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原本批准纳吉取回护照的日期是从10月20日到11月22日,批准后纳吉却要求展延行程,说要到马六甲助选,法庭也很配合的批准,把日期改为从11月25日到12月6日(请看《哪里像个罪犯?》20211027)。
甲州选过后,纳吉以回国必须隔离为由,向上诉庭申请挪后SRC上诉案的宣判日期,从原订的12月8日延至12月13至17日的任何一天,因为纳吉5日才回国,进行7天隔离的话就是到12日,所以只能在13日后上庭。
上诉庭这次驳回申请不准展延,即是说宣判日期维持在12月8日。我在想如果纳吉当天真的以还在隔离为由缺席出庭,法官会宣读判词,还是展延等纳吉能够出庭呢?
的确,法庭已经够迁就纳吉了,不管是SRC或1MDB等案,纳吉或其律师总爱以各式各样理由来拖延审讯。既说自己无辜,不是更应该尽速上庭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隔离期若是7天,而纳吉要如期在8日出庭,意味著他今天就必须赶回来,你认为他会吗?我觉得他不会咯,觉得他会故意缺席,然后就看法庭能奈他何。
针对上周谈到新加坡归还1540万美元(6500万令吉)的1MDB资金,据说来自前国行总裁洁蒂夫婿道菲公司一事,纳吉向警方报案,要求对前后两名反贪会总监拉蒂法和阿占巴基以及前总检察长汤姆斯展开调查,指彼等刻意隐瞒消息。
他指也有媒体爆料指洁蒂在2013至2017年期间,将7亿令吉款项转移到私人户头,也有人向他告密,洁蒂和刘特佐有来往,但他从没怀疑过她。
纳吉律师沙菲宜在SRC上诉案曾要求以此作为额外证据但被拒,因为与SRC案无关(请看《前总警长们好不得空》20210506)。
纳吉会不会以此作为展延上诉案宣判的理由,甚至可以借此获判无罪?大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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