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5 February 2022

纳吉说他是洗黑钱不是偷窃

被指从1MDB丑闻挪用数百万美元的高盛前银行家黄宗华案,日前在美国开审。

黄宗华被控串谋进行洗黑钱及贿赂大马官员,其上司雷斯纳(Tim Leissner)则以控方证人作证。雷斯纳本身已在三年前认罪。

在国内,公正党宣传主任三苏伊斯干达在脸书把纳吉、刘特佐和雷斯纳三人的照片并列,指纳吉也挪用了26亿令吉。

针对三苏的帖文,纳吉说他已经把钱退还给原主,因此他准备起诉三苏诽谤。

纳吉澄清,他是在洗黑钱、反恐主义融资和非法收益法令下被控,而非被控偷窃。

他也补充,这笔钱在存入他的银行户头4个月后已经退还了给对方,这些都有法庭证据,反对党还是要说我偷窃26亿来资助我的生活,买戒指和买包包?

纳吉说他被控洗黑钱,不是被控偷窃,可见他很在意被标签为一名偷窃者。

我也发现,除了纳吉在SRC和1MDB等案被控洗黑钱,几乎所有被控贪污失信等罪的政治人物都是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被控,包括罗斯玛、里扎、阿末扎希、阿末马斯兰、沙里尔、哈莎娜,甚至水门案的被告,他们都被控以洗黑钱,这是何解呢?

洗黑钱,意思就是把犯罪或非法得来的金钱,试图通过合法的途径“洗白”成合法资金。也因此,在反洗黑钱法令下,它所概括的定义很广,例如恐怖主义活动和不法资金也算在内,也就是说,只要你手上的资金来源可疑,都可以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被控。

偷窃所得的钱乃不义不法之财,既是非法得来,所以可以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被控。

纳吉强调他是被控洗黑钱,不是被控偷窃,其实,偷窃也是洗黑钱的一种。

或者,洗钱听起来比较高尚比较专业,哪里可以拿小偷和盗贼相比?

Thursday, 24 February 2022

EAIC不知真相

前天才提到前总警长阿都哈密,第二天就读到有关他的报道。

大家记得他在去年退休前曾经大爆内幕,指警队有后辈派系试图推翻他以谋求私利,及警队受到政治干预,并点名内长韩查等事吗(请看《大马无间道(3):总警长临别依依》20210413)?

针对阿都哈密的控诉,新总警长阿克里上任,表示他会邀请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进行独立调查。

以为此事已不了了之,昨天,EAIC主席西迪哈山(Sidek Hassan)突然发表文告,说经过数月调查,该会无法确认警队是否存在派系问题,但发现有警员参与犯罪集团,而针对后者,反贪会与警队已经开档调查。

西迪也指出,警队并没有受到外界的干预,因为警察委员会(SPP)和警职委任、晋升或调动,都有明确的机制,总警长本身也是SPP成员,因此,任何变动须受到他的首肯;总警长本身乃由首相建议下由国家元首委任,因此,阿都哈密在任期间,其职位未曾受到威胁。

关于这点,西迪哈山说的,和内长韩查在受到阿都哈密指控干预警队时说的相似。

对EAIC的调查结果,阿都哈密表达了他的不满,他说西迪哈山不懂警队内部的操作“系统”,所以无法得知真相,表面上制度是如此,不良因素却破坏了这个制度。

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亦质疑EAIC的调查效率及公正性,说既然阿都哈密是在任时作出了指控,EAIC理应直接向身为原告的阿都哈密录取证词,显然的该会并没有那样做。

他也注意到EAIC文告的遣词用字,指该会不是没有发现警队内有这样的“阴谋”集团,而是无法确认它的存在。

蓝卡巴认为EAIC应该透露有谁被调查,以及这些证人是否与调查结果存有利益关系,因为调查结果与阿都哈密的惊人指控大相径庭,让人怀疑。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主席莫哈末莫汉也认为EAIC没有向阿都哈密录供,调查过于表面化,所以许多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EAIC主席西迪哈山曾是政府首席秘书,退休后当过国油主席。在当年轰动一时的PKFZ丑闻期间,纳吉成立一个以他为首的调查工作队进行调查,2017年,纳吉成立RCI调查国行炒汇案,西迪哈山再次受委为主席。

至于阿都哈密原本是警察政治部副总监,在1MDB风暴期间被调到首相署坐冷板凳,他愤而辞职,而后希盟上台,敦马召他回来当副总警长而后总警长。

阿都哈密无畏无私、敢做敢言,但我觉得他在职时有两件事做得不够漂亮。

一是阿兹敏的男男性片案,虽然此案男主角之一哈兹已自动招认,从影片也不难辩识主角身份,偏偏阿都哈密却说无法鉴定片中人是谁(请看《大马的性与政治(21):性片真的,主角莫辨》20190719)。

另一就是前天提到的英迪拉孩子改教案。虽然英迪拉已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庭也宣判父母不能单方面替孩子改教,警方虽承认知道英迪拉前夫的下落,但孩子就是没有归还给英迪拉,而阿都哈密却说,他希望该案能有个圆满的结局。

直到现在,英迪拉还在痴痴的等。

Wednesday, 23 February 2022

跳槽的定义

首相署法律部长旺朱乃迪说,由于各党对“反跳槽”的定义未能达到共识,但还是会确保在三月的国会提呈法案。

对跳槽或反跳槽的定义未能达到共识,因为有太多的可能性,例如:

1)退党成为独立议员,没有立即加入另一个政党,但表明亲某政党或联盟;
2)退党一段时日后才宣布加入某个政党或联盟;
3)退党后另起炉灶,自行成立新党;
4)被革除党籍等等。

旺朱乃迪还提到另一个可能性,即独立候选人中选后才决定加入哪个政党,这样算跳槽吗?

我还注意到另一个情况,便是退党议员不是加入敌对党,而是加入另一个盟党,这样子算跳槽吗?

