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6 April 2024

贪污的破窗效应

我国最小的州,前天(24/4)发生了大事。

六名男子涉贪被捕,助查一宗虚报申领60万令吉案。这六名男子包括2名大臣秘书署高官和4名承包商,其中一名承包商是玻州大臣苏克里(Mohd Shukri Ramli)的儿子,也是伊党主席哈迪的女婿。

此案涉及该州一个2022年的基础设施发展项目,工程尚未落实,有人涉嫌以造假文件虚报申索,反贪会因此介入调查。

当被问及儿子情况,苏克里大臣说他不会太过担心。目前未读到哈迪的反应。

无独有偶,让我想起去年这个时候,土团党总秘书韩查之子费沙(Faizal Hamzah)也因造假食油津贴单据及非法囤油被控一事。

费沙和一名阿兹祖是持有食油批发准证Rimba Merpati的董事,两人面对9项控状。法庭定在今年6月展开审讯。

说到女婿,难免就让人想到慕尤丁的女婿阿德兰。在慕尤丁任相期间,涉嫌将造价12亿的国家综合移民系统(NIISe)合约直颁给其女婿(请看《我是证人,不是嫌犯》20230221)

日前曾提到,重新竞标的NIISe项目,安华前政治秘书法哈斯入股的海德便是其中一家入围者(请看法哈斯一飞冲天》20240327)。

不过,反贪会要查的是关于外劳临工准证(PLKS)资金被挪走的弊案。

阿德兰及其律师曼梳沙厄(Mansoor Saat)自去年5月后离国便行踪成谜,反贪会仍在寻找两人下落。

听过“破窗效应”吗?一所房子的窗户破了,不修补的话,隔不久其他窗户必会被人打破;它要带出的是,一个不良或犯罪行为若不受到遏止,人民会以为那是可以接受的行为而人人效之,甚至变本加厉(请看《破窗的谬论》20201102)。

日前袜子事件所引发的连串事件,不就如此吗?

我国某大学曾做一项调查显示,有近80%本地大学生认为,只要不被发现,贪污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亦是一例。

如果上头贪污失信洗钱可以在家服刑,你如何期待下属安分守己?

Thursday 25 April 2024

扎夫鲁从政记

贸工部长扎夫鲁在国盟时期是财政部长,他原本是CIMB的CEO,因为不是民选议员,所以他是以上议员的身份入阁。

他和慕尤丁有姻亲关系。其胞弟东姑祖里(Tengku Zuhri)的妻子和慕尤丁长子法克里(Fakhri Yassin)的妻子是姊妹关系。扎夫鲁两夫妻则拥有雪州和森州王室血统。

你或会很好奇,扎夫鲁既是慕尤丁带进来的,为什么是巫统党员?

当年出任财长,他曾自称无党籍,也没有兴趣加入任何政党。后来却被巫统总秘书马斯兰踢爆,原来他早在90年代就已经是巫统党员,叫他尴尬不已。

也因这样,他成为巫统最高理事一员,并担任雪州国阵总财政及巫统财政职。但在4周前,他指责雪州巫统与党中央方向不一致,宣布辞去雪州财政职位。

在上届大选,扎夫鲁代表巫统在瓜拉雪兰莪上阵,但败给希盟诚信党守土的祖基菲里。虽然如此,据说因为有上头的指示,安华左右为难,只好安排他再次以上议员身份入阁(请看扎夫鲁为何不澄清?20221206)。

据说巫统当时推举纳吉时代的第二财长佐哈里出任财长,但扎夫鲁也要做回财长,这样一个要职,安华不想落入他手,于是自己出任,让扎夫鲁出任贸长。

值得注意的是,上议员的任期最多两届,扎夫鲁是在前年12月第二次受委,意即他的任期将在明年12月届满,如果团结政府那时还在的话,他是不是准备辞其贸长职,不能继续当部长?

