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4 March 2026

首相任期差2票

出乎意料之外,之前似乎获得大家认同的限制首相任期议题,法案却未能在国会取得三分二多数票的支持,只差2票,功败垂成。

国会下议院222人,法案获146票赞成、44人弃权及32人缺席;弃权的44人,有8人来自团结政府成员,包括本州立新党的杰菲里吉丁岸、沙巫统的苏海米和亲政府的丹南独立议员里端鲁宾,其他人还有希山慕丁和国大党的沙拉瓦南、全民党的孙伟瑄和亲政府的前土团党议员阿布胡申等人。

陆兆福说,行动党40人全部出席并支持修宪案,谴责及追问那些缺席及未支持修正案的议员们,包括反对党议员。

仍是国会反对党领袖的韩查在辩论时指出,限制首相任期可能削弱国家元首在委任首相方面的宪赋权力,而且当下的关键问题不在任期长短,而是在首相权力过于集中,政府更应该探讨首相兼任财长的问题才是。

韩查说的不无道理,首相权力过于集中是个问题,再兼任财长,1MDB案便是在这样的架构下产生的,因为这,希盟1.0政府上台,敦马为“迎合民意”,没有兼任财长,安华任相后仍然兼任。

至于削弱元首权力部分,韩查认为修宪案一旦通过,意即国家元首只能委任任期不超过10年的首相,原有特权受到削弱,甚至等同被取消。

这点倒不认同,如安华指出,根据君主立宪制,首相的委任取决于国会多数议员的信任,此次修宪是为了在现有宪法框架下增加一个制衡机制,非为了个人安排,它也不是新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制度改革讨论的一部分。

首相任期这个议题,你怎么看?是不是该纳入“首相不得兼任财长”条文部分?

Tuesday, 3 March 2026

“虚假与荒谬”的倒政府指控

敦达因遗孀奈伊玛否认涉及倒政府的阴谋,称这起针对其家族的指控,来自报案人因为服务欠佳被解雇,索讨金钱不果,才会做出攻击其家族的投报,但其指控是“虚假与荒谬”的。

她称该报案人两年前接触她,提出加入一个拟议中的通讯团队及提供服务,但他工作表现欠佳,因此被中止服务,他在政府面对最近最重大丑闻之际报案,时间点耐人寻味,显然是企图转移外界对反贪会事件的注意力。

原来是因为有人报案,警方才会启动调查,但,报案人总要有证据,警方才会采信吧?

说到倒政府,其实,当年的喜来登政变也算是吧?但为什么没有人受到对付,还顺利成立新政府呢?

自团结政府成立安华任相以来,至少曾传出2至3次的企图倒政府行动。

第一次是在2023年;当时传出,有“特定人物”酝酿倒团结政府,拉拢一批国阵国会议员辞职,但因为有反跳槽法令,这些辞职议员将以反对党标志上阵补选,赢了就组新政府,输了另有安排,而在背后“资助”这项计划的,赫然就是敦马和敦达因两人(请看制造补选倒政府?20230426)。

当时慕尤丁因Jana Wibawa被控,土团党的银行户头被冻结,资金被充公,因此只有敦马和敦达因有这方面的能力。不过,两人都没有针对上述传言作出回应。

第二次的倒政府传言是在2024年,也就是当时所谓的“杜拜行动”,而且还是由时任J-KOM副总监伊斯迈(Ismail Yusop)揭露的。

伊斯迈指出,某官员获派指定任务,负责物色那些可以被利诱以转向支持国盟的议员,两名“敦”级的前首相和前财长也涉及其中,他因此呼吁安华指示内政部、总警长和国安部展开调查(请看《杜拜行动:这次来真的?》20240102)。

不清楚当局当时有没有展开调查,而后有更荒谬的指控,指敦马和达因试图以5亿至10亿令吉贿赂陛下,及以7.5亿令吉收买执政议员们,不过,这都被各方否认了(请看最高级贿赂》20240112)。

