也曾在2016年期间,指伊党曾从纳吉收过来自1MDB的9000万令吉,作为争取伊党支持巫统与国阵的酬劳。

哈迪隔年对《砂拉越报告》主编克莱尔展开诉讼,却在两年后离奇地撤回控诉,还“支付”142万令吉给后者(请看《狼狈的回教党领袖20190314)。

那伊党到底有没有从纳吉收过9000万令吉呢?一个相关的谈话录音,聂阿都原本否认声音是他,最后不得不承认;但达基尤丁说,录音内容未呈现完整事实。

聂阿都便是伊党前领袖聂阿兹的公子,他也因此未获推荐在上届大选上阵,唯在本月初获丹州大臣纳苏鲁丁(Nassuruddin Daud)提名出任上议员。

Wednesday, 13 September 2023

伊德鲁斯 讳莫如深

纳吉和阿鲁的1MDB稽查报告篡改案其实在今年3月就有了裁决。

高庭法官再尼马兹兰(Zaini Mazlan)以控方无法提出可靠证据,证明前首相纳吉明确指示修改1MDB稽查报告,也没有证据显示1MDB前CEO阿鲁是同谋或须对影响1MDB的问题负责;裁决两人表罪不成立(请看《有修改没篡改》20230306)。

控方提呈上诉通知,却没有在规定限期内提呈上诉请愿书,也没有申请延长期限,结果上诉庭昨天(13/9)驳回控方的上诉通知,维持高庭判决,即纳吉和阿鲁在该案获无罪释放。

根据报告,控方最迟应在7月6日提呈上诉请愿书,但没有做到,到了昨天才表示要申请延长期限,但被法庭三司驳回。

总检察署怎会如此大意,既要上诉,却毫无行动,总检察署此举让人不解,也无法接受,是失误,还是如阿末扎希的基金案一样,伊德鲁斯不欲将该案交给新官特里鲁丁处理?那不欲交给新总检察长处理的原因又是为什么呢?

老实说,自上任总检察长以来,伊德鲁斯的表现即备受非议,除了前总检察长阿布达立指他做事糟糕,大马律师公会甚至召开特大,一致通过对他的不信任动议,这也真够“瘀”了(请看你不喜欢我,不是我的问题》20230512)。

他是在国盟上台后获慕尤丁委任取代汤姆斯的,任期本已在今年3月届满,安华再延长半年至9月,而在他任期的最后一天,他却向法庭申请“停控”阿末扎希表罪已成立的基金案。

在他任期期间,许多政治人物的官司获得“停控”,除了昨天提到的慕沙阿曼和纳吉继子里扎,还有前朝圣基金主席阿都阿兹、副财长马斯兰、前联土局主席沙里尔、两位前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和沙希旦等人。

唯有纳吉在SRC案被成功定罪。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東馬行動黨議員最誠實

Tuesday, 12 September 2023

林冠英也申请撤控

原来前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决定对阿末扎希撤控,是因为他不欲将处理该案的责任交给其接任者?

安华说,这是他向伊德鲁斯了解,后者告诉他的。

因为不欲让新总检察长处理该案,所以就同意撤控?这样的理由倒也很无厘头。但为什么不欲让新总检察长处理,而且只是该案呢?其他案件又如何?这点就无可奉告了。

近来掀起这一股撤控热潮,当然是对那些官司在身的政治人物而言,不是说之前没有发生过,较知名的便是慕沙阿曼和纳吉继子里扎的案件,这些都发生在国盟时期。

纳吉与前财政部秘书长伊万数次向总检察署申请撤控两人失信66亿的IPIC案,至今仍不得要领(请看《控案累累,从何特赦?20230818)。

阿末扎希之前,慕尤丁4项涉及2.33亿的滥权控状在上个月也获撤控,不仅如此,法官一并判决无罪,而非像阿末扎希的DNAA(请看既已撤控,何来判决?)20230816)。