阿末扎希在他的宣誓书提到他是从扎夫鲁得知并看到附加谕令的副本,扎夫鲁也提呈宣誓书,说是要纠正阿末扎希宣誓书第6段内容的错误。至于阿末扎希宣誓书第6段说的是什么,目前无从得知。

如此看来,附加谕令的确存在,其真伪则有待确定。至于扎夫鲁为何能从苏丹阿都拉取得谕令的副本,知道了扎夫鲁的王室背景,那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內庭審訊

Wednesday 24 April 2024

举亲不避嫌

一个月前,安华前政治秘书法哈斯收购了上市公司海德(HT Padu)的16%股权,成为公司大股东,引起市场议论纷纷。

当被问及时,安华表示,他将向财政部了解情况后再作回应(请看《法哈斯长袖善舞》20240328)。

一个月后,根据公司向交易所报备,由于Rosetta Partners母公司Mfivesouthsea股权变动,法哈斯不再是公司主要股东。

法哈斯透过Rosetta持有海德股权,如今虽不再是主要股东,不意味他不再持任何股份,可能只是减少而已,至于减持多少,所减持的股份是否转给了吉兰丹苏丹,海德并未透露,也无需透露,因为那是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是海德。

海德是价值逾10亿令吉国家综合移民系统(NIISe)的入围(shortlisted)竞标者,此前已获颁价值1311万令吉的MyIMMS的维护服务延期合约。上周(15/4),海德再获陆路交通局(JPJ)颁与价值1.9亿令吉的MySikap系统合约,再次引起市场质疑,称公司因法哈斯与安华的关系才取得该合约。

MySikap是一项维修合约,负责为全国JPJ署和数据中心提供信息技术(ICT)维修服务和“车辆与司机信息系统”(MySikap)。

交长陆兆福澄清,该项目的招标是在法哈斯成为海德大股东之前就完成的。

通讯部长法米也补充,该JPJ项目是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的,交通部招标局在去年11月批准该项目,海德则在今年2月得标,而法哈斯今年3月才收购海德,与公司得标并无关联;而且,安华也在内阁会议作出了澄清。

法米透露,安华也在内阁会议上告知,自法哈斯成为海德大股东后,该公司至今都没有获颁任何新的政府项目。

JPJ的MySikap工程预计在下月一日动工,为期三年。

虽不再是大股东,为了避嫌,法哈斯最好退掉所有股权,once and for all。

Tuesday 23 April 2024

内庭审讯

纳吉声称前国家元首御准他在家服刑的附加谕令案,如今闹得沸沸扬扬。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以“涉及敏感问题”为由,申请内庭审讯获准,媒体不得报道。

独立新闻中心(CIJ)和净选盟不认同,表示高庭应该公开审讯,因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不应被政治人物的利益所凌驾,审讯必须公平和透明,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沙菲宜驳斥道,他是根据2012年法庭规则第53章第3(2)条文申请内庭审讯的;该条文阐明,申请司法审核必须在内庭单向法官提出(an application for leave must be made ex-parte to a judge in chambers)。

但他在申请当时所举的理由是因为“牵涉敏感问题”,并未提到法庭规则。

如果内庭审讯不能公开,判决是不是也不能公诸于众呢?这不很荒谬吗?

内长赛夫丁和通讯部长法米声称不知情及内阁没有讨论过此事,引起外界的质疑,为何首相安华未在内阁提出此事?难道安华也不知道附加谕令一事?

根据阿末扎希的宣誓书,他在特赦局会议的第二天,就从扎夫鲁的手机看到附加谕令了。如果阿末扎希和扎夫鲁知道有附加谕令的存在,身为首相的安华又怎会不知道?

特赦局会议在1月29日,扎夫鲁第二天就给阿末扎希看的谕令,说是从苏丹阿都拉的手机拍下的,有可能吗?苏丹阿都拉是在何种情形下遇到扎夫鲁,又怎会把如此机密的文件给扎夫鲁看,还让他拍下照片?这点就很离奇了。

阿末扎希和扎夫鲁都在内阁,他们也没有提起此事,跟着阿末扎希就当了纳吉的证人,扎夫鲁又通过总检察署提出宣誓书,说阿末扎希的宣誓书内容有错。这些内阁成员之间是怎样的一个操作啊?

敦马的御用律师哈聂夫认为,政府不应“藏匿”有关附加谕令,若不认同谕令,或不愿执行,大可觐见国家元首,恳求国家元首收回。

问题是,政府应该觐见现任或上任国家元首?苏丹伊布拉欣未必要处理,而苏丹阿都拉已经卸任,不再是国家元首,他可以撤回他以国家元首名义签下的谕令吗?

纳吉还理直气壮指出,前国家元首为何会下达谕令,减少他的刑期及罚款,并允准他在家服刑,就因为他的案件审判不公平,而他在任相期间为国家作出了贡献。是将功抵过的意思吗?

他还大言不惭说道,如果他是罪犯,他不可能依然受到爱戴及欢迎。言下之意,他若出狱,巫统就可起死回生吗?