上述几个情况当下比比皆是,都想趁反跳槽法落实前赶快更换阵营,相信大家都能轻易举出几个例子,这里就不提了。

蓝卡巴星认为,可以先立法禁止公认的跳槽行为,包括:个人从一个政党跳入另一个政党,以及退党后成为独立人士却亲执政党的议员。

陆兆福说,跳槽的定义其实很简单,如果你在某个政党的旗帜下上阵,中选后却跳去另一个政党,明显的那就是跳槽了。

他也指出,如果政党和另一个政党结盟,但仍然使用本身旗帜的话,那该党在选后若选择和另一个联盟合作,那不算是跳槽,如果使用同一个旗帜上阵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我就立即想到这次的柔佛州选,公正党执意以本身旗帜上阵,诚信和行动党则坚持用希盟标志。根据陆兆福的说法,如果公正党选后改和其他政党合作,那就不是跳槽,反之,使用希盟标志的两党若和别的政党合作或支持其他联盟,却被列为跳槽行为。

如此说来,选前的结盟岂非对己不利?那还不如等选举过后才来结盟?

针对这点,旺朱乃迪澄清,反跳槽法只阻止议员转换政党,不包括政党转换联盟。

何为跳槽行为?觉得最基本的定义,便是一名在任议员宣布退党或被党开除,他就必须辞去其议员职位,让选民重新决定,那才是最负责任的行为。

Tuesday, 22 February 2022

又有孩子被改教

1)当读到单亲妈妈被阻止与被改教的三名孩子见面的报道时,还以为是英迪拉打官司的最新发展(请看《英迪拉打官司》20211202)。

2)这名单亲妈妈叫罗秀凤,是一名华印混血妇女,这才知道原来是另一宗如出一辙的改教案。

3)长话短说,罗秀凤与有家暴倾向的丈夫离婚,并获得孩子的监护权,这时她的丈夫已因吸毒坐牢,而她也在一个宗教NGO和一所宗教学校找到孩子,却发现三名孩子已在她不知情下改教。

4)三名孩子暂由玻璃市福利局托管。宗教司阿斯里说孩子改教是自愿的,他们也不愿跟随母亲回家。罗秀凤说她不介意孩子是否改教,她只要他们回家。

5)福利局原本拒绝让罗秀凤与孩子见面,后来允许见面一小时。罗秀凤一家团圆,并上载视频证明孩子都表明要和母亲住在一起。

6)罗秀凤要玻宗教局证明,孩子是经过她同意下改教,阿斯里这才改口承认,三名孩子是在母亲缺席下,被父亲单方面带到宗教局申请改教,当局当时没有查明母亲的立场就批准。不过,如果他们要继续信仰回教,他会透过法律途径捍卫他们的宗教信仰。

7)罗秀凤向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获得批准,玻福利局被谕令立即放人。

8)一群宗教人士在法庭外示威,却谴责行动党不尊重宗教,呼吁法庭查禁行动党。

9)首相署宗教副部长阿末玛祖克开声,指玻璃市为罗秀凤三名孩子改教乃符合该州法令,并要各界尊重州法律。

10)罗秀凤已经表明只要孩子和她一起,不介意他们改教。某方面却认为,孩子不适宜和不同信仰的母亲住在一起。

11)英迪拉的情况也是一样,她也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介意最小的女儿改教,只要她回到身旁。问题是,10多年来,警方就是找不到她前夫和女儿的下落。

12)时任总警长阿都哈密说,警方其实知道英迪拉前夫的下落,唯他希望这宗案能有个圆满的结局。直到他去年退休,也未给英迪拉一个圆满交代。

Monday, 21 February 2022

大不了还回去

上周五有两宗判决案,这里记录一下:

1)反贪会694万美元监守自盗案(请看《会吵的孩子有糖吃》20220104)

监守自盗的反贪会官员沙伦尼占被判三年监禁及两下鞭刑,刑期从去年9月被捕日算起。

他原本是在刑法第409条文被控以失信但不认罪,总检察署改以较轻的第405条文,挪用和处置694万美元(约2900万令吉)的贵重财产(for misappropriating and disposing of valuable properties worth US$6.94 million (about RM29.01 million)作为替代指控,被告俯首认罪。

案情相当戏剧化,尼占两次以检查钞票数额与真伪为借口取走上述美钞,而后在一家货币兑换商将部分换成马币。

想象不出兑换成马币纸钞的数量和重量,100令吉面额的话,少说也有29万张,那是要多少个占士邦公事包才装得下呢?

根据案情,尼占将“委托给他的钱”购买了至少一栋房屋、两块地皮、八只名贵表、三部轿车、名贵电单车及自行车各一。反贪会也扣押了407万美元和160万令吉现金以归还给政府。

这是一宗盗中盗案。纳吉时代的首相署情报局(MEIO)总监哈莎娜失信1MDB案的694万美元,哈莎娜而后在DNAA(释放不代表无罪)情况下获释,但当新总监罗斯旦阿芬迪(Rostam Affandi)欲取回这笔钱的时候,却发现钱不见了,而后被告竟以假钞交还给首相署。

罗斯旦在发现假钞后,即向反贪会主席阿占投诉,尼占因此被捕。

看似已圆满结案,其实还有几个疑团未解:

1)哈莎娜被控失信1,210万美元,起回694万美元,那还有516万美元呢?至今成谜。
2)总检察署以DNAA撤告,意即不会继续调查哈莎娜了吗?
3)新闻报道指嫌犯与反贪会主席关系密切,当时甚至有提议主席应在调查期间暂停职务职;但阿占从未交代这点。

2)扑朔迷离的水门案(请看《水务局最大贪?》20161006)

相信很多人都忘记了本州的水门案。这宗发生在六年前轰动全州甚至全国的洗钱案,其前副局长张志康同意缴付3000万令吉罚款,并在DNAA(释放不等于无罪)获释。

张志康当时是以146项洗黑钱控状被控,金额高达3200万令吉。

沙巴律师协会主席陈权芳因此质问,涉及款项3200万,何以通过支付3000万就能获释?并要总检察长解释因由。

这宗扑朔迷离的水门案,有人甚至说是件乌龙案,所以才拖了那么久。

涉案者不止一人,反贪会当时先后逮捕了数十人,张志康只是其中一人,其他人还有州水务局长阿旺达希两夫妇及前副局长林南炳,他们面对37项洗钱控状,金额高达6100万令吉。

根据当时的报道,州水务局的33亿联邦拨款有高达60%被挪用,估计20亿令吉。

反贪会在突击行动充公了1.12亿令吉现金、名车9辆、名牌手表、金饰和127張地契,总值估计至少3亿,这还未包括在外国的存款,以及还未打开的5个保险箱;并声称这是我国所有执法机构有史以来起获最多现金的一次。

张志康时隔一年后才被控,涉及款项3200万,另三人则涉及6100万,加起来9300万,连一亿都不到,那之前是报大数吗?

