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8 April 2023

可以知兴替,可以明得失

喜来登行动发生之前,传闻早就甚嚣尘上,希盟领袖却不当一回事,以为不会发生。

三年前的一月,在希盟输掉金马利的补选后,敦马和哈迪会面,据说那时两人就计划筹组一个新联盟了。当时我有提到,如今看回头,证明我所言非虚(请看土团党与伊党筹组新联盟?》20200128)。

时至今日,你有没有注意到,两人臭味相投,敦马几乎没有说过哈迪或甚至伊党的一句坏话?

随着,巫统最高理事洛曼爆料,指党主席阿末扎希正在寻求与敦马“合作”,因为伊党已准备和敦马合作,他(洛曼)为此感到羞耻,要求阿末扎希辞职(请看再一个新政治联盟的诞生》20200204)。

也是在那时,洛曼因“泄密”而被阿末扎希开除,一直到今年2月,党最高理事才恢复洛曼党籍(请看奴鲁效应》20230217)。

虽然传言已传得沸沸扬扬,连新联盟的“国盟”名称都有了,《星洲》和《星报》也作了相关评论,但希盟领袖就是拒绝面对现实,林冠英还谴责两报发布假新闻,只差没说要告两报诽谤(请看朝野大挪移》20200212)。

果不其然,喜来登行动终于发生了,希盟领袖还后知后觉,要求敦马不要辞职,但一切都已太迟,而敦马棋差一着,被慕尤丁抢先一步,害人害己。

重提一大堆旧事,就是提醒希盟不要对最近的“倒团结政府”传言嗤之以鼻,无风不起浪,空穴来风,必有其因。

巧合的是,这次又是洛曼先爆料,说敦达因近日曾和三名反对党领袖密会,谈的就是如何在即将来临的6州选举“倒团结政府”。三名反对党领袖分别是土团党总秘书韩查、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以及阿兹敏。

洛曼在直播提及,有关计划是为15名国阵国会议员制造补选,他们准备辞职并在反对党旗帜下上阵,他们认为在敦达因的支持下,他们可以重新胜出。

这15位国阵议员真的那么有信心,辞职后选民还会选回他们?消息称,输掉的话,他们还有B计划,所以不担心。

Thursday, 27 April 2023

他国绳之于法,我国要求特赦

早前,高盛前高层黄宗华因协助前老板雷斯纳挪用1MDB资金,在美国被判罪成,坐牢10年(请看《背完上司所有的镬》20220416)。

上个月,海湾国科威特宣判刘特佐等5人因从1MDB洗黑钱罚款1.45亿第纳尔(29亿令吉)及坐牢7至10年,当中包括时任首相儿子赛沙峇(Sheikh Sabah)(请看科威特判刘特佐坐牢10年20230406)。

昨天,美国一名饶舌歌手Pras Michel因充当刘特佐说客,游说美国政府非法挪用数千万美元,试图影响当年奥巴马和特朗普总统的政府,作为影响美国停止调查1MDB丑闻案的费用(请看《虽说三权分立,事实并非如此20181204)。

Michel面对10项控状,包括共谋、充当外国政府代理、篡改证人和伪造竞选财务记录。此外,他还被控代表中国游说美国政府将中国商人郭文贵引渡回国。

根据《砂拉越报告》,刘特佐将逾7,300万美元资金以Michel名义开设银行户头,Michel本身则获得了1,800万美元酬劳。

与此同时,1MDB的“联营伙伴”沙地石油的两名经理,也在昨天被瑞士控以商业欺诈、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挪用1MDB资金至少18亿美元。

虽然没有点名,《砂拉越报告》指两人就是沙地石油CEO Tarek Obaid和前董事Patrick Mahony(请看只怪沙鲁一人》20160408)。

瑞士总检察署披露,两人通过瑞士和其他国家开设多个银行户头,掩盖资金来源,成立一家假公司,声称是沙地和马来西亚政府所拥有,以将7亿美元转入刘特佐的公司。

两人还说服1MDB董事局转移8.3亿美元充作贷款,其实是被挪用在瑞士和伦敦等地购买房产、珠宝、私人股权投资等等。

记得吗?1MDB在沙地石油的第一笔10亿美元所谓投资,其中7亿去了刘特佐的Goodstar,后来的8.3亿美元也被转为“投资基金”,国行后来要1MDB汇回国的18.3亿美元,便是这笔数,但阿鲁说汇不回来,因为都拿去“投资”了。

瑞士总检察长麦克劳伯(Michael Lauber)当年还曾几次来马,欲寻求我国政府合作调查1MDB案,但不得要领。我国的总检察长当年是阿班迪(请看《一个超级庞氏计划》20161007)。

可见其他国家还在积极追查1MDB资金去处,并将涉及者绳之于法,其中邻国新加坡行动最快。

反观我国,被捕者最后不是DNAA就是无罪释放,好不容易才被定罪坐牢的纳吉,如今却千方百计地向元首要求特赦,觉不觉得很反差?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勉強沒有幸福

Wednesday, 26 April 2023

制造补选倒政府?

上星期才提到,年初的时候,哈迪故作危言耸听,警告安华,国盟很快将再执政,如果团结政府倒台,不要怪反对党(请看被逼婚的结果20230418)。

言犹在耳,突然就传出有“特定人物”酝酿倒团结政府,拉拢一批国阵国会议员辞职,因为有反跳槽法令,这些辞职议员将以反对党标志上阵补选,赢了就组新政府,输了另有安排。

读到该则报道,心想有可能吗?反对党要拉拢多少名国阵议员,还要确保他们能够在补选时胜出,那是谈何容易?他们在现在的政府体制里好好的,何必冒那个险?

君不见在去年底的全国大选,那些跳槽或创新党或加入他党者,几乎十之八九都输得七零八落,苦不堪言,连敦马慕克里祖莱达阿兹敏等重量级人马都遭遇滑铁卢,多人连按柜金都不保。

《The Vibes》报道,拉拢国阵议员计划由慕尤丁在背后操刀,被游说者有10多人,包括那些在大选后曾签署文件力挺慕尤丁任相的国阵议员;但因为土团党银行户头已被冻结,资金被充公,相信只有敦马和敦达因可以资助这项计划。

目前未闻慕尤丁、敦马和达因等人回应该项报道。根据过往经验,敦马未回应针对他的报道,多少有其真实性在内。

慕尤丁共面对7项控罪,即4项滥权和3项洗钱控状,分别受贿2.33亿和洗钱2.0亿,共4.33亿令吉。一周前,慕尤丁申请撤销上述4项滥权控状。

敦马近日因为安华的“敛财论”而杠上了,恫言起诉对方诽谤。

我们也知道敦马和安华自90年代以来的恩恩怨怨,前者百般阻止安华当上首相,当年如此,希盟时期亦如此,更不惜辞职导致希盟倒台。这次,安华终于当上了首相,敦马仍不放过,不断公开批评安华,叫马来人拒绝安华和团结政府。

