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8 May 2026

海底隧道案:重启调查NFA?

槟城海底隧道案续审(请看《槟城海底隧道奇案》20260512)。

反贪会高级调查官祖希米(Zulhilmi Ramli供称,初步调查显示,并没有足够证据检控林冠英,而当他接手该案时,调查文件的一份备忘录注明NFA(无进一步行动),即案件不成立,已停止调查,没有展开提控。

既已停止调查,为何重启调查呢?祖希米没有说明。这又是一大奇了。

他也表示林冠英不是当局当时调查的“主要目标”,但他同样没有说明,后来为何提控林冠英。

更令人震惊的是,祖希米透露,被列为NFA案的档案都会被销毁,惟不确定该NFA档案是否已销毁,因他已无从查阅。

林冠英代表律师海占奥马(Haijan Omar)提出,该NFA档案极为关键,足以完全洗脱林冠英的嫌疑,证明其清白。

我觉得既然祖希米接受调查,该档案应该未被销毁,而是交到了他手中,否则他从何查起?而既然已经NFA,为何又会交到祖希米手上重新调查呢?我没有读到祖希米在这方面的解释。

祖希米说,该案在2020年1月开档,由四名调查官负责,他是在2020年6月接任该案的调查官。四名前调查官为吴兴俊、罗斯里(Rosli)、阿雅(Ahya)和古玛(Kumar)。

祖希米说当他接手时,调查单位已经向扎鲁、卡纳拉惹(G. Gnanaraja)以及尤瑞庆录取口供,当时未发现任何问题。

尤瑞庆是Ewein集团的CEO。他当时是控方证人准备出庭供证,却在2021年10月被发现离奇死在The Palazzo公寓底楼,他是自杀还是他杀?成了一宗悬案,也增添此案的疑点。不过,警方将之列为猝死案(Sudden Death Report)处理。

扎鲁是Zenith的CEO,卡纳拉惹则是在2019年因欺诈扎鲁1900万令吉被控上法庭。

请注意时间线。卡纳拉惹在2019年10月被控欺诈扎鲁,海底隧道案在2020年1月开档,经过四名调查官员调查后被列为NFA,祖希米在2020年6月接过该案,两个月后,也就是在2020年8月,林冠英被控透过卡纳拉惹从扎鲁收贿330万令吉。

换言之,四名调查官查了6个月没有结果,祖希米查了2个月就把林冠英告上了法庭。

至于卡纳拉惹,他是因涉嫌利用自身是前首相纳吉“朋友”的关系(事发时在2017年),声称可以协助扎鲁解决反贪会对海底隧道项目的调查,欺骗对方支付1900万令吉给他。

照这个说法,该笔钱应该是由卡纳拉惹给了纳吉,为何后来却改为指控林冠英收了330万呢?

卡纳拉惹承认他确实从扎鲁收到该笔款项,但一时说那是扎鲁私下借给他的“友好贷款”,一时说给了纳吉200万,一时又说给了林冠英200万,既是扎鲁私下借给他的钱,他在该案没有任何相关利益,他又何必拿去贿赂纳吉或林冠英呢?

记得祖希米表示无法显示“资金流向”(money trail),因为给林冠英的330万令吉是以现金支付的,但不能否定其贪污指控吗?

祖希米与卡纳拉惹的供词都与扎鲁的供词出现矛盾。扎鲁在2023年接受交叉盘问时称,他当时从保险箱取出200万令吉现金给纳吉,以及200万令吉支票给林冠英(纳吉未因此被控或出庭作证)。

也就是说,据扎鲁当时的供词,给林冠英的200万是以支票支付的,不是现金,若说支票,那林冠英肯定需要将支票存入银行,为什么后来改口说是现金所以无法出示证据呢?如此反复无常的供词,法官会接受吗?

Friday, 15 May 2026

刘特佐曾随中国代表团回马?

你相信吗,虽被我国通缉,刘特佐促成了一宗价值30亿美元的马中交易,还曾在去年年底随中国的代表团回来大马,和我国就1MDB的债务进行了秘密谈判?