和1MDB案的里扎及哈莎娜一样,张志康是在DNAA情况下获释,虽说DNAA的意思是,控方若取得新的证据可以重新提出控诉,而他们都偿还了接近同样金额的罚款,相信也不会继续追究了。

但,如陈权芳说的,总检察长有必要解释一下,否则,今后涉贪者带着只要归还就不用挨告的心理贪赃枉法,国家的执法体系岂非形同虚设?

阿末马斯兰的情况更是离奇,他是无罪释放,不是DNAA,所归还的110万令吉也不是罚款。既然无罪,为何还要归还110万令吉?

原来,国州议员一旦被判处监禁12个月或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就会丧失议员资格(请看《又是一条好汉》20210930)。

Friday, 18 February 2022

Airbus 的贿赂

针对阿占持股事件,国会金融与经济遴委会原订昨天与证监会的会面临时展延,原因不详。

遴委会成员黄基全说他是被遴委会主席哈山阿里芬通知,但未告知原因。

也是昨天,网媒《MalaysiaNow》刊登一篇名为《Revealed: How SC stopped Bursa Malaysia from investigating AirAsia over Airbus scandal》的文章,揭露证监会两年前曾指示大马交易所停止调查涉及亚航高层的一宗受贿案,声称证监会本身会进行调查,但两年过去,证监会未曾公布调查结果。

那是该网媒的第二篇撰文,第一篇刊登在四天前,也就是星期一,题为《Question mark over outcome of SC’s 2-year probe into bribery allegations linked to AirAsia》。

内容大同小异,事件背景:根据英国反贪机构Serious Fraud Office(SFO)法庭文件显示,亚航两名执行员(executive)从欧洲飞机制造商Airbus受贿5000万美元(2.1亿令吉)。

让我想起,早前一个NGO向反贪会作出针对证监会高官的投报,不知是否与此案件有关(请看《一报还一报》20220111)?

亚航现已改名A资本。关于其高层涉嫌受贿的报道,当年我有提到,除了上述5000万美元贿款,Airbus也建议较后再捐5500万美元,以赞助亚航和AAX两名执行员的F1赛车队伍(请看《Offset is not a Bribe for Specific Purpose》20200207)。

那时还是希盟政府,针对此事,敦马四两拨千斤,说如果抵偿交易(offset)的钱不是进入个人口袋,应该不构成贿赂。他以政府采购为例,说政府通常也会要求抵偿交易,买飞机的情况也是一样。

听敦马这样说,可见他是知情的。若说证监会是受到上头指示,叫交易所停止调查亚航事件,那也不出奇吧!

根据英国法庭文件,5000万美元赞助了第一方程式(F1)车队Caterham,亚航两名高层在2011年收购该车队,而后在2014年解散,第二次的5500万美元由于遭到冻结而无法汇款。

那时候,Airbus因涉嫌行贿、隐瞒款项被法国、美国和英国调查,因而扯出亚航和AAX也牵涉其中。

《MalaysiaNow》说,至少有来自印尼和斯里兰卡的两家航空高层已因受贿被控或坐牢。

针对敦马“抵偿交易不是贿赂”的说法,《The Edge》表示,5000万美元虽非进了私人口袋,却是进了私人拥有且与亚航完全无关的F1车队。你觉得这样做可不可以呢?

就与政治献金不构成贪污的说法无异。

就好如一些高官或其夫人在批准某些政府工程的时候要求对方给予“回扣”,但“回扣”不是直接进入高官或夫人的户头或口袋,而是汇进第三方的公司或慈善基金。照敦马的说法,这就不是贪污或受贿了。

Thursday, 17 February 2022

不要被蛇咬两次

尽管各成员党认同注册沙盟成为一个正式的政党联盟,个人觉得成事的可能性不大,或就算成功注册的话,也未必所有成员党都会加入。

阿末扎希提醒国阵成员党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不要被蛇咬两次,反之要先把它杀掉。

话说509大选后,国阵面对众叛亲离,成员党纷纷退出,沙巴国阵成员自不例外,唯民团党(PBRS)欲去还留,是国阵在沙巴唯一留下的成员党。

上周,身为国阵主席的阿末扎希过来为民团党的三年大会开幕致词时,发表了上述“杀蛇论”。

他不点名道,国阵在上届沙巴州选与某政党合作,赢得了14个州席而被允诺首长人选,最后却遭背叛,对方违反君子协定,首长人选另有其人。他因此呼吁沙巴国阵领袖不要再受骗。

不知来自土团党的首长哈芝芝有没有出席大会,若有的话相信他会很不自在,因为阿末扎希指的就是土团党。

但那也不是哈芝芝的错,因为这些都是根据联邦的安排,他何乐不为?

阿末扎希说,因为国阵的势力当时不够强大,只好妥协。

大家记得当时邦莫达j拒绝受委房屋部长,而在宣誓三小时后,就和马西迪换位,改当工程部长吗(请看《沙巴州选(12):第一个没有华人的政府》20200929)?

州选未举行前,邦莫达就已一直表明要当首长了,这口怨气他怎吞得下?有机会的话,相信他绝不会再让步了。

土团党和巫统已在西马扯破脸,甚至公开骂架,一山不能容二虎,沙盟若在下届选举再次胜出,再次上演首长之争,两人岂非要争个你死我活?

民团党主席佐瑟古禄也在大会上表达不满。他说,民团党在州选时败阵,他因此要求一个官委议员名额,结果却是伊党代表受委,这让他很失望。

他说他后来知悉,原来伊党获一官委议员,是作为它答应不参选的“奖励”(请看《沙巴州选(18):本土政党成了最大输家》20201008)。

其实,如团结党麦西慕说的,就算伊党有竞选,它也不会赢获任何议席。

鉴于上述情况,你觉得沙盟还有可能注册吗?除非是由清一色的本土政党组成吧,可能性就比较大。

说回佐瑟古禄,其国会议员儿子阿特在国盟执政时受委首相署EPU副部长,沙比里上任后改当工程副部长。他也是民团党署理主席。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無人可以預知的事

Wednesday, 16 February 2022

纳吉有王储加持

久违的敦马突然发了一封公开信给柔佛选民,提醒选民不要在即将来临的柔佛州选掉以轻心,因为这是由盗贼和法庭帮所精心策划,巩固他们在各州的地位和权势,以期在来届大选取胜,解决他们面对的控案。

巫统副主席卡立诺丁早前驳斥这个说法,说法庭帮不会上阵柔佛州选。

敦马说没错,但巫统/国阵一旦胜出,肯定将为法庭帮增加势力,所以不要让他们的计谋得逞。

纳吉揶揄敦马,说他又提到他的名字,证明他已完全康复,真是太好了!

