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几时可以相见?女儿失踪已经进入第13年了,如果她还在的话,现在应该已经念着初中,她现在长得如何,漂亮吗?像妈妈吗?就算见面,或迎面而过时,她可认得出她?最让她挂念的是,女儿愿意认她吗?还是她已习惯叫别人做妈妈?
这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情节。13年前,当发现丈夫有了新欢,英迪拉毫不犹豫地提出离婚,在办离婚手续的当儿,却发现丈夫偷偷在回教法庭为三名孩子改教,同时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她向他提出抗议,他却抱走了当时一岁不到的幼女,不让母女见面。
英迪拉通过民事法庭起诉丈夫,第二年,高庭宣判英迪拉取得孩子抚养权,撤销孩子的改教证书,并发出庭令要前夫交出女儿,唯被拒绝。
高庭遂谕令总警长逮捕已改名里端的前夫,及将幼女归还母亲。总警长却以回教法庭已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前夫为由,表明警方保持中立,不会执行高庭发出的庭令。
上诉庭在2015年推翻高庭裁决,指只有回教法庭有权审理改教案,重新宣判里端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有效,并宣判英迪拉不能强迫总警长逮捕其前夫及归还女儿给她,因为总警长不执行私事。
英迪拉不是回教徒,无法在回教法庭申诉,只好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
上诉庭虽然宣判里端可以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及英迪拉不能强迫前夫归还幼女给她,却未宣判前夫可获孩子的抚养权,联邦法院因此宣判孩子抚养权仍归英迪拉所有,并谕令总警长逮捕里端,警方却声称找不到人,里端从此失踪(请看《英迪拉前夫和幼女从人间蒸发》20180208)。
2018年,联邦法院宣判孩子改教必须经过父母双双同意,英迪拉的三名孩子因此改教无效,时任总警长却声称,无法找到里端两父女的下落(请看《"Parent" means "Ibubapa", not "Ibu atau bapa"》20180130)。
这就奇了,移民局没有里端父女出国记录,应该还在国内,里端也要工作,他的雇主不知他是警方要找的人吗?他的新妻和左邻右舍都不知他是谁吗?女儿已经是上学的年龄,除非他不让她上学,学校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都是警方可以追查的线索。
英迪拉退而求其次,说不介意女儿改教,不会强迫她信回兴都教,只要女儿回到她身边就好。
英迪拉起诉总警长,要求警方勿再拖延行动,因里端能在2015和2017年购买2辆轿车,今年五月更新驾照,证明他人在国内,警方不可能找不到他。
总警长回答,警方知道里端行踪,但他希望这宗案件有个圆满结局。
原来警方一直知道英迪拉的前夫在哪里,但为了“圆满结局”,所以迟迟没有行动。
本月14日,法庭将针对英迪拉起诉总警长案进行审理。问题是,从当年的慕沙哈山到现在的阿克里,总警长已换了五任,英迪拉起诉的是哪一位?
https://sabah.sinchew.com.my/20211205/康华·人间烟火-英迪拉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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