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9 October 2026

我这辈子见过最愚蠢的事

高教部举办了一个国际青年未来领袖峰会(iFUTURE)论坛,原来这已经是第三届了。

在会上,一名马大学生代表乌米乌麦拉(Ummi Umairah Bakhit)在Q&A时抛出尖锐问题,包括追问朝圣基金弊案、政治人物的儿子女婿涉嫌不劳而获取巨款,以及政党众筹捐款给纳吉的争议等。

她说,这辈子她见过最愚蠢的事,就是有人捐款给涉及1MDB贪腐案的前首相纳吉。

她感叹国家贪腐猖獗,希望坐在台上的主讲嘉宾凯里、柔州大臣翁哈菲兹和雪州大臣阿米鲁丁表明立场,现代青年应该如何反对这种现象。

翁哈菲兹没有正面回应乌米乌麦拉的提问,反而批评过去几个月一些所谓的政治提控,属于“政治迫害”和“选择性提控”,说这是不公平的;声称司法或政府单位不应沦为谋取政治利益的工具,而这种情况目前正在发生。

在大学生面前说政治人物被提控是“政治迫害”和“选择性提控”,觉得这很不恰当,难道他认为这些人不应为他们的贪污行为被提控,就像纳吉那样吗?

不过,安华三年前在接受邻国外媒访问时也说过同样的话,指总检察署在2018年仓促提控的一些大案不专业,夹带着“怨恨与敌意”和政治报复,导致许多控案存有缺陷,引来本州巫青团促请他也撤回所有在敦马和国盟时期的所有“政治提控”,叫他尴尬不已(请看《撤控阿末扎希的三大理由》20230918)。

说回翁哈菲兹,话锋一转,他又同意贪污是危害社会、阻碍国家前进的“毒瘤”,不管涉及哪位领袖、个人还是商业机构,大家都应该坚决反对。

他也没有正面回应乌米乌麦拉的提问,因为正是巫统为纳吉发起的筹款运动,好为他缴付5000万罚款的,他曾公开称赞纳吉是我国最好的首相之一,呼吁党领导层为纳吉讨回公道,希望他出狱后能继续领导巫统(请看《大马最好的首相》20240723)。

Hmm,这样的立场是不是很矛盾啊?但也不要忘记纳吉其实是翁哈菲兹的表舅,纳吉和希山慕丁是表兄弟,翁哈菲兹是希山慕丁的外甥。

无官一身轻,在场的凯里则强调,在诚信课题上决不妥协,“错就是错了,不能强行辩解”。

但其实,当他还是巫青团长的时候,他曾为纳吉在1MDB丑闻的行为辩护,附和资金来自沙地国王的说法,却在2018年国阵败选后,他公开宣称国阵落败的原因就是因为1MDB案,并开始指责纳吉必须为丑闻负责(请看《阿末扎希成王败寇?》20230131)。

就好如他在2018年和阿末扎希争夺党主席职位,在上届大选后抨击后者,要他为巫统惨败负起责任并下台,结果被开除党籍。

虽然他曾大言除非换了领导层,否则他不回归巫统,可在今年3月,他在阿末扎希推动的“民族之家”计划下申请返回巫统老家,还数次公开称赞阿末扎希,说他是“候任首相”,被人批评他“拍马屁”。

雪州大臣阿米鲁丁也没有正面回答乌米乌麦拉的问题,只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反贪一直是国家主要的政治课题,他对国家新一代青年持续高度关注贪污问题,这点令人鼓舞;此外,他也分享雪州的治理经验。

不过,乌米乌麦拉在论坛上的提问令一些人感到不满,并要高教部长占比里采取行动。

她也在网上面对骚扰和威胁,但她坚持自己的立场,声称不会被这些攻击吓倒,认为贪污问题必须成为国家讨论的一部分。

这让我想起多年前,在国阵时代,我国某大学曾做过一项调查显示,有近80%的本地大学生认为,只要不被发现,贪污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当大人物都在大贪特贪时,你能怪大学生会那样想吗?不止大学生,平民百姓不也那么认为吗(请看《贪污的破窗效应》20240426)?

