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3 April 2026

阿末扎希的DNAA上诉续审

2023年3月,阿末扎希47项表罪成立的基金案获判DNAA。同年12月,律师公会提出司法审核申请,2024年6月被高庭驳回,律师公会不放弃,同年7月提出上诉。

今年一月,总检察署将基金案从DNAA改为NFA,即不会再对基金案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但阿末扎希不放弃,向高庭申请无罪释放(DAA)(请看《NFA不够,还要无罪释放(DAA)》20260226)。

于是,律师公会另行入禀申请,针对NFA的决定寻求司法复核。也就是说,针对阿末扎希的基金案,律师公会提出两项司法检讨,一是针对DNAA,一是针对NFA。前天(8/4),DNAA上诉在上诉庭进行审理。

总检察署联邦高级律师阿末哈尼(Ahmad Hanir Hambaly)提出初步反对,表示律师公会既已针对NFA决定申请司法检讨,当前上诉已无必要审理。

以法依莎(Faizah Jamaludin)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控方的初步反对,裁定针对基金案的DNAA以及后来的NFA是两个不同的问题,DNAA上诉是在NFA决定之前,因此上诉案可续审。

律师公会代表律师安美嘉在陈词时表示,该案的DAA申请已被暂缓审理,以待此上诉案结果,加上对总检察署及反贪会的严重指控,此案的审理存在实质的意义,并非学术性问题。

律师公会另一代表律师迪鲁(Steven Thiru)说,此上诉涉及公共法律问题,关乎公众利益,申请上诉准令,是为了挑战律政司依据联邦宪法和刑事诉讼的权力。

如果律师公会上诉成功,基金案或会回到高庭续审,即阿末扎希自辩阶段。

就和上届大选一样,这并不会阻止阿末扎希参加下届大选,但为安全起见,原本雄心勃勃要领军巫统/国阵单独上阵的阿末扎希可能会改变策略,以免影响自己的选情。

Friday, 10 April 2026

昌明超市算是连锁经营模式吗?

根据昌明基金会发布的FAQ,有意开设昌明超市的商家须缴付授权费(licensing fee)和特许费(royalty),作为该基金会为加盟商提供的培训、支持、绩效监控、系统管理及供应链开发等。

FAQ未注明授权费和特许费的金额。担任基金会主席的内贸副部长傅芝雅透露,申请者仅需付一次性3万令吉授权费、每年5000令吉续约费及每月2000令吉服务费,但它不是特许经营权(franchising)模式,而是一个授权架构,采用公共-私人-社会合作(PPSP)模式,不存在所谓收取特许经营费或加盟费的说法。

但多名律师表示,昌明超市虽未使用“特许经营”标签,实质上它仍是依据特许经营模式,符合《特许经营法令》(Franchise Act)中所定义的多项特许经营标准,必须依法注册受到管制。

傅芝雅不认同,说昌明超市不需要缴付特许费(royalty),所以不算是franchising。

等一下,明明昌明基金会的FAQ注明有意加盟的商家须缴授权费(licensing fee)和特许费(royalty),傅芝雅却说没有特许费(royalty),岂非自相矛盾?

除了是否franchise,另一争议是昌明基金会与政府部门或存在利益冲突,如拉菲兹说的,三名信托人皆为公正党领袖,一旦公正党不再是执政府,该基金会该归新政府还是公正党呢?前首相伊斯迈的大马一家基金(YKM)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昌明基金会经理路迪(Lutfi Mohd Ariffin)驳斥说法,指超市没有用到公帑,董事也无个人利益或分派利润,所以没有利益冲突,但他未解释,为何信托人皆来自单一政党。

除了傅芝雅透露的加盟成本,路迪表示,申请者也需支付库存15万令吉、装修与设备成本22万令吉、一次性的顾问费2万令吉,整体启动投资最高可达42万令吉。

原本我还以为,昌明超市是为了鼓励一般商家申请加盟,但如此高昂的成本,这还未算入每月的薪金租金水电等费用呢!

Thursday, 9 April 2026

陈文龙起诉Bestinet创办人阿米努

商人陈文龙就企业黑帮指控,起诉Bestinet创办人阿米努(Aminul Islam Abdul Nor)。

此人是何方神圣?他大有来头,政府透过其公司开发外劳集中管理系统(FWCMS),每年处理上千万移工来我国的申请程序,是个争议性人物;曾面对洗钱及勒索指控,孟加拉警方曾以涉嫌洗钱及贩卖移工,要求大马引渡他及其伙伴鲁胡阿敏(Ruhul Amin)两人。

陈文龙声称,自己并非所谓企业黑帮一员,阿米努才是核心人物,企图以黑帮手段劫持NexG,滥用权力及影响力,对公司管理层及股东施压,甚至利用警方反洗黑钱与反恐单位作为其施压与胁迫的工具,而他是受害者,被蓄意指控以误导当局与公众的代罪羊。

他表示,在适当的法律框架下,如透过皇委会,他愿意披露他所知道的相关资讯。

至于他要某公正党国会议员归还他一笔950万令吉,称对方未将钱交给企业黑帮,没有替他解决问题一事,陈文龙没有透露是否已取回这笔钱,也未公布这名议员的身份,反而是向阿米努提告,让人出乎意料。

换言之,所谓企业黑帮所牵扯的人物比你我想象的还多,警方仅能专注在调查陈文龙是否洗黑钱。

因不满媒体有关外劳的报道,阿米努两个月前也起诉了彭博社、The Edge和当今大马等媒体,个人包括拉蒂法和拉菲兹等10造,向他们索偿超过10亿令吉。

起因是彭博社曾在一月发表一篇报道,《人人分一杯羹,外劳付出代价》(Everyone Gets a Cut, and Migrant Workers Pay the Price)以及跟进报导,阿米努声称,该报道具诽谤性,将他及其公司跟人口贩卖、洗黑钱及贪污行为牵扯起来,涉嫌欲阻政府使用其外劳集中管理系统(FWCMS)。

《今日自由大马》报道,彭博社申请撤销有关诉讼,声称它并未在今年一月发布该文章,相关网站由美国纽约Bloomberg LP管理,法庭择定在6约26日聆审有关申请。

《当今大马》报道,阿米努也在杜拜拥有房地产。

Wednesday, 8 April 2026

双威献购IJM告吹

双威以每股3.15令吉收购IJM计划案,因未能取得过半股权支持,以失败告终。

根据报道,双威只取得33.43%股权接受率,未跨越50%门槛,主要是持有IJM显著股权的几个GLIC:EPF、PNB及KWAP皆不接受献议,它们分别持有20.5%、12.9%及9.6%,合共43%的IJM股权,其他持有股份的GLIC还有朝圣基金和Amanah Jaya等。

此献购案告吹,很大因素是被人种族化及政治化。双威老板谢富年表示,他最初与EPF等机构会面时,反应是非常积极的,几天后,网媒却出现“非土著接管土著企业/国家策略资产”的指控,随后就出现反贪会调查IJM 治理问题的新闻,情况就开始变了。

记得当时率先提出质疑的就是阿克玛,说上市土著公司本来就有限,如果收购交易成功,将削弱土著利益。此外,马来商人及工业家协会更促请首相安华介入,以防止出现“历史性的政策失误”。

IJM算是土著公司吗?其创办人其实是华人,目前的管理层也多是华裔,所谓的土著股权来自GLIC,但严格来说,EPF能列为GLIC/土著公司吗?

