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8 July 2025

前总检察长阿班迪泼冷水

律师公会发起“捍卫司法独立游行”,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却大泼冷水,指他们的行为是故意在委任法官课题上添乱。

他说,这些人原先假设法官人选由首相决定,不必遵循JAC的建议;,还说联邦宪法在JAC法令之上,但当JAC法令和联邦宪法有所抵触时,他们却说不同的话。

他指出,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立即委任司法机构的高职,成立皇委会调查这些课题者更是荒谬至极。

他引述前总检察长汤姆斯自传时指出,JAC不曾在2018年作出委任建议,那时是时任首相敦马和汤姆斯绕过法律规定程序,私下讨论的结果,为何当时没有人出声?

他也指责敦马自己在2018年和2019年违反了JAC程序,如今却和盟友一起以“捍卫司法独立”作出抗议。

阿班迪说的不无道理,但他忽略了此次争议的重点,那便是,一份据称JAC会议记录的内容提到,一名资深法官被指曾干预法官任命及一宗案件的判决,而这名资深法官或被推荐出任司法机构最高职。

此外,虽说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立即委任司法机构高职,但这次的“耽误”,主要是因为有争议性人选被推荐,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阿班迪为何对律师公会老实不客气,这又要从1MDB案曝光后,时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被革职后,由阿班迪接任说起。

阿班迪接任后不久,即宣称没有人违法,1MDB没有资金不见,宣布两宗SRC案和一宗26亿令吉捐款结案,还纳吉清白(请看《水落石未出》20151009)。

律师公会入禀法庭,要求检讨总检察长阿班迪在SRC和26亿捐款案,不起诉纳吉的决定,指纳吉和阿班迪须向法律负责等多个理由,要求高庭发出聆审准令,同时撤销阿班迪在两案所作的决定。

律师公会更要求法庭撤销阿班迪的总检察长职,改让总检察署接管其职务,由律政司作出提控。

时任律师公会主席史蒂文帝鲁(Stephen Thiru)表示,司法权归属于法庭,不是总检察长,阿班迪的决定已侵犯了法庭的司法权。

律师公会和政府“作对”,引起政府不满,时任法律部长南希当时表示,政府考虑修法,以让总检察长兼任律师公会主席。如此荒谬的建议,幸好没有成真,因为不久后就换政府了。南希便是现在的妇女部长。

阿班迪和律师公会的梁子,便是在那时结下的。

希盟政府执政后,阿班迪被中止职务,由汤姆斯接任。

阿班迪不忿,于是提告敦马和政府在509大选后不合法中止其总检察长职,要求赔偿至少223万令吉。其实,当时其服务合约还有几个月就届满了。

国盟政府却与阿班迪达致庭外和解,这引起敦马不满,说他并未同意和阿班迪在庭外和解,他也事先未被告知,要求时任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公开协议内容(请看《沉默不是总检察长的选择》20220510)。

但当时也是法律部长的阿莎丽娜表示,和解条款已被列为官方机密,因此不能对外公开。

阿班迪当时也驳斥敦马,说不关他的事,敦马无权质疑总检察长的决定。

敦马回应,他有权提出疑问,因为他是第一答辩人,政府在决定庭外和解时,应该先取得他的同意。

他说,政府作出赔偿,等于政府认错,但阿班迪当年拒绝对纳吉采取行动,并为SRC和1MDB结案,而后来纳吉在SRC案被判罪成,1MDB等案仍在审讯中,岂非前后矛盾?

这便是阿班迪也对敦马不满的原因,因为敦马上台后即中止其职务,并反对政府给他赔偿。

顺便一提,在达致庭外和解三个月后,阿班迪摇身一变,代表刘特佐向大马政府提出15亿令吉和解献议,以撤销刘特佐的所有控罪。

刘特佐被大马追讨37.8亿美元,兑成马币约166亿令吉,而和解献议仅15亿令吉,10%都不到,政府岂可接受?

事情曝光后,时任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取消了谈判。

Thursday, 17 July 2025

奴鲁也来了

大马律师公会发起“捍卫司法独立游行”,奴鲁也来了。

感觉奴鲁的出现很滑稽,显得格格不入。“捍卫司法独立游行”不是冲着首相安华来的吗?她是公正党新任署理主席,首相安华是党主席,也是她爸,难道党内部或领导层不曾讨论相关课题,私下她也不曾和父亲讨论?