Friday, 16 October 2026

严端闹双包,四大酋长也闹双包

端姑慕力兹没有出席马来统治者会议,说要专注在州内事务,及主持第二天日叻务(Jelebu)新任酋长阿兹林(Azlin Carey)的委任/宣誓仪式。

但日叻务传统习俗理事会(Telapak Waris)不承认该委任/宣誓仪式,声称委任程序未获得合法习俗领袖的同意,及违反了母系传统习俗的传承规范。

所以理论上,不止严端闹双包,四大酋长也闹双包,互相不承认,没完没了。

马来统治者会议透过掌玺大臣发布文告,呼吁各方不要政治化或干涉森州宫廷争端,应让具公信力的机构依《森州宪法》及传统习俗,以协商和体面的方式解决。

问题是,州宪条文与传统习俗之间有冲突,各方各自诠释,没有人愿意退让,恐怕司法也解决不了所有争端。

回应马来统治者“谕令”,四大酋长表示支持及遵从,并强调森州王位事务须依州宪法处理,呼吁慕力兹停止行使最高统治者职权,愿与对方协商“退位”等事件,还坚称最迟自9月15日起,慕力兹已不再具备统治资格。

说来说去,前提还是要慕力兹退位才有得谈,慕力兹肯定不愿意,这要如何协商下去呢?

四大酋长原本是在4月19日联合宣布罢免慕力兹,几时变成了9月15日?那天又发生了什么事?

那天就是森州行政议会(MMKN)通过决议,接纳并承认一份由四大酋长签署的“罢黜森州最高统治者慕力兹”的宣告书,慕力兹随着也将10名行政议员革职,独留大臣伊斯迈(请看《王不见王》20260918)。

四大酋长改日期,因为伊斯迈大臣在志期4月19日的宣告书签了名,但他是在8月2日在慕力兹面前宣誓就任大臣的,也就是说,4月19日他还不是大臣,怎么能在文件上以大臣名义签名(请看《宫廷计 · 第二季》20260909)?

再说,要是慕力兹在4月已经被罢免,那伊斯迈以及10名行政议员在他面前宣誓就职也不“合法”,所以,四大酋长是不是要将有效日改去9月15日?

问题是,行政议会或州政府可有“罢黜”或承认“罢黜”严端的职权?

Thursday, 15 October 2026

纳吉还要居家服刑吗?

纳吉在1MDB案被控4项滥权罪和21项洗钱罪,去年底,25项全部罪成,被判坐牢165年(同时执行15年)和罚款114亿,且须在服完SRC案刑期后才开始1MDB案刑期(请看《纳吉25宗罪的刑罚怎么算?》20251229)。

纳吉对1MDB案判决提出上诉,并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及罚款,同时申请暂缓缴付20.8亿令吉追讨款项,但全部遭法庭驳回。

也许你会很好奇,这20.8亿令吉是什么来的?因为媒体没有特别报道这笔款项。

1MDB案的柯林法官是根据洗黑钱法令判定,政府有权向纳吉追讨洗黑钱控罪的其中9项,总额达20.8亿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否则就需与各控罪同步执行30个月监禁来取代。

这次的承审法官是诺鲁维娜(Noor Ruwena Md Nurdin)。上个月,总检察署撤控慕尤丁在Jana Wibawa案的3项洗钱和一项滥权罪,并向法庭申请DNAA,辩方要求改判无罪(DAA),诺鲁维娜批准了辩方申请,当庭宣判慕尤丁无罪(请看《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20260916)。