离奇的是,在双威提出献议后一周,反贪会突然宣布调查一宗IJM约25亿令吉洗钱的指控,冻结55个相关银行户头,两名高层被传召问话,据称是公司主席陈文成和公司顾问。

报道称,调查可能涉及股价操纵,并可能影响对IJM的收购计划。这个timing,也真的太巧合了。

当时NexG的股权争夺战沸沸扬扬,而后还爆出关于反贪会与企业黑帮的指控,让人怀疑甚至误以为针对IJM的调查,是否也与所谓的企业黑帮指控有关?

调查进行了两个月,反贪会突然改口宣称,调查仅限于数名与IJM有关的个人,没有涉及公司本身。为什么开始时不说?

Tuesday, 7 April 2026

Madani Mart 抄袭 KR1M?

上周末,首相安华为首家“昌明超市”(Madani Mart)开张主持开幕,引来不少朝野人士以及民间的质疑,这不是抄袭纳吉时期的一马商店(KR1M)概念吗?

在当年的一马时期,从2011年开设到2017年,全国共开了185家KR1M商店,后来被时任副首相阿末扎希揭发,指KR1M虽有政府津贴,一些KR1M商店的物价居然还比市价贵,就这样,政府中止了KR1M商店的合约(请看KR2M 20170807)。

2018年,政府重启KR1M 2.0计划,换了合作伙伴,有51家商店投入运作,预计一年内开300家,三年内开3000家,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几个月后就遇上509大选换政府,KR1M也跟着关门大吉了(请看《KR1M 2.0开张大吉》20180206)。

昌明超市被指抄袭一事,副内贸部长傅芝雅极力否认,说这是和商家携手推动的一项社区零售计划,商家可借助独立操作的昌明基金会的供应链开展业务,政府没有在此计划上花一分钱。

原来还有个昌明基金会。马青总秘书苏仪芳表示,该基金会的架构本身已引发严重疑问,基金会主席是傅芝雅,她除了是副部长,也是党总秘书,两名董事兼创办人:一是安华的首相署政治秘书法汉(Ahmad Farhan Fauzi),另一人是安华的财政部政治秘书兼公青团长卡米。

苏仪芳问,一个由副部长担任主席、董事成员又与首相及财长政治团队高度重叠的基金会,如何可以当作“独立机构”看待?董事如何任命?基金会的资金从何而来?

正在坐牢的纳吉借机说明当年成立KR1M的初衷,便是提供给人民多一个较低价的选择,却有人说他不好,而在他下台后,人民的日子过得更苦。

可以说,昌明超市是政府前年起推动的昌明慈悯销售计划(Jualan Rahmah MADANI)的延申,昌明基金会也是在那年成立的,财政部为该年的促销活动拨款3亿令吉,去年加码至6亿令吉。

副财长林慧英当时透露,接到许多店家投诉,说生意严重受到影响,而其实任何店家都可以申请参加的。

根据报道,有意开设昌明超市的商家需向基金会缴付授权费(licensing fee)和特许费(royalty),作为基金会为加盟商提供的培训、支持、绩效监控、系统管理及供应链开发等。

不像之前的昌明慈悯销售计划,政府从3亿增至6亿令吉的拨款作促销活动,根据傅芝雅的说法,昌明超市计划不花政府一分钱,反之还可从中赚取授权费和特许费,但,鉴于其主席是内贸副部长及两名董事是财长兼首相的政治秘书,不能说它是个独立的基金会。

拉菲兹更指出,三名信托人皆为公正党领袖,或将因此带来风险。

我就想到一个可能性,一旦公正党不再是执政府,该基金会该归新政府管理,还是公正党呢?不要到时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就好像伊斯迈沙比里出任首相时以大马一家作口号,成立大马一家基金(YKM),着重在“儿童尤其是孤儿的福利和社会发展”,由首相署的共享繁荣传递单位(SEPADU)管理,伊斯迈以首相身份担任顾问,其政治秘书阿努亚尤努斯(Anuar Yunus)出任CEO(请看《一个大马一家人》20210823)。

昌明政府上台后,伊斯迈沙比里突被指在任相期间涉贪1.7亿令吉现金和金条,答辩人包括其政治秘书阿努亚。5个月后,案情峰回路转,两人未被提告,伊斯迈只需把1.7亿令吉赃款归还给政府,过往不究,一切当作没事发生。你说奇怪不奇怪(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是第二答辩人20250709)?

当媒体问起大马一家基金情况,伊斯迈回应基金会仍然存在,且接受公众捐款,继续帮助国内孤儿。

咦,成立初时,不是由首相署的SEPADU单位管理吗?为甚么伊斯迈卸任后,基金会却变成了伊斯迈的基金呢?

我上网查阅,原来SEPADU在昌明政府上台后就跟着解散了。

希望昌明基金会不会。

Monday, 6 April 2026

未查反贪会官员

阿占转述警方说法,说针对企业黑帮指控的调查,
没有迹象显示有反贪会官员涉案。

但就如之前说的,警方的反洗黑钱组(AMLA)自去年10月起调查陈文龙,而彭博社有关官商勾结的报道是在上个月,要查这一部分,应该是由JIPS(廉正及标准执行部)负责的吧?

这就让人不解了,如果警方只查商人洗黑钱,未查反贪会官员,意即那应该是两回事,法米也说是两项不同的调查,为什么特委会的调查报告,须等洗黑钱的调查完成,报告再经内阁讨论后,才能正式对外公布呢?

阿占强调,所谓的企业黑帮并不存在,他们是主导着“系统性犯罪”的“企业罪犯”,利用在合法的框架下规避执法,同时获得专业人士支持,当局一旦接获投报,必将对他们依法调查。

他说,“企业犯罪”涵盖多种罪行,包括欺诈、贪污、滥权、股权操纵、误导投资者以及逃税等,因此,反贪会、警方及税收局等执法机构必须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此类罪犯。

他意有所指地提醒反贪会官员们,即使面对批评和诽谤,因为总有人对他们严厉执法感到“不适”,蓄意散播虚假且毫无根据的言论,因此,必须坚守立场,持续以诚实、勇气和专业态度,捍卫诚信,履行人民赋予的任务。

他说:廉正是我们的根基,纪律是我们的力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重任。

他甚至告诉其官员们,反贪会是国家的“最后把关者”(the last gatekeeper),要做的不仅是调查贪腐案,更要切断整个侵蚀国家体系的犯罪链,若懈怠不想工作的话,大可辞职走人。

大家对阿占超额持股这起事件,又有什么看法呢?

Sunday, 5 April 2026

80岁DNAA,,因为不适合审讯?

