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0 May 2022

沉默不是总检察长的选择

随着总检察长不让证监会提告世霸动力(Serba)及其4名高层,改以罚款代替,世霸也得以在停牌逾半年后于昨天(8/5)复牌。

如所预料,股价跌势惨不忍睹,只差没有跌停板而已。

这期间扰扰攘攘,公司本身的负面消息此起彼落,投资者唯恐避之不及,叫股价欲振乏力,复牌反害了它,倒不如继续停牌,等有利好消息再开不迟。

问题是,如果公司作假文件及虚报账目疑云未解,董事部与管理层神圣不可侵犯作风不改,投资者还会对它有信心,买它的股票吗?

总检察长干预证监会对公司采取行动,引起大众质疑,此例一开,证监会此后岂非很难做事?

总检察署撤控世霸,也引起律师公会诟病,其副主席依兹里(Mohd Ezri Abdul Wahab)指总检察署行事欠缺透明度,已对本地资本市场造成伤害,并要总检察长解释原由。

总检察长伊德鲁斯保持其一贯的“优雅沉默”(elegant silence),至今未闻他作出任何回应。

哥宾星劝请总检察长不要再保持沉默,为了留住民众对股市的信心,应该向大家解释为何同意世霸仅以罚款了事。

哥宾星说,根据资本市场服务法令第373(2)条文,在施予罚款及对方缴付罚款后,当局就不得进一步起诉对方;总检察长因此有必要解释他所作的决定。

如果有发现,伊德鲁斯自上任总检察长职以来,在许多重大案件都以罚款或归还赃款结案,纳吉继子里扎案如此,情报局的哈萨娜案如此,巫统的马斯兰案亦如此,若非无罪释放,便是DNAA(释放不代表无罪),一律没有解释原因,叫人大惑不解。

日前又有一宗达致“和解”的迷离案件,便是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起诉敦马和政府案。

事因希盟政府上台后,阿班迪被撤换,改由汤姆斯上任,阿班迪因此提告敦马和政府非法终止其总检察长职。其实,当时其服务合约还有几个月就届满了。

上个月,阿班迪的诉讼案达致庭外和解。

这引起敦马不满,说他并未同意和阿班迪的庭外和解协议,他也事先未被告知,因此要求现任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公开协议内容。

伊德鲁斯回应说他已回复敦马有关庭外和解条款,阿班迪也已撤回对敦马和政府的诉讼。

敦马仍不满意,说这是公共课题,总检察长应该公开庭外和解条款及作出解释,以免引起公愤。

敦马指政府对阿班迪作出赔偿,等于承认政府有错,但解雇阿班迪是正确的,因为他存有偏私,而总检察长是不能偏袒任何一方的。

敦马指的,应该是当年阿班迪拒绝国行对1MDB采取行动,并为SRC和1MDB结案,说没有资金不见,还纳吉清白,瑞士总检察长两度来我国要求助查亦被拒(请看《一个超级庞氏计划》20161007)。

阿班迪驳斥敦马,指不关他的事,他无权质疑总检察长的决定,和解条款保密是一般程序,并非不寻常。

觉得敦马有权提出质疑,因为他也是答辩人,总检察长在答应作出赔偿时,理应取得敦马同意才是。

让我想起当1MDB案爆发,前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同样被纳吉撤职,如果阿都干尼在希盟上台后向纳吉和政府提告,会不会像阿班迪这样获庭外和解并赔偿呢?

至于汤姆斯是在国盟上台前自己先辞职,因此提告的问题不会存在。反之,他还被纳吉起诉他在任总检察长时对他“恶意提控”。

国家这四年来,不仅经历了4任政府、4任首相,原来也经历了4任总检察长,真叫人不胜唏嘘。

No comments: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