此前敦马进出医院数次,因此久未露面或发言,这次针对柔佛州选提醒柔佛选民,不要被盗贼和法庭帮蒙骗,纳吉对号入座,说敦马再提到他。

这就要从柔佛王储东姑伊斯迈前晚上载一张王储两夫妇与纳吉的合照与撰文说起。

柔佛王储夫妇与纳吉合照?老实说,看到照片时,很多人感到错愕。

纳吉已被判罪,无官职无党职,他是以什么身份去见柔王储,双方也不避讳?

王储在其脸书写道,柔佛制造业投资额曾经三年全国排第一,但自2018年开始,排名就每下愈况,因此,他希望州经济能够改善,为柔佛子民带来更多就业机会,更多收入和提高消费能力,这才是优先事项。

那边厢,纳吉也在脸书表示他觐见了王储,讨论柔州和国家大事,并向王储矢言,国阵将把柔佛带回2018年前的水平,尤其是在投资、就业和发展这三大重点上。

如我先前说的,纳吉是以什么身份觐见王储?这样的一个会面是否恰当?背后的动机,不言而喻。

敦马大病初愈,也赶紧公开呼吁柔佛选民要明智投票,不要让盗贼再次得逞。

有时候,很难要理解人民的心理。就以纳吉来说,大家都知道他已在SRC案被判罪成,还有几个大案在进行中,只因进行上诉,所以行动自由。但见他所到之处,民众依然对他前拥后簇。这样的画面,真令人大惑不解。

柔巫统署理主席诺嘉芝兰说,不要write off纳吉,他还有市场,不是票房毒药。

诺嘉芝兰曾当过公账会主席调查1MDB,但在丑闻爆发后被调职当内政副部长。

他说,虽然纳吉被多宗贪污官司缠身,反对党也不断挑起纳吉案件,但他还是很受人民欢迎,因为很多选民已经忘了纳吉的贪污丑闻。

换句话说,选民并不介意纳吉的窃国事迹,只要他们能有好日子过。是这样的心理吗?

慕尤丁日前列出了纳吉在SRC案所花费的4200万令吉的交易清单,还有KWAP借给SRC的40亿令吉贷款,如今已不知所踪,但政府必须代SRC偿还这笔贷款,因为SRC是财政部的子公司。

慕尤丁说,纳吉声称他将资金全数用在企业社会责任(CSR)上是不成立的,他也有捐钱给孤儿,但与他用在其个人和政治用途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但我想不明白,既然反对党(包括土团党)都不想巫统回归,为什么还不趁此机会团结一致和巫统/国阵对阵,为何还是像一盘散沙那样各自为政,马六甲的州选结果,难道还不足为训吗?

何止反对党之间各自为政,各党内乱内耗也很糟糕,内部都在鬼打鬼,这要如何对外啊?

如今王储公开喊话,用意还不够明显吗?对反对党来说,这根本就是一场白打的仗,损兵折将不说,来届大选,恐怕更加剧影响反对党的士气。

敦马现在呛声,但为时已晚,当初他若依约把首相棒子交给安华,这一切不就不会发生吗?

安华若当上首相,情况会如何?谁也不知。但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Tuesday, 15 February 2022

拉丽达余波未了

继反贪会主席阿占之后,两名商人Lim Kok Han和 Mohd Aswadi Mat Zain也指拉丽达诽谤他们,昨天发出律师信,分别要拉丽达赔偿2000万和1000万令吉,并在14天内道歉。

拉丽达在揭发阿占超额持股的文章提及他们,指他们与反贪会主席和其家人有商业关系,并有可能是阿占两兄弟的代理人(proxies)。

根据拉丽达的文章,在阿占持有两家上市公司股票和凭单期间,林氏和Aswadi两人也持有同样两家公司的股票和凭单。

拉丽达认为两人未必是阿占的代理人,但证据足以证明他们是阿占弟弟的生意伙伴(business associates)。

拉丽达写道,因为利益出现冲突,执法高官与/或其家人在经商做生意时,或会利用其官职滥权贪污。

拉丽达说两人“可能”是阿占的代理人,比较肯定他们是阿占弟弟的“生意伙伴”。从文字内容看来,拉丽达的焦点在阿占超额持股,很难说对两人有诽谤成分在内,何况如果有数有据(facts and figures),不是凭空造谣,我觉得很难告得进。

拉丽达的文章还提到两个人,便是阿占的另一名兄弟拉端(Radzuan Baki)和一名哈兹米(Mohd Hazmi)所涉及的商业活动,但未必与阿占所持有股份的公司有关联。

哈兹米是阿布卡欣的儿子。阿布卡欣便是反贪会前主席,在1MDB期间被提早退休,希盟上台后敦马找他回来成立国家管理廉正及反贪中心(GIACC)。

反贪会前主席的儿子和现任主席的兄弟有商业上的关系,那也不足为奇,除非能证明涉及利益冲突,觉得拉丽达其实没有必要提拉端和哈兹米两人。

我在想,拉端和哈兹米两人会不会突然也向拉丽达提告?

Monday, 14 February 2022

敬酒不吃吃罚酒

反贪会主席阿占说,他上个月拒绝出席国会遴委会的听证会,因为遴委会只是邀请(invite)他,而不是传召(summon/ subpoena)他出席听证会。

他解释,他尊重和维护法律,但遴委会没有依法传召他,否则他肯定会出席听证会。

根据当时报道,阿占是以他已入庭指控拉丽达诽谤,若出席听证会的话将抵触庭案,而拒绝出席(请看《阿占剧情大反转》20220119)。

当时完全没有提到他只是被“邀请”不是被“传召”,现在却执著在用字上,那现在是不会和拉丽达的诽谤案相抵触了吗?