大家记得拉菲兹曾在2022年
爆的濒海战舰(LCS)丑闻吗?他那时揭露,LCS利用一家在马耳他注册的假公司,将一笔1.92亿令吉资金转移到海外,又虚报2337万令吉付款给供应商提供的虚假地址等等(请看《她不是我老婆》20220823)。

其实,LCS的丑闻不止于此,自2011年与政府签订合同以来,成本从60亿令吉增至后来112亿,战舰从原本的6艘减至5艘,至今只完成1艘,项目成本可能已严重不足,需要重估。

而后,大马皇家海军前司令兼宝实得海军造船厂(BNS)前董事经理阿末南利(Ahmad Ramli Mogd Nor)在LCS建造工程被控3项失信2108万令吉罪名,却在三年后获判DNAA。

原本被告要求撤销其3项失信控状,但被高庭驳回,谕令案件交回地庭审理。

地庭法官苏珊娜(Suzana Husin)于去年裁决,
在考虑了双方陈词及被告的医疗报告,认为80岁的被告不适合接受审讯,因此判他DNAA,并退回50万令吉保释金;那2108万令吉的赃款呢?

会提到此案,因为让我想到,敦马和已故敦达因能不能以同样理由,申请撤销对他们的控案?敦达因在2024年去世时84岁,敦马现在也100高龄,他们是不是也可以以年龄或精神或身体健康为由申请撤控或DNAA?

敦达因虽已去世,总检察署仍继续申请冻结并充公夫妇及家属名下未经申报,数十甚至可能上百亿的海内外资产(请看《达因逝世被判无罪》20241124)。

同样,纳吉和罗斯瑪仍有数起控案缠身,要是这些控案拖到他们80岁,他们是否也能以同样理由申请DNAA呢?

走笔至此,我忽然也想起,怪不得很多VVIP在被控上庭前都会突然生病或入院,或坐轮椅受审,其原因都是一样的;一旦获释或DNAA,他们不都立刻生龙活虎起来吗?

Friday, 3 April 2026

查陈文龙洗黑钱

总警长秘书处反洗黑钱罪案调查组(AMLA)主任法兹里山(Fazlisyam Abdul Majid)透露,警方自去年10月开始调查企业黑帮,至今已向41人录供,当中没有反贪会官员,因为没有迹象显示有反贪会官员涉及。

报道指出,经过8年的搜证,AMLA在去年10月展开的“维京行动”(Op Viking)中逮捕陈文龙等10人,冻结逾4.7亿令吉资产助查,并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进行调查。

所以所谓的企业黑帮早在8年前就存在了,那该是2018年吧?

法米质问,为何前朝政府没有采取行动?

但警方不是说那时就已开始搜证了吗?而且,2018年是国阵和希盟政府的交接期,这样说来,两个政盟是不是都有责任?两者也是现在的昌明政府啊!

如果说警方8年前就已着手调查,那早前指警方是在特委会调查阿占持股报告出炉后,才对“企业黑帮”指控展开调查的说法,就不准确了(请看我也是受害者20260318)。

而且,彭博社除了报道企业黑帮的存在,反贪会官员与企业黑帮勾结才是更严重的指控,报道还提到了几名高官的名字,警方是不是该传召他们录供呢?

警方的“维京行动”是在去年10月开始的,调查的是洗黑钱,彭博社的报道是在上个月,揭露官商勾结部分,且涉及同一个集团,警方应该一并调查才是。

法米有提到,执法机构持续展开调查,包括针对一家国际媒体指控陈文龙涉嫌滥用反贪会进行企业操控的说法。

法米未说是哪个执法机构,不是警方的AMLA,因为AMLA仅查洗黑钱,可能是JIPS(廉正及标准执行部)吧?

注意到法米指陈文龙涉嫌滥用反贪会进行企业操控,意味着反贪会官员被陈文龙利用滥用,未提是否存在“官商勾结”。

Thursday, 2 April 2026

反贪会有三名“内鬼”?

针对彭博社最新报道,指控首相安华要求暂缓公开阿占持股案的调查报告,政府首席秘书三苏阿兹里矢口否认。

他说,特委会已在3月11日汇报内阁,根据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任何进展将不是对外公布,并无如彭博社所指,首相要求特委会推迟公布有关调查结果。

政府发言人法米补充,报告在正式对外公布之前,必须先完成两项程序,是哪两项程序?他说目前无法透露更多细节,也无法预测确切的公布日期。

如此不确定,难怪会引起大家的臆测。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彭博社的报道,数次引述消息来自“三名知情人士”,他们有可能是谁呢?

相信他们是来自反贪会的高级官员,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内幕消息来爆,除非他们爆假料?但,不管是谁提供的消息,相信彭博社一定有先证实消息真假,不会胡乱报道。

反贪会可有怀疑过,谁是这三名“内鬼”?

彭博社在2024年9月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阿占被指示调查敦达因及敦马等人,但不要调查法哈斯购买海德(HT Padu)股份一事,阿占任期也获延长一年(请看首相署否认,反贪会也否认20241002)。

今年2月,彭博社报道阿占超额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后续报道有反贪会高官与企业黑帮勾结,阿占因此起诉彭博社诽谤,索赔1亿令吉。

最新报道则透露,安华要暂缓公布阿占超额持股的调查报告,以免影响可能在今年举行的大选行情。

其实,安华早前已有表示,不应未审先判、报告出炉后要先审阅,以决定是否需要作进一步调查、不同意设立皇委会等等,而这次,若以“待警方的企业黑帮调查报告完成,再带回内阁讨论”为由,那也不太让人意外。

还是,法米的“待两项程序完成”,指的就是“企业黑帮调查报告”以及“带回内阁讨论”?

Wednesday, 1 April 2026

纳吉需赔偿SRC 13亿美元

昨天,SRC民事起诉纳吉案下判,高庭法官法鲁斯(Fairuz Zainal Abidin)裁决纳吉需偿还13亿美元(约53亿令吉)给SRC。

根据法鲁斯法官的判词,纳吉滥用职权,以不诚信手段造成公司13亿美元资金流失,并将其中1.2亿美元转入私人银行户头。

你一定很奇怪,从SRC流入纳吉户头的资金不是4200万令吉吗?

其实,纳吉共面对4宗和SRC有关的控案,SRC 1.0的挪用4200万令吉案已在4年前罪成入狱,纳吉争取居家服刑不果,由于刑期获国家元首从12年减至6年,预计明年就可出狱。

2019年,纳吉在SRC 2.0案被控挪用SRC 2700万令吉,由于该案迟迟未能开审,高庭已在去年6月裁决DNAA(请看《SRC 2.0:同意续审后DNAA?》20250620)。

SRC 3.0案则是SRC在2021年的民事诉讼,向纳吉追讨13亿美元及前CEO聂费沙追讨200万美元,聂费沙目前仍然在逃(请看《SRC 3.0 续审》20250710)。

还有一个SRC 4.0案是SRC在2022年的另一民事诉讼,向纳吉追讨4200万令吉。

你也许会纳闷,4200万令吉不是SRC 1.0案吗?对,那是刑事诉讼,在SRC 4.0案,公司要追回这笔钱。

在SRC3.0案,法官允许暂缓执行裁决,纳吉可在14天内提出上诉。看来,这又是另一起漫长的反复上诉案。

纳吉还有一宗上诉案,那便是去年底被裁定4项滥权及21项洗黑钱罪成的1MDB案,纳吉被判入狱15年及罚款114亿令吉,且刑期须在完成SRC 1.0案的6年刑期后才开始执行。

这里有个问题。法官裁定纳吉在服完SRC 1.0的6年刑期后,须继续留在牢内服1MDB案的15年刑期,有很大可能到时1MDB案的上诉仍在进行中,即是说,在上诉期间,纳吉是否可以不必入狱,等待上诉结果,就像SRC 1.0案的上诉期间呢?