信不信由你,去年10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率领代表团出席在吉隆坡举行的第28届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刘特佐是代表团成员之一。

如此匪夷所思的剧情,连韩剧都不曾这么拍!

他被我国通缉,那他是如何过关的呢?是改头换面,还是用中国护照?

搞不好他改名换姓,像美国国务卿卢比奥(Marco Rubio),因其涉华言行被中国列入禁止入境名单,但为了得以随同特朗普访华,“折中”之下,中国将其译名改为“鲁比奥”那样?

根据《砂拉越报告》报道,刘特佐今年一月向特朗普提出赦免申请,与他在去年10月马中两国就免除1MDB相关债务的谈判不无关系。

一旦获得批准,美国将撤销对刘特佐的刑事指控。

所以,《华尔街报》在特朗普率团访华前夕报道了刘特佐的赦免请求,不是没有原因的。

以特朗普过往赦免国外诈骗犯的记录来看,有很大可能刘特佐也会被赦免。

针对《华尔街报》的报道,负责追讨1MDB海外资产的特工队主席佐哈里阿都干尼表示反对,声称美国应该驳回刘特佐的请求,协助我国追查其下落才是。

佐哈里也是我国贸工部长,安华上台后成立了该特工队,不过,甚少听到该特工队有什么进展(请看索取“游说费”疑云20230503)。

通讯部长法米告诉媒体,内阁会在下星期的会议上讨论刘特佐向美国申请赦免一事。

两个月前,《每日新闻》报道,刘特佐和一些人已不在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名单上,不知是否与此事件有关?

行动党议员张哲敏曾在国会提问,内长赛夫丁答非所问,仅仅解释国际刑警组织的自主权与国际协议的复杂情况,未说明刘特佐红色通缉令的现有情况。

针对《砂拉越报告》的报道,目前尚未读到政府的回应。

尤其是刘特佐随中国代表团返马一事,如果属实,官方岂会一无所知?

Thursday, 14 May 2026

第一个抓你!

直至阿占卸任,新官阿都哈林上任,政府首席秘书三苏阿兹里仍未公布针对阿占持股的调查报告及后续行动,似乎没有要公布的意思,是不是就这样束之高阁,不了了之呢(请看反贪会有三名“内鬼”?20260402)?

当被揭超额持股一事时,他提告彭博社诽谤并求偿1亿令吉,彭博社没有理睬,继续爆反贪官员与黑帮企业勾结的料,阿占也没有对彭博社采取任何后续行动。

阿占并没有否认他持股一事,但他辩称他在三个月后就脱售了所有股票,还亏损了40多万令吉,这不不打自招吗?还否认什么(请看《阿占处变不惊》20260219)?

可能他觉得,他都把股票卖了,都亏了钱,意即超持问题已不存在,大家还想怎样?

问题是,你的确曾经超持啊!而且,这不是第一次啊,2022年,他已被爆超持一次了啊!那时他也没有否认,但声称是他弟弟借用他的股票户口买的,还恫言要告爆料者呢(请看我借名字洗黑钱,你吹咩?》20220106)!

针对本州议员集体收贿事件,吹哨人曾透露当初他要向反贪会报案,并要求在吹哨人法令下获得保护,但被一名高官阻扰和拒绝,如今他揭露,当年阻止他报案,并威胁说第一个要抓他的高官就是阿占(请看《Lulus Dulu, Urus Kemudian》20250728)。

吹哨人说,阿占曾表示,这些人愿意归还贿款及给与赔偿,条件是他必须停止公开相关指控,还要他签一封保证信,承诺如果接受赔偿的话,就不再追究,但他没有答应。

而阿占当时的说法是,有人告密,但未正式报案,反贪会因此未能展开调查及保护吹哨人。为何?因为吹哨人自己若也违法,就不能在相关法令下受到保护。换言之,吹哨人要求“免控权”,但反贪会不同意。

那位苏菲亚称是安华指示吹哨人偷录那些视频的,这有点难以置信,若是的话,吹哨人早就第一时间爆料出来了,何必由她来告诉他?又说三苏叫阿占尽快结案,这就前后矛盾了(请看真假苏菲亚?》20251128)。

