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5 July 2016

贷款做抵押,抵押再贷款

上星期甫坐正的新第二财长佐哈里矢言把解决1MDB问题视为优先任务,并承诺透明解决这个国家资金的问题。还说,必定会针对公帐会提出的问题采取行动。

果然是初生之犊。也显示他对1MDB的来龙去脉了解得还不够彻底。

不过,之前他说绝不会动用公款来解救1MDB,这次他改口说,不敢保证,但会尽量避免动用到公款。

我认为,动用公款已是必然的最后选择,因为以公司目前的财况,根本坐吃山空,连支付利息都有问题了。

阿鲁已说公司的“剩余”资产将转至财政部机构名下,不可能把“剩余”的债款留下,不转移给财政部吧。

但很不明白,财长首相、阿鲁和新任第二财长皆异口同声说1MDB不会因此解散,如果“剩余”资产都转移掉了,公司还留着干嘛?不就是一家空壳吗,还是抱守着数百亿的债款,最后还不是要政府收尾?

不止是现有的420亿,随着马币滑跌,这420亿已升至至少500亿。除了这,还有IPIC向公司追讨的65亿美元(260亿马币)。

上回有提到,这65亿美元数额如何算来(《IPIC追讨266亿》15/6)。

昨天,《砂拉越报告》透露,原来除了较早知道的35亿美元不知所踪,在2014年5月至11月期间,公司还分四次一共汇了11.5亿美元给Aabar,同样,IPIC声称没有收到,原因还是一样,因为这笔资金汇去了假Aabar公司。

这批11.5亿美元是因为鉴于早先的抵押金不足,公司再汇过去的资金,当作“加额抵押金”(top up deposit)。

(请看《世纪大骗局》20160414)

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虽然早在去年六月就获知资金失踪的消息,公司董事局仍然在去年11月26日批准在2014年付款的11.5亿美元,也就是所谓的追溯(retrospective)批准。

根据《砂拉越报告》获得的文件显示,当时的11.5亿美元资金是由身兼公司顾问团主席的财长首相在2014年批准的,董事局却经过一年后才来通过board resolution,时间上迟了整整一年。

即是说,当初这笔11.5亿美元汇出去的时候,是没有经过董事局批准的。

虽然IPIC声称没有收到这笔资金,为什么董事局还要通过?显然就是为了保护顾问团主席。

当前急务,不是应该要先查出资金的下落吗?

如此有名无实的一个橡皮章董事局,如今已经集体辞职,是不是就能因此逃避责任呢?

公司何来资金来缴付这笔“加额抵押金”?文件显示,8.55亿美元来自向德意志银行贷款的9.75亿美元,剩余的1.2亿美元,应该是还贷款的利息佣金等费用去了。

另外2.95亿美元,则是来自从开曼群岛赎回的部分存款。

(记得昨天提到开曼群岛只剩下9.4亿美元存款。)

很奇怪是不是?那边要求IPIC为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然后公司又去向另一家银行贷款以提供抵押金给IPIC,为后者提供的担保做抵押,为何要多此一举?

如果从一开始就不贷款,那不是不需要做第二层次的贷款,然后又拿第二贷款去做第一贷款的抵押金?如此没完没了,这是怎样子的融资法?

这个做法,与国家举新债还旧债的做法几乎如出一辙,国债高筑,逐年建新高,便是这个原因。

在商业领域,也不是没有这么做,但那多是以第三者存款做担保(3rd party guarantee)。

不像1MDB本身贷款,为求担保,又另外贷款来做第三者担保的抵押,那第二贷款是否也需要有担保或抵押呢?那不是没完没了?

贷款做抵押,抵押再贷款,就是如此“多层次”的贷款与担保,所以才造成1MDB债台高筑,和国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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