Tuesday, 31 March 2026

安华养虎为患

阿占超额持股的调查报告已交给首席秘书,至今逾半个月,伊党质问,为何仍未对外公布?


彭博社又来爆料,称首相安华要求暂缓公布调查报告,直至警方完成有关企业黑帮指控的调查,再将此事带回内阁讨论;而暂时不公开持股报告,是因为担心报告可能影响最快将在今年举行的全国大选。

我想,要是大选不是在今年举行,那报告不是要拖到明年才公布?但拖延不是办法啊。

拉菲兹日前曾表示,该调查发现阿占在9家公司持有未申报的1400万令吉(约350万美元)的股票,远超出10万令吉的持股限额(请看挡在我前面的,我都要一脚踢开20260317)。

该报告应属机密文件,拉菲兹如何得知内容?官方未作任何回应,也未对付拉菲兹,这意味着什么?

虽说警方调查企业黑帮的指控,根据目前报道,警方援引反洗黑钱法令查陈文龙,似乎未从反贪会与企业黑帮勾结的方向调查,而警方透露,针对陈文龙的调查,其实早自去年11月就开始了。

难怪陈文龙大喊不公,为何只查他一人。

彭博社也爆料称,阿占将在5月任期届满时卸任,不会再获续任,而阿占正争取在卸任后受委为上议员,原因不言而喻。

针对彭博社早前的报道,阿占已提告诽谤,要求彭博社撤文道歉并求偿1亿令吉,14天的限期早过,彭博社没有回应,未闻阿占是否已采取进一步行动。这次,阿占是否要再告一次呢(请看阿占处变不惊20260219)?

上一回,警方也对彭博社的报道展开调查,却非调查阿占是否违规或反贪会内是否有不当行为,而是报道是否具有诽谤成分。

根据《MalaysiaNow》报道,警方曾到彭博社办事处欲见撰写报道的两名记者,不巧两人都不在,事情也不了了之。这次,警方会不会再次登门造访呢?

Monday, 30 March 2026

不查官商勾结,只查洗黑钱

扑朔迷离的“企业黑帮”调查案,引来不断的反转再反转。

先是被调查的
商人陈文龙喊冤,说他是受害者,不是“企业黑帮”,警方不该只针对他,其他更应该受到审视的人却没有被调查,而成了替罪羊(请看《我也是受害者》20260318)。

警方援引反洗黑钱法令调查陈文龙,但彭博社指控反贪会官员与企业黑帮勾结,恐吓及强迫竞争对手转让股权,为什么警方不是调查是否存在官商勾结这回事,却仅调查陈文龙是否洗黑钱呢?

陈文龙自辩称,企业黑帮另有其人,对方利用执法机构从他夺取NexG的控制权,更指控一名公正党国会议员曾在去年10月向他收取950万令吉贿款,说可以与企业黑帮交涉,替他解决案件,如今他要对方归还他这笔钱,否则他就揭露对方的身份(请看《向陈文龙收取950万令吉的公正党议员是谁?》20260325)。

如此劲爆,简直把沙巴探矿案的炸裂情况远远给比下去了。

陈文龙提到一名R先生,大家推测他应该是公正党的人力部长拉玛南,因为他的名字恰好以R字母开头。

拉玛南否认,说不认识陈文龙,从未见过他,更没有购买或转让过任何股票。但陈文龙说的是950万令吉贿款,并没有谈及购买或转让股票一事啊(请看我不是Mr. R20260326)。

陈文龙次日澄清,支付给公正党议员的950万令吉不是贿款,而是被迫要转交给企业黑帮的“服务费”,避免他的亲友和商业伙伴受牵连,不是用来“搞定”任何执法机构,或摆脱对他的调查。

就像当年专爆1MDB丑闻的《砂拉越报告》,拉菲兹此时又爆料称,R先生和公正党议员是两个人,也就是说,R先生另有其人,他点名是NexG集团的顾问山德拉鲁本(Sandraruben Neelamagham)律师,但他只是操盘者,其幕后老板是法哈斯。

鲁本也是海德(HT Padu)的执行董事。

记得吗,NexG的CEO哈尼法(Abu Hanifah Noordin)曾被暂停职务,因为他拒绝将某政府项目分包给海德(请看黑帮企业谜案》20260323)?

法哈斯在2024年和吉兰丹苏丹莫哈末间接收购了16%海德股权,成为公司大股东,鲁本也在那时受委为公司执行董事。

希盟在509大选后成为联邦政府,苏丹莫哈末是时任国家元首,安华便是在那时获得苏丹莫哈末特赦,提早出狱。

昌明政府上台后,原是安华政治秘书的法哈斯弃政从商,成为多家上市/非上市公司的主席/董事,海德即是他和苏丹莫哈末联手收购的上市公司。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根据最新报道,NexG的股权争夺战暂告一段落,正式进入由伊沙克出任执行主席及哈尼法恢复副执行主席兼CEO职时代。

可能大家对NexG的纠纷感到混淆,长话短说,哈尼法本来就是NexG前身Dsonic的大股东,他将陈文龙带入公司,让他出任COO,并在去年2月将公司改名NegG(请看耐人寻味的NexG股权争夺战20251124)。

也是在那时候,陈文龙让法哈斯收购MMAG的20%股份,成为MMAG主席,NexG增持MMAG股份,成为后者大股东(请看说出事实不构成诽谤20251016)。

两人关系后来恶化,据称因为后者要直接持有NexG股權,促使陈文龙寻找潜在买家,于是便出现了所谓的股权争夺战,甚至出现“双包董事成员”,直至伊沙克接手其在NexG的股权,以鲁本为首的集团也被劝退。

与此同时,警方对陈文龙的调查仍在持续中,至于陈文龙“澄清”他所给与的950万令吉是“疏通费”不是贿款后,他还会要对方归还吗?他给对方的限期是今天,对方如果不归还,他会公布对方的真姓大名吗?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不查官商勾结只查洗黑钱

Friday, 27 March 2026

Mr. R另有其人

案件再次出现反转。

这次,是陈文龙澄清,说支付给公正党国会议员的950万令吉不是贿款,而是被迫要转交给企业黑帮的“服务费”(service fee),避免他的亲友和商业伙伴受到牵连,不是用来“搞定”任何执法机构,或摆脱对他的调查。

为什么突然更改“口供”?觉得有几个可能性:

1)陈文龙可能被当局警告,没有执法官员在此案受到贿赂;
2)若是贿赂,身为行贿者的他罪加一等,就像本州探矿案的吹哨人那样;
3)他被告知,R先生并没有从950万中受益,对方只是扮演“中间人”。

这些只是我的个人推测,未必准确,毕竟案情天天在变,我们好如管中窥豹,只见一斑。

既然950万令吉已经给了“企业黑帮”,陈文龙还会要求R先生归还该笔钱,或揭露R先生的真实身份吗?