安华曾在国会证实,要求执法单位调查“潘多拉文件”,并对当中涉嫌贪污滥权和挪用资金采取行动,并指许多政治领袖通过离岸公司避税,当中可能涉及逃税及犯罪行为。

国内多名政治人物被“潘多拉文件”点名,包括敦达因、阿末扎希、扎夫鲁和公正党梁自坚。

敦马在509后二次任相成立了经济顾问团,即委任敦达因为顾问团主席;而在敦马当国阵首相期间,达因曾当过财政部长两次,受委巫统财政两次,也曾是敦马的经济顾问,两人关系可见不是一般。

若说敦马支持这次的“倒政府行动”,那就更有理由相信,敦马亦涉及当年的喜来登行动,说他不知情,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问题是,6州选举很快就要登场,“搞事者”何以那么迫不及待,此时就要倒团结政府,难道不会弄巧反拙,造成6州选民反感,更坚定投团结政府政党,以示抗议反对党的肮脏伎俩?

再说,就算几名国阵议员过档,没有东马政党议员的支持也难以成事。

有关推翻安华及团结政府传闻,来自砂盟的副首相法迪拉表示,并没有人和他们接洽。我们也知道,砂盟排斥日益极端的伊党。

沙盟则难说,如果国盟可以证明获得足够人数,相信那些喜欢见风转舵的沙盟议员必会转为支持国盟。

早前魏家祥也说他毫不知情。去年大选后,他是原先签署支持慕尤丁任相的10名国阵议员之一,但对此次传言,他斥为一派胡言。

难道说,有关传言只是某方故意放出的假消息,旨在扰乱军心/民心,或是警告安华和团结政府,不要“咄咄逼人”?

Tuesday, 25 April 2023

有一匹布长的爱恨情仇

上回,民兴党主席沙菲益表示,为应付下届州选,正在寻找合适的政党结盟为政治伙伴,不排除沙巴巫统为潜在对象(请看《汪洋中的一条船》20230321)。

这回,沙菲益证实,他已和阿末扎希、邦莫达以及民谐党的彼得安东尼会面,进行商讨来届州选彼此合作以应对沙盟的可能性。

立场多变的民兴党不再执着于只和本土政党合作,说是“为了州经济发展和政治的稳定”,愿意放下过去与巫统及国阵的争端,商讨合作。

是的,沙菲益和慕尤丁当年因质疑1MDB资金被盗,慕尤丁被开除,沙菲益被冻结党籍而宣布退党;慕尤丁和敦马创立了土团党,沙菲益不愿加入,回沙创立了民兴党。

时势所逼,本来积极鼓吹本土化及“婆盟”化的沙菲益,如今愿意回头和巫统合作,这和希盟不得不和巫统组团结政府的情形是一样的,是无选择中的选择。

早在今年一月,两方就曾暗渡陈仓,意图策动一场仿效喜来登的政变,没想到临时生变,最后宣告流产。因此,若在来届州选明修栈道,携手合作,那也不会太令人意外了(请看民兴党好狼狈》20230106)。

“为了州经济发展和政局稳定”,其实每个政党都是那么说,包括沙盟里的成员党,既要推动本土化,民兴党为何不加入沙盟这个如今是100%本土政党组成的大家庭呢?背后有说不尽,一匹布那么长的恩怨情仇,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大多数的本土政党都加入了沙盟,因此,除了被沙盟拒绝加入的民谐党,民兴党实在也找不到其他可以做为合作对象的本土党了。

巫统在沙巴的立场又如何呢?它理应像在半岛那样和希盟保持“合作”,据报道,阿末扎希却认同邦莫达和民兴党合作,在来届沙州选和沙盟打对台,这样的赢面有多大?觉得对巫统和民兴党都是不利的。

阿末扎希此举,是否也意味着,来到下届的全国大选,不会以组团结政府为前提和希盟合作,而是各选各的,毕竟,组团结政府乃当时权宜的做法,不是长久之计。

说回民兴党,沙菲益表示,准备在州议会提呈反跳槽法。也难怪,三年前议员集体跳槽的记忆犹新,沙菲益不得不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却未能在州选后胜出。虽然沦为反对党,民兴党议员陆续跳槽事件未止,从选后的20几人,如今只剩下区区的10余人。

因此,若不通过反跳槽法,民兴党就算在下届州选胜出,跳槽事件肯定还会继续发生,也是时候该喊停了。

这么重要的一个法令,原该由执政府来提呈法案,沙盟政府若不支持,沙菲益以私人动议提呈,通过的几率有多大?

民兴党若和沙巴巫统合作(加上民谐党),标榜本土政党的沙盟又可会和沙巴希盟合作?这会是个有趣的问题。

三年前的州选,希盟/民兴党本来就和国盟/国阵对立,国盟/国阵成立新届州政府,若非全国大选后,半岛的希盟和国阵组成联邦政府,沙巴希盟也不会获得加入州内阁。

和联邦的团结政府一样,当今的州内阁可说也是一个勉强与尴尬的组合,因此,觉得在来届州选,沙盟和沙巴希盟合作的可能性不大,一切有待选绩出炉后才能决定。

毕竟,沙盟已太拥挤,成员已增至7个之多,僧多粥少的情形下,争取议席互不相让的情况肯定会上演,若还要和希盟分配议席,着实不易。

Monday, 24 April 2023

小巫见大巫

敢怒敢言的公正党议员哈山卡林劝告人力部长西华,应该自行告假避嫌,树立好榜样,让反贪会在不受干扰的情形下进行调查,不要等到首相开口。

但安华不是已说,西华只是协助调查不是被控,所以不必告假吗?陆兆福同意安华说法,说首相没有指示西华告假,因为他不是嫌犯。

还是,他们把话说得太早,叫反贪会难做?

安华不得不如此说,因为阿末扎希面对47项失信贪污洗钱表罪成立,安华仍委他为副首相,西华不过是其部下涉嫌收贿被查,为何却要身为部长的他告假?

哈山说,虽然西华不是嫌疑人或被告,但他已被反贪会传唤两次,其办公室和住家也曾被搜查,这并不是好事。

他表示,因为是其部门受到调查,而每个部长都有维护政府声誉的责任,所以不要等到首相开口指示部长休假或辞职。

哈山的看法是,因为是其部门的高官涉嫌贪污受查,身为该部门的部长难辞其咎,而且受查者还是部长的机要秘书和特别事务官,何以部长毫不知情?

根据报道,当局在追查的三部轿车下落,其中两部却是登记在部长名下,这点要如何解释?