奴鲁表示,她是以“关心国家事务的公民身份”及“捍卫司法独立的立场”参加这场和平集会,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并获得首相的支持。言下之意,或者安华想要透过奴鲁告诉大家,他没有干预司法,不然他不会让女儿参加游行。

奴鲁呼吁当局彻查有关干预司法与泄露JAC会议记录的指控,以重建人民对司法体系的信任。

Hmm,这让我想起在党选期间,奴鲁曾批评及反对反贪会主席阿占任期获三度延长一事,并承诺她一旦中选为署理主席,她就会向首相安华表达她的反对意见(请看拉菲兹必须输20250522)。

奴鲁挫败拉菲兹当选了署理主席,两个月也过去了,不知她有没有遵守诺言,向安华反映她的反对意见?安华又如何回应?至今未闻有这方面的报道。可能她自己也忘掉了。

奴鲁出现在游行,给拉菲兹抓住机会质问其批评者,在要求安华对付包括他在内的9名国会议员时,是不是也应要求安华对奴鲁采取行动?

此前,拉菲兹等9名国会议员呼吁政府成立皇委会及国会特委会,以调查司法机构高层的任命程序。

这之前,有19名来自柔佛的公正党区部主席呼吁党中央冻结拉菲兹等9名国会议员的党籍,声称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党纪,且对首相的领导造成负面印象,甚至可被政敌利用,他们应透过党内平台作出反映。

但针对奴鲁参加游行一事,前彭亨党署理主席阿末尼占(Ahmad Nizam Hamid)却大赞奴鲁捍卫司法,呼吁党中央勿纪律对付奴鲁。

但这对拉菲兹等人公平吗?他们不也为了“捍卫司法”吗?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有关司法干预指控的前因后果

Wednesday, 16 July 2025

有关司法干预指控的前后传

1)早在去年5月,就有消息传出,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有望受委联邦法院法官,随后可能受委马来亚大法官,司法体系的第三高职(请看《总检察长转换跑道》20241107)。

《自由今日大马》当时报道,特里鲁丁的名字由首相署提交,因原任马来亚大法官扎比丁自去年2月荣休后,该职一直悬空,由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暂代。

据了解,司法擢升委员会(JAC)推荐至少4名法官人选,但被认为他们的资历相对较浅,而后特里鲁丁的名字被提出,但不受一批大马律师公会前任主席看好,理由他是局外人,才出任总检察长一职不到一年,而且相对年轻。

我以为总检察长一般的任期两年,特里鲁丁半途转当联邦法院法官,有没有什么特别原因?而且,如此“空降”,为何当时没有人提出质疑呢?

无论如何,在当总检察长14个月后,去年11月,特里鲁丁受委联邦法院法官,而原为联邦法院法官的哈斯娜哈欣(Hasnah Hashim)则正式出任马来亚大法官一职。

本月初,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任期未获延长,由哈斯娜暂代首席大法官一职,直到空缺被填补。

其实,哈斯娜本身的任期也将在11月期满,届时,特里鲁丁会如去年所传般的取代她的位子吗?

2)《当今大马》上个月报道,因为联系一名资深法官希望厘清某项指控,结果被该名法官通过下属举报。

3)接着,网传一份据称JAC内部会议记录的摘录,内容疑与一名资深法官被指干预司法而遭JAC传召问话有关。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摘录显示,前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与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在针对马来亚大法官人选出现分歧。

东姑麦文提名联邦法院法官瓦兹尔阿南(Vazeer Alam),但哈斯娜推荐另一名资深法官,东姑麦文质疑后者经验不足,指控其在担任总检察长期间,曾干预法官任命及一宗案件的判决。

哈斯娜认为指控严重,因此传召该法官问话。该名法官承认违背JAC决定,擅自提名马来亚法官人选,却无法记起是否曾经干预案件判决。

4)拉菲兹预测,担任代首席大法官的哈斯娜和代上诉庭主席的扎巴丽亚(Zabariah Yusof)将很快正式受委,这位被指干预司法程序的资深法官,很可能被提名接任哈斯娜的马来亚大法官职。哈斯娜和扎巴丽亚很快将在10月和11月退休,哈斯娜退休后,该名资深法官就可能接任成为首席大法官。

走笔至此,这名资深法官的身份,不用明言,已经呼之欲出。

如今引起各界哗然和舆论纷纷的,已非首席大法官的人选,而是对政府是否干预司法的质疑,以及东姑麦文所提的干预判决的案件是哪一桩。

5)警方援引机密法令(OSA)、MCMC法令以及刑事法典有关公务员泄漏资讯条文进行调查。新任总警长卡立伊斯迈(Khalid Ismail)表示,重点调查在内部信息如何泄漏及流传至网媒。

6)这此前,甲洞社青团亦报案,要求警方调查是谁将JAC会议录外泄,以依法严惩。

这就奇了,身为行动党的青年团,社青团应该要求厘清的,不是为何大法官人选迟迟未能出炉以及质疑司法受到干预的部分吗?