早前,拉丽达发文指身为反贪会主席的阿占违规超额持股,后者入庭起诉拉丽达诽谤,要求1000万令吉赔偿及公开道歉。

拉丽达已向高庭提呈抗辩书,高庭亦已择定明天(15日)进行案件管理。

但反贪会迫不及待,上星期再向警方报案,指拉丽达在其抗辩书谎称她是反贪污及朋党主要中心(C4)的研究员,其实她在前年12月就离职了。

当时读到这则报道就很纳闷,拉丽达是不是C4研究员并非重点,与阿占涉嫌违规持股与否根本是两回事,这样也需要劳烦反贪会去报警?这是在转移问题的焦点吗?

果然,警方第二天就回应了,说不会调查拉丽达被指说谎一事,因为与警方调查的案件没有任何关键,因此此案被列入为“没有进一步行动”(NFA)。

警方的举动,想必让阿占和反贪会很尴尬,或就因为如此,阿占态度放软,改口说他愿意出席国会遴委会的听证会,前提是遴委会应该“传召”他而不是“邀请”他。

从这点也可看出阿占很在意遣词用字的正确性,连拉丽达或未说明她是“前”C4职员,就指她说了谎。

既然如此,在弟弟借用其户头进行股票交易事件上,他是否也应该交代的更清楚呢?

尤其是证监会的调查也很可疑,首先说无法断定借用户头一事是否违法,第二天却改口说他没有违法。何以24小时内会出现两个截然不同的调查结果?证监会没有给予澄清,更难以令人信服(请看《有些人选择不懂》20220120)。

尤其就是那么巧合,在证监会之前表示展开调查阿占持股事件后,有个NGO也向反贪会投报证监会也有高官涉贪,而今证监会还了阿占清白,反贪会还查不查证监会高官涉贪的投报呢(请看《一报还一报》20220111)?

针对阿占说他未被传召只被邀请,行动党邱培栋驳斥他的说法,指出阿占曾在2020年在受邀的情况下出席国会公账会的一个听证会,不过,既然阿占这样要求,我们会“传召”他出席听证会。

邱培栋是遴委会成员之一。另一名遴委会成员是来自公正党的梁自坚。他补充说,出于礼貌,遴委会一向是以“邀请”方式要求对方出席听证会,除非对方拒绝或对方要求,遴委会才会“传召”对方出席。

其实,与其“传召”,以“邀请”的方式要求出席不是更有“面子”吗?阿占何必选择“敬酒不吃吃罚酒”?

阿占在接受《星报》访问时表示,他相信持股风波已被严重政治化,是个经过精心策划的政治议程,旨在破坏反贪会。

如此说来,难道拉丽达被人利用?但拉丽达的文章刊登时,并未引起一般的注意,直至反贪顾问团成员葛美兹因愤而辞职才掀起轩然大波的(请看《谁来调查反贪会?》20211230)。

顾问团当时不想混这趟浑水,这才演变成今天的局面。所以说,事件若被政治化,那也是阿占咎由自取。

其实,各有关当局,包括反贪顾问团、证监会、反贪会本身、甚至一些部长与沙比里首相在回应此事件上的敷衍态度,才令人感到不满吧!

Friday, 11 February 2022

慕尤丁无法预知的事

选委会才刚把柔佛州选敲定在226提名,312投票,疫情就在这短短几天的佳节期间大爆发,目前未见有缓和迹象,届时是否有必要将州选展延?相信选委会也难下个决定。

卫长凯里说,Omicron没有Delta来得严重,柔佛选举可以按原订日期举行。

但不是每个人都会认同凯里说法。最重要的还是柔佛选民们,他们是否愿意冒险,在投票日出来投他们神圣的一票?这才是关键的问题,否则,超低的投票率是没有意义的。

话说回来,就算投票率高,选民选出了他们心仪的政府,但要是议员们随之变节,或被威迫或被利诱,然后又换了不是选民所要的政府出来,那选民还是白投了,手中的那一票,还是同样不具意义的。

希盟现在是怎样的情况呢?

读到行动党和诚信党同意让出6个州议席给MUDA的报道,心中就很纳闷,公正党呢?公正党何以缺席?

隔天才读到,公正党原则上愿意让出3个议席给MUDA,至于是哪三个议席,目前还未谈妥。

慕克里证实斗士党将独自上阵,在42个选区竞选,不会参与希盟。

也就是说,斗士党竞选的42个选区,肯定都会遇上希盟或MUDA党。斗士党是来分散希盟选票,还是国阵/国盟选票?

根据敦马说法,斗士党要当第三势力。我就想到一个问题,要是希盟和巫统/国盟议席不相上下,而斗士党持有关键的议席,敦马要选择和希盟还是国阵联政呢?

MUDA党获希盟让出9席,诚信党原本竞选20席变16席,行动党16席变14席,公正党20席变17席;可见希盟相当看重MUDA,或者说,相当看重年轻人的选票。

巫统的弗亚又来冷嘲热讽,说希盟要靠MUDA党来吸引年轻人,是因为希盟没有年轻人才吗?

说的的确也没错。希盟自在上两个州选惨输,多少也打击了选民对它原有的信心。

但与其说缺乏年轻人才,主要还是缺乏领导人才,缺乏团结一致的方向,没有凝聚力,这样一个联盟,再来一个喜来登,很容易一击就被击垮。

就拿这次的选举来说吧,公正党自高自大,说蓝眼较为人熟识,坚持要以蓝眼本身旗帜上阵,诚信及行动党则同意用希盟标志,单是这点就无法取得共识了,而三方要磨合的还多得很呢!

当然国阵国盟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如今已到了公开扯破脸的地步,将来要如何修复?恐怕已覆水难收。

慕尤丁表明不会再和巫统合作,说他耻与盗贼为伍。

土团党宣传主任旺塞夫更指巫统的“法庭群”触发柔佛州选,目的就是转移他们面对的刑事提控,妄想独占政权。

属于“法庭群”的巫统总秘书阿末马斯兰反指土团党毫无原则,是专收政治青蛙的政党,应该改称为“跳槽团结党”(Parti Pelompat Bersatu Malaysia)才恰当。

马斯兰也提醒旺塞夫,土团党现有31个国席,只有6个是他们在509大选中胜出,10个来自阿兹敏派系,另外15个是从巫统跳槽过去的。

马斯兰说,是土团党当时有份的希盟导致巫统在509输掉政权,而后希盟倒台,若非靠巫统/国阵的支持,土团党更不可能成立国盟政府。

土团党在509大选取得12个国席,在发生喜来登政变,敦马等人退党
,现在只剩下6人是原班人马,老实说,党里究竟有多少人是真正对慕尤丁忠心的呢?