在纳吉的暂缓申请,她指申请人不是初犯者,之前已有SRC案,在权衡被告与公众两者的利益,申请人所提出的暂缓理由,不足以让法庭批准其申请。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陈词时指出,因为1MDB上诉案进程缓慢,案件管理订在今年12月,但聆审日期仍未敲定,可能还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有所裁决,法庭应以此作为批准暂缓执行申请的因素。

说白了就是,申请人担心,到了2028年SRC案的居家刑期完毕,1MDB案的上诉都还未有裁决,那就意味着纳吉需要回去监狱,继续服1MDB案的15年刑期,因为居家服刑只是针对SRC案的刑罚,除非到时纳吉又申请1MDB案的特赦,那就另当别论(请看《纳吉申请第二次特赦的两次大反转》20260911)。

针对暂缓执行申请被驳回,纳吉表示将提交全新申请,并强调不是上诉。

说到居家服刑,沙菲宜透露,纳吉已收到国家元首发出的正式居家服刑信函及附加文件(addendum),里边列明居家服刑的条件及执行机制,服刑地点在纳吉在大使路(Langgak Duta)的住家,且可以和家人同住;至于信函内容及SOP不能对外公开,避免被炒作和引起不必要的讨论。

言下之意就是,纳吉的居家服刑和内长拟议中的居家服刑法案甚至和监狱的假释程序(parole)是不一样的,证实了纳吉的居家服刑SOP是特别为他量身订造的。

不公开,不是更会引起不必要的讨论和揣测吗?

大家对此有什么意见?我相信,早前要求特赦局公开两次特赦会议记录的大马律师公会,必会提出异议:为什么不能公布?

由此也可以推测,SOP里不会有CCTV监视、电子脚镣和探访者的限制。总之,纳吉可以自由地待在家里,用电话和外人包括党领袖们联络,甚至出门也通行无阻,但不知能不能参与党活动包括开会党职甚至在来届大选出战?如果都可以,虽名为居家服刑,根本就与无罪释放无异。

内长赛夫丁早前说过,纳吉的SOP是由“特赦当局”制定的,不是他或他的部门,不是监狱局,也不是阿莎丽娜口中的杨巧双,既然是特别为纳吉订制的,我觉得很大可能是由总检察长拟议,国家元首御准的(请看《纳吉的居家服刑SOP》20261009)。

当问到是否已经凑足作为居家服刑条件的5000万令吉罚款时,沙菲宜表示此事非由他负责。

让我们大胆假设,巫统为他发起的众筹遇到了瓶颈,无法突破,否则就应像开始时定时报告进展。毕竟5000万不是小数目,何况接下来还有1MDB案的114亿令吉罚款,除非上诉成功,或再寻求特赦,纳吉不用继续坐牢和罚款,否则,为了剩余两年自由而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然后回去继续坐牢15年,是否值得呢?

不过,根据SRC案的判决,如果纳吉刑期满后仍无法缴清5000万罚款,他就得多坐一年的牢,到2029年。

Wednesday, 14 October 2026

税收局有“新证据”

上个月,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被控在12年前利用职权谋取Putrajaya Perdana(PPB)主席职,并游说基金董事局批准投资逾1.9亿令吉,即公司的30%股权(请看《朝圣基金前主席阿都阿兹终于被控》20260910)。

随着,反贪会援引反贪法令,要求阿都阿兹及其家人在一个月内申报各自的资产,如今一个月限期已至。

阿都阿兹有4名子女。社媒流传其妻儿在朝圣基金户头存有大笔存款,每人有一至200万不等,基金每年派发高利息,可以想象他们每年从基金赚取的利息不菲,子女妥妥成了富二代。

这便是为何在纳吉时代,基金每年都坚持派高利给存户,虽然入不敷出,资不抵债,还动用到储备金补数,国行好言相劝也当作耳边风。

不止阿都阿兹及其家人,其实很多VVIP都把巨款存在朝圣基金赚取高额利息。何乐不为?反正政府会注资拯救,就像希盟1.0政府上台时做的那样。

其实,阿都阿兹早在2022年就曾被控收贿520万令吉和10项洗黑钱1390万令吉,却在后来离奇地相继被撤及无罪释放。当时的控状无关朝圣基金(请看《又一宗DNAA,然后无罪?》20220928)。

同年,阿都阿兹也和税收局达成和解协议,同意缴付其在2011年至2020年少还的税款及罚款总额480万令吉,之后他已全额付清。

有没有注意到,原来除了纳吉一家人,还有其他VVIP也在那段时间不还税或少还?