最新的消息是,名字原本已被删除的3人,如今都重新被加入,即“基本上”他们已经复职,而西华的特别事务官与调查无关,他只是告假,不是被停职。

意即另外两人与调查有关,那调查的结果如何?他们得以复职,是否表示他们是无辜的?

另外两人就是昨天提到的部长机要秘书两母子咯?两母子为何会在同一部门工作?会不会容易起利益冲突?

话犹在耳,立即就让人想到,安华不也委任女儿奴鲁为“首相署经济金融高级顾问”,而后转为“财政部经济特别顾问团”成员吗(请看《无薪财长经济特别顾问团》20230209)?

既然首相和奴鲁都可以在同一个部门,那人力部的两母子小巫见大巫,也不用大惊小怪了。

Sunday, 23 April 2023

人力部有两母子高官?

反贪会逮捕我国驻孟加拉大使馆的两名执法官员,报道指他们在签发入境证予该国游客与工人时涉嫌收取贿赂,反贪会因追查到两名嫌犯的银行户头有数笔可疑汇款,将他们叫回国来助查,并在录供后被捕。

由于他们是在我国驻孟加拉大使馆工作,外交部赶紧澄清,他们非外交部官员,仅是临时获安排在驻该国的大使馆工作的移民局官员。

反贪会主席阿占不排除还会逮捕更多人,并还在找一名西蒂(Siti Liyana Sakijan)协助调查。

我怀疑此事件和人力部外劳招聘弊案有关联。

此前,西华部长表示已撤除三名官员的职务,但根据最新报道,名字已在人力部职员名单被删除的三名官员,其中两人已经复职,另一人则带薪继续停职。

针对此案,阿占没有报告任何进展,人力部亦未解释,为何两人复职一人停职。

土团党非巫裔臂膀宣传主任西华苏巴马廉因此促请反贪会公布关于人力部弊案的最新进展,因坊间流传许多关于此案的揣测和议论,鉴于两名官员复职,是否意味着两人并无涉案?如果两人仍在接受调查,部长让他们重返工作岗位会不会对调查造成干扰?

苏巴马廉更作出惊人揭露,指受调查的其中两人是母子关系,母亲是部长的机要秘书,两母子何以会受同一部长委任在同一部门工作?反贪会有必要进行调查。

此案相当扑朔迷离,报道指被停职的3人,其中2人涉及弊案,而西华的特别事务官则没有涉案。

所以已复职的其中一人应该是西华的特别事务官,那另一人是谁呢?媒体报道各异,都没有说清楚。

行动党副主席古拉说,西华已向党表示自己是无辜的,并指犯错的是其秘书。那就是其机要秘书,即那位母亲吗?那复职的另一人应该是她儿子咯?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總檢察長很忙

Wednesday, 19 April 2023

安华打脸自己

安华话一说出口,发现打脸了自己。

说的是人力部长西华古玛的特别事务官及机要秘书涉及外劳招聘贪污案被捕,西华助查一事。

当被问及部长是否应该暂时告假时,安华回应说,调查和提控是两回事,以目前阶段,西华无需告假,因为他只是助查,未被提控。

土团党宣传主任拉扎里立刻跳出来指责安华立场不一,问阿末扎希被控47项失信贪污洗钱表罪成立,为何还能当副首相?

目前还未读到安华回应的报道。

媒体指反贪会在向西华录供后,还到其办公室及住家搜查,但西华否认。

《前锋报》言之凿凿,指和两名官员同时被捕的还有一名商人,这名商人充当中间人,将数百万令吉现金交给了一名部长。

商人充当中间人,有没有发现,和Jana Wibawa的案情十分相像?

反贪会除了追踪该笔现金的下落,也在调查三部轿车的线索,据称,其中两部登记在部长名下,另一部目前无法确定车主身份,因此,反贪会不排除再次传召部长录供。

报道称这起外劳招聘贪污案涉及总额达9700万令吉,反贪会行动陆续有来。

当然,如果只是部长身边官员涉及,部长无需告假或辞职,但涉及者乃部长的特别事务官和机要秘书,难道部长一点都不知情?

希盟时期的人力部长是古拉。报道指根据来自霹雳行动党的消息,其中一名被捕的官员曾在古拉当部长期间受雇于他,但他否认,澄清他只是在2006至2008年期间替他工作,而后被解雇。

这就奇了,何以这则消息是由霹雳行动党发出?若消息属实,意即古拉解雇了这名官员,西华却聘用了他。古拉又为何解雇他?

有一点值得注意,报道说承包商为确保与前朝政府的合约得以继续而行贿,那是不是也要调查,贿赂行为在前朝或更早就已开始?

很多问号,希望很快就能获得答案。

今天还要谈彼得安东尼的伪造文件案上诉。

彼得是在去年5月被判罪成,被判监禁三年及罚款5万令吉,法庭批准他申请暂缓刑罚(stay of sentence and conviction),以让他“在来届大选的参选资格不被取消”。

矛盾的是,在去年的全国大选,他在丹南国会议席成功提名后,选委会却突然告知,他的提名不被接受,理由是他在其伪造文件案已被判罪成,当时还引发其支持者的骚动(请看为何仅彼得安东尼的竞选资格被取消?》20221107)。

彼得提出选举诉讼但败诉,高庭的理由是,彼得虽然成功申请暂缓刑罚,这并不改变他仍然不符合竞选资格。

这就有点不明,既然申请暂缓刑罚的论据是为了可以参加大选,选委会当时也接受了他的提名,法官仍裁定他不具竞选资格,何解?

无论如何,在伪造文件案的上诉,昨天遭高庭驳回,但仍批准暂缓刑罚,以让他继续向上诉庭上诉。

要提另一点,彼得还是文那纳(Melalap)的州议员,如果其竞选丹南国席的资格因被判罪成而被取消,其州议员身份不也应随之取消吗?

更有趣的是,在丹南国席的大选,在彼得的竞选资格被取消后,原本是独立人士的里端鲁宾(Riduan Rubin)即宣布加入彼得的民谐党,并成功赢得一席。

如果彼得的选举诉讼成功的话,里端岂非要让位给彼得进行补选?两人会不会因此争执不下?