别忘了阿兹敏派系和韩查人马也在明争暗斗,伊党的哈迪会不会临时倒戈?没有了敦马,选民还会继续支持土团党吗?这些都是慕尤丁所无法预知的。

Thursday, 10 February 2022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上个月,爱沙党前署理主席邦布宁表示对党主席阿尼法的表现不满和失望,带着一众班底加入佐瑟古禄的民团党(PBRS)。

有趣的是,邦布宁本是爱沙党主席,惟在前年州议会解散前宣布让贤,毅然把党主席职让给在509大选落败后宣布退出巫统的阿尼法。

阿尼法踌躇满志,率军攻打全部73个州议席,但时不我与,州选选绩出炉,爱沙党全军覆没。

忽然想到这件事,因为读到关于阿兹敏筹组新党的新闻,联想到当年希盟时期的农历新年期间,敦马高调带着阿兹敏向民政党拜年,即传出阿兹敏会加入民政党,党主席刘华才当时还说,阿兹敏可以当党副主席(请看《阿兹敏加入民政党的传言再起》20200129)。

但此事没有后续发展,因为随后发生了喜来登政变,阿兹敏率领10名公正党议员出走,加入以土团党和巫统为主的国盟政府。

如今传出,当初阿兹敏欲加入民政党不果,主要原因有人要求直接当党主席,这个要求不被接受,所以最后拉倒。

不像爱沙党的邦布宁主动让贤给阿尼法,就算刘华才有意,其他民政党领袖与党员们可会同意?否则,民政党可能就要改写历史了。

说回正题,昨天媒体引述《The Vibe》报道,指因阿兹敏和祖莱达关系恶化,有人因此在土团党最高理事会议建议开除祖莱达,因她与全民党有挂钩(请看《祖莱达与全民党的不寻常关系》20220204)。

土团党最高理事有个WhatsApp群组,《前锋报》说,祖莱达已被“逐出”该群组,避免“机密外泄”。

根据《The Vibes》报道,阿兹敏原本有意成立一个叫大马国家党(Parti Negara Malaysia)的新党,但在申请注册时受挫,结果变成称为国家社区推动组织(PKN)的NGO。

大家记得阿兹敏派系在前年8月办了个隆而重之,怪怪的国家大会(Kongress Malaysia)?本来是为成立新党而筹备的大会,最后却成了阿兹敏派系加入土团党的入党仪式(请看《一个赋予重任的亲政府NGO》20201113)。

这便解释了,何以阿兹敏派系在叛变后并未立即加入土团党,而是时隔近乎半年后才宣布加入。

全民党成立,敏派人马率先入党,阿兹敏祖莱达两人反而矢口否认,真怪事也。

报道说,阿兹敏要求副首相职,并以此作为谈判筹码,否则他就带着所有前公正党议员退出土团党加入全民党,刚成立不及一年的沙比里政府就要宣告解散。

这不正中巫统官司派系的下怀吗?

但我觉得这有点不合理,既说阿兹敏祖莱达两人关系生变,阿兹敏怎还会加入据称祖莱达有份的全民党?这不前后矛盾吗?

全民党副主席之一钟少云日前即与阿兹敏划清界限,表明只邀请祖莱达过档,但不包括阿兹敏。坊间的传言是,该党不想因为当年的男男性片风波影响党形象。

如果报道属实,祖莱达和阿兹敏关系交恶,或是因此而来。

阿兹敏仍然恋恋不忘他的副首相职。国盟政府成立,慕尤丁刻意不委任副首相,而以四名高级部长代之,沙比里沿袭慕尤丁做法,亦未有所更变,据说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内长韩查也在争取这个老二职位。

阿兹敏筹组的国家党不获批准,或是起于这个原因吧?注册局隶属内政部,政党的成立,内长手操生杀大权。赛沙迪的MUDA党必须通过诉讼,由法庭谕令内政部批准注册,便是一例。

也许你会质疑,阿兹敏筹组的国家党未获注册,何以全民党又获注册?

全民党其实是砂拉越工人党的变身,意即本身已经注册,它只是改个名,注册局不可能不批准吧!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shoo-or-shoot?

Wednesday, 9 February 2022

我国积极打贪

国际透明组织(TI)日前公布最新全球贪污指数,我国排名再度下跌至62名,创下三年新低(请看《政者,正也!》20220126)。

首相署法律部长旺朱乃迪的回应令人傻眼。他说,这是因为我国积极打贪和控上法庭,所以人们以为我国贪污程度很猖獗。

倒不如说,我国贪污情况,从上而下,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了。

就从每年的总稽查司报告来说,几乎没有部门或GLC不曾被点过名,但也几乎都没有采取过什么行动,报告里所提出的问题最后也不了了之。

尤其是,自1MDB案后,被卷入贪污指控的GLC可说是以倍数增加,而且是内部互揭互控,如此现象,真不知是可悲还是可喜。

首先我就想到几年前被喻为1MDB第二的FGV事件。FGV是联土局(Felda)的上市公司,其主席伊沙当时以“涉及不法行为”为由,一口气炒掉了4名高层,包括CEO查卡里亚在内;查卡里亚喊冤,要求反贪会介入调查(请看《联土局丑闻连续剧》20180104)。

无独有偶,人民信托局机构(玛拉)日前也发生类似的一个情况。一封由CEO苏海里致给主席阿兹扎顿(Azizah Dun)的信函外泄,内容指责5名高级官员涉贪滥权,并要求展开调查。

结果该5名高官向警方报案,强烈否认苏海里的指控。其中一名官员也向反贪会投报,反告苏海里贪污滥权。

不久前,国油也一口气开除了9名公司高管,其集团总裁兼CEO登姑莫哈末道菲(Tengku Muhammad Taufik)语重心长警告员工们:不要涉贪。

根据报道,国油和一家上游公司迪隆(Deleum)签订的多项维修和服务合约存有欺诈成分。

再来便是涉及莫实得重工(BHIC)的91亿令吉战斗舰(LCS)案。

国防部是在2011年通过BHIC颁发LCS项目给BHIC的子公司BNS(Boustead Naval Shipyard),建造6艘濒海战斗舰予大马皇家海军。

政府缴付了60亿令吉给BHIC,首艘战斗舰理应在2017年交付,唯至今一艘战斗舰都未完成。

皇家退伍海军协会(Royal Malaysian Navy Veterans Association)主席莫哈末英然(Mohamad Imran)在2019年向反贪会举报,但调查进度缓慢。

