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9 September 2026

为纳吉筹款5000万的必要性

罗斯瑪向海内外各界为纳吉筹款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一事表示感激,但也意有所指地表示,自己“终于看清谁才是真正的朋友”。她是在说谁吗?

头两三天,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说,“纳吉团结基金”估计已破200万(请看《重合的时间线》20260923)。

一周后,纳吉女儿诺雅娜说,仅筹获4%,要在短时间内筹获5000万令吉,非常困难。

4%即等于200万,难道说,一周来,基金里的金额都没有增加?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也说,纳吉不要大家为他筹款,但纳吉的现金和资产都被冻结了,当年的26亿令吉,大部分也都已退还给汇款人了。我注意到他已不再坚持说是退还给沙地国王了(请看《纳吉还不许回家》20260924)。。

纳吉的大儿子尼扎则说,即使当局解冻父亲的资产,仍然不够缴清5000万令吉的罚款,因为数额实在太大了。

怎会不够?单单在柏威年(Pavilion)“安全屋”搜获的现金,包括外币在内,就有1.2亿令吉了,用这笔现金偿还罚款,剩下还有7000万令吉呢!

那边厢,纳吉女儿诺雅娜才说仅筹到200万令吉,但在短短几天后,阿末扎希突然宣布,至上周末为止(27/9),“纳吉团结基金”已筹得925万令吉,这又来得太快了吧?不知谁突然慷慨解囊呢?

虽然如此,阿末扎希说,这个数字距离5000万令吉的目标仍然很远,因此呼吁大家继续踊跃捐款。

与此同时,继早前针对减刑减罚款的第一次特赦提出上诉,大马律师公会再次入禀法庭。挑战特赦局给予纳吉第二次特赦的决定,及质疑巫统公开筹款助他缴付罚款的必要性。

该公会主席阿南德(Anand Raj)援引陆意清法官在裁决附加谕令“违法”时指出,大马法律并没有居家服刑相关规定,内长赛夫丁也证实这一点,也还没有居家服刑的SOP或指南,更要求特赦局公布有关纳吉两次获得特赦的会议记录等等。

阿南德指出,逾1.14亿令吉现金和部分资产已经归还给纳吉代表律师了,为何还需要为他公开筹款?

这点,就需要总检察长证实了。

Monday, 28 September 2026

伊斯迈大臣死撑到底

森州大臣伊斯迈開記者會,以為他是要為自己和10名行政議員的行為懺悔道歉,因为他们一行11人
被阻觐见“新王”东姑纳扎鲁丁,报道称后者被警方限制行动,所以他们又回頭來要對現任嚴端慕力兹表示效忠,避免被炒嗎?原來不是。

那他要表达什么呢?他说州政府没有废黜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州最高统治者也非由州务大臣或州政府选出,他们只是根据四大酋长的“宣言”(proklamasi)表达州政府的立场。

而当媒体追问为何早前说是“被胁迫签署废黜宣言”时,他却说事过境迁;为何改变立场?他却否认改变立场,说已经没有这回事了(请看《宫廷计 · 第二季》20260909)。

Hmm,这样的答案,你会接受吗?明明做过的事,却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而当作没这回事。

此外,他也是回应首相安华,因为安华斥责森州行政议会的行为“无礼不文明”,本身根本没有权力或被委托去质疑王室。

如今慕力兹撤除10人官职已正式颁布宪报,伊斯迈应该谢主隆恩,至少他还保住了乌纱帽,但签署废黜宣言,带着10名行政议员打算觐见“新王”不果的他,就算严端慕力兹不炒他,不是他最应该引咎辞职的吗?

这位大臣,也够奇葩的了;他到底效忠谁呢?