却在今年8月,也是4年后,税收局突然以“新证据”为由,撤销该和解协议,阿都阿兹为此入禀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

难免令人好奇,税收局是发现了什么新证据,导致撤销之前的和解协议呢?那会是与朝圣基金有关的吗?

巧合的是,朝圣基金的RCI报告在今年7月曝光,反贪会针对报告向相关人物展开调查,包括身为前主席的阿都阿兹在内,并在9月相继提控后者和其他相关人物。

税收局撤销与阿都阿兹的和解协议,若说“新证据”与朝圣基金有关,那是大有可能的。

Tuesday, 13 October 2026

有没有来自霹雳苏丹纳兹林的邀请?

(又是)根据邻国《海峡时报》报道,马来统治者理事会邀请严端慕力兹出席为期三天(13-15/10)的统治者会议,显示马来统治者确认慕力兹为森州的合法最高统治者。

这之前,据称由四大酋长拥立的严端纳扎鲁丁曾多次通过伊斯迈大臣联络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希望取代慕力兹出席会议,如今未能如愿。

本届统治者会议由霹雳州苏丹纳兹林主持,他向慕力兹发出邀请,此举表明他不认可纳扎鲁丁的合法地位。

在接受苏丹纳兹林的邀请,慕力兹告诉纳兹林,他将只出席第一天的预备会议,因为第二天他需要出席森州日叻务(Jelebu)新任酋长的就职典礼。

苏丹纳兹林便是上回提过的,如果没有变卦,他将是苏丹伊布拉欣任期届满后的我国下任国家元首(请看《纳吉或在2028年申请第三次特赦》20260921)。

在上述新闻见报后,森州王室事务总管阿兹兹(Azizi Ali)却发文驳斥报道,说严端出席统治者会议本来就不需要受到任何邀请,苏丹纳兹林也未特别向慕力兹发送邀请函。他也强调,因为要主持日叻务酋长的就职礼,慕力兹不会全程出席最高统治者会议。

这就很耐人寻味,苏丹纳兹林到底有没有特别邀请慕力兹出席会议呢?若有,森州王室为何要作出否认?或那只是发给每位最高统治者的通知函,不是邀请函?如果没有,那不等于假新闻吗?邻国的消息又是从何而来?是不是某方故意发出的假消息?那是为何?

森州王室作出否认,要带出的讯息可能是,慕力兹本来就是森州的最高统治者,出席最高统治者会议乃天经地义,何须特别受到邀请?若要特别邀请,岂非等于其地位(不应该)受到质疑?

这里记录一下。森州原任四大酋长是日叻务酋长马鲁夫(Maarof Mat Rashad)、柔河(Johol)酋长莫哈末阿都拉(Muhammad Abdullah)、林茂(Rembau)酋长阿都拉欣(Abdul Rahim)以及双溪乌绒(Sungei Ujong)酋长慕巴拉(Mubarak Thahak)。他们便是在今年4月宣布罢黜慕力兹的四大酋长,拥立东姑纳扎鲁丁为新严端。两人是堂兄弟关系。

6月时,慕力兹撤换林茂酋长和双溪乌绒酋长,分别委任哈山(Hassan Abdul Hamid)和法里斯(Faris Johari)为新酋长,而将在明天(14/10)册封的是日叻务酋长阿兹林(Azrin Khairi)。这意味着原本的四大酋长,如今将只剩柔河酋长莫哈末阿都拉仍是纳扎鲁丁的支持者。