2020年,BHIC本身进行法务稽查,并将稽查报告交给反贪会作进一步行动,指其子公司BNS的LCS项目可能存在违规行为。

时隔两年,反贪会终于今年一月逮捕数人,包括两名BHIC高官和和一家公司的CEO,以协助调查。

关于BHIC事件,我在2011年就曾写过,当时是时任防长阿末扎希宣布,以60亿令吉向BHIC购买6艘巡逻舰,而后以成本高涨为由,60亿被提高到91亿(请看《从潜水艇到巡逻舰》20110208)。

问题是,BHIC的前身是PSCI(槟城造船工业),当年便是因为严重亏损兼负债累累,同样是因为无法如期移交国防部所订购的巡逻舰,最后被政府接管,才有了BHIC。 

应该是在1997年前,PSCI获得政府243亿令吉工程,要为大马海军建造27艘巡逻舰,后来遇到金融风暴,政府决定只建6艘巡逻舰,总值53亿。 由德国负责建2艘,另外4艘由PSCI负责,最后也只能交出两艘。 

在稽查报告中,所移交的2艘巡逻舰,仍然记录了各100和383项未完成的部分,成本从53亿涨到了67.5亿,那还是6艘巡逻舰的费用,这还不包括2.14亿的罚款。

既有前车之鉴,何以重蹈覆辙?

Tuesday, 8 February 2022

Shoo or Shoot?

敦马女儿玛丽娜在《星报》有个星期天专栏。

她在上星期(30/1)以《我们值得更好的领袖》(We need the leaders we truly desrve)为题,忆述在70年代的越南难民潮事件。那时有许多越南难民来到我国海岸,玛丽娜写道,当时的内政部长却宣布,将会“射杀”任何试图登陆我国海岸的人。

玛丽娜说,我们的政治人物发表了愚蠢的声明,然后试图掩盖,常让我在国外感到尴尬。

玛丽娜没有提到时任内长的名字,我们记得他叫加沙里(Ghazali Shafie)。真相是,说会“射杀”越南难民的部长不是那时的内长加沙里,而是时任副首相马哈迪,也就是玛丽娜自己的父亲。

玛丽娜摆了那么大的乌龙,引来大批网民到其脸书挞伐,说她蓄意扭曲史实,企图替她父亲洗白。

可能佳节期间未上脸书,玛丽娜迟至上周四(3/2)才作出回应,承认自己发表了错误内容,因此向前内长及公众道歉。但她没有指出“发表那愚蠢声明”的人,其实是她父亲。

她说,她不是要纂改历史,而是在她十几岁时发生的事情,她已记不清楚。玛丽娜这样的理由,大家觉得可以接受吗?

那时我也十几岁,负笈海外,当年的越南难民潮事件,我却记得清楚,虽然身在海外,每次阅报,很自然的会特别注意有关马来西亚的报道。那时没有网络,新闻来源只能来自报纸、书信或大马同学间的口头相传。

越南难民登陆大马东海岸事件发生时,记得当地报纸亦有报道,指当时还是副首相的马哈迪拒绝收留这些越南难民,说如果他们上岸的话,将会“射杀”他们。

马哈迪这番言论,自然引起各界哗然及谴责,马哈迪却不认错,说他没有要“射杀”(shoot)他们,他只是要“驱赶”(shoo)他们。

虽然只是一个英文字母之差,不可能当时在场的记者们都听错,大家当然不买他的帐,时任首相胡申翁,也就是希山慕丁的父亲,被迫致函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Kurt Waldhelm),否认马哈迪的说法。

我注意到《星报》已在其网站更正了玛丽娜的错误,把“内政部长”改为“副首相”,但玛丽娜在她的新书《苹果和树》也提到同样的事件,出版商有可能把所有书本回收重印吗?

在第50页,她指名道姓时任内长加沙里威胁要“射杀”这些越南难民,说她为此感到脸红,而当他改口说他只是要“驱赶”他们时,她更感到愤怒。

玛丽娜说她对十几岁时发生的事情已记不清楚,其实她对事件的发生很清楚,倒是人物,怎会变了加沙里?在写回忆录时,不是更应该实事求是吗?难道她只靠道听途说,或单凭她父亲描述而记录下来,那就不是她的回忆录了。

加沙里已经在2010年去世,如果他还在世的话,恐怕会告玛丽娜诽谤。

早前也有读到网评指玛丽娜出版回忆录,旨在替敦马洗白。

根据《华盛顿邮报》当时报道,马哈迪除了威胁“射杀”试图上岸的难民,还恫言把已安置到营地的7万余名难民流放回海上。

我想到当年导致邻国“难民”大量涌入本州的“M计划”,这些非法外民,与越南难民当年的际遇,成了一个矛盾的强烈对比。

Monday, 7 February 2022

纳吉是罪犯吗?

一个有趣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无聊的问题,那便是,纳吉是一名罪犯吗?

会有这样一个话题,是因为纳吉日前指土团党在前年的沙巴州选背叛巫统,慕尤丁不甘示弱,指纳吉是一名已被法庭定罪的罪犯(convict),而他与巫统不同,因他耻与罪犯为伍。

慕尤丁称纳吉为“罪犯”,马哈迪1.0时期的前法律部长再益伊布拉欣表示不认同。他的看法是,虽然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纳吉在SRC案的上诉,但纳吉再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亦已批准暂缓执行纳吉在SRC案罪成的裁决和刑罚(granted a stay of execution on conviction as well as sentence),因此,说纳吉是“罪犯”是不恰当的。

人权律师西蒂卡欣反驳再益的说法,指上诉庭只是批准暂缓执行而已,除非其判决被推翻,纳吉还是一名罪犯。

换句话说,纳吉是因为要上诉联邦法院,上诉庭才批准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否则,其律师法汉说,纳吉将失去其国会议员和巫统领袖的资格。

所以之前我也说过,因为有此法律“漏洞”,虽已被判,因为申请上诉,纳吉就可以继续“逍遥法外”(请看《上诉得直又是一条好汉》20200731)。

虽是一名罪犯,纳吉自己不觉有何不妥,因为获得保释,纳吉行动如常自由,包括出席国会会议、为去年的甲州选拉票助选,及出国探望女儿等等。

他甚至不讳言表示,将在来届大选披甲上阵;这又引发一场激辩,他是否可以上阵当候选人?