他还怪前朝,说这都是前朝造成的。

怎么造成?他说时任大臣也就是阿米努丁没有履行州宪法规定的责任,把烂摊子留给现任政府,如今后者却被描述为和最高统治者对抗,并要联邦政府尊重森州宪法、民选州政府以及森州习俗机构享有的特殊地位。

言下之意,就是州有州宪法,联邦不应插手。

说到这,就不能不提州行政议会早前开除州政府秘书扎菲尔(Zafir Ibrahim)及州法律顾问慕扎玛(Muzalmah Mustapha Kamal)的职务,因为两人在涉及“废黜慕力兹,改立纳扎鲁丁为新严端”的处理方式和立场与州政府存在严重分歧。

但总检察署很快出来打脸,强调根据森州宪法第37条,州秘书和州法律顾问均属联邦公务员,州行政议会或州大臣根本无权暂停或革除两人职务。

与此同时,上议院前主席莱士雅丁在煽动法令下被控。

记得吗,他在森州选举前两天被森州王室以“维护该州君主制度尊严、荣誉与神圣”为由,即日褫夺其两个勋衔,原因是莱士雅丁公开力挺四大酋长推举东姑纳扎鲁丁,并出席后者的“登基”仪式。此外,他也为巫统森州主席加拉鲁丁打抱不平,因为他未被选为森州的新大臣(请看《为他人做嫁衣裳》20260805)。

莱士雅丁也是宏愿党会长。很凑巧,因为土团党告状,两天前,注册局要国盟暂停所有活动及禁止使用“国盟”名称,并在30天内须提呈申辩,否则注册将被撤销。宏愿党是国盟的成员党,可以说是为了取代慕尤丁的土团党(请看《初一到十五》20260925)。

控状指他在今年6月5日公开支持拥立纳扎鲁丁为第12任森州严端(挑战现任严端慕力兹),那么,伊斯迈大臣连同10名行政议员在本月16日宣布端姑慕力兹已被废黜王位,并由端姑纳扎鲁丁接任,岂非也应该在同一煽动法令下被控(请看《王不见王》20260918)?

伊斯迈大臣死撑到底,相信是因为局面已让他进退两难,严端慕力兹谕令他重新提呈一份全新的行政议员名单,他仍坚持原有的10人继续履职,不应被禁。

这次州选,国阵以18席胜出,分别是巫统16马华2席,恰好占森州议席的一半;而原本的行政议员名单由巫统7人马华伊党宏愿党各一人组成。

若要提呈全新名单,伊斯迈大臣只能呈上6名巫统议员人选,何解?

除掉原有的7人及伊斯迈本人剩8人,严端慕力兹不会接受巫统州主席加拉鲁丁和外长末哈山,原因这里不再赘述,所以就剩下6人。

马华也是一样,剩下1人没得选,其余3人,就只能从伊党另3人和宏愿党另2人可选。

也就是说,巫统行政议员将少1人,无法保持原有的7人,伊斯迈只能从伊党宏愿党议员中选。

Friday, 25 September 2026

初一到十五

国盟风波发展至此,其实毫不意外,大家早就预料到了。

被挤出国盟的土团党终于向注册局告状,注册局要国盟在30天内申辩,否则其合法地位将被吊销。

土团党向注册局告什么状?主要包括未获邀请出席讨论森州选举议席分配的最高理事会议、伊党主席哈迪声称土团党已“自动退盟”,及违反了8项党章条规(请看《伊党会再抛弃巫统,像现在抛弃土团党吗?》20260720)。

根据报道,土团党在8月间提交投诉,可能注册局迟迟未有行动,慕尤丁3天前公开向注册局施压,注册局随即指示国盟全面暂停所有活动并禁止使用“国盟”名称,30天内须提呈申辩,否则将面对撤销注册危机。

如果国盟未能在30天内向注册局作出解释,或其解释不被注册局接受,那肯定会在甲州选举给国盟带来负面影响,最起码不能使用国盟旗帜竞选,更不能以国盟名义办竞选活动,成员党们须各别上阵,各自活动。

安华已迫不及待表示,希盟已经与土团党探讨在甲州选举进行合作的可能性,诚信党副主席马夫兹也公开表示不反对,行动党虽未表态,看来土团党重回希盟怀抱,已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所以说,阿兹敏在雪州议会突与大臣阿米鲁丁阿邦阿迪,慕尤丁4罪获撤,不会无缘无故的,稍后如果另外3罪也被撤销,那一点都不奇怪(请看《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20260916)。

甲州选举,希盟若和土团党合作,那还会和国阵“结盟”吗?或者,国阵会选择和国盟合作吗?我觉得两者的几率都不大。因为,从上届选绩来看,甲州国阵或不需要和任何联盟合作。