在传出伊斯迈大臣将被自己人提不信任动议的当天,柔河酋长莫哈末阿都拉也被警方传召录供。两者有没有关联呢?这之前,警方已向10名前行政议员录供。

从时间线看,四大酋长宣布罢黜慕力兹在先,慕力兹罢免其中三人在后,四大酋长因此坚持罢黜行动有效,因他们根据《森州宪法》第10及第29条文,其决定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总检察署拒绝四大酋长的罢黜行动,宣称四大酋长在4月签署的罢免文件违宪且无效,因为多人之前已经被免职或不具备合法酋长资格。

首相安华已多次表明联邦政府继续承认慕力兹为合法的森州最高统治者,巫统,或严格来说巫统某派,批评联邦不应介入森州王室风波,并表明巫统不会介入。

矛盾的是,宣布认同罢黜严端慕力兹并拥立纳扎鲁丁为严端的,正是由国阵巫统和国盟伊党组成的森州政府以及森州巫统领袖,伊斯迈大臣更立场矛盾,在就职及对慕力兹宣誓效忠的第二天,就立即改对纳扎鲁丁宣誓效忠及支持罢黜慕力兹,如今更拒绝提呈新的行政议员名单,怎不叫人看傻眼?

Monday, 12 October 2026

the untouchables

森州这场闹剧,几时才能落幕?

当读到森州被革职的10名行政议员起诉州政府和州秘书时,就觉得匪夷所思。

虽说在法律程序上不是不能,但他们是以什么身份起诉政府呢?他们不承认官职被炒,要求法庭宣判颁宪无效,但他们仍然是森州议员,是州政府的一份子,起诉政府,岂非等于自己起诉自己?

他们不可能这么“聪明”想到这招的,也不可能来自州法律顾问慕扎玛(Muzalmah Mustapha Kamal)的主意。

上个月,伊斯迈大臣不是开除了慕扎玛和州秘书扎菲尔(Zafir Ibrahim)吗?却被总检察长杜苏基打脸,说州秘书和州法律顾问是联邦公务员,州政府或州大臣无权开除两人(请看《伊斯迈大臣死撑到底》20260928)。

那到底是谁在背后给这些前行政议员出的“馊主意”?当然也是早前指示他们不承认慕力兹为合法严端的幕后军师,身份昭然若揭;他们在宣誓就任同时宣誓对严端慕力兹效忠,一转身就在伊斯迈大臣的带领下宣布“废黜”了慕力兹,改为对纳扎鲁丁效忠。

他们为何能够“废黜”殿下?他们因此被革职,伊斯迈大臣却为何无事,如此乱臣,在古代,早就被捉去砍头了。

还有一个荒谬的建议,因为10人已被开除而不获准进入行政议会署办公,只能以州议员身份进入政府大厦,媒体报道伊斯迈有意将这10人转为“顾问”身份,等级会和行政议员一样,只是换了个称呼,继续享有同等的权限与福利。

这是伊斯迈还是谁替他想出来的“妙计”吗?可能想想行不通,伊斯迈大臣后来否认了有此建议。

新政府可以不开会,但不能没有财政预算案,原本订在本月16日提呈预算案的州议会,却被推迟到下个月26日,伊斯迈大臣说是因为准备时间不足。

那会是哪一位最高统治者主持开幕仪式?伊斯迈大臣表示:到时就会知道。

到时会不会同时出现两位严端都来主持仪式呢?谁将得以进入州议会?更让人好奇的是,伊斯迈会邀请哪位严端前来呢,慕力兹还是纳扎鲁丁?可能大臣自己都不知道。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森州巫统考虑在来临的州议会上,对伊斯迈大臣投不信任动议,并由森州巫统主席加拉鲁丁提呈。

不知该网媒从何得此消息?空穴来风必有其因,或者,这就是原定本月召开的州议会被延至下个月的原因?