还有一点,根据反跳槽法令,独立人士当选后加入政党属于跳槽行为,必须进行补选。但里端是在投票日前宣布加入民谐党,此举算不算“跳槽”?似乎没有人提出异议。

彼得虽然上诉,却先缴付5万令吉罚款。让我想起在纳吉的SRC案,除了监禁12年,他还须缴付2.1亿令吉罚款。不知他还了吗?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不成王便敗寇

Tuesday, 18 April 2023

被逼婚的结果

昨天说到,安华的任期不好短过沙比里的,跟着就读到,语气带点幸灾乐祸,之前才说要退出政坛而后又否认的前首相沙比里说,这就是巫统和行动党被“逼婚”的后果。

他说的不无道理,因为这段“婚姻”是由国家元首促成的,原本陛下是劝谕慕尤丁和安华组联合政府,但慕尤丁拒绝,坚持自己有足够人数支持他当首相,结果改由已准备当反对党的国阵顶上,才有了现今的团结政府(请看《慕尤丁违抗王命?》20221123)。

如此勉强的组合,同床异梦,难免产生许多摩擦,就算不是巫统而是国盟,相信会更糟糕,因为要应付的不只是土团党的慕尤丁还有伊党的哈迪,叫安华更寸步难行。

不忿沙比里说词,陆兆福回击道,身为前首相,天天想看政府倒台,居心何在?而且团结政府也是国家元首提议的,岂想违拂王意?

公平起见,其实是行动党的阿兹巴里先挑起争端的,跟着林吉祥也插口,他们若不说话就没事。当然不说话不表示问题不存在,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去面对,和找出解决方法吧了。

陆兆福说,他们(行动党领袖)只是在表达意见。但沙比里以及昨天提到的诺嘉兹兰和弗亚等人也是在表达他们的意见啊,陆兆福何必为“逼婚”两字而耿耿于怀?

今年2月,哈迪更危言耸听,预先警告安华,国盟很快就能领导国家,如果团结政府近期倒台,不要怪反对党。

他是在暗示,国盟再将以后门方式成立政府吗?

既有土团党前车之鉴,希盟不能不警惕,尤其是在寻求国家元首特赦纳吉课题上,虽然阿莎丽娜表明巫统不再参与此事件,事实上巫统的请愿书已呈上给王宫,不可能不会跟进此事。

Monday, 17 April 2023

勉强没有幸福

半年不到,希盟和巫统之间所产生的矛盾已愈加明显,隐隐似在上演当年希盟和土团党的剧情。

争端是因为霹雳行动党副主席阿兹巴里指出,去年大选成绩显示,巫统已失去马来选票的支持,国盟取而代之,巫统现在处于生存模式,须靠希盟获得权力。

此说虽离事实不远,对巫统领袖却不堪入耳。最高理事诺嘉兹兰反驳道,行动党才是巫统的负累,要巫统赢回马来选票,才大大不利。

他说,要在来临的6个州选赢回选民对巫统的信心已是一项挑战,但行动党无法帮上一点忙。

他说许多马来人不信任行动党,导致巫统也难以重新获得马来人的支持,行动党让马来人当党领袖的策略已经行不通(行动党阿兹巴里是巫裔),他们因此更应该感激巫统为团结政府所作的努力。

一波未平,林吉祥也来插口,说巫统应该重新设置(reset),寻求赦免纳吉不是巫统重获选民支持的办法,那将导致团结政府倒台,国盟的土团和伊党将会从中得利。

另一巫统最高理事弗亚听了更不高兴,他提醒林吉祥,行动党的行为像是一枚定时炸弹,随时造成团结政府垮台,就像行动党当年造成希盟垮台,是引发喜来登政变的主因,不是巫统或纳吉。

弗亚是纳吉的亲信,在为纳吉争取赦免方面不遗余力。他说,行动党担心纳吉获得特赦,因为纳吉足以威胁希盟和安华,因为阿末扎希和纳吉一旦联手,巫统就会强大起来。

团结政府成立不到半年,双方就产生那么多摩擦,那要如何做满5年任期?搞不好比希盟政府的任期还短,安华当上首相,千万不要输给任期最短只有14个月的沙比里。

Saturday, 15 April 2023

不成王便败寇

我国将自称苏禄苏丹后裔并向我国索赔的其中一人弗亚基兰列为恐怖分子,说他是一个叫皇家蘇祿軍(Royal Sulu Force)恐怖组织的创始人之一。

读到该则报道时就很纳闷,单只我国列他为恐怖分子及其“皇军”为恐怖组织,能起什么作用吗?那是我国给对方的标签,对我国可有利?国际仲裁庭可会接受?

对方驻英国的律师科恩(Paul Cohen)回应,指我国在索赔案作此不实指控,因为情况对我国不利。

这名律师的说法未必完全正确,因为除了弗亚基兰,还有另外7人也自称是苏禄苏丹后裔,他们来自哪个家族?怎知他们合法?当年入侵拿笃的苏禄军首领的确是自称苏禄苏丹的加玛鲁基兰三世(Jamalul Kiram III)与其胞弟阿兹慕迪基兰(Azim Muddin Kiram),他们还在当地上报,大剌剌的承认并向我国索土。

更荒谬的是,这名阿兹慕迪基兰还曾在马士达华时代在古达当过助理县官呢(请看《苏禄恐怖份子首领当过古达助理县官》20130321)。

除了将这名弗亚基兰列为恐怖分子,我国有没有鉴定另外7人的身份与背景,如何知道他们是“合法”的苏丹后裔?他们是否也来自基兰家族?

两个月前,不也有另一名自称苏禄苏丹后裔者,公开质疑那些索赔者的身份和举动吗?此人叫奥马巴提雅(Omar Ali Bachtiyal),自称是翁巴拉(Ombra Amilbangsa)一名表亲的儿子。

根据报道,翁巴拉是在上世纪30年代获封为苏丹的4名苏禄领袖之一。如此说来,苏禄苏丹并不止一位,难怪会有那么多自称为苏丹后裔者跑出来。

既然我国过去有付“租金”给对方,那还不好办,只要确定收租者身份,就能鉴定苏禄苏丹后裔真身。

Friday, 14 April 2023

球在国家元首脚下

阿莎丽娜说,纳吉寻求特赦一事,由国家元首定夺,巫统不再参与。

阿莎丽娜是首相署法律部长,也是巫统宣传主任,她是以个人身份,还是巫统代言人那样说?巫统最高理事不是一致通过并已提呈陈情书给国家元首吗?

原来她是回应前法律部长旺朱乃迪日前提及,特赦申请仅能由家属提出,巫统若替纳吉申请,是不会被接受的。纳吉在去年8月入狱后,便在同年9月提交特赦申请,第二次的申请必须间隔三年,因此,若要再次申请,必须等到2025年8月后才能提交。

或就因为如此,阿莎丽娜才会说巫统不再参与此事。其实,说了也等于没说,毕竟巫统的请愿书已经呈上,球在国家元首脚下,巫统只要等着结果就是了。

压力反而是在安华身上,他既为首相,又不得不是特赦局的成员,他是要同意还是反对?如慕尤丁说的,这是巫统/阿末扎希的政治施压手段,叫安华进退皆输。

显然的,阿末扎希愈来愈不受制于安华,近期一连串的政治委任,安华不得不改口说,不是上市公司的GLC,如果符合资格,可以委任。

但阿末扎希跟着就委任了有“前科”的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为吉打发展机构(KEDA)主席,急得安华又向他喊停,但他会不会像委任Felcra主席那样,过不久重新委任?那就不得而知。

在巫统通过为纳吉申请特赦后,阿末扎希也为自己基金案的47项控状向总检察长申请撤控,总检察长也指示反贪会进行调查,引起法律界一片哗然,既已表罪成立,为什么不是在法庭呈辩?