上届州选,国阵囊括21席(巫统18、马华2及国大党1席)、希盟5席(诚信党1席及行动党4席)和国盟(土团党)2席。

你会注意到,诚信党有1席,所以党副主席马夫兹讲话,公正党0议席。土团党要加盟,无任欢迎。

Thursday, 24 September 2026

纳吉还不许回家

国家元首已在18日御准纳吉居家服刑,但至目前为止,纳吉仍未能“回家”。

总检察长杜苏基说,因为纳吉尚未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那是特赦的先决条件。

其实那只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当局还未有个相关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也就是监管机制。

内长赛夫丁第二天就说了,我国还没有居家服刑法令,目前还在拟议中的草案,是为了解决监狱拥挤问题,尤其是针对在狱中等待审讯的被扣者,不包括严重罪案或重罪犯者。

赛夫丁早在2024年宣布,将拟议一个释囚特许计划(PBSL)的居家服刑法案,让服刑4年及以下的囚犯在家服刑。

好巧不巧,之前就已传出纳吉将获居家服刑,难免让人怀疑,赛夫丁所提的法案,根本就是为纳吉量身打造的。

不久,代表律师沙菲宜就入禀高庭,声称有一份来自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附加谕令,御准纳吉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其剩余的6年刑期,但特赦局刻意隐瞒该份附加谕令(请看《纳吉要在家服刑》20240404)。

然后就是长达20个月的诉讼期,直至去年年底,陆意清法官裁定该附加谕令无效,纳吉不能居家服刑(请看《纳吉不能在家服刑》20251222)。

纳吉提出上诉,随后撤回上诉,改为向现任国家元首苏丹伊布拉欣申请第二次特赦,终在本月18日获得批准,条件便是须先缴付法庭裁决的5000万令吉罚款。

于是,又有人提出质疑,既然我国没有居家服刑法令,为何纳吉仍能获批在家服刑?

给出的答案是,那是国家元首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的绝对特赦权,而且,之前已有先例,通过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或监狱的假释程序(parole)提前出狱。

本州的彼德安东尼便是在今年3月获准通过假释提前出狱,返回本州在家服刑,直到2028年3月刑满为止。但其假释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大的注意。

Wednesday, 23 September 2026

重合的时间线

巫统为纳吉众筹,以缴付SRC案的5000万令吉罚款,好让他能尽快居家服刑。

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说,民众踊跃响应,为众筹所设的“纳吉团结基金”每小时增加4至5万令吉,估计已破200万(21/9)。

我约略算来,如果每小时增加5万,假设这个数字每天维持不变,5000万令吉的目标,最少要1000个小时,或42天后才能达到。也就是说,如果单靠捐款的话,纳吉最快也要等到10月尾才能居家服刑,他或家人愿意等那么久吗?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说,纳吉名下绝大部分资产、银行户头及不动产都被政府冻结与执法程序限制,不能动用,暂时无法缴清所要求的5000万罚款,目前正在研究申请部分解冻,或探讨其他筹措罚款方案。

纳吉与其家人肯定不会愿意等到筹款达标,那要等到10月底或更久;但要是通过解冻其资产或银行户头成功缴付罚款,那“纳吉团结基金”是否应该归还给哪些捐款者呢?

我上网查阅,被冻结的现金和资产价值至少10亿,5000万只占了5%,解冻或变卖一小部分来缴付罚款,肯定绰绰有余。

被冻结的现金和资产,包括外币在内的现钞约1.2亿令吉、珠宝估值6.6至8.8亿令吉、567件名牌包包5130万令吉、423块手表7800万令吉以及234副太阳眼镜37万令吉,总值约10亿令吉。

其实还不排除未被当局冻结,可能在海内外或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当然这些我们都不能证明。

税收局还向纳吉父子女追讨2011至2017年期间积欠的税款及罚款,分别是纳吉16.9亿令吉、纳兹夫丁被追讨3760万令吉以及诺雅娜1030万令吉。此外,罗斯玛也曾面对5项未向税收局申报控状,涉案金额710万令吉(请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20241018)。

纳吉子女渴望父亲尽早出狱,他们应该拥有足够能力为父亲缴付罚款,好让父亲尽快在家服刑。

顺带一提,税收局只向纳吉父子女追讨2011至2017年期间的税款,巧合的是,纳吉在2012年委任亲信伊万出任财政部秘书长,同时兼任税收局主席,直至希盟政府上台为止。

有没有发现时间线上微妙的平行重合呢?