陈文龙说对方冻结了逾500个相关的银行户头,但R先生或企业黑帮可有这样的能力?

他也吁求政府尽快成立皇委会,或展开公正独立的调查,查明全部真相。

与此同时,就像当年的《砂拉越报告》专爆1MDB丑闻的料,拉菲兹又有了新发现。

他说,R先生和公正党议员是两个人,也就是说,R先生另有其人,他可能是NexG集团的顾问山德拉鲁本(Sandraruben Neelamagham)律师,他只是操盘者,其幕后老板是法哈斯。鲁本也是海德(HT Padu)的执行董事。

记得吗,NexG的CEO哈尼法(Abu Hanifah Noordin)曾被暂停职务,因为他拒绝将某政府项目分包给海德(请看黑帮企业谜案》20260323)?

这正对得上拉菲兹声称R先生的“老板”要求将大马卡与护照相关知识产权转给海德的说法。

法哈斯在2024年和吉兰丹苏丹间接收购了16%海德股权,成为公司大股东,鲁本也是在那时受委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哈斯在一个月后减持公司股份,原因不明(请看举亲不避嫌20240424)。

拉菲兹透露,他在去年收到法哈斯欲起诉他的律师信,就是来自鲁本的律师所(请看Yang Berhenti Menteri Rafizi》20260105)。

Thursday, 26 March 2026

我不是Mr. R

陈文龙说向他索贿的公正党议员叫R先生,恰巧拉菲兹的名字缩写是R,但拉菲兹已否认是他,说此人在党内应该权高位重,且与法哈斯关系密切,并认为符合条件者应该是拉玛南。

谁是拉玛南?他是人力部长,也是党副主席,名字缩写也是以R开头。

给拉菲兹这么一说,拉玛南回击拉菲兹是失败的前部长,只会一再批评政府及反贪会,为企业黑帮辩解,有包庇涉案人士之嫌。

他否认他就是陈文龙口中的R先生,说他不认识陈文龙,从未见过他,更没有购买或转让过任何股票。

但陈文龙说的是950万令吉的贿款,并没有谈及购买或转让股票一事啊。

2014年,高庭裁定他必须归还550万令吉给一名丹斯里马哈德万(Tan Sri Dr M. Mahadevan),声称他能替对方追回巨额政府债务,存在欺诈行为。

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陈文龙说对方也声称能帮助他解决“企业黑帮”的指控。向他要求1000万令吉“疏通费”,但他只给了他950万令吉。

针对当年旧案,拉玛南解释说那只是两人间的一场误会。

拉玛南曾任国大党总财政,因与时任党主席不和在2014年退出,2020年加入公正党,一路平步青云,2022年大选在被列为公正党安全区的双溪毛糯国席上阵,成功击败了凯里,出任企合副部长,去年党选以第二高票中选副主席,升正为人力部长。

拉玛南受到重用,曾被党内人士质疑,但安华驳斥有关他涉嫌贪污的指控,声称已经跟反贪会及警方确认,所有希盟候选人背景清白,若说拉玛南有罪,那便是他曾是国大党党员。

拉玛南当时公布财产高达6350万令吉,但他拒绝提供详细资料包括收入来源而引起争议。

Wednesday, 25 March 2026

向陈文龙收取950万令吉的公正党议员是谁?

陈文龙早前声称他不是企业黑帮,反之他是受害者,警方已被对方利用,成为夺取NexG控制权的工具。

根据CNA报道,法哈斯原本想要直接持有NexG控制权,两人因此交恶,于是便出现了伊沙克,接手陈文龙的股权(请看黑帮企业谜案20260323)。

那么,陈文龙指对方才是企业黑帮,指的是谁呢?他还点名A先生和X先生,这两人又是谁呢?

陈文龙说,大家都清楚谁是真正的企业黑帮,他呼吁总警长卡立赶快采取行动,揭露对方的身分,但警方的后续行动却是突击搜查他的住所。

昨天,陈文龙再爆惊天大料,指控一名公正党议员于去年10月向他收取950万令吉贿款,声称可以通过与企业黑帮交涉,帮他解决案件,如今他要对方在本月30日前归还他这笔钱,否则他就揭露对方身份。

如此劲爆,直接把本州探矿案的炸裂程度给比下去了。

大家的兴趣又来了,纷纷猜测这名公正党议员是谁。

原先我想到拉菲兹,会不会因为有人想借此“陷害”他,就像不久前有人在社媒造假音频,指他和奈伊玛密谋“倒政府”那样?听起来不觉得很荒谬吗?

但很快我排除了他,拉菲兹如今天天在唱反调,不可能有能力替陈文龙解决问题吧?

公正党有31名国会议员,排除了拉菲兹及其阵营的13名议员,那就剩下18人,这当中,谁是有“前科”的?其实也不难猜。说到这样,此人身份已呼之欲出了。

陈文龙的指控非同小可,身为党主席的安华首相有必要作出回应。

数次表明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安华承诺致力打击贪腐滥权行为,偏偏身边的人的行为却令人质疑,安华必须给予交代,不能视而不见。

Tuesday, 24 March 2026

证监会通缉SCIB前主席阿都卡林

今天没有要谈NexG,今天要谈大家可能已经淡忘,一宗5年前的世霸动力(Serba Dinamik)案。

两周前,证监会突然高调通缉该公司董事经理阿都卡林(Abdul Karim Asdullah),不过,这次他却是因涉嫌向交易所呈报上市公司SCIB的虚假声明,违反《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Act 2007)第369(b)(B)条文。

阿都卡林来自砂拉越,也是砂混凝土工业(SCIB)的前主席。这之前,证监会两周前已在同一条文下提控SCIB前董事经理兼CEO罗斯兰(Rosland Othman)。

根据罗斯兰的控状,他在2021年9月向交易所提交SCIB的季度中期财务报告,其中包含一笔8.5亿令吉的虚假营收额。

初读报道,还以为证监会重启当年的世霸案,因在当年的世霸案,阿都卡林也被控以相似控状,但总检察署在接受其陈情后撤控,仅以缴付300万令吉罚金(compound)替代。

当年世霸及包括阿都卡林在内的4名高层乃因涉嫌虚报60亿令吉营业额而被证监会控告,那期间,世霸经历无数次停牌复牌,最后一次停牌在2023年1月,直至2024年6月除牌前都没有复牌,公司最后清盘,叫投资者们尤其是散户们欲卖无门,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GLC也因为公司财报而投入大量资金,来不及脱售的,最后都一笔勾销。亏损最大的要数我们的EPF,在世霸投资了3.8亿股或10.2%的股份,其他有份参与的还有PNB、KWAP和Felcra等,资金全都付诸东流。

世霸在2017年2月上市,当时因业绩亮丽且海内外合约源源不绝,股价亦扶摇直上,是当年受投资者追捧的“蓝筹股”。

举个例子,单单在2020年,公司声称“获得”5份来自印尼、阿联酋国和几内亚总值1.14亿美元(约4.7亿令吉)的合约,旗下子公司也在国内获得另4份合约,惟独立调查报告无法确认其真实性。