反贪会当时正对当年23亿令吉的玲珑收购案进行贪污及洗钱调查,并要达因申报他和家人的资产,也要求敦马及其子女申报彼等资产,时间线上相当接近。

Monday, 2 March 2026

奈伊玛一家好大的本事

奈伊玛一家人好大的本事,竟然涉嫌“企图推翻政府的阴谋”。

是的,你没有读错,针对彭博社对反贪会与“黑帮企业”勾结的指控,竟然涉及已故敦达因妻子奈伊玛和4个孩子。

奈伊玛当然否认曾有任何企图破坏或推翻政府的行为,并驳斥她是彭博社报道的幕后推手。

说实话,针对反贪会的指控,政府进行调查,然后将涉及者绳之于法就是,但如果说它足以推翻一个政府,还和一个家族扯上关系,是否有些言过其实呢?

不禁让人想起当年《华尔街报》揭露1MDB丑闻时,也曾被指有人在背后企图推翻政府,是政治阴谋。两者是多么的相似啊!

这倒让我想起前年9月,彭博社即曾引述消息,指首相安华指示阿占调查敦达因、敦马及两位儿子,但不要对法哈斯买股事件进行调查,警方对彭博社的报道进行调查,一年后,警方以证据不足以提控对方,将该案列为NFA(请看《要告Bloomberg,但证据不足》20251110)。

现在看回头,彭博社先后的两则报道,消息来源是否来自同一处?彭博社会在未经证实之下,就做如此劲爆的报道吗?

不久前,有则可能大家会忽略掉的报道,反贪会副主席(行动)阿末古赛里(Ahmad Khusairi Yahaya)指出,国内犯罪集团的中介与代理人不再仅仅扮演中间人,而是充当起“黑库”(bendahari gelap),专门为贪污官员管理非法资金,并称此现象已存在多年。

他称鉴于非法利益的诱惑,导致执法单位的廉正核心遭到严重侵蚀,尽管当局多次介入干预,但要在执法机构内培养诚实文化,仍是一项极具挑战的任务。

古赛里当时似乎说到了重点。虽然没有直接说明,觉得他是在回应彭博社指反贪会内存在高官与“黑帮企业”勾结的报道。

至于为何不是由阿占回应,而是鲜少曝光的古赛里?理由很简单,阿占都已被直接点名了,且已对彭博社提告,自然不方便回应。

而后当陆兆福提出要向内阁建议成立皇委会彻查反贪会与“企业黑帮”勾结的指控,反贪会却指所谓“黑帮企业”勾结的报道毫无根据,有关指控来自一名身份不明、作者不明且缺乏明确负责人的网络博客,而且,那是被刻意重新炒作的旧课题,旨在抹黑反贪会近期在企业领域展开的调查与执法行动,特别是那些正在受到法律诉讼影响的相关人士(请看彭博社不是身份不明的网络博客》20260225)。

问题是,相关报道不是来自“一名身份不明的网络博客”,而是来自国际媒体彭博社,后者不会只凭道听途说,未经证实就作出报道吧?

事件发展至此,总要有人头落地,不管特委会的调查结果如何,或内阁最终是否决定成立皇委会,上回我就有个预感,阿占任期今年5月届满后,古赛里会不会是下任的反贪会主席?

说到陆兆福提议的成立皇委会,通讯部长法米透露,内阁同意考虑针对反贪会阿占的指控采取后续行动,包括成立皇委会,前提是有待总检察长杜苏基领导的特委会的报告完成,内阁审阅后再做决定。

据知特委会的调查将只在阿占超额持股,是否违反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或现有法规行为的问题,并没有提到更严重的“黑帮企业”指控;若是这样,内阁又如何从总检察长的特委会报告内容决定是否要成立皇委会调查“黑帮企业”的指控呢(请看安华说勿未审先判》20260223)。

其实,阿占提告彭博社诽谤并求偿1亿令吉,据知也并未提到“黑帮企业”的部分,但那不是更严重的指控吗?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纳伊玛一家好大的本事