在特赦局,总检察长比首相扮演更关键的角色,纳吉若申请特赦成功,对阿末扎希是有利的,他若在基金案被定罪,他大可以纳吉为前例,同样申请特赦。

愿国家元首以至高的智慧行使其绝对权力。

Thursday, 13 April 2023

自称苏禄苏丹后裔有8人之多

自称苏禄苏丹后裔向我国索赔课题没完没了。

最新的发展是,有8名自称是苏禄苏丹后裔并向我国索赔的其中一人,弗亚基兰(Fuad Abdullah Kiram),已被我国列为恐怖分子,因为他有份成立一个叫皇家蘇祿軍(Royal Sulu Force)的恐怖组织。

这是首相署法律组(BHEUU)总监凯鲁再米(Khairul Dzaimee Daud)说的。

真没想到自称苏禄苏丹后裔者竟然有8人之多,但谁才是真正的合法者?

当年武装分子入侵拿笃时,自称苏禄苏丹的加玛鲁基兰三世(Jamalul Kiram III)便承认他是主谋,一批苏禄军则由其胞弟阿兹慕迪基兰(Azim Muddin Kiram)领导,还有一位自称苏禄公主的洁西尔(Jacel Kiram)充当发言人,便是曾和安华女儿奴鲁合照的那位请看《如何引渡菲恐怖分子主謀?》20130326)。

看来这位弗亚基兰便是这个基兰家族的成员。

但根据时任州档案局总监迪加巴拉斯说法,加玛鲁基兰二世(Jamalul Kiram II)是最后一位在1936年受承认的苏丹,他有7个女儿,没有儿子。

如此说来,加玛鲁基兰三世是不是冒牌货?这位自称苏丹后裔的弗亚基兰也是不是冒牌货?自称苏丹的加玛鲁基兰三世已经在2013年去世,如何鉴定这位弗亚基兰是合法的苏丹后裔兼继承人?那位洁西尔公主,为何销声匿迹了呢(请看《谁是苏禄苏丹的合法后裔?》20220725)?

同样,另外7人,他们如何证明他们是苏禄苏丹的合法后裔,还是来浑水摸鱼的?

索赔事件的演进,读得人头昏脑胀。

自称苏禄苏丹后裔者告到西班牙马德里仲裁庭,去年2月,却是法国巴黎法庭裁决大马须赔偿149亿美元(650亿令吉),去年4月,大马政府申请暂缓执行,7月获得批准,苏禄苏丹后裔提出质疑,上个月遭巴黎仲裁庭驳回其质疑,即苏禄苏丹后裔申请执行最后裁决不被接受。

如此反转再反转,所以说没完没了。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Wednesday, 12 April 2023

总检察长的表现糟糕

80年代的前总检察长阿布达立忍不住开口,直斥现任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做事糟糕。

针对阿末扎希要求撤控一事,阿布达立质问,阿末扎希已在基金案表罪成立,控方已证明所有控状中的成分,他需要为所有控状自辩,除非有其他可推测的原因,否则有什么需要进一步调查?

他说,提交陈述书不是展延案件的理由,那已妨碍司法,总检察长应该让该案继续审讯,因为一旦要求自辩,所有证据都会提呈至法庭。

这证实了我的狐疑。昨天我不是说吗,若有所谓的新证据,为何不是向法庭申请纳入,却要直接提呈给总检察长,总检察长又指示反贪会调查,白白浪费许多时间,也拖延案件的进度。

律师赛伊斯干达(Syed Iskandar)表示同意。他说,伊德鲁斯必须无畏无私地履行职责,法庭已要求阿末扎自辩,反贪会在此时展开的任何调查是毫无意义的,阿末扎希只需要挑起疑点来反驳控方的指控,便能寻求无罪释放。

说到阿末扎希,他的VLN案和基金案的首席辩护律师是郑宝德,也就是蚊型脚车案的沈可婷终极上诉代表律师。

沈可婷在其上诉胜诉,阿末扎希也在其VLN案胜诉,但在基金案表罪成立而需自辩。

在纳吉SRC案的终极上诉,纳吉临时解雇其“御用”律师沙菲宜,并委聘郑宝德为其首席律师,但因为法院不允延审,后者因此拒绝陈词,纳吉于是又找回沙菲宜,唯法院最后还是维持高庭判决,纳吉继续坐牢(请看这里是法院,不是马戏团》20220824)。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多年前朝鲜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在我国被杀一案?

郑宝德当时代表被控谋杀的越南女子段氏香,成功让她逃过死刑,改以致伤罪入狱40个月(请看大马和朝鲜不寻常的密切》20170308)。

Tuesday, 11 April 2023

纳吉要特赦,阿末扎希要撤控

原订昨天(10/4)续审阿末扎希的基金案再被挪后,这次是因为阿末扎希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letter of representation),要求撤销他在此案的47项失信贪污洗钱控状,而控方需要时间研究是否撤控。

这应该是该案第三次被挪后,第一次是在去年11月(大选前),在辩方律师要求下挪至今年一月,到了一月再被挪至昨天,这次,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延期,法庭择定8月续审(请看《安华最大的负资产》20230118)。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算不算是一种拖延策略?

辩方律师哈米迪(Hamidi Noh)说,辩方是在今年一月提呈陈情书给总检察长,二月时提呈新的陈情书,里边包含了与指控相关的新事实和证据。

主控官阿都马力(Abdul Malik Ayob)副检察司表示,总检察长伊德鲁斯不反对延审,因为包括一叠文件在内,陈情书厚逾200页,需要合理时间阅读和考虑。

他透露,反贪会主席阿占2月时已告知总检察长,反贪会正在针对新证据进行调查,总检察长需要反贪会的调查结果以作决定。

高庭是在去年一月裁决阿末扎希在基金案表罪成立而需出庭自辩,至今只传召了6名证人供证,进度缓慢,如今又因提呈“新证据”予总检察长而推迟,总检察长会不会因“新证据”而同意撤控?难说。

我很好奇,若有所谓的新证据,为何不能向法庭申请纳入,却要直接提呈给总检察长,总检察长又要等待反贪会的调查,白白浪费了许多时间。

阿末扎希之前申请永久取回护照被拒,阿末扎希进行上诉,结果上月底获上诉庭三司批准,主控官亦未对其上诉申请提出反对(请看《护照的故事》20230328)。

阿末扎希获准永久取回其护照,如今再接再厉,针对基金案要求总检察长撤控。不知大家对此有何看法?