Wednesday, 13 May 2026

一名回教金融人物失信案

今天要谈的是一宗失信案。一家叫Energy Eco公司的两名董事,道勿峇卡(Mohd Daud Bakar)和诺丽扎达祖丁(Norliza Tajudin),面对
7项失信控状,涉及金额1055万令吉。

这起案件引人注目,因为62岁的道勿峇卡是一名回教金融界知名的丹斯里级人物,曾担任国行、证监会以及纳闽金融与商业中心的回教法咨询委员会主席,他和诺丽扎被控在出任公司董事及股东期间挪用资金,两人皆否认有罪。此案将在下月19日过堂。

道勿峇卡也在今年2月以Energy Eco代表,被控与一家AUF MBZ Consortium勾结,无执照进行证券买卖业务。AUF MBZ犯下违法行为,是因为前者教唆与串谋所致。道勿峇卡同样否认有罪。

一家QEW公司董事依克巴(Iqbal Mohamad)亦在该案涉嫌与AUF MBZ共谋被控。

道勿峇卡曾担任国行以及证监会的伊法咨询会主席,如今自己却因无执照进行证券交易被控,这点相当讽刺。

他也创立了Amanie Advisors,一家提供回教金融法咨询的集团,除了在国内,也在杜拜和伦敦等地方设立分行。

在成立Amanie Advisors之前,道勿曾担任国际回教大学(IIUM)学术副院长。

记得在希盟1.0执政期间,时任教长马智礼曾“兼任”国际回教大学(IIUM)主席(有说是校长职)吗?由于其委任引起了极大争议,随后在时任首相敦马的劝告下,马智礼辞去该大学主席职,道勿则获推荐取代马智礼,出任该职。

对上述两起控案,我的看法是,道勿既曾当过证监会回教金融法咨询会主席,不可能不知道进行证券交易业务需要执照,但他涉嫌为客户进行证券买卖,客户也因其背景而让他为他们进行证券投资,结果可能无法取得回酬,造成其失信罪。

Tuesday, 12 May 2026

槟城海底隧道奇案

今天要谈一宗奇案,那就是林冠英的海底隧道案。

林冠英在2020年国盟政府期间被控四项滥权贪污罪如下:

1)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向Zenith Construction董事扎鲁阿末(Zarul Ahmad Mohd Zulkifli)“收取贿赂”(receive gratification)330万令吉;
2)向扎鲁索要未来利润的10%佣金,作为公司获得63.4 亿令吉工程的回报;
3)将槟城政府两块总值2.08亿万令吉的地段卖给海底隧道项目的一家发展商。

说它奇,是因为在案件审讯了6年后,控方突然申请修改第一控状,即将“收取贿赂”的(receive)一字删除。

为什么要删除“收取”一字?难道收贿者非林冠英本人?

辩方提出反对,称接近尾声作出的重大修改,存在不合理的拖延及恶意,对案件造成不利影响。

但地庭法官阿祖拉(Azula Alwi)裁定控方有权作出修改,批准了控方申请。

第二奇是,关键证人曾多次更改证词。比如他在2018年的初步证词里并未提及林冠英涉及贿赂,在后来的证词才改口称林冠英向他索要10%佣金。

第三奇是,反贪会高级调查官祖希米(Zulhilmi Ramli)表示没有“资金流向”(money trail),但不能因此否定其贪污指控,因为给林冠英的330万令吉是以现金支付的,没有存入银行账户,所以找不到转账记录。

所谓的“资金流向”,就是像在1MDB案反贪会制作的图表,清楚显示资金的来源及去处,时任总检察长阿班迪虽说没有资金不见,却不小心展示了该图表(请看《阿班迪手中的重要证据》20211210)

祖希米以“现金支付”作为无法显示“资金流向”为由,只凭扎鲁口述,他是通过卡纳拉惹(G. Gnanaraja)将装有现金的袋子交给林冠英的,但就算是现金,扎鲁自己也没有记录吗?