几年后,KPMG审计楼对公司财务数据提出异常而引发当局调查,公司却反向审计师、交易所及证监会喊告,以阻业绩报告公布天下,相当反常,公司也因此陷入账目与合约造假疑云,六家银行亦向世霸及其三家子公司提出申请清盘,涉及金额达12亿令吉(请看《证监会执行主席为何辞职?》20220429)。

据说这是我国交易所有史以来最大宗的公司“欺诈”案,惟总检察署干预证监会对公司采取的行动,介入撤告,引起外界质疑,大马企业监管机构(MICG)和小股东权益监管机构(MSWG)即对时任总检察长伊德鲁斯提出质问,但他一律保持沉默,对所有质疑一概不回应,就与他在其他撤控及DNAA案件所持的态度一样(请看《沉默不是总检察长的选择》20220510)。

反而是时任证监会主席赛再益(Syed Zaid Albar)因此事件而辞职。其任期原本已获延长三年,六个月后突然辞职,监管层也跟着出现了一系列人事变动。

根据证监会日前公布的资料,阿都卡林目前身在杜拜,地址在全球最高建筑哈里法塔的一个公寓单位。

无独有偶,据说慕尤丁被通缉的女婿也身在中东某个国家。

你会发现,当年的世霸案和目前的SCIB案同样面对报假账指控,其实都发生在同一个时期,即2021年。世霸案获时任总检察长伊德鲁斯撤控,而当局迟至今日才对SCIB采取行动,并通缉阿都卡林,现任总检察长杜苏基会如何处理此案呢?

世霸事件,也叫我想起1MDB,觉得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

在1MDB成立的第二年,EY就拒绝核准它的财报,EY被解雇,换成KPMG也面对同样的问题,最后换成德勒(Deloitte),凑巧纳吉的儿子在那里任职。总之,“四大稽查公司”几乎都曾稽查1MDB的问题账目(请看《1MDB:打造我国第一座无碳城市》20110126)。

你觉不觉得,世霸和1MDB的情节,在这点很相似呢?它是不是向1MDB学的呢?

Monday, 23 March 2026

黑帮企业谜案

那天谈到NexG暂停CEO哈尼法(Abu Hanifah Noordin)的职务,一周后,他已获恢复职务。

他透露,他被暂停职务,因为他拒绝将某政府项目的部分技术组件分包给海德(HT Padu),他也终止了公司两名外部顾问合约,他其实是在保护公司的利益,他却因此被停职(请看你要我坐牢吗?20260312)。

哈尼法其实是NexG前身Dsonic的大股东,与前首相慕尤丁关系密切;公司当时就已为政府提供身份证、护照、驾照和外劳卡芯片等,在经历多次股权变动后,于去年2月改名NexG(请看耐人寻味的NexG股权争夺战20251124)。

也就是那时候,法哈斯收购MMAG的20%股份,成为MMAG主席;NexG也持有MMAG股份,当时亦将股份从1.95%提升至9.53%,成为公司大股东(请看说出事实不构成诽谤20251016)。

根据报道,哈尼法被停职,是为了调查在多家公司的投资是否适当,包括MMAG的投资;如今复职,却轮到他提议罢免的6名董事集体辞职,并提议委任8名新董事。

根据邻国CNA报道,伊沙克已接管了NexG,首相安华亦指示法哈斯放弃对公司股权的争夺,而该6名董事正是法哈斯的人马。

至于被调查的陈文龙是在去年3月促使法哈斯成为MMAG股东,两人关系后来恶化,据称因为后者要直接持有NexG的股權,促使陈文龙寻找潜在买家,于是便出现了伊沙克,接手其在NexG的股权。

法哈斯否认CNA的报道,并要后者道歉,陈文龙则称他不是企业黑帮,他才是受害者,并对警方搜查他家的行动表示不满,他已配合调查,若继续对他及其家人施压,不排除爆更多的料,让真相大白。

总警长卡立伊斯迈(Khalid Ismail)透露,针对企业黑帮的指控,警方正在援引反洗黑钱法令调查陈文龙。

这点倒是不解,因为彭博社的报道是,反贪会高官与所谓的企业黑帮“官商勾结”,通过施压手段恐吓并排挤竞争对手,策动企业收购,变相强迫股权转让,并称阿占在暗地里支持(请看《阿占处变不惊》20260219)。

既然如此,警方不是应该调查是否存在反贪会与企业黑帮勾结这回事吗?为什么却变成调查商人陈文龙是否洗黑钱呢?

警方声称后者目前人在海外,陈文龙回应,他在去年杪已经提供完成录供,随后还被延长拘留3天,为何警方和证监会这次还要突击其住家,对其家人造成不便与惊吓,还充公了财物。

陈文龙声称自己才是受害者,怀疑在NexG股份转让一事上,有高层干预和指示解冻另两家公司,即Rembulan Lestari和Skylimit Alliance的户头,以促成NexG股权转移后再冻结户头,并呼吁交易所和证监会应该对那些以“滥用反洗黑钱法令”以及“抢夺股份”为幌子,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展开调查及采取行动。

看了这些媒体报道,大家的结论是什么?谁是黑帮?谁是受害者?内阁为何坚持不成立皇委会?奈伊玛如何与彭博社的报道扯上关系?为何阿占的超额持股事件和黑帮企业的指控要分开来调查?为什么不查“官商勾结”的部分?首相为何先入为主表示,他将先审阅报告,以决定是否需要做一步调查?这些都是未解的谜团。

其实,阿占事件和企业黑帮指控应该一起调查,为何这么说?记得吗,阿占去年差不多同一时候买入Velocity股票,该股也持有NexG股份,虽说他几个月后就卖掉了,他那时为何会看中该股?时间上太巧合了,阿占有必要解释。

彭博社的报道没有点明公司名称,是CNA的报道提到NexG的股权纠纷,而后就传出有人报案指奈伊玛与家人联合国际媒体策谋倒政府,最后是商人陈文龙被调查,剧情的反转再反转叫人叹为观止。

但官商勾结的部分,不是最严重吗?

Thursday, 19 March 2026

国盟变伊盟

随着慕尤丁辞国盟主席职,改由伊党的登州大臣三苏里出任,最新领导层名单也跟着出炉,几乎清一色由伊党领袖接任,国盟正式进入“伊盟”时代,不知慕尤丁有没有为此懊恼不已?

本想以退为进的慕尤丁,如今只能是署理主席,而署理主席其实还有3位,他们是民政的刘华才、印度人民党的普尼坦(Punithan Paramsiven)和伊党的端伊布拉欣。之前的国盟老大,如今与他们平起平坐。

总秘书由达基尤丁出任,原本的总秘书阿兹敏降级为副总秘书。

总财政沙努西、宣传主任安努亚慕沙和青团长阿夫南哈米米(Afnan Hamimi)皆来自伊党。

至于国会反对党领袖,三苏里确认将由伊党领袖出任,以接替被土团党开除党籍的韩查。

从上述名单来看,如之前说的,伊党已一党独大,国盟名存实亡,将之改称伊盟亦不为过。

虽然慕尤丁未必同意,伊党已有了它的首相人选,他便是三苏里,前提是国盟必须在下届大选胜出才行,国盟有没有这个胜算呢?