好在社青团总部不同调,否则又给人骂到半死。其宣传秘书何子扬表示不同意调查泄漏JAC会议录者做法,应将调查重点放在泄漏文件的真伪,以安抚民众疑虑才是。

7)针对警方援引OSA调查JAC会议录外泄疑案,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抨击政府漠视民众对司法独立的担忧,以及希盟违背废除恶法的承诺。

其主席再益马力认为警方举动毫无必要,并质问:文件已经广传,难道警方准备展开大逮捕,禁止民众阅读、分享、持有、讨论或提及有关会议记录?

Tuesday, 15 July 2025

如何秘密让未成年非穆学生改教?

有则新闻很让人困惑。

有关华裔传教士黄伟雄(Firdaus Wong)在去年发布一段视频,里边是他教导一名“如何秘密让未成年非穆学生改教”的视频。

昨天(10/7),高庭宣判该视频违反法律及宪法,法官阿玛吉星谕令他永久删除有关视频、禁止再上传以及停止发表相关言论。

但是,高庭不是已经在去年10月谕令他撤下该视频了吗?为何时隔9个月,高庭依然作出同样的宣判,难道该案重回高庭,再由同一名法官审理(请看《200万令吉赔偿?》20250327)?

由于该视频在非穆社群引发了争议,8名非穆家长担心未成年孩子可能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秘密改教,随即起诉黄伟雄,要求法庭裁定其言论违法,必须永久删除视频,并限制其今后不能再发表类似言论。

高庭于去年10月发出临时禁令,而后在去年12月正式裁定黄伟雄必须永久撤下该视频,并指示他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该8名家长;为什么高庭此次又作出同样的谕令呢?

黄伟雄是在今年3月提出上诉,寻求撤销庭令,好让他可以重新上传有关视频。

针对黄伟雄的上诉,是不是应该在上诉庭审理呢?但是很奇怪地,案件回到高庭由同一名法官审理,作出同样的裁决,媒体报道也没提上诉一事,还是,当中我漏掉了什么?

黄伟雄会不会对同样的裁决不服,再次提出上诉?我觉得大有可能。

说到黄伟雄,大家记得闹得沸沸扬扬的袜子事件吗?就是他先“告发”的。他说因为有人拍下照片寄给他,他将照片放上网,才广为人知的。

这位仁兄时常发表争议性言论,华人新年期间,他曾指华人的捞生和舞狮含有迷信(khurafat)元素,违反伊斯兰教义,穆斯林不应参与等等

今年2月,他声称自己因质疑隆市的百年兴都庙是否违建而遭到死亡威胁(请看原来团结部就是非穆事务部》20250217)。

Monday, 14 July 2025

富商与吹哨人撇清关系

媒体报道,沙巴议员涉贪案背后有个金主,他是一名富商,是一家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老板。于是,反贪会将调查目标转向这名富商(请看《沙巴州议员集体涉贪案背后有金主》20250704)。

一周后,富商的公司回应了。公司叫南方联盟矿业(Southern Alliance Mining,SAM),富商是公司董事经理白国森。

针对媒体报道,公司与白国森坚决否认有关指控,表明公司与白国森从未通过政治腐败或行贿方式获取矿产许可证,认为这些指控具有高度诽谤性,严重失实,公司已向警方报案,并发律师信给网媒《Malaysia Corporate》;若有必要,公司和白国森将全力配合调查。

白国森与吹哨人Albert撇清关系,强调后者非公司股东、董事或职员,从未在公司扮演任何角色。

他声称,公司是在2022年发现沙巴政府发出多项矿产勘探准证,对当地矿产资源产生兴趣,随后通过联营方式,在当地收购两家持有相关准证的公司,即Teguh Permata(TPSB)和Bumi Kinabalu Resources(BRKSB);有关收购合法进行,也在公司财务报告如是披露,收购公司的款项直接付给原始股东,这与报道中的指控相反。

这让我想起吹哨人提到的其中一支视频人物鲁宾巴朗州议员,他特别强调他不是向对方行贿,而是洽谈收购对方孩子即丹南国会议员里端(Riduan Rubin)名下的公司。

如此说来,TPSB和BRKSB是不是里端持有的公司?