阿末扎希之后,轮到邦莫达夫妇3项涉及280万令吉的收贿和串谋罪状获撤(请看《下一个轮到谁?》20230908)。

其他等着撤控的还有罗斯玛17项涉及710万令吉的洗钱和逃税案和前玻璃市大臣阿兹兰的10项涉及118万令吉虚报和洗钱案,总之多不胜数。

那天才谈到林冠英在2016年的购屋案终在两年后希盟执政后获判无罪,但他夫妇俩与彭丽君又在2020年国盟执政时各被控索贿、洗钱及串谋案,辩方如今也向高庭申请撤控。

林冠英指出,控方使用“再循环”证据,进行“再循环”提控。

申请撤控的理由,根据辩方律师雷尔所言,控方提呈的文件,其实是2016年案件的提呈文件,已是“重复提控”(double jeopardy),是不公平的。

2016年的案件便是当年的“购屋案”,林冠英已被判无罪。

2020年的控案,则指林冠英身为槟首长及槟州发展机构(PDC)投报委员会主席滥用职权,通过其夫人周玉清索贿37万令吉,以确保彭丽君有关的公司取得价值1161万令吉的工程。

Hmm,怎么听起来和邦莫达夫妇信托基金案的模式一样?

Monday, 11 September 2023

东马行动党议员最诚实

都是东马的行动党议员最诚实。

来自沙巴的行动党政治局主任也是联邦副农长的陈泓谦说,“那个人”获DNAA,是因为希盟的人数不够。

来自砂拉越的张健仁议员则说,阿末扎希若被定罪,整个团结政府就会受影响甚至倒台,伊党土团党就有机可趁,发动政变2.0。

两人言下之意,是否承认总检察署撤控阿末扎希具有政治干预成分?

倪可敏的说词就不同了。原本他还说,行动党是忠心朋友,不会因为阿末扎希获DNAA就撤回对团结政府的支持;但第二天他的语气就变了,直斥前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在退休前故意摆希盟一道,并要伊德鲁斯出来交代,免得希盟继续为他背黑锅。

伊德鲁斯没有出来交代,他人都退休了,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露面发言,倒是新官特里鲁丁回应,澄清总检察署只是“停控”阿末扎希,不是“撤控”。

老实说,我不觉得“停控”和“撤控”有什么分别,不就是“不告了”的意思吗?

但他还是没有提出总检察署“停控”的理由,只说前总检察长是根据联邦宪法赋予的特权,还说律师公会也没提到“撤回”一词。

我们当然知道总检察长有权力停止任何诉讼程序,但是基于哪些有力的因素呢?

而且,律师公会乃批评总检察长对该案的解释没有诚意,缺乏适当理由,把责任推给高庭法官,与是否提到“撤回”一词根本无关,总检察长似乎答非所问。

律师公会还认为,总检察署此举已损害了总检察署作为检控方,以及反贪会作为调查机构的声誉和信誉。

倒觉得很有趣,阿末扎希获DNAA,行动党成了代罪羔羊,被人骂翻了,难怪行动党议员纷纷出来“澄清”,还被凯里和赛沙迪等人讥为“走狗”,这个比喻就太过份了。

他们为何不去骂公正党和诚信党?好像行动党有权力去影响总检察署似的,这不欺人太甚吗?

更尴尬的是,在行动党的代表大会上又请来了阿末扎希观礼,这还是他首次参加行动党大会,就像不久前陆兆福出席了巫统的代表大会那样,叫人看了不习惯也不自在(请看《安华,你自己看着办!》20230616)。

阿末扎希不忘表示,看到行动党维护国家团结的决心,并希望国阵与希盟之间的新关系能够加强,并促进两党基层的团结精神bla bla bla。

不管有没有政治干预,陈泓谦和张健仁说的的确是实话,阿末扎希一旦被定罪,党里一直在蠢蠢欲动的另一敌对势力恐会酝酿另一场政变,成立后门政府,那可是人民所乐见的?

