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读到该则新闻时,直觉就是政府不可能会给予批准,甚至质疑是恶搞新闻。的确,你不觉得此举太匪夷所思了吗?
没想到的是,反对党在国会就此事质问财长扎夫鲁,后者竟然证实确有此事,引起众议员一片哗然。
扎夫鲁说,这笔拨款由首相署提出,根据国会议员(薪酬)法令之相关条文,建议给予前首相纳吉一亿令吉值的退休奖励,申请有待内阁批准,一旦批准,将会列明在附加供应法案。
也就是说,内阁批准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财长已准备列进附加预算里了。
反对党议员异口同声,要求扎夫鲁解释,为何没有给予即刻否决,还要带进内阁讨论?一名已被定罪的“盗贼”,还可享有一亿令吉的奖励?而谈到合约医生的问题却说没有钱,印裔更只获1.45亿令吉拨款,但前首相一人就可获得一亿令吉。
前首相提出申请,首相署提出建议,理应由首相署作出解释。报道没有提到首相沙比里作出回应,相信他当时不在国会内吧。
但,这算是首相允诺作出改革的一部分吗?
首相没有回应,纳吉本尊先作出回应。他理直气壮道,这是他身为卸任首相所应得的福利,完全不觉得自己此举有什么不妥。
他说并不是他要向政府要求,相关法令还是敦马时期所修正的;政府给了三块土地供他选择,他只选了其一,因为他家人认为该地段最适合他们。
照纳吉这么说,他的申请在希盟时期和慕尤丁任相时期都没有受理,直至沙比里当了首相,可能纳吉向他重提此事,首相署才会建议给予批准吧!
纳吉说他只是依法申请他应得的福利,问题是当一名前高官已被判罪,而且罪刑不轻,他还能不能享有这些福利呢?
总警长阿克里日前即未点名指出,根据国会议员(待遇)法令,对任何面对法律行动的前首相,虽然在上诉期间,他仍可享有警方保护与护送的特权;警方目前继续向所有前任首相提供此项服务。
所以你可以理解,纳吉虽已在SRC案被判以监禁共72年及罚款达2.1亿令吉,另有几宗案件还在审讯中,但他针对SRC案进行上诉,上诉期间仍可自由走动,甚至申请取回护照、为甲巫统进行助选活动、出席国会议会,一度还想出任首相署经济特别顾问。你能奈得他何?
纳吉暗指是国盟故意爆的料。土团党宣传主任旺塞夫抨击纳吉不知羞耻,确实符合他“malu apa”的个性,毫无廉耻之心,并要甲州选的国阵候选人对此表态。
只要甲国阵候选人不予回应,相信纳吉事件不会对他们,尤其是来自巫裔选民的投票率带来太大的影响,只要看看纳吉所到之处,Bossku形象带来受欢迎的程度,就够令人大惑不解。
安华对纳吉获赠土地豪宅一事表示震惊,并表示希盟将会重新探讨之前与政府达成的任何MoU模式,说在与政府代表的任何会面上,希盟从不曾被告知或商讨此事。
所以当时就说了,朝野签署备忘录是多此一举,否则国会还开会来干什么?
沙巴希盟也无来由的欲跟从半岛,和沙盟政府签署MoU或讨论跨党派合作,最后只是提呈改革议程建议予哈芝芝首长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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