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篇要写很久了,这里就来记录一下。
最近几则新闻,不约而同都与政府赔偿有关。我们知道,从敦马1.0时期开始,就有不少赔偿项目,包括大道、发电厂、半弯桥等,到了纳吉时代就有1MDB等。政府赔得不亦乐乎,好像不用钱似的,不然就是注销、津贴等,总之都是没有生产性的支出就对了。
上周,马新两国终于决定中止纳吉时期的隆新高铁计划(HSR),首相署经济部长慕斯达法说因为成本太贵了,但新国指是因为双方对高铁资产管理公司的安排无法达致协议。
因此,隆新高铁的“新”字,不再是代表新国而是柔佛的新山。那也算了,可是,大马却因为计划中止而需赔偿对方估计2.7亿新元或8亿马币,为什么呢?因为是我国要求中止的(请看《隆新高铁展延,东铁要磋商》20180625)。
接下来就是赔偿中止财政部子公司SSER计划下的两个输送管项目,一个是半岛的MPP项目,一个就是连一条输送管都没有看到的TSGP项目。财长扎夫鲁说TSGP项目总值34.7亿令吉,但承建商中国油气管道局(CPPB)只可以要求最多11.2亿令吉赔款。
大家记得本州东海岸的TSGP输送管计划吧?根据报道,当时的工程进度只有13%,SSER却已支付了超过80%或35亿令吉给承建商中国油气管道局(CPPB)(请看《一个输送管都看不到》20180803)。
和东铁计划一样,SSER计划是由中国进出口(EXIM)银行融资。根据《砂拉越报告》和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资金从银行直接汇入CPPB户头,再辗转汇入1MDB一家子公司MyCityVentures(MCV)以收购在槟城亚逸淡的234英亩土地,再卖给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一家中国丝路东南亚地产有限公司(Silk Road Southeast Asia Real Estate Ltd)(请看《The China Connection》20180731)。
好,问题在这里,既然资金都出了80%,而工程进度只有13%,虽然如此,政府仍然必须偿还贷款,不向承建商索赔也罢,倒过来还要因为项目中止而赔偿给承建商,这是什么道理啊?
跟着要谈的是不涉及海外的一宗本地个案,案情说不上扑朔迷离,但各有说辞。
几天前,MUDA党开记者会,质疑国家基建(Prasarana)终止与Intan Sekitar(ISSB)的合约及赔偿8770万令吉予该公司有利益冲突。
ISSB是国家基建主席达祖丁的家族公司。达祖丁是巫统最高理事,在去年五月受委国家基建主席,也是一名国会议员。
这位达祖丁(Tajuddin Abdul Rahman)以在国会发表种族主义言论而闻名,他的“名言”包括大马是马来人的土地,其他种族是外来者,对建国没有贡献;华人胆敢向外人投诉问题就会被他掌掴;然后又在国会指行动党议员古拉是杂种等(请看《被慫恿的馬來主義》20151002)。
他曾在1995年仅涉及金钱政治而被巫统开除。
两年前,他儿子曾跑到国会去打人,被打的是诚信党的卡立沙末。达祖丁不谴责他儿子也罢,还说儿子为爸爸出头很正常,更恬不知耻道,如果是他,他会搞得更大(请看《郭鹤年惹了誰?》20180226)。
针对国家基建赔偿案,达祖丁解释他只是就本身职责了解当中问题,并非介入干涉,其家族只持有公司的20%股份,所以没有太大的利益问题,而终止该计划的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
其实,当中的利益冲突是很明显的。赔偿的部分,对该公司等于是不劳而获,有多好。
其实,国家基建本身也是一家充满争议年年亏损的GLC,管理不当也罢,还不断接受政府注资,过去曾多次写它,大家可以找来看,这里就不赘述了(请看《吉隆坡捷运:一个注定失败的超级亏损计划》20101223)。
2 comments:
Malaysia has become a “compensation “ country!
yes it's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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