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8 February 2022

Airbus 的贿赂

针对阿占持股事件,国会金融与经济遴委会原订昨天与证监会的会面临时展延,原因不详。

遴委会成员黄基全说他是被遴委会主席哈山阿里芬通知,但未告知原因。

也是昨天,网媒《MalaysiaNow》刊登一篇名为《Revealed: How SC stopped Bursa Malaysia from investigating AirAsia over Airbus scandal》的文章,揭露证监会两年前曾指示大马交易所停止调查涉及亚航高层的一宗受贿案,声称证监会本身会进行调查,但两年过去,证监会未曾公布调查结果。

那是该网媒的第二篇撰文,第一篇刊登在四天前,也就是星期一,题为《Question mark over outcome of SC’s 2-year probe into bribery allegations linked to AirAsia》。

内容大同小异,事件背景:根据英国反贪机构Serious Fraud Office(SFO)法庭文件显示,亚航两名执行员(executive)从欧洲飞机制造商Airbus受贿5000万美元(2.1亿令吉)。

让我想起,早前一个NGO向反贪会作出针对证监会高官的投报,不知是否与此案件有关(请看《一报还一报》20220111)?

亚航现已改名A资本。关于其高层涉嫌受贿的报道,当年我有提到,除了上述5000万美元贿款,Airbus也建议较后再捐5500万美元,以赞助亚航和AAX两名执行员的F1赛车队伍(请看《Offset is not a Bribe for Specific Purpose》20200207)。

那时还是希盟政府,针对此事,敦马四两拨千斤,说如果抵偿交易(offset)的钱不是进入个人口袋,应该不构成贿赂。他以政府采购为例,说政府通常也会要求抵偿交易,买飞机的情况也是一样。

听敦马这样说,可见他是知情的。若说证监会是受到上头指示,叫交易所停止调查亚航事件,那也不出奇吧!

根据英国法庭文件,5000万美元赞助了第一方程式(F1)车队Caterham,亚航两名高层在2011年收购该车队,而后在2014年解散,第二次的5500万美元由于遭到冻结而无法汇款。

那时候,Airbus因涉嫌行贿、隐瞒款项被法国、美国和英国调查,因而扯出亚航和AAX也牵涉其中。

《MalaysiaNow》说,至少有来自印尼和斯里兰卡的两家航空高层已因受贿被控或坐牢。

针对敦马“抵偿交易不是贿赂”的说法,《The Edge》表示,5000万美元虽非进了私人口袋,却是进了私人拥有且与亚航完全无关的F1车队。你觉得这样做可不可以呢?

就与政治献金不构成贪污的说法无异。

就好如一些高官或其夫人在批准某些政府工程的时候要求对方给予“回扣”,但“回扣”不是直接进入高官或夫人的户头或口袋,而是汇进第三方的公司或慈善基金。照敦马的说法,这就不是贪污或受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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