公正党哈山卡林不以为然,他提醒安华,要是阿末扎希控状被撤,纳吉又获特赦,对安华政府来说将是一场灾难,在来临的六个州选必遭人民拒绝,未来的大选遭人民唾弃。

说的也是,仗着团结政府无巫统不成立,阿末扎希行事日愈嚣张,叫安华不无尴尬,日前再委任阿都阿兹为吉打发展机构(KEDA)主席,此人曾是朝圣基金主席,去年甫摆脱贪腐案件,逼得安华不得不又向阿末扎希喊停,但后者可听得进?

哈山卡林也提到,总检察长在两件事上的权力令人担忧。

虽然特赦局由国家元首主导,在联邦宪法第42(9)条文下,必须考量总检察长的意见;而在阿末扎希撤控的申请,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下,总检察长的权力几乎是绝对的。

如我说的,若有新证据,不是应该呈给法庭做证吗?为何却是直接向总检察长求撤呢?我没有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这点我想不明白,纳吉的SRC案都没有那么做。

尽管陆兆福强调,寻求国家元首特赦纳吉是巫统的立场,不是政府的立场,内阁也从未讨论过。

所以说,成也阿末扎希,败也阿末扎希,就像509后的敦马,希盟成也敦马,败也敦马,一个处理不好,团结政府可能也因阿末扎希而瓦解,安华不可不慎。

报道说,特赦局即将在本月28日开会。目前为止,我们尚未知道,除了国家元首、安华和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另三名成员是谁。

首相署前法律部长旺朱乃迪指出,纳吉在去年8月入狱后,即在9月2日申请特赦,而特赦申请仅能由家人提出,即是说,巫统上周虽通过替纳吉申请特赦,是不会被接受的,而且,第二次的申请必须间隔三年,也就是2025年8月后才能提交。

那么,本月底的特赦局会议,应该是讨论纳吉家人在去年提交的申请啰?

看来总检察长真的好忙,除了要处理纳吉的特赦申请,还要考虑阿末扎希撤控的要求。

Monday, 10 April 2023

特赦局的功能

那天才说,国家元首会不会在其任期届满前特赦纳吉,周末时就读到,巫统最高理事一致通过,鉴于联邦法院的裁决“不公”及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的异议判决,将觐见国家元首,提呈一份191个巫统区部主席签署的备忘录和上诉函,寻求国家元首全面赦免纳吉(请看《4比1的裁决》20230403)。

这边厢,安华说绝不放过任何贪污大人物,但当被问及上述事件时,他说他作为特赦局的成员之一,不会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因为最终的决定权力是在国家元首手里。

话虽如此,我们知道一般上,国家元首是要听取首相/政府劝谕行事的,那特赦是否也同样要听取特赦局的建议做决定?安华作为委员会成员之一,是要建议还是反对?

公正党的哈山卡林认为,首相或内阁并不需要提出任何建议,因为联邦宪法第42条明确阐明,赦免是专属国家元首的特权;因此,无论国家元首批准、拒绝或延后,身为首相的安华都无需受到指责。

我去搜读联邦宪法第42条,提到国家元首有权对在直辖区的罪行判决给予赦免、缓刑或暂缓执行,特赦局成员包括总检察长、直辖区部长以及由国家元首委任不超过3名其他成员,由国家元首领导。

安华的团结政府没有委任直辖区部长,因此,安华作为首相将成为成员之一。

如果我的解读没错,上述条文似乎说明,在听取特赦局的意见/建议后,国家元首未必需要依据成员的建议,他有绝对的酌情权。

那,特赦局的成立岂非如同虚设?

慕尤丁揶揄巫统要求特赦纳吉是政治施压手段,阿末扎希回应,巫统将根据法律程序寻求特赦,完全与政治施压无关,最终还需取决于特赦局。

但,如果特赦局只能给予建议,国家元首仍有其绝对权力与酌处权?

还有,别忘了纳吉还有至少4宗在审案件,难道也一笔勾销吗?SRC案除了12年监禁,还有2.1亿令吉罚款,是否一并赦免?

这笔数,也由百姓来扛吗?

Friday, 7 April 2023

安努亚慕沙有没有被贿赂到?

记得吉隆坡塔事件吗?前天,新接手的管理公司Hydroshopee执行董事阿都哈密赛(Abdul Hamid Shaikh)被控,为取得吉隆坡塔特许经营权,贿赂前通讯部长安努亚慕沙。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31日,马电讯(TM)将其子公司吉隆坡塔公司(MKLSB)全部股权1000万股以380万卖给Hydroshoppe,引起市场哗然。吉隆坡塔年收入6000多万,净利也有2000多万令吉,缴足资本1000万,却以380万卖掉,为何做亏本生意?时间点上,又恰好在全国大选之前,显得仓促(请看《吉隆坡塔折价转让》20230104)。

根据控状,被告在去年7及8月前后,通过一名陈世利(Tan Ser Lay译音)向安努亚行贿750万,分期15年,每年50万,以加快取得吉隆坡塔的管理和特许权。

除了阿都哈密,公司本身也面对同样的控状。

倒很好奇,安努亚有没有接受阿都哈密的“献议”?他当时极力否认,说此事与他无关,因马电讯作为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无需部长批准,而后他改口说,批准权力在首相署的公共私人领域合作单位(UKAS)不在他,而该单位由时任EPU部长慕斯达法掌管。但慕斯达法一直未针对此事回应。

安努亚急于撇清关系,因网传该公司的一名董事是他的女友,他作出否认,扬言要对造谣者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巫统最高理事拉兹兰(Razlan Rafii)等三人,指控他们诽谤(咦,怎么与滨海战舰(LCS)丑闻的前部长阿都拉迪情况那么相似?)。

根据马电讯的交易所文告,脱售吉隆坡塔,是作为其业务转型的一部分,因为吉隆坡塔已转向旅游和酒店业,不再以电讯业为主。

为何亏损卖掉?马电讯似乎没有解释。

至于为何买家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马电讯说买家的遴选程序由政府负责。

安努亚说审批职权不在他,而是首相署的慕斯达法,那受贿的为何不是后者而是他?