祖希米说,扎鲁两名前下属阿兹里(Azli Adam)和伊布拉欣(Ibrahim Sahari),证实协助扎鲁伪造发票以提取公司资金,这不就是贿金来源的记录吗?为什么没有将“伪造发票”作为证据?而且,若是真的从公司提取资金,哪又何须“伪造”?

第四奇是,祖希米說他是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分别向扎鲁和卡纳拉惹(G. Gnanaraja)录供。扎鲁说他給了卡纳拉惹4個袋子,总共400万令吉,两人皆证实,其中200万令吉给了林冠英。那其余的200万呢?为什么控状却说330万呢?

卡纳拉惹本身也被控欺骗扎鲁1900万令吉,因为他谎称认识时任首相纳吉,可助他解决反贪会对扎鲁的调查,但他否认因为被控而陷害林冠英,以换取他本身较轻的控罪。

辩方声称,卡纳拉惹曾表示,这笔钱其实是给了纳吉,以避免扎鲁被反贪会调查,并非给了林冠英,而扎鲁将责任推给了林冠英,作为交换不被起诉的条件。

听起来是不是似曾相识啊?在NexG的陈文龙也声称,他曾给某位公正党部长950万令吉,因对方说可以帮助他解决执法机构对他的调查,但后来他澄清,950万是要交给企业黑帮的,以避免他的亲友和商业伙伴受到牵连(请看Mr. R另有其人20260327)。

第五奇是,扎鲁曾在证词提到“大老板”,辩方指出,在扎鲁和卡纳拉惹的对话记录,“大老板”指的就是纳吉,不是林冠英。扎鲁这才辩称,他也会这样称呼其他人。 

第六奇是,扎鲁在2022年供证时称,林冠英没向他索取任何金钱,但为了履行他的10%佣金承诺,他曾给林冠英20万令吉贿款,而他也对林冠英10%佣金的要求感到震惊。

他说他将现金放在信封里,但未告诉林冠英金额,对方没有问信封内容,也没有拒绝,只是一直微笑,显得很开心。

林冠英这边,他一直坚称自己清白,这是一场针对他的政治迫害。

如此扑朔迷离的一宗案件,证词相互矛盾,法官会认为这是政治迫害吗?

Monday, 11 May 2026

纳吉申请暂缓偿还赃款

上个月,高庭裁定SRC针对纳吉的民事诉讼胜诉,纳吉需偿还13亿美元(约53亿令吉)给公司,纳吉提出上诉,并申请暂缓偿还11.8亿美元(请看《纳吉需赔偿SRC 13亿美元》20260401)。

为什么纳吉申请暂缓偿还11.8亿不是13亿美元?根据法鲁斯法官(Fairuz Zainal Abidin)判词,纳吉将其中1.2亿美元转入其私人户头,难道纳吉的意思是说,他可以先偿还(也等于承认)转入其私人户头的1.2亿美元,但另11.8亿美元要延后?

SRC代表律师卡纳纳丹(P. Gananathan)作出反对,指纳吉没有明确表示他无力偿还赃款,他担心如果上诉成功,他是否能够拿回赃款,但这不应成为暂停执行判决的理由。

在SRC 1.0案,纳吉通过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获得40亿令吉贷款,其中4200万令吉流入了纳吉的个人户头,其余资金被转移到海外,很大部分资金流入了瑞士BSI银行。

SRC没有要纳吉偿还KWAP的40亿贷款,作为财政部的子公司,贷款有政府担保,所以是政府偿还KWAP的40亿令吉贷款(请看《政府在替SRC还债》20190619)。

但SRC 3.0的13亿美元不是贷款,而是SRC本身的资金被直接挪走,公司只能直接向纳吉讨回这笔钱。

除了1.2亿美元流入纳吉的私人户头,其余11.8亿美元又去了哪里?

安琪拉(Angela Barkhouse)清盘师是SRC3.0案的第二名控方证人,根据她的证词,11.8亿美元被转至SRC在英属维京群岛的岸外户头,然后再被转移如下(请看还有一家SRC-Aabar岸外公司》20240318)

1)8.6亿美元至SRC在新加坡BSI的户头;
2)2.5亿美元至SRC在香港宝盛银行的户头;
3)500万美元至SRC在香港Falcon(Aabar/IPIC子公司)的户头;
4)6000万美元至Aabar-SRC在BSI的户头。

当然这些还得多靠刘特佐的操作,如此神通广大,叫人叹为观止。

Friday, 8 May 2026

森甲柔三州闪电州选?