纳吉的文告内容深具误导性,包括他声称有笔来自沙地供他使用的6.42亿令吉捐款,他都作慈善用途,包括供清真寺及水灾援助;又指4200万令吉非来自KWAP而是来自马银行的贷款,那也是给SRC的贷款,怎会就转入了私人户头呢?

他所谓的不公,也包括其他有份“将钱藏匿在海外的个人”,为什么他们没有被起诉,反而成为针对他的证人?

他又提到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在联邦法院的司法检讨裁决他应被释放,其实他只说“纳吉的公平审讯权被侵害”,并没有说他应被释放(请看4比一的裁决》20230423)。

针对此事,安华有什么话说?他照例说道,他不干涉此事,让特赦局开会决定去,因为这是特赦局和国家元首的权力。

至于阿末扎希入禀宣誓书为纳吉作证,安华说他以巫统主席身份参与,不是代表政府。

难道他不担心这会给昌明政府带来负面影响吗?

在许多课题上,近期的安华都不愿表达立场,真叫人难以理解。

Monday 22 April 2024

团结政府的双标立场

组建团结政府当时,相关政党及政盟签署了“共组团结政府合作协议”,并成立一个团结政府领导层协商理事会(The Unity Government Leadership Consultative Council),成员党之间若有任何分歧和误解,必须通过协商理事会和谐解决。

针对近期接二连三发生的种族宗教敏感课题,理事会上周开会讨论。

会后,秘书处主任阿斯拉夫表示,团结政府正视一些人与政党玩弄人民情绪的行为,因这已导致国内种族和宗教矛盾升温,政府同意严格依法行事,绝不向这些极端行为妥协。

他还说,团结政府各政党同意继续捍卫中庸政治的方向与方针,专注于让人民繁荣的政策,解决生活成本问题,确保国家经济稳定bla bla bla。

有没有读得让你怀疑人生?

是的,这位阿斯拉夫和他的巫统同僚,不久前不是才以党总秘书的身份,发布文告称党最高理事一致支持阿克玛在袜子事件上的立场,还说其立场就是巫统的立场,至今都未改变吗(请看《伊党才不跟你玩 》20240325)?

怎么换成了团结政府秘书处主任的身份,表达的却是180度相反的立场呢?那请问巫统或阿斯拉夫本身现在是持什么立场?中庸还是极端啊?我已被搞糊涂了。

另外,阿克玛“没大没小”,点名安华质问他是否将遵守元首谕令,让纳吉居家服刑。他俨如反对党般,叫安华不要再找借口,因为人民要的是解释。

奇异的是,阿克玛的行为这次受到巫统最高理事洛曼的斥责。他质问阿克玛,身为巫青团长为何作此提问?难道他不想看到Bossku获释吗?

他补充,所有最高理事和党区部主席知道附加谕令的存在和为何被认为无效,纳吉才要将事件带上法庭。

不觉得洛曼这段话很奇怪吗?安华一直避谈此事,拒绝交代政府立场,是否因为如此,将责任推给法庭去裁定?

Friday 19 April 2024

就是喜欢贵

今天要记录一宗读得我头昏脑胀的奇案,那便是数周前被控上庭的46亿官车合约案。

根据控状,2019年2月,Spanco公司老板陈华春声称其公司持有至少30%土著股权,因此误导财政部将价值46亿令吉的官车合约颁给该公司。

2019年是希盟政府,财长是林冠英,首相是敦马。

Spanco是自1993年以来就持有官车采购及维修的特许经营权长达25年,政府在2019年合约到期后决定采取开放招标。

根据成功集团老板陈志远披露,其公司与纳莎集团组成Cekap Urus联营公司,在2020年获颁政府官车合约意向书,但在该年发生政变三个月后,国盟政府中止了相关合约,改把合约颁给Spanco,虽然后者的竞标价还高出7亿令吉,于是,成功集团与纳莎将政府和Spanco告上法庭,反贪会也介入调查。

时间线上,我们可以结论,成功和纳莎集团在希盟政府期间获颁合约,价值39亿令吉,但国盟政府上台后取消该合约,把合约改颁给标价46亿,比前者高出7亿令吉的公司。

国盟时期的财长是扎夫鲁,首相是慕尤丁。

如今控状指Spanco谎称本身是土著公司误导政府,而非为何Cekap Urus合约被取消及接受较高标价一事,显得有点反高潮,及避重就轻,“文不对题”。

既然Spanco自1993年就获得特许权,为何当时没有发现其股权结构,直至反贪会介入调查?