但加拉鲁丁已否认此说,阿末扎希也表示不曾听闻,就算真的,他作为党主席将确保此事不会发生。

会有此报道,可能因为加拉鲁丁前一天进宫觐见严端慕力兹,会面时间长达45分钟。严端为何会见加拉鲁丁?后者没有对外透露。

森州议会议长阿华鲁丁(Awaludin Said)表示,未接获任何针对大臣的不信任动议,他也不会允许任何“倒大臣”的紧急动议提呈。

报道称,若有关行动落实,就有可能公布新一届的行政议员名单。毕竟,森州政府不可能在没有行政议员,等于只有大臣一个人的情况下操作,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其实,加拉鲁丁本来就是巫统的大臣人选,无奈不被慕力兹钦点,没想到伊斯迈也敢和严端“对着干”,加拉鲁丁若乘虚而入,那不令人意外,从慕力兹不选他而今却接见他,事情会有所转机也说不定(请看《为他人做嫁衣裳》20260805)。。

巫统巫统副主席佐哈里阿都干尼突然开口,澄清国阵或巫统并非寻求罢免严端慕力兹的幕后黑手,巫统必须在马六甲州选前,向选民解释森州最高统治者地位的争议,以免影响甲州选情。

甲州选民会不会受森州“君臣对峙”所影响?答案不言而喻。

Friday, 9 October 2026

纳吉的居家服刑SOP

内长赛夫丁说,居家服刑法案仍在拟议中,该法案涉及闭路电视监控、电子脚镣及探访者类别等规则,目前没有依据拟议法令发出的居家监禁令。

针对纳吉的居家服刑,他说,与法案并不相同,那是属于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执行方式须依据“特赦当局”(pihak berkuasa pengampunan)设定的SOP,不能直接等同于依据法令发出的居家监禁令。

言下之意就是,纳吉的居家服刑SOP,不会有CCTV监控、电子脚镣及探访者限制,纳吉可以如常和家人居住在一起,甚至和外界接触咯?

内长说的,与首相署法律事务组(BHEUU)总监赞里(Zamri Misman)说的又有出入。后者说,监狱局已通知纳吉有关居家服刑SOP的详情。

那么说来,纳吉的居家服刑SOP是由监狱局拟定的咯?但详情是什么?为何没有对外公布呢?

BHEUU隶属法律部,当法律部长阿莎丽娜被问及SOP详情时,她又叫媒体去问直辖区部长杨巧双。

上回媒体问及为何第一次特赦局会议被展延时,她的语气也是那样,看来她对杨巧双有很大的不满(请看《去问杨巧双》20260917)。

所以,纳吉的居家服刑SOP到底由谁制定:监狱局、特赦局还是杨巧双?

纳吉的居家服刑SOP与内政部的居家服刑法案的SOP有何区别?为何不能依照法案的SOP?这不又是一次的双标作业吗?

让我们回到问题的原点。

既然我国至今都未有居家服刑法令,在纳吉第一次特赦申请的特赦局会议后,为什么会出现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如果如陆意清法官说的该附加谕令未经过特赦局讨论决议因此不“合法”,意即特赦局完全不知情,那又是谁在特赦局会议后给国家元首进谏,想出的“好主意”呢?

当附加谕令出现不久,内长赛夫丁就透露,正在拟议一项居家服刑法案,但他此地无银,说是为了缓解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保证纳吉不在居家服刑的名单内;但会那么巧合吗(请看《居家拘留不关纳吉》20240306)?

而当附加谕令被法庭拒绝后,又是谁把纳吉的居家服刑申请提交给特赦局的呢?既然未有居家服刑法令,申请理应不“合法”,那就不应该提交上去啊。

如今才来为纳吉居家服刑定制SOP,如同削足适履,却未对外公布详情,难免令人猜疑。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纳吉的居家服刑sop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