团结政府协商理事会开会,决议继续维持森州团结政府的合作关系,皆大欢喜。

照这个逻辑,这个州政府应该可以做到届满为止了吧?

但为什么,阿末扎希和陆兆福都不约而同表示,森甲柔三州可能闪电选举,阿末扎希更表示国阵成员党已经开始备战,陆兆福也提醒党员们全面备战?这不自相矛盾吗?

马六甲上届州选在2021年,州议会将在今年底届满,随时解散举行州选这我可以理解(请看马六甲一年一次政变》20211006)。

但森州上届州选是在2023年,当时一同举行州选的还有槟城雪州吉兰丹登嘉楼和吉打,这六个州议会最迟要到2028年才届满,为何森州迫不及待地要举行州选呢(请看轻舟未过万重山20230814)?

显然,两厢表面上同意维持森州团结政府的合作关系,但巫统州主席加拉鲁丁继续坚持他对阿米努丁大臣的不信任,说白了,就是要换大臣就对了。人选是谁?那就唔驶问阿贵。

所以最后的解决方式是不是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巫统满怀信心,认为如果举行州选,国阵应可赢得比希盟多的议席,联合政府有多麻烦,议席一旦过半,那就可以单独执政,再也不用和希盟联政,国盟更不必说了。

森州在三年前的州选成绩是:希盟17席、巫统14及国盟5席。凯里都说了,如今形势对国阵大利,巫统何尝不想夺回森州政权,取回大臣宝座?

如果成功逼得森州解散州议会举行州选,那可能马六甲柔佛两个国阵州也一起解散同时进行州选。

有人可能会问,那柔佛才在2022年州选,为何不等下届全国大选同步进行?

上届州选,柔佛并未与全国大选同步,而是在该年较早的3月,选绩是希盟12席、国阵40席、国盟3席及MUDA党1席,国阵从希盟夺回该州政权。

柔佛大臣翁哈菲兹有意提前举行州选,我想原因可能是为了证明他自执政以来的领导能力。记得吗,当时的国阵大臣人选原本是原任大臣哈斯尼?但据说苏丹伊布拉欣不接受,亲自钦点了翁哈菲兹,让后者受宠若惊,自然要好好表现了(请看柔州上演宫廷戏》20220316)。

有人可能又会问,彭亨和霹雳也是国阵州,大臣皆来自巫统啊,如果巫统那么自信,为什么不一并解散两州州议会,连同森甲柔三州同时举行州选举呢?

问题是,国阵在彭霹两州未占优势。尤其是在霹雳,国阵仅获9席,对比希盟26席及国盟26席,希盟国盟旗鼓相当,最后,国阵接受希盟的献议,和后者组联合政府,因为希盟将大臣职位让给了巫统,由沙拉尼继续当大臣

国阵为何不选国盟?根据国盟州主席法伊沙说法,因为国盟不能接受沙拉尼的要求,即让后者继续担任大臣,因此谈判告吹(请看《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20221122)

如果此时解散霹雳州议会,巫统觉得胜算不大,自然不敢在该州轻举妄动。

彭亨的情况和霹雳相似。全国大选后,国会呈悬峙现象,久久未有结果,霹雳可说是选后国阵和希盟的第一个联合政府。

彭亨有42个州席,国阵国盟平分秋色,各得17席,希盟只得8席。国阵不想和国盟联合政府,至少在大臣人选方面就有得吵。这时,希盟和国阵在国会达成共识,同意组建联邦团结政府,于是,国阵在彭亨也不再犹豫,彭亨也成了希盟国阵联合政府的第二个州,由巫统主席旺罗斯迪出任大臣(请看《从此没有反对党》20221129)

国阵国盟在彭亨旗鼓相当,如果此时解散该州议会的话,巫统未必有太大把握赢得比国盟多的议席,更别说要单独执政了。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森甲柔三州闪电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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