认同者其实不在少数,他们的看法就和再益一样,即在“暂缓执行”期间,纳吉不算已被判罪。

Friday, 4 February 2022

祖莱达与全民党的不寻常关系

全民党成立,祖莱达及其从公正党出走的派系领袖是背后的最大推手,这不早就是公开的秘密吗(请看《游牧民族政党》20211125)?

当时甚至盛传,祖莱达将出任党主席,孙伟瑄将担任署理主席,相信时机未成熟,作为权宜之计,最后由孙伟瑄出任党主席。

而且,全民党宣布成立后不久,祖莱达任房地部长时的政治秘书,也是政府NGO的PKN主席诺希兹万,即宣布带着逾5万人加入该党,他们都是PKN的成员(请看《潮流兴成立马来新政党》20211222)。

诺希兹万现在是全民党的总秘书。

PKN是什么东东?它便是阿兹敏派系在退出公正党后成立的一个NGO,全名叫国家社区推动组织,组织架构和政党无异,也有青年团和妇女组,还隆重其事办了一个国家大会(Kongress Negara),邀请时任首相慕尤丁等人出席(请看《但我更爱土团党》20200603)。

当时就有传闻,待时机成熟,阿兹敏就把PKN转为政党。果其然也,阿兹敏派系加入土团党后,作为NGO的PKN竟然在吉打的市县议员名单获分配得35个名额,这都拜时任地政部长祖莱达所赐。

这还不止,身为NGO的PKN也获得财算案拨款860万令吉,不过,在去年沙比里任相,祖莱达改任原产业部长后,原本拨与PKN的财政预算也被取消了。

这里要带出的就是,祖莱达等人与全民党挂钩,是路人皆知的事,包括土团党/国盟领袖,现在却传出,土团党多名最高理事要求开除祖莱达,显得颇不寻常。

党副主席之一法伊沙说,如果祖莱达加入全民党,她就必须辞去其部长职。

祖莱达肯定不会如此牺牲自己。我的预测是,她会等到大选时才作此宣布;除了她,那些有官职和GLC职在身的敏派系也会一同进退。

不过,鉴于他们不受巫统欢迎,所以全民党会加入国盟或成为亲国盟的盟党。

Thursday, 3 February 2022

1MDB还涉嫌两个人

还有多少人对1MDB案有兴趣呢?

这个时候,还有多少人对反贪会存有信心呢?

日前读到《前锋报》的报道,针对1MDB案,警方调查前国行总裁洁蒂的夫婿道菲,说将依据洗黑钱法令第4(1)(a)条文提出指控。

此外,反贪会也开档调查洁蒂,同时也调查前首相署EPU部长诺莫哈末(Nor Mohd Yakcop)。

反贪会调查洁蒂,因为要确定她是否知晓其夫婿涉及1MDB案。这点我不觉意外,觉得意外的是,何以诺莫哈末迟至现在才被怀疑涉案?

诺莫哈末何许人也?他便是在敦马时代负责炒汇的国行副总裁,在金融风暴期间当过国行顾问及较后敦马的经济顾问,在阿都拉时代当了第二财长,而在纳吉上台后他继续受到重用,改当首相署EPU部长及较后的国库(Khazanah)的副主席。

纳吉当年成立皇委会(RCI)调查国行炒汇亏损300亿事件,原本意在敦马,但当RCI报告出炉,矛头却似指向诺莫哈末,因此,早在RCI报告出炉之前,诺莫哈末就悄然辞去国库副主席职了(请看《RCI未审先判?》20170920)。

在四年前开审的SRC案,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首次提到诺莫哈末的名字,说是后者提议将原本是1MDB子公司的SRC转至财政部的(请看《纳吉就是政府》20190618)。

为何有此提议?相信是为了方便由财政部直接指示SRC做事,无需事事必须经过1MDB董事批准那么麻烦吧?

纳吉被指在SRC案通过诺莫哈末以EPU部长身份,直接指示公司的CEO聂费沙办事,所以聂费沙胆敢绕过董事局,导致很多决策,包括公司向KWAP申请贷款作何用途等,董事局事先都被蒙在鼓里。

当时涉及1MDB资金的每项投资,都是在诺莫哈末绝对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诺莫哈末等如是当时财长首相和聂费沙的中间人。

纳吉时任政治宣传顾问(Communication Consultant)罗门博斯(Romen Bose)日前出版其回忆录《最后的算计》(Final Reckoning: An Insider's View of the Fall of the Malaysian's Barisan Nasional Government)。他在书里问道,为何洁蒂和诺莫哈末两人没有在SRC案被传召(请看《潮流兴出名人回忆录》20211213)?

提到洁蒂,反贪会早前宣布,从海外追回205.3亿令吉的1MDB基金资产,包括新加坡政府协助归还来自洁蒂夫婿道菲的公司Cutting Edge的6500万令吉(1540万美元)。

根据《The Edge》报道,1540万美元是从道菲父子公司Iron Rhapsody转账过去的,但Iron Rhapsody从刘特佐收到的资金是1622万美元,也就是说,还有82万美元(346万令吉)未予归还。

上述交易在2009年进行,那时还是1MDB的前身登嘉楼投资机构(TIA),据说刘特佐与伙伴从TIA通过阿马银行发行的50亿令吉债券牟利逾6亿令吉,从中转账1622万美元,作为收购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代价。

可见刘特佐在TIA时期已经开始部署,先从道菲父子下手,道菲父子是在知情或不知情之下被卷入这场世纪大丑闻,或认为那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业交易呢?

在SRC的上诉案,纳吉律师沙菲宜也提到此事,并要求做为上诉的额外证据,但被法庭拒绝,说无关SRC案。

博斯说其实洁蒂早知26亿存入纳吉户头一事,但她那时不愿发布评论。这点我们都有印象,直到时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的“逮捕纳吉计划”失败后,洁蒂才愿意针对SRC/1MDB事件发言。

那洁蒂又是如何及几时开始知悉其夫婿被扯入了1MDB案,或更正确来说,那时的TIA案?那就不得而知了。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1mdb還涉及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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