Tuesday, 22 September 2026

大臣违昭,该当何罪?

森州宫廷事件反转不断,看得人眼花缭乱。

端姑慕力兹午夜宣布撤销10名行政议员的委任,并谕令大臣重新提呈新的10人名单。

当时就很纳闷,怎么立场反复,一下说被逼迫,一下带着10名行政议员证实端姑慕力兹已被废黜王位的伊斯迈大臣,却没被撤职?他不是最该被开除的第一位吗?还是,因为他说他是被逼的,慕力兹原谅了他?但他接下来的动作,都不像是被逼的啊(请看《王不见王》20260918)!

大臣违昭,该当何罪?伊斯迈竟然拒绝执行严端的谕令,强调撤销行政议员委任不具法律效力,因为严端未先征询大臣意见,因此,现有州行政议会仍合法运作,无需提呈新名单。

伊斯迈说严端炒人违宪,10名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则联署表示,森州行政议员宣布端姑慕力兹被罢黜的行为也违宪,因为他们没有这方面的权力。

10名前主席更指出,伊斯迈大臣签署的罢黜公告,是志期4月19日由四大酋长签署的,但伊斯迈在那时并非大臣,他是在8月州选后才成为大臣的,因此,该公告的效力和合法性存在严重疑问。

说到为何严端只开除10名行政议员,不开除带头“叛君”的大臣,因为那可能导致州议会解散,不得不重新举行选举,而要是巫统再次胜出,又是同班人马,严端会接受他们吗?就算是另一批人,他们在宣誓后就职又宣布严端被罢黜,同样的戏码,岂非没完没了?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伊斯迈大臣原本说他是被逼的,甚至为此两度报警,一夜之间却又带头反严端慕力兹,还理直气壮,表现得有恃无恐,这180度的转变,是因为背后有人或势力在为他撑腰吗?

Monday, 21 September 2026

纳吉或在2028年申请第三次特赦

特赦局将纳吉的特赦申请审议押后,一个星期后,就召开了第二次会议,议程只讨论纳吉的申请。

结果也是大家已经知道的,国家元首御准纳吉居家服完他在SRC案的剩余刑期,即到2028年,先决条件(condition precedent)是他必须先缴付他的5000万令吉罚款。

我们不知道的是,特赦局当初为何抽出居家服刑申请的部分,然后又展延审议,一个星期后再开会,审议及批准的又恰恰是居家服刑的部分?是不是有其他未获批准的申请呢?

居家服刑原本是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附加谕令,但因未经过特赦局而不被法庭接受,与其上诉,纳吉改为向现任国家元首伊布拉欣申请特赦,也就因此有了第二次特赦(请看《纳吉申请第二次特赦的两次大反转》20260911)。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说,纳吉资产、银行户头及产业被冻结,他因此无法单方面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似在为巫统成立“纳吉团结基金”筹募5000万令吉辩护。

更有不明所以的伊党党员竟然责骂希盟政府是高利贷,因为纳吉只贪污4200万令吉,为何罚款5000万,比赃款还多?

蛤,难道他们不知道那是SRC案法官所裁决的罚款,原本是2.1亿令吉,在第一次特赦时获苏丹阿都拉减至5000万,不是希盟政府定的罚款?

至于为何原本是2.1亿?因为根据反贪污和洗钱法令,罚款是赃款的5x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纳吉在SRC案被控收取4200万令吉,5x罚款就是2.1亿令吉,这还不够简单明了吗(请看《纳吉25宗罪的刑罚怎么算?》20251129)?

有读到报道说,服完SRC案的刑期后,纳吉还是得乖乖回去牢狱继续服1MDB案的刑期。在该案,纳吉被判坐牢165年(同时执行则15年)及罚款114亿。

你觉得那真的会发生吗?更何况,1MDB案的刑罚还比SRC案严重?

纳吉已对1MDB案的判决提出上诉,可能也像SRC案那样一直上诉到联邦法院,因此很大可能不会在2028年前获得裁决,届时,纳吉肯定会提出第三次特赦申请,国家元首那时将换成霹雳苏丹纳兹林,他会如何看待纳吉的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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