两害相权取其轻,人民宁可要盗贼还是塔利班?

赛沙迪的MUDA党因阿末扎希事件而宣布撤回对团结政府的支持,说要成为第三势力。

觉得MUDA此举徒劳无功,首先因为公青团拒绝,MUDA从未正式成为希盟一员,今后单打独斗,只怕落得如斗士党下场。

说起来很可惜,MUDA对象原本以青年为主,但从过去几场选绩来看,国内青年对政治并不太热衷,年轻选民却更倾向于国盟的伊党。难免让人疑惑,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但他们具备足够的政治认知了吗?

讲回正题,阿末扎希控案获撤都闹得现今般的满城风雨,据说纳吉的特赦申请又在积极处理中,他日纳吉一旦获赦,行动党是否继续防守陆兆福口说的底线?

因为问题/抉择还是一样:只能二选一,你要盗贼还是塔利班?

Friday, 8 September 2023

下一个轮到谁?

阿末扎希获DNAA三天后,轮到邦莫达夫妇获判无罪,时间上接近得太凑巧了。

另一个巧合是,邦莫达夫妇同样表罪成立,亦进入自辩阶段,两人申请检讨及撤销裁决,终于如愿以偿,昨天(7/9)成功推翻表罪成立判决。

所以如果你质问,阿末扎希表罪成立还可以DNAA,邦莫达的无罪裁决岂不更让人不解?

邦莫达夫妇是在2019年被控各三项收贿和串谋罪状,并在去年9月被判表罪成立,两人随即申请检讨和撤销裁决(请看《夫妻同心,其利断金》20220927)。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原本分开入禀高庭申请,邦莫达由阿兹哈法官(Azhar Abdul Hamid)承审,芝芝的申请由柯林法官承审,但芝芝要求由同一名法官联审,最后择定两人皆由阿兹哈一起审理。

阿兹哈法官指出,此前地庭法官裁决属于误判,因为没有证据显示邦莫达通过妻子受贿,当即宣判两人无罪释放。

此前邦莫达被控在当Felcra主席期间,通过其妻子从两名大众信托经纪收取220万和26万贿金,作为Felcra投资1.5亿令吉在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根据判词,“高庭发现没有证据显示P24和P25(控方证人,即大众信托的两名经纪)通过芝芝付款给邦莫达”,如果我的理解没错,因为没有证据显示邦莫达有收到该笔钱,不算是贿金,所以不算犯罪。

潮流兴撤控。可能很多人忘了,甫在上个月,慕尤丁申请撤销其面对的4项涉及2.33亿令吉滥权控状,法官不仅予以批准,还一并宣判无罪释放,引起控方质问,控状既已撤销,为何还能针对控状作出判决(请看既已撤控,何来判决?20230816)?

此外,罗斯玛也申请撤销其17项710万令吉洗钱和逃税控案,择定在12月审理(请看《安华,你自己看着办!》20230616)

接下来,纳吉获准特赦还会远吗?

Thursday, 7 September 2023

当司法遇到政治

陆兆福要求总检察署对撤控阿末扎希一事作出解释,巫统最高理事诺嘉兹兰为此表示不满,质问为何林冠英当年被撤控时,行动党又不作声?

林冠英也曾有控案被撤?原来是当年轰动一时的“购屋案”。2016年的时候,林冠英和卖主彭丽君双双被控,罪名是“低价买屋”,由时任总检察长阿班迪亲自提控,认真大阵仗(请看《世上还有天理》20160630)。

本来时任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已对外透露,因证据不足,不会对林冠英采取任何行动,但总检察署退回反贪会的报告,指示再做进一步调查,之后在总检察长的指示下,林冠英连同彭丽君就被反贪会扣捕。

你会觉得很荒谬,买贵无罪,买便宜却不可以?那是双方愿买愿卖的情况下成交,也算有罪?

