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道,这些新证据是在审判结束后发现的新信息,跟刘特佐和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有关的新证据。
吕爱霜即是之前被媒体译为卢爱璇的Jasmine Loo。她在2024年2月回国,成为控方的第59名证人,本身并未被控(请看《卢爱璇改当控方证人》20240214)。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曾多次为此表示不平与不满,并在法庭表示,如果法庭呢个给接受一名曾经潜逃且卷走巨款的前1MDB高层不被起诉,那自认资金是合法捐款的纳吉理应获得无罪释放。
沙菲宜也质问吕爱霜虽有逮捕令,却未被正式提控,是否双方达成了某种免控协议(Witness Protection Programme),以成为控方证人。吕爱霜否认,表示未曾与检方达成任何撤控协议。
沙菲宜表示新证据与刘特佐和吕爱霜有关,那会是关于什么呢?
根据吕爱霜当时的供词,她表示她和刘特佐一样,是在509大选后逃离大马的,并和SRC/1MDB案的其他嫌犯一起沦为国际通缉犯;而在潜逃的5年期间,她一直都有和在逃的刘特佐联系,并曾在2019年和他在中国会面。
如此说来,刘特佐在509大选前也身在大马,而且出入自如,当时的1MDB特工队为何没有找他问话呢?刘特佐在509大选后才潜逃,如砂拉越报告说的,他一直躲藏在中国。
吕爱霜种植供证时表示,刘特佐俨如纳吉的代理人,需要纳吉批准的重要事项,都须先与刘特佐讨论,才提交给纳吉,一般上她会在备妥文件后交给刘特佐,以获纳吉签名批准,但她不知道刘特佐如何取得纳吉签名。
觉得沙菲宜会以此辩称,纳吉没有见过那些文件,他的签名被伪造或冒签。
吕爱霜也在庭上证实,在加入1MDB前,她曾任职UBG(砂第一银行集团)担任法律执行董事,刘特佐是该家公司董事,聂费沙(SRC的CEO)则是UBG投资执行董事,而后随刘特佐加入1MDB,担任法律顾问。
上诉庭会接受纳吉的新证据申请吗?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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