我觉得不是。请注意时间点,两家公司是邦莫达仍在沙盟政府时期收购的,而吹哨人的9支视频是在2023/24年拍下的。

至今未闻邦莫达等人针对该网媒报道发言,吹哨人也未对报道置评,只有白国森回应,报警及出律师信。当中是否还有隐情?

或者可以合理解释:如白国森说的,两家公司是在2022年收购的,那时邦莫达仍是沙盟政府的一员,但在“逼宫”失败的后续事件,就和白国森及其公司无关了。

Friday, 11 July 2025

首相人选轮流当

国盟首相人选轮流当?这是我几日前读到的一则新闻报道。

当时传出有人欲推翻身为国盟主席的慕尤丁,后者回应,他的党职及作为国盟首相人选,本就非由自己决定,而是盟党领导的集体决定。

他说,他在继续出任土团党主席后,甚至曾向伊党主席哈迪建议,以轮流方式,让后者当国盟主席及首相人选,但对方表明不行,说应由他继续当下去。

哈迪可能因为自身健康的问题而婉拒,但别忘了伊党也有本身的首相人选,只是这个阶段不好明说。

哈迪虽然拒绝慕尤丁的好意,但轮流出任主席及首相人选这个建议,我觉得很奇怪,这个建议到底可不可行?比如说,要多久轮一次?万一到了大选年,国盟胜出了,是不是就由该轮值人选出任?“候轮”者会服吗?这个建议,到底具不具任何意义?人民又接受得了吗?

而且请注意慕尤丁的建议是“轮任”,不是让对方“接任”,意即他还是要“轮”回来的。

记得吗,慕尤丁在前年的党大会突然宣布要退位,说不参加明年的党选了,第二天就改变主意,说是盛情难却,于是,慕尤丁就在无人挑战的情形下自动当选了。

虽然如此,党内继续有人酝酿推翻慕尤丁,让署理主席韩查接任的传言仍然不绝于耳,当事人已作出否认,但空穴来风,不是没有原因的。

虽说慕尤丁是国盟主席,但他只想当执政党首相,不愿当反对党领袖,他让韩查出任,说是为了栽培韩查来日当党主席。这个“来日”,又是多久呢?总不能一直让人痴痴地等吧!

一向来,国会反对党领袖自然是由反对党主席出任,慕尤丁本身都很少出席国会会议,和哈迪是半斤八两,如何当个称职的反对党领袖?若说党内有人要把党主席换掉,那就一点都不出奇。

Thursday, 10 July 2025

SRC 3.0 续审

你一定很错乱,纳吉的SRC 2.0案不是才刚在上个月获判DNAA吗?三年前,纳吉也因SRC 1.0被判罪成入狱,如今因附加谕令而在争取居家服刑,为什么现在又跑出另一个SRC案来呢(请看《SRC 2.0:同意续审后DNAA?》20250620)?

不错,这另一个SRC案,我们姑且叫它SRC 3.0好了。

它是SRC公司在2021年起诉纳吉12亿美元的民事诉讼案,除了纳吉,原本也起诉公司另6名高层,而后撤告当中5人,包括SRC首任主席伊斯米(Ismee Ismail)和1MDB首任CEO沙鲁(也是SRC董事成员),仅提告纳吉和在逃的SRC前CEO聂费沙,于去年3月(5/3)开审(请看《纳吉控案累累》20240307)。

SRC 1.0的4200万令吉来自公司向KWAP贷款的40亿令吉,SRC 2.0的2700万令吉则通过朝圣基金的子公司辗转汇入纳吉的私人户头,是两笔不同的资金,那SRC 3.0的1.2亿美元又来自哪里呢?

根据控方陈词,这笔资金也来自KWAP的贷款,SRC为此蒙受了11.8亿美元损失,其中1.2亿美元汇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头,而SRC的CEO聂费沙则获取了200万美元。

控方也指对方不断改变口供,前后有5个不同的版本,包括否认资金来自SRC、资金用于企业社会责任用途、户头非由他本人管理、资金是捐款、户头只是一个“传递户头”(pass-through entity)。

对此,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澄清,纳吉虽曾5次发表声明,或更多,但他这些说明与他所提出的抗辩是一致的,非如诉方指控般的一变再变。

而根据SRC清盘师安琪拉(Angela Barkshire, Asset Recovery Specialist)去年供证时称,从KWAP获得的40亿令吉贷款,其中8.6亿美元被转至新加坡BSI的SRC户头,1.2亿美元(约5.6亿令吉)再从这里流入了纳吉的个人户头(请看《还有一家SRC-Aabar岸外公司》20240318)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归还赃款不提告?博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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