林冠英被控“低价买屋”,彭丽君的控状更好笑,是“教唆林冠英犯罪”,好像林冠英是不懂事的未成年似的。

“购屋案”就这样拖拖拉拉了2年,终于在希盟执政后有了了结。原本总检察署申请两人DNAA,哈达丽雅法官(Hadhariah Syed Ismail)最后直接宣判无罪释放(请看《当林冠英被判无罪,大家都“震惊”了..............!》20180904)。

值得一提的是,林冠英当年的律师团,除了有蓝卡巴星外,郑宝德赫然也在其中。

如果你还不知道郑宝德是谁,那你就与政治时事脱节了。

在纳吉SRC案的终极上诉,沙菲宜临时被“解雇”,改由再益伊布拉欣和郑宝德顶上,但上庭没两天,纳吉“炒掉”再益,留下郑宝德一人,沙菲宜在最后一分钟“回归”,但纳吉最后还是败诉了(请看《炒掉再益,留下郑宝德》20220819)。

相信自那时起,大家对郑宝德律师开始有了印象,其实他也是阿末扎希在VLN案和基金案的代表律师,慕尤丁在Jana Wibawa案也找了他,看来大人物都喜欢找他当代表律师。

在蚊型脚车案沈可婷的终极上诉,郑宝德替她胜诉;多年前朝鲜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在我国被杀一案,郑宝德也成功让越南女子段氏香逃过死刑(请看大马和朝鲜不寻常的密切》20170308)。

说回阿末扎希的基金案。

反贪会主席阿占的谈话很令人纳闷。他说,反贪会正在调查基金案的新线索。

所以总检察署向法庭申请DNAA,是为了一旦查出新证据,可以再次提控吗?

阿占所谓的新线索,是否便是阿末扎希在陈情书里所提及的“新事实和证据”(请看纳吉要特赦,阿末扎希要撤控20230411)?

阿末扎希是在今年一月和2月两次提呈陈情书,要求撤控,意味着已经过了七八个月,还查不出什么吗?

其实,该查的都已查过了,控方已提出有力证据,否则法庭也不会宣判表罪成立,该轮到阿末扎希自辩,新证据若对他有利,应该由辩方在法庭提呈,为什么反要反贪会去调查呢?

难怪80年代的前总检察长阿布达立当时都忍不住开口,直斥伊德鲁斯办事糟糕,并指陈情书妨碍司法,他应该让基金案继续审讯,因为一旦要求自辩,所有证据都会提呈至法庭(请看总检察长的表现糟糕20230412)。

慕尤丁质疑控方是否接到了“上头”指示,才会提出DNAA的申请。

他也点名安华,指他必须对司法制度造成的损害负责,因这已影响投资者对我国司法的信心,不仅因为一名被控贪污者受命为国家第二高职,如今连指控也被撤销,我国俨然成为一个流氓国家(rogue nation)。

安华当然喊冤,说总检察长全权处理基金案,他不曾干预该案。他也认为高庭的裁决不会损害政府的信誉,并坚称政府继续打贪。

但我还是很疑惑,为何主控官和总检察长在关键时刻换人。

再让我想起安华在6州选举前和槟城大学预科生的那场对话。他当时说,若废除大学固打制,希盟国阵就会输掉每一场选举(请看黑色幽默剧场》20230807)。

有趣。那阿末扎希在基金案DNAA,对团结政府是利是弊?周末的两场补选见真章。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大家鬥綠鬥保守

Wednesday, 6 September 2023

表罪成立 却不告了

阿末扎希在基金案被判DNAA而引发的争议继续发酵。

你或会不解,法庭DNAA的裁决,这又不是头一遭,为何大家的反应这么大。

民众反应大,不因为阿末扎希是副首相,而是因为此案表罪已经成立,并进入自辩阶段,意即控方已成功证明被告有罪,轮到辩方需证明自己清白,可自辩未结束,只进行到一半,控方就申请撤控,这也太不寻常了吧!