Saturday, 28 February 2026

正中拉菲兹下怀

拉菲兹声称党总秘书傅芝雅发信给他,要他解释他“宣布退党”的言论,
因他日前说将在来届大选上阵,但未必代表公正党时,就被解读为“宣布退党”了。

拉菲兹说,只要他还是国会议员,且没有提交退党信,也没有宣布加入其他政党,他就依然是公正党党员,议长不能撤销其议员资格。

收到党总秘书的要求解释信,我觉得正中拉菲兹下怀,因为这样他又可以借题发挥。

其实,党内早就有人要求对拉菲兹采取纪律行动,包括开除党籍。

傅芝雅会要求他解释,因为他日前自己暗示,不排除6月后“另起炉灶”,让希盟支持者有新的选项。他公开说的那么直白,党不要求他澄清,那才怪呢!

其实,拉菲兹几乎每天都在“攻击”党和安华,指他包庇阿占和法哈斯等人,后者也不便公开反击,但已烦不胜烦。

就拿反贪会声称调查前部长涉嫌挪用11.1亿令吉合约资金好了,拉菲兹声称有关合约亦经过财政部贸工部和经济部组成的委员会共同商讨与谈判,并提呈给内阁,经由总检察署审核及批准等等,可至今并未闻相关部长包括扎夫鲁和第二财长阿米尔为拉菲兹“仗义执言”。

在政治,你不会预告你的下一步棋,但拉菲兹什么都预先报告,并非明智之举,对方都知道你的底牌,可以先下手为强,难道拉菲兹自己不察觉吗?

事情发展至此地步,覆水难收,拉菲兹唯有退党,别无选择。或者拉菲兹的意图是与其退党,不如让党开除他,所以才会一直如此公开作出“挑衅”吧?

之前提过,自烈火莫熄以来,一直有不少资深领袖离开,包括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苏仁德兰、后来的阿兹敏、朱莱达、西维尔、孙伟瑄、蔡添强等人,他们或有各自的原因离开,但是不是有个触发点促使他们离开呢?这点值得思考(请看只可共患难 不可共富贵20250521)。

或许,这就是《兔死狗烹》的现代版吧?

Friday, 27 February 2026

为何要成立皇委会?

陆兆福在解释为何要建议成立皇委会调查“黑帮企业”的指控时,说到了一个重点,那便是,因为政府对此事件反应不足。

这就如之前我提到的,大家只把焦点放在阿占是否超额持股,似乎忽视彭博社另一个更严重的指控,这就很反常呢(请看彭博社不是身份不明的网络博客20260225)!

陆兆福说,人民会以为我们好像没有行动,不够关注这课题,所以才会公开呼吁。

他也觉得部长以及高级公务员不应获准买卖股票,毕竟他们肯定会有一些内幕,清楚知道一些公司的走向,包括反贪会在调查一家公司,自己也在买卖股票,这已不只是法律或合法与否的问题,也涉及公信力及基本道德伦理。

之前我也对阿占不是投资蓝筹股,而是一些投机性高的蚊型股,进行短期操作感到不解,而他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妥(请看阿占处变不惊20260219)。

陆兆福的提议,显然不获首相安华的认同,其政治秘书卡米(Kamil Abdul Munim)表示,设立皇委会必须要有确凿证据,不能根据道听途说。

但他指的是阿占超额持股问题,而行动党建议成立皇委会是为了调查“黑帮企业”。Hmm,他这算不算是“转移重点”呢?

再说,阿占自己都承认持股了,只是几个月后就已脱售,且已上报,所以对他来说不是问题。但这些还不是“确凿证据”吗?为何还说是“道听途说”呢?彭博社会根据“道听途说”做如此的劲爆吗?若已“证据确凿”,还需要皇委会来调查吗?总不成卡米还搞不清楚状况吧?

陆兆福表示,其实相关课题数年前在国会曾被提起,哥宾星是其中一人,只是当时没有很实际的证据证明,但当有国际媒体报道,国家还能视而不见吗?