这点很难说,伊党在吉兰丹登嘉楼吉打玻璃市4州执政,在霹雳也有强势,若说要夺取联邦政权,恐怕不容易,尤其是华裔以及东马两州选民对伊党的接受度不高,土团党可说是分崩离析,国盟就只能靠伊党来赢取议席。

阿末扎希可能就看准这点,提倡马来政党大合作,成立一个“回教、马来及土著核心政党协商秘书处”,以应对来届大选,同时高喊“民族之家”(Rumah Bangsa)口号,欢迎所有离党党员,包括被开除或冻结党籍的前党员重返巫统这个大家庭(请看马来人大团结:越炒作,越分裂》20260309)

目前,凯里和希山慕丁已经重新申请加入。觉得他们这个动作有点奇怪,毕竟当初是巫统开除/冻结他们的党籍,党主席只需恢复他们的党籍不就可以了吗?如希山慕丁的党籍只是被冻结,不是被开除,理论上仍是党员,为什么需要重新申请呢?

Wednesday, 18 March 2026

我也是受害者

商人陈文龙(Victor Chin Boon Long)喊冤,说他不是“企业黑帮”,警方不应该只针对他一人,其他更应该受到审视的人却没有被调查,
也是受害者,却成了替罪羊。

大家对陈文龙这个名字应该不陌生,之前在提到法哈斯收购MMAG成为公司主席时有提到他,但两人后来关系恶化,接着伊沙克收购了陈文龙及其代理人的NexG股份,法哈斯也卖完所有MMAG股票及辞去主席职(请看《耐人寻味的NexG股权争夺战》20251124)。

随着总检察长特委会针对阿占超额持股的调查报告出炉,警方证实对“企业黑帮”的指控展开调查,调查对象便是陈文龙。

陈文龙告诉彭博社,国家确实存在企业黑帮,但他不是,他支持政府成立皇委会彻查问题,所谓商业恐吓的调查,应该涵盖反贪会与警方的“角色与行径”。

彭博社早前报道反贪会与“企业黑帮”勾结,通过施压手段排挤竞争对手以策动企业收购,并称阿占在暗地里支持,阿占已提告彭博社诽谤,求偿1亿令吉(请看《阿占处变不惊》20260219)。

陆兆福就曾提到,高官不应获准买卖股票,如反贪会在调查一家公司时,肯定会知道公司内幕及走向,自己若买卖公司股票,那已不只是合法与否的问题,也涉及公信力及基本道德伦理(请看为何要成立皇委会?20260227)。

阿占买股不做长期投资,专注在买卖蚊型股,做短期操作,这个动作就足够可疑。

拉菲兹更爆出,根据特委会报告,阿占还持有1400万令吉值没有上报的股票,至今未闻官方或阿占本身的回应。

拉菲兹表示,鉴于NexG持有逾24亿令吉的政府合约,提供大马卡和护照,是高度敏感的国家安全资产,这些不应交由受到操纵的私人公司负责,是不是应该由国有企业来接管?

Tuesday, 17 March 2026

挡在我前面的,我都要一脚踢开

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它是由狄龙姜大卫和陈观泰主演,张彻导演的《刺马》,陈可辛导演曾在2007年重拍,改名《投名状》,由李连杰、刘德华和金城武主演。

剧情这里就不说了,但我对狄龙在戏里说的一句话,“挡在我前面的,我都要把它一脚踢开”,至今印象深刻,觉得他把这个角色演得太好了。

回到正题。

继阿占提告彭博社后,法哈斯也向邻国媒体CNA(亚洲新闻台)喊告,因后者几天前(12/3)报道,法哈斯曾试图接管NexG,但被首相安华阻拦。

去年11月,CNA就曾报道,一名叫伊沙克伊斯迈(Ishak Ismail)的资深企业人士正在积极收购NexG股权,他是安华自80年代以来的支持者,当时还曾陪同安华到非洲国家进行访问的商业代表团成员(请看《耐人寻味的NexG股权争夺战》20251124)。

不久就传出,法哈斯脱售MMAG股份,并辞去公司主席职,而NexG持有MMAG股份,当时就有报道,伊沙克收购NexG股份是受到首相默许的(请看法哈斯卖完MMAG股份》20260107)。

法哈斯当时都没有针对报道作出否认,不知为何这次要CNA撤回该报道及所有提及他的相关内容,否则喊告?

他表示,他对报道提到的指控毫不知情,包括所谓的“接管NexG行动”,未参与报道所暗示的任何行动或计划,也未曾接获首相联系,收到首相的任何指示、命令或沟通。

CNA引述企业高层与政府官员等匿名消息来源,称安华是在据称亲法哈斯的6名董事集体辞职之前,指示法哈斯停止“接管”NexG,让伊沙克接掌该公司,并称一名伊沙克的高级助理证实了这项消息,以“结束这场斗争”。

这似乎呼应了早期的报道,即伊沙克收购NexG股份是获得首相默许的,是不是因为首相不想法哈斯太过高调?那就不得而知。

NexG持有总值24亿令吉的政府合约,股价目前在28-29分之间。

法哈斯发律师信给CNA,与去年8月发警告信给拉菲兹的行动如出一辙,他当时要拉菲兹停止发表有关“吹哨人及和法哈斯相关公司交易”的言论,并在48小时内道歉(请看法哈斯给拉菲兹警告信20250827)。

拉菲兹没有回应,法哈斯也没有采取后续行动,事情也就这样不了了之。

说到拉菲兹,他再爆出惊天大料,说根据特委会的调查报告,阿占持有9家上市公司股票,总值1400万令吉,远超出公务员的持股限额,阿占也未申报。

根据拉菲兹说法,法米仅透露阿占已违反持股规定,因此交由公共服务局纪委会作进一步行动。

他促请政府立即公布调查报告,以避免大家的各种揣测。

不像之前那样,至今未闻阿占对拉菲兹的爆料作出回应;不回应,是否等于默认?

陆兆福也不再坚持要成立皇委会,称当局已扩大“黑帮企业”的调查,行动党必会跟进。

陆兆福说他5年前就知道有“企业黑帮”的存在,那时虽是国盟政府,为何在希盟第二次执政时没有提出来,当彭博社揭发后,才说要调查?

这也让我想起4年前,当阿占第一次被爆超额持股时,证监会说要对他进行调查,结果就有NGO向反贪会作出对证监会高官的投报,阿占也说要调查对方,最后证监会宣布,“根据所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断定是否违反1991年证券中央存管法令(SICDA)第25条文”而结案(请看《阿占剧情大反转20220119)。

陆兆福5年前已知道“企业黑帮”的存在,意即它的存在已远超过5年;同样,阿占虽在4年前被发现超额持股,意即他超持已不止4年,相信大家都很好奇,他哪来那么多资金买股票呢?