近三年以来,DNAA裁决已司空见惯,表罪成立后还可以DNAA,恐怕是前所未闻。

抵不住四面八方的舆论,总检察署发文告指出,法庭接受控方的撤控申请,因为法官认为控方提出的论点是具有说服力的。

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驳斥道,不要拿法庭的决定做借口,也不要愚弄人民了,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明确规定,只有总检察署才有权力发起或中止起诉,因此,检控方提出申请,法庭不得不批准。

她说,不要把责任推给法庭,这是不诚实的行为,也是对法官的诽谤。

其实,如我昨天说的,柯林法官也是很无奈的,他在宣判时语重心长,说如果将来不继续提控,那已花掉的司法时间和纳税人的金钱就白白浪费掉了。

阿末扎希对DNAA的裁决还不满意,因为有什么事变,将来还可以以相同的罪名再提控(相信这也是控方申请DNAA而非无罪的用意),他因此上诉,要求判决无罪。

也令人好奇,总检察署发的文告由谁签署,更关键的是,DNAA的撤控申请,又是谁做的决定?

上个月,前主控官罗兹拉突然提前退休,跟着前总检察长伊德鲁斯休假,新官特里鲁丁今天(6/9)才正式上任,在这段真空期,是谁做的决定?若是新主控官杜苏基,他不可能自作主张,那他是听取了谁的意见做的决定?

别忘了,阿末扎希在今年年初就提呈了陈情书,伊德鲁斯两度挪后,迟迟不做决定,却就在真空期间,总检察署向法庭申请撤控。

Tuesday, 5 September 2023

无官司一身轻

1)总检察署终于有了决定,接受阿末扎希的陈情,向高庭申请DNAA(获释不等同无罪),撤销阿末扎希在基金案的所有47条罪状。柯林法官予以批准。

辩方律师郑宝德对法官的DNAA判决仍不满意,认为阿末扎希应该无罪释放,因此不排除提出上诉。

但请注意柯林法官在做出DNAA判决后说的一番话饶有趣味,也特别耐人寻味。

他说,虽然总检察长可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和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下行使权力,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控方如果将来都决定不再做进一步的提控,那就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司法时间和纳税人的金钱。

言下之意,他是希望控方将来可以重新提控,所以他才宣判DNAA,而非无罪释放吗?

2)控方在申请撤控的理由是,因为阿末扎希指控自己是前朝政府不公检控的受害者,因此需要对控状做进一步的调查,以及针对前总检察长汤姆斯著作而成立的皇委会调查。

觉得控方的理由牵强,因为基金案已被判表罪成立,目前在自辩阶段,有新证据的话,不是应该在法庭上提出并证明,由法官裁决,为何是直接呈给总检察长,由后者做裁决?

再说,皇委会调查汤姆斯的著作与阿末扎希的基金案何关?若说有关,纳吉岂非可以同样的理由申请撤控?但纳吉以种种理由的撤控申请都被拒绝了。

3)难怪前总检察长伊德鲁斯一直无法做决定,两度延后,一直到昨天(4/9)才向法庭申请,但伊德鲁斯任期恰好在今天届满,而他两星期前就已开始放假,由律政司特里鲁丁(Ahmad Terrirudin Salleh)接任。

因此,申请撤控是伊德鲁斯还是新官特里鲁丁的决定?那就不得而知。

当中还有一段小插曲,那便是此案的首席主控官拉惹罗兹拉(Raja Rozela Raja Toran)突然申请提早退休,并获批准,主控官只好中途换人,改由杜苏基(Mohd Dusuki Mokhtar)顶上。

罗兹拉是在今年4月申请退休,阿末扎希则是在今年1月提呈陈情书,第二份在今年2月,在时间顺序上两者之间有没有关联(请看《阿末扎希基金案枝节横生》20230809)?