哥宾星同意陆兆福的说法,认为反贪会的诚信已受到质疑,为恢复公众及投资者的信心,成立皇委会是合理之举。

顺便记录一下,马新社原先刊载了哥宾星的上述文告,一度却被“撤回”,理由是“新闻重复”。

Thursday, 26 February 2026

NFA不够,还要无罪释放(DAA)

这一回,慕尤丁赔了夫人又折兵,相信这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当初宣布辞去国盟主席职,相信是要试探自己在国盟的支持度,认为众人会留任,包括党内的反对派,但又自信不足,于是设下条件,指接任者必须是党主席,于是事情就拖了近两个月,终于在上周末(22/2)有了结果。

在国盟召开的最高理事会特别会议上,伊党副主席也是登州大臣三苏里“众望所归”,获委为国盟主席,慕尤丁则改任署理主席。

与此同时,伊党主席哈迪退出国盟最高理事会,将只留在主席理事会。

记得吗,慕尤丁曾在上个月宣布土伊两党达致协议,废除国盟主席职,然后以成立“主席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代替?据他指出,前者由土团党领导,是国盟的最高决策单位,伊党则领导执行委员会,负责行政事务等等(请看慕尤丁还要当下届首相20260130)。

伊党当时否认曾达成该协议,如今看来,伊党似乎已不持异议,条件是国盟主席职必须保留下来。

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说,根据国盟党章规定,并未限制主席职位只能由党魁担任。既然如此,慕尤丁的“条件”又从何而来?

有主席位子可坐却不要,还铲除异己,赶尽杀绝,如今只能屈当国盟“老二”,相信慕尤丁是满心不乐意的,自己下错了一步棋,这又能怪谁呢?

随着三苏里受委国盟主席,很自然的伊党也将接掌国会反对党领袖职。这之前由土团党的韩查担任,但随着后者被慕尤丁开除,土团党总不能仍抢着要,因此,反对党领袖人选也将来自伊党,虽然未必是三苏里自己。

这也是慕尤丁立下的先例,当初因无法出任首相而不甘,当时虽是国盟主席,却拒绝出任反对党领袖,甚至连国会都鲜少出席,这才让党署理主席韩查得以出任,别说党内有人因此对他不满,连盟党领袖对他都颇有微词,而这些不都是他咎由自取的吗?

今天也要谈谈阿末扎希的基金案。

2022年1月,阿末扎希被判表罪成立,那时仍是国盟政府,而后在该年11月的大选,国阵加入安华的团结政府,阿末扎希出任副首相,隔年9月,检方向法庭申请撤控,阿末扎希获判DNAA。

今年一月,总检察署宣布,将基金案列为NFA,也就是不会再对该案采取任何行动(请看阿末扎希表罪成立不算数?20260109)。

虽说检方NFA,法庭的记录仍是DNAA,于是,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郑宝德入禀法庭,申请将基金案的47项控状改为DAA,也就是“无罪释放”(请看《法庭记录仍是表罪成立和DNAA》20260114)。

检方对阿末扎希的申请不表反对,但鉴于律师公会在2023年提出针对DNAA裁决的司法复核申请,高庭法官奴鲁胡达奴莱妮诺(Nurulhuda Nur'aini Nor)决定暂不作出裁决,以等待上诉庭4月8日聆审律师公会申请后作出的裁决,避免僭越上诉庭的权限,并择定4月24日决定新的审讯日期。

基金案已被判表罪成立,接着理应进入自辩阶段,检方却突然向高庭申请撤控,无奈之下,柯林法官唯有宣判DNAA,意即检方将来仍可继续提控,没想到两年后总检察署再宣布NFA,即不会再对此案有任何进一步行动,引起更大的争议。