Thursday, 6 April 2023

科威特判刘特佐坐牢10年

被盗窃的1MDB资金流向无处不在,这次流到海湾国家科威特。

上月尾,科威特法庭在被告缺庭的情形下宣判刘特佐坐牢10年。

除了他还有4名共犯,包括时任首相儿子赛沙峇(Sheikh Sabah)与其商业伙伴哈末(Hamad Al Wazzan),叙利亚裔法国商人巴查基万(Bashar Kiwan)和律师沙勿阿德莫山(Saud Abdelmohsan),彼等被罚款1.45亿第纳尔(29亿令吉)及须归还10亿美元(44亿令吉),前三人各被监禁10年,律师沙勿监禁7年。

赛沙峇的商业伙伴哈末是在美国宾州沃顿(Wharton)商学院就读时认识了刘特佐。

三年前曾提到此案。《华尔街报》当时报道,刘特佐在2019年逃到科威特,同时转移了庞大资金到那里,以躲过美国和大马的追查(请看刘特佐身在何处?》20200716)。

原来刘特佐在2016年认识了科威特时任首相儿子赛沙峇,第二年即将一笔来自中国的资金从香港的中国工商银行(ICBC)汇进科威特的ICBC分行,再转移到开曼群岛一家丝路东南亚地产公司(Silk Road Southeast Asia Real Estate Ltd),再从该公司流回大马的ICBC分行,向1MDB购买一块在槟城亚逸淡(Air Hitam)的土地,购买价27亿令吉(42.5亿人民币)。

别以为这家“丝路地产”是一家中国公司,持有人其实是赛沙峇。

但这笔资金来头来自哪里呢?便是来自东铁(ECRL)项目和SSER的94亿令吉的油气输送管计划,也就是本州有份但一条输油管都看不到的TSGP工程项目,因为资金已通过错综复杂的洗钱方式挪走了(请看《一个输送管都看不到》20180803)。

诡异的是,槟城土地虽已成交,但该块234英亩土地并没有割名给丝路地产,1MDB则将资金用来偿还阿布扎比IPIC的部分12亿美元债务。

根据科威特火炬报(Al-Qabas)报道,该案在重新开审前被搁置了两年,因为该国的检察署难以从国外获取讯息。

叫我想起瑞士总检察长麦克劳伯(Michael Lauber)当年几次来马,欲寻求我国政府合作调查1MDB案不得要领,当年的总检察长正是阿班迪(请看《一个超级庞氏计划》20161007)。

科威特面对的遭遇是否和瑞士一样?《砂拉越报告》说,正是。

反贪会阿占否认此说,他证实其官员曾在去年3月和巴查基万会面,索取刘特佐在科威特的洗钱情报,时任首相署法律顾问阿莎丽娜和国家打击金融犯罪中心(National Anti-Financial Crime Centre)总监慕斯达法(Mustafar Ali)也有参与线上会面。

阿占说,反贪会没有从巴查基万取得重大资讯。

但,巴查基万是科威特的被告之一,反贪会不是应该和科威特的检察署联络吗?

原来,根据《当今大马》报道,巴查基万试图与我国反贪会促成交易,即前者提供刘特佐的信息作为交换条件,反贪会则协助他从科威特的洗钱案脱身,但最后没有成事。

难怪科威特检察署说难以向某国获取讯息,因为我国反贪会根本不是和该国检察署沟通,反而是和其中一名被告联络,还允助他脱身,这不是很奇怪吗?

有没有注意到,该笔资金辗转回到1MDB用在偿还给IPIC的部分12亿美元债务,就是与几天前谈到纳吉和伊万的66亿令吉失信案有关(请看《失信和追回资金是两回事》20230404)?

其中两项控状涉及挪用东铁项目的12.6亿令吉和SSER的6.5亿令吉资金,从香港去了科威特、开曼群岛,回到马来西亚,再去了阿布扎比;看得人眼花缭乱。

如今总检察署以IPIC同意偿还18亿美元给我国而打算撤控,但那不是两回事吗?怎能混为一谈?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納吉繼續坐牢

Wednesday, 5 April 2023

预测升息是诽谤?

日前有则新闻报道读了直接叫人傻眼。

便是《每日新闻》引述一名经济分析员的看法,预测“我国隔夜利率(OPR)将在7月再次提高”;针对该篇报道,通讯部长法米竟指该报诽谤政府和国行。

部长言下之意似乎认为,分析员或经济学家只能报喜不报忧,不可发表他们对国家的负评,否则就是诽谤?但,国行升息降息乃根据经济走向而定,正常得很,何来诽谤之说?

人家都说是预测了,如果到时国行真的如报道说的升息,该报或该名分析员是不是就能反告部长诽谤?

法米的理由是,该篇报道没有提到分析员姓名,所以会令人误以为是政府或国行的立场,所以该报必须对此进行纠正及解释。

部长也太多心了吧,这些经济评论文章,谁不知道只是个人观点而已,读者该有辨别的能力吧。还是,因为报道来自《每日新闻》,部长因此先入为主?

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对法米的反应表示不满,质疑团结政府是否真心承诺给予媒体新闻自由。

部长其实不必反应过敏,因我又读到一篇彭博社报道,指美国银行(BoA)经济学家预测,大马国行将在今年5月宣布上调隔夜利率25个基点至3%,比上述分析员的预测更早了两个月。该报也没有提这名经济学家的姓名,难道部长也要指他恶意诽谤?

该名经济学家预测,基于担忧通胀压力加剧,国行将在5月宣布上调OPR,而后放眼接下来直至2024年将暂缓升息。

在去年,国行曾连续升息四次,说是为了遏制通膨升涨。那时后疫情时代,百物上涨,却是因为供应短缺,不是因为需求增长,当局应该做的是设法提高物品产量与供应,而非这边一直提供补贴,那边国行又一直升息,那不是恶性循环,使通膨进一步恶化吗(请看《我以为数据错置颠倒了!》20220816)?

我这样写,会不会也对国行和政府构成诽谤?

Tuesday, 4 April 2023

失信和追回资金是两回事

继SRC案司法检讨之后,又有一宗涉及纳吉的控案正式登场,便是他与前财政部秘书长伊万齐齐在2018年11月被控的六项失信罪的IPIC案,涉及款项达66亿令吉(请看《前财政部秘书长伊万陪同纳吉被控》20181101)。

原订在昨天展开审理的IPIC案却出其不意的出现转折,总检察署以“最新发展”为由,申请延后审讯,高庭择订在5月29日重新过堂,让总检察署是否决定撤销控状。

是什么“最新发展”呢?便是IPIC与子公司Aabar在今年2月与我国在英国伦敦仲裁庭(LCIA)和伦敦高庭达成协议,同意支付18亿美元给我国政府,但没有提到汇去假Aabar公司的35亿美元,是否也应该一并归还(请看《谁还在意1MDB?》20230301)。

纳吉和伊万面对的六项失信控状如下:

1)2016年12月21日,两人失信受托掌管的12.6亿令吉政府资产(东铁项目)。
2)2016年12月21日,两人失信受托掌管的6.5亿令吉政府资产(SSER)
3)2017年8月3日,两人失信受托掌管KLIA管理开销的2.2亿令吉政府拨款。
4)2017年8月10日,两人失信受托掌管BR1M援助金的13亿令吉政府拨款。
5)2017年8月23日,两人失信受托掌管的19.5亿人民币(约马币12.6亿令吉)政府资产(东铁项目)。
6)2017年12月18日,两人失信受托掌管的20亿令吉政府资产(国行向财政部买地)。

两人其实在去年曾要求高庭在此66亿失信案宣判DNAA,即获释但不代表无罪,高庭驳回了他们的申请。

当时就觉得滑稽,通常被告者都声称自己无罪,何以两人是申请DNAA不是申请宣判无罪,岂非不打自招?换句话说,是不是只要获释,他们就愿意认罪(请看《DNAA很好用》20220308)?