4)阿末扎希获释,引来各界铺天盖地的批评,但辩方律师对DNAA的裁决仍然不满,说今天要申请上诉。

DNAA意味着获释不代表无罪,即控方未来还是可以用同样的罪名提控对方。

此前,纳吉时代的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的9项受贿和洗钱案被判DNAA,首相署情报局(MEIO)前总监哈萨娜的失信案也被判DNAA,而后两人分别申请“无罪释放”皆获批准。未了避免将来以同样控状被控,阿末扎希怎样都要申请“无罪”才能安心(请看《又一宗DNAA,然后无罪?》20220928)。

5)除了基金案,阿末扎希之前还有一宗VLN签证案,承审法官亚兹(Mohd Yazid Mustafa)以一个信封不可能装得完全部的贿金,宣判该案的40项贪污控状表罪不成立(请看《伊党要公开变心了!》20220926)。

6)阿末扎希获释,纳吉第一时间发文祝贺;似在暗示,别忘了还有我。

难免让人怀疑,下一个轮到他吗?

7)除了申请在审案子撤控,纳吉也申请国家元首特赦。此外,罗斯玛也在今年5月向总检察署申请撤销其洗黑钱和逃税控状。刚上任的特里鲁丁可应付得了?

曾说行动党有其底线的陆兆福要求伊德鲁斯就总检察署撤控的决定作出解释。

伊德鲁斯任期已满,他当然不会回应,陆兆福应该问特里鲁丁才对,但新官上任,他可能也无可奉告。

MUDA直接要求首相安华作出解释,因为总检察长由首相委任。

若说没有政治因素,谁相信?

Monday, 4 September 2023

要和国盟斗绿斗保守

哈迪指特赦局不符回教教义,质疑国家元首、首相和总检察长在特赦局的权力,被警方传召录供,哈迪却声称身体不适,要求展延录供(请看《末沙布拆穿哈迪的谎言》20230829)。

同日,哈迪、达基尤丁以及4名伊党大臣却去拜会了敦马,岂非有撒谎之嫌?

那边厢,槟城Tik Tik演唱会风波告一段落,首长曹观友澄清,说没要和国盟斗绿斗保守(请看《不用绿潮,希盟自我绿化20230825)。

接着,教育部欲在学校推介《40圣训》课(Imam Nawawi's 40 Hadith),引起非穆斯林的担忧和抗议。

副教长林慧英保证,《40圣训》将只涉及穆斯林学生,不会影响非穆斯林学生,而它其实就像华人的《弟子规》,教导孩子孝顺父母和如何以礼待人。

圣训课题,叫我想起希盟在敦马任相时同样闹得沸沸扬扬的爪夷和Khat书法课题,为什么类似的事件总是在希盟执政的时候上演呢(请看《爪夷书法:内阁的最终决定20190808)?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教育部之后,高教部发布一项《高教机构娱乐活动(演唱会)指南》,内容匪夷所思,包括男女观众座位须分开、男生不能留长发、男表演者不能佩戴首饰不能穿短裤、不能有反串表演、异性舞蹈员不能有触碰,歌曲须经校方审核及不得设立摇滚区等等。

有关指南一出,引起学生及外界一片哗然,指南是假造的吗?高教部是认真的吗?

高教部长卡立诺丁没有否认有关指南的存在,但他说指南还未获他批准。

倪可敏也说课题不存在,因为内阁不曾讨论,高教部长也不知情。

消息说是部门里的小拿破仑干的好事,目的是要破坏团结政府,卡立部长将发出指示,以取消男女座位分开的规定等等。

但请注意,报道说部长只将取消男女分开坐的部分,不是取消整份指南。因此,指南是的确存在的,不是小拿破仑存心破坏团结政府搞的鬼。

而且,根据媒体报道,各校方陆续证实,自上周起就已收到指南了,但至目前为止,仍未闻消息称部长发出取消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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