总检察长杜苏基的理由是,经过后续调查,发现控方的论证力度被削弱,已无必要继续提控,因此作出有关决定,并指这是联邦宪法第145条文赋予总检察长的权力。

律师公会显然不来这一套,声称当中有蹊跷,毕竟高庭已裁定所有47项控状表罪成立。

我的预感是,上诉庭将会驳回律师公会的申请,阿末扎希的DAA申请将获高庭批准,原因不言而喻。

Wednesday, 25 February 2026

彭博社不是身份不明的网络博客

除了揭露阿占超额持股,彭博社也指反贪会内有高官官商勾结,通过施压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策动企业收购,并称阿占在暗地里支持(请看《阿占处变不惊》20260219)。

阿占已提告彭博社诽谤,并要求在14天内撤文道歉及求偿1亿令吉。但奇怪的是,完全没有提到上述反贪会官员官商勾结一事,就算不否认,至少也要回应说是否将进行调查吧?

此时,反贪会副主席(行动)阿末古赛里(Ahmad Khusairi Yahaya)指出,国内犯罪集团的中介与代理人角色出现令人担忧的演变,他们不再仅扮演中间人,而是进一步充当起所谓的“黑库”(bendahari gelap),专门为贪污官员管理非法资金,并称此现象已存在多年。

古赛里表示,尽管当局不断加强执法力度,情况愈演愈烈,特别是一些政府执法机构,甚至被犯罪集团视为予取予求的“金矿”,反贪会曾发动多次行动并逮捕多名公职人员,却仍无法有效遏制这些中介的影响力,他们还设计了一系列的精密策略,扮演着规划师、顾问及谈判专家的角色,确保贪腐计划运作顺畅,负责协助非法资金转账,巧妙避开上级或执法当局的监督。

他认为,鉴于非法利益的诱惑,导致执法单位的廉正核心遭到严重侵蚀,尽管当局多次介入干预,但要在执法机构内培养诚实文化,仍是一项极具挑战的任务。

古赛里似乎说到了重点。虽然没有直接指明,我觉得他是在回应彭博社指反贪会内有高官与“黑帮企业”勾结的报道。

至于为何不是由阿占回应,而是鲜少曝光的古赛里?理由很简单,阿占都已被直接点名了,且已对彭博社提告,自然不方便回应。

事件发展至此,总要有人头落地,不管特委会的调查结果如何,我有个预感,古赛里或会是下任的反贪会主席。

与此同时,陆兆福表示,行动党将在本周五(27/2)向内阁建议成立皇委会彻查反贪会与“企业黑帮”勾结的指控。

如他说的,彭博社有两个不同的指控,一个是关于超额持股的问题,已成立了特委会调查,另一个便是“黑帮企业”的指控。

之前就很纳闷,为何大家只关注阿占是否超额持股,对“黑帮企业”却绝口不提,仿佛会惹来杀身之祸似的,是因为课题太敏感。连警方都不敢碰?

陆兆福说,内阁仅在本月13日的会议讨论有关阿占的争议,却没有讨论另一个指控,这也够离奇的了。

内阁会同意成立皇委会的建议吗?我有点怀疑。目前只有魏家祥同意陆兆福的建议,但其他内阁成员呢?尤其是首相安华本身,他不点头,其他人恐怕也不会附议。

反贪会终于对此争议指控做出了回应,表示反贪会与所谓“黑帮企业”勾结的报道毫无根据,声称这些指控源自一名身份不明、作者不明且缺乏明确负责人的网络博客,反贪会高度重视这类虚假的指控,并指这可能削弱公众对合法执法行动的信心。

反贪会认为,这是一个毫无根据,被刻意重新炒作的旧课题,意在抹黑反贪会近期在企业领域展开的调查与执法行动,特别是针对可能受到正在进行法律诉讼影响的相关人士。

eh,相关报道可不是来自“身份不明的网络博客”,而是来自彭博社,后者不会只凭道听途说,未经证实就作出报道,反贪会内部肯定会有害群之马,与其否认,反贪会更应该展开内部调查,彭博社报道有详细的描述,包括涉案手法,并提到“黑官”来自内部一个叫D组的调查单位,要查起来应该不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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