Monday, 16 March 2026

倒政府计划

达因遗孀奈伊玛与两名儿子及其两名律师入禀法庭,挑战警方针对所谓“倒政府阴谋”的调查带有恶意、出于不当动机、滥用法定权力,非法且违宪。

奈伊玛的两名儿子是阿米(Amir Zainuddin Daim)和阿敏(Amin Zainuddin Daim),两名律师是阿米扎里夫(Amir Zhariff Abdullah)和尼扎慕丁(Nizamuddin Hamid)。其中尼扎慕丁已被传召录供。

记得吗,奈伊玛透露,指控其家人的报案人曾是其一个拟议中的通讯团队成员,因工作表现欠佳被解雇,因此对其家族作出投报(请看“虚假与荒谬”的倒政府指控20260303)?

被传召的尼扎慕丁律师说,报案书提及他和阿米扎里夫律师,他表示,他们绝对没有从奈伊玛收过任何推翻政府或破坏议会民主相关的讨论或指示。

但就如我之前说的,奈伊玛是在彭博社首次爆料一年后才被指利用国际媒体向首相和阿占施压,在时间线上对不上,除非报案人弄错了时间(请看韩剧不曾这么拍20260310)。

而且,彭博社在爆料时说它的消息来自反贪会官员,那又如何和奈伊玛家人和律师扯上关系呢?难道奈伊玛的律师“买通”里边的官员?那不很离谱吗?

上月尾,反贪会法律及检控组主任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被调职去总检察署,担任审讯和上诉组第二副主任。

旺沙哈鲁丁多起著名贪污案的主控官,主理的案件包括林冠英的海底隧道案、赛沙迪的洗钱案、彼得安东尼的贪污案以及慕尤丁的Jana Wibawa案。当年他是在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及前总检察长汤姆的举荐下,出任反贪会法律及检控组主任。

反贪会此时此刻调任旺沙哈鲁丁的动机受到大家的质疑,但旺沙哈鲁丁表示公务员调职是常态,可能他已在任7年,总检察署希望他“换个环境”吧。

可能是我多想,他的调职,会不会是因为彭博社的报道?

除了奈伊玛及其律师被传召,已被土团党革除党籍的旺赛夫却也“就一宗倒政府”案,被警方以涉及“危害议会民主活动”传召录供,难道他也参与其中?

他说,一些来自学术界和非政府组织的朋友同样被警方传召协助调查,但他不清楚为何他也被传召,并质疑当局试图把反对党与该案联系在一起。

但他表示他知道报案人士是谁,他是一名媒体编辑,同时经营公共关系谘询业务,曾向敦达因的遗孀提供公关服务,声称可协助应对外界对她和家人的指控,但其提议被拒绝,不排除他是因被拒绝而作出的报复行为。

他也质问政府,为何媒体活动或公共宣传活动会被列为“危害议会民主”的行为?现任内长赛夫丁在反对党时也曾对相关条文提出担忧,因为可能会被当局滥用。

Hmm,这名媒体编辑同时提供公关服务的报案人到底是谁呢?我上网找不到他的真姓大名,但相信他的来头不小。

此外,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CEO普斯班(Pushpan Murugiah)也被传召录供,因为他的名字出现在一封据称与该案有关的电邮。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主席再益马力为他打抱不平,认为警方的审问远超出电邮内容的范围,且警方引用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恶法,已侵犯人民言论与结社自由。

更离奇的是,大马国际回教大学(IIUM)一名政治学者莎扎(Syaza Shukri)在两年前向国际媒体发表观点,也因此受警方传召“助查倒政府”案。

难道奈伊玛的“倒政府计划”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了?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纳伊玛的倒政府计划

Thursday, 12 March 2026

你要我坐牢吗?

证监会主席法益兹(Mohd Faiz Azmi)在媒体提问反贪会勾结“黑帮企业”课题时,他耐人寻味地反问记者,你要我坐牢吗?

他解释,证券法令第148条文规定,如果你讨论正在进行的调查,你将被监禁。

但据总检察长杜苏基透露,相关调查仅止于阿占是否超额持股,并没有触及“黑帮企业”课题,换言之,当局根本没有在查后者。

法益兹是在两年前由财政部委任为新证监会主席,为期3年。

与此同时,杜苏基的调查报告已经出炉,政府首席秘书三苏阿兹里(Shamsul Azri Abu bakar)表示,他与首相都收到了相关报告,JPA(公共服务局)纪委会将在近期进行审阅。

根据报道,内阁也收到了报告,最终仍决议交予政府首席秘书三苏阿兹里采取后续行动。

之前首相是说他将先审阅相关报告,看看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觉得这样的说法很奇怪。而当被问及邻国媒体报道阿占将不获续约一事,安华不置可否:“他们没来问我,叫他们先来问我”。因此,阿占到底会不会获得续约?其实还是个未知数。

净选盟主席法伊沙(Faisal Abdul Aziz)表示,即便不获续约,政府仍需成立皇委会处理针对反贪会的种种指控。

政府发言人法米拒绝透露报告的详细内容,他说内阁有进行讨论,说好的由内阁做决定,现在却说交由首席秘书负责,此举有没有利益冲突呢?

法米透露报告仅涉及阿占超额持股的争议,内阁也没有讨论是否延长阿占即将届满的合约,至于“黑帮企业”的指控,他说当局其实早在数年前就已展开调查,因此内阁指示各相关执法机构,包括警方、公司委员会、反贪会及税收局,继续推进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也不会只局限在目前受到关注的个人。

法米未提及内阁是否要求设立皇委会调查。

这里要提一则NexG户头遭冻结的报道。根据报道,该公司有16个银行户头自去年11月,因怀疑涉及洗钱活动而被警方冻结,公司声称未收到任何冻结令,至今也未被告知有关调查结果。

NexG才在去年成功取得内政部颁与17.3亿令吉值护照合约和7.3亿令吉值身份证合约,总值24.6亿令吉,之前已获数项合约和延期合约,包括外劳卡和驾照合约等。

NexG持有MMAG的9.53%股份。法哈斯去年3月买进MMAG并成为公司主席,但在去年12月卖完所有股份,同时辞去主席职位(请看法哈斯卖完MMAG股份》20260107)。

NexG也宣布暂停CEO哈尼法(Abu Hanifah Noordin)职务。后者不忿回应,那是因为他拒绝将某政府项目的部分技术组件分包给海德(HT Padu),他也终止了公司两名外部顾问合约,隔天就被公司停职,而他其实是在保护公司利益。

恰巧,上述公司也和法哈斯有关(请看《法哈斯长袖善舞》20240328)。

哈尼法被停职,据称是为了调查在多家上述公司进行的投资是否适当,包括去年3月针对MMAG的投资。

继NexG之后,MMAG透露,原来其部分银行户头也自去年10及11月起被警方怀疑洗黑钱冻结,公司同样没有收到任何冻结令。

法哈斯是在去年11月脱售完其所有MMAG股票并辞去主席职的,不知与公司户头被冻结有无关联?

差不多和法哈斯同一时间,Velocity购入及后来脱售MMAG股票,前者正是阿占超额持股的公司,不过他说他在去年7月就脱售了。

除了是否超额持股,他或也需要解释,何以他不是“投资”蓝筹股,而是投机性高甚至可说是炒股的蚊型股,进行短期操作,结果是停损离场。

更扑朔迷离的是,据称安华多年好友伊沙克伊斯迈(Ishak Ismail)也加入了MMAG的股权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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