根据控状,他们涉及挪用共66亿令吉以偿还阿布扎比IPIC的债务,也就是说,用来替1MDB还债,包括在2015年向IPIC借贷的12亿美元,连同IPIC声称没有收到的35亿美元(因为汇去了假Aabar,但现在我们知道假Aabar也是IPIC高层共同策谋的骗局),加上未付及代缴利息,IPIC向1MDB总共追讨65亿美元。

纳吉一直声称没有动用公款替1MDB还债,但上述控状显示,通过其他项目和名堂,政府的确有替1MDB还债。

总检察署是否能以IPIC答应支付18亿美元作为撤销对纳吉和伊万的控状?这点值得争议。

情况就与高盛的赔偿一样。高盛虽与我国政府达成39亿美元和解赔偿,25亿美元以现金支付,另担保归还14亿美元的1MDB资产,过后却以阿马银行已缴付28.3亿令吉罚款,以及KPMG和Deloitte各自支付的逾三亿令吉和解金为由,要求从它所担保“归还”的14亿美元资产中扣除。但那不是两回事吗,怎能混为一谈?

前第二财长佐哈里日前就在国会指出,高盛与我国达成的和解协议,根本不足以弥补1MDB的损失。

伊万和1MDB前CEO阿鲁还面对1MDB在2021年的诉讼,寻求66亿美元赔偿,指两人导致公司向沙地石油支付了18.3亿美元,却被转换为Brazen Sky的股份,再转换为Bridge Global对冲基金的投资,但这些投资毫无价值,因为它们并不存在,资金早就被挪走。

大家对18.3亿美元这个数字是否很熟悉?它就是国行当年以1MDB未提供正确资料,“偏离原有用途”为由,要1MDB把资金汇回国,但阿鲁却答说资金早已耗尽,无法将资金汇回来(请看《18.3亿儿戏三年玩完》20151019)。

Bridge Global其实是Brazen Sky的子公司,Brazen Sky据称又是1MDB的子公司,它再通过Bridgerock Investment支付管理费给Bridge Partners以管理这批资金。

但现在有足够证据显示这些都是刘特佐在岸外成立的公司,1MDB资金通过这连串错综复杂的架构团团转,让外人难以追踪源头和去处,而这些公司背后的持有人都是同一批人(请看《到头来还是政府在还债》20160503)。

Monday, 3 April 2023

4比一的裁决

记录一下纳吉SRC案的司法检讨重点。

1)联邦法院以4比1票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

2)联邦法院五司以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为首,其他4人为联邦法院法官王南吉、罗扎丽亚(Rhodzariah Bujang)和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以及上诉庭法官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

纳吉在去年8月的SRC案终极上诉失败后,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如下(请看这里是法院,不是马戏团》20220824):

a)检讨是否有违反自然的司法公正或滥权过程;
b)检讨法院拒绝辩方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c)检讨法院驳回延审的申请;
d)检讨法院驳回要求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退审的申请。

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被联邦法院一一驳回。王南吉宣读驳回申请的判词要点如下:

a)纳吉的公平审讯权未受侵害,大法官麦文当时有让郑宝德作口头陈词,但后者拒绝。
b)联邦大法官东姑麦文“不退审”的决定正确,因法院可决定是否批准纳吉的代表律师郑宝德退出。
c)辩方要求延审3至4个月,法官可以拒绝。
d)司法检讨不是上诉,是检视问题如纳吉是否面对不公审讯等事项。
e)纳吉的遭遇是他咎由自取(the author of his own misfortunes)。

五司的判决4比1,持唯一异议判决(dissenting judgement)的是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他甫于今年一月宣誓就职,他所持的理由如下:

a)法院拒绝辩方的延审要求,已侵害纳吉的公平审讯权。
b)在上诉审讯时,没有聆审辩方的观点,控方口头陈词的两天,辩方没有任何陈词(其实是辩方律师因坚持延审而拒绝陈词)。
c)辩方的法律权益因而被侵蚀,法院理应先让纳吉陈词,才让副检察司陈词。

各位,你认为呢?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认为,因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持异议,法院以4对1驳回申请,给辩方很大的鼓舞。

但他说基于纳吉受到严重司法不公,阿都拉曼决定让纳吉无罪释放,不是案件重审;这点已言过其实。根据媒体报道,阿都拉曼根本没有那样说,如上所述,他认为法院不该拒绝辩方延审的要求,辩方因没有陈词因此其法律权益被侵害。

但,不是辩方律师本身拒绝陈词的吗?辩方换了律师又数次要求延审又要法官退审又拒绝陈词然后律师被解雇,这戏剧化的多般要求,法院已经尽量在配合,不觉得这已拖延了许多时间吗?

首席大法官麦文当时也有提醒,辩方有权聘请新的代表律师,但根据1978年法律专业(执业和伦理)第6a规则(1978 Legal Profession (Practice and Etiquette) Rule 6(a)),律师不应答应接案,除非合理确定能够在规定的日期出庭并代表当事人(请看《炒掉再益,留下郑宝德20220819)。

法官王南吉说,司法检讨不是进行上诉,而是检视问题如纳吉是否面对不公审讯等事项。既然不是上诉,至多也只是重审案件,不会是无罪释放。沙菲宜的言论颇有误导性。

除了误导性,也颇有挑拨性,沙菲宜竟然质疑,联邦法院不允许重审该案件,是害怕纳吉获得无罪释放。这番言论,足可构成藐视法庭(contempt of court)处理。而这也不是第一次沙菲宜抨击法庭裁决。

阿都拉曼法官认为纳吉不该为其代表律师的失误而付出代价。

根据当时纳吉自己爆料,原来是再益事前找他,所以其“御用”律师沙菲宜在最后一分钟退出,改由再益和郑宝德上场。不知纳吉可有考虑起诉为此弄巧反拙的“搞砸者”(请看《终极上诉,换人上场》20220727)?

沙菲宜不排除再申请司法检讨,那只在浪费时间吧了。觉得纳吉唯一可以指望的,便是寻求国家元首特赦。

现任元首任期将在明年一月届满,他会不会在任期届满前行使其赦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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