此外,中止先前合约及将合约改颁给Spanco,又是谁做的决定?慕尤丁已经否认他有份,扎夫鲁则未作出回应。

行动党的林立迎质问,随着Spanco老板被控欺骗政府,政府如何确保该公司仍然能够履行合约?

我觉得那还不是重点,林立迎该问的是,为何取消才颁发一年的合约,新合约又贵了7亿?难道政府就是喜欢贵?

Thursday 18 April 2024

原来重要证人是他

纳吉通过司法审核申请,要政府证实有份志期1月29日,由前国家元首御准他在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并要政府立即执行谕令。

其代表律师沙菲宜声称,他有一名重要证人可以作证,只等他朝圣回来,以在其宣誓书上签名(请看纳吉要在家服刑》20240404)。

你做梦也没想到,这名证人不是别人,他就是巫统党主席,也是我国副首相阿末扎希。

以党主席的身份,不会有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吗?以副首相的身份,当提告政府的控方证人,又恰当吗?有没有法律朋友,可以提供意见?

阿末扎希在宣誓书证实,确实有一份御准纳吉在家服刑的附加谕令,但他看到的不是正本,而是贸工部长扎夫鲁告知他此事,他是从后者的手机里读到的。

这就奇怪了,既然阿末扎希是从扎夫鲁得知的,沙菲宜为何不直接找扎夫鲁当他的重要证人?是不是后者拒绝了,才找阿末扎希,阿末扎希就答应了?

阿末扎希还特别声明,因为那是机密档案文件,所以他没有持有副本。

既是机密文件,为何扎夫鲁的手机会有一份呢?阿末扎希那样说,岂非把扎夫鲁害惨了?

根据阿末扎希说法,是阿都拉陛下向扎夫鲁出示附加谕令正本时,后者拍下的。

难怪扎夫鲁赶快声明,他将呈上一份宣誓书,纠正阿末扎希宣誓书里的错误。

总检察署证实已收到扎夫鲁的宣誓书,并将提交予法庭。也就是说,扎夫鲁将会是政府也就是辩方的“证人”。

走笔至此,让我离题一下。扎夫鲁日前突然宣布辞去雪州巫统财政职位,并炮轰雪州巫统,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根据阿末扎希的宣誓书,取得附加谕令副本的不止扎夫鲁一人,除了他还有彭州大臣旺罗斯迪和其他政府高官,他们都可以作证。

如果阿末扎希说的属实,那该份附加谕令应该早就在高官群组里流传,内长赛夫丁说他对附加谕令毫不知情,有点难以置信。

通讯部长法米照例表示,内阁从未讨论纳吉在家服刑一事,也未讨论阿末扎希证实谕令存在一事。

如此说来,身为副首相的阿末扎希岂非背叛了昌明政府,连充当起诉政府的控方证人一事,都未事先知会政府?

昨天,沙菲宜以“牵涉敏感问题,也方便他透露重要证人身份”为由,申请内庭审理(proceeding in chambers),高庭批准了沙菲宜的申请,媒体被拒于门外。

觉得此举很莫名。当事人是前首相,是公众人物,涉及的是公众利益课题,所犯的SRC案众所周知,为何要在内庭审理?透明度在哪?裁决也不打算对外公布吗?

说要保护重要证人的身份也很可笑。媒体都铺天盖地报道他就是副首相阿末扎希了,宣誓书内容也曝光了,何必还故作神秘?

有新课题,阿克玛逞英雄的机会又来了。

对阿末扎希证实附加谕令的存在,他说是好消息,并促请被列为答辩人的内长赛夫丁等7造,对纳吉获减刑及居家服刑一事,出面说明。

纳吉也理直气壮起来了,他在脸书质疑有关方面故意隐瞒此事,不让他在家服刑。

他胸有成竹地问道,有就说有,没有就直说这是诽谤,为何沉默?

根据沙菲宜说法,他之前曾多次写信给多名政府部长,包括安华首相,要求他们证实附加谕令的存在,但至今都没有回复。

邻国《CNA》早前引述一名我国高级官员声称,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反对让纳吉居家服刑,因为特赦局会议从未讨论此事(请看《特赦局未讨论附加谕令》20240408)

既未经特赦局讨论,真有附加谕令的话,是否必须执行呢?6月5日,就看高庭如何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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