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不甚了了,因为历史课本从未提到这点。然后又听到有同学说我国每年需付7000马币“租金”给菲国(根据现在媒体报道说是5300令吉),当时就更不解了,本州不是独立了吗?为什么要向菲国还租?那不等于承认沙巴领土原本属于菲国,我国仅向菲国租借过来?
而后又有不同的说法,说年金不是还给菲国政府,而是还给苏禄王朝的苏丹的。
可是,苏禄王朝不是早就灭亡了吗?既然苏禄王朝早已不存在,那我国是付租给谁呢?报道说,付给苏禄苏丹的后裔。
可是,自称为苏禄苏丹后裔,甚至自封苏禄苏丹的人那么多,我们究竟把租金交给谁?我们又如何鉴定谁才是「合法」的苏丹或其后裔呢?
多年前,本州就曾发生一宗自封苏丹隆重登基的荒谬事件。那是在11年前,一名叫阿克占的商人被封为第33届苏禄苏丹,声称自己在州内拥有50万名追随者(请看《苏禄王朝后裔自封苏丹是一场闹剧》20110211)。
其实,这名阿克占曾在90年代因涉及“大马卡计划”而在内安法令下被扣两年,他也是巫统党员。
而当希盟时期土团党要东渡沙巴的时候,他又声称他已加入成为永久性党员,并带着19,000人入党(请看《沙巴巫统被沙巴苏丹捷足先登》20190107)。
言归正传。我要说的是,如果我国一路来都有在付租给苏禄苏丹的后裔,我们如何鉴定对方是货真实价的苏丹后裔?
当年武装份子入侵拿笃事件发生,报道说背后主导人是自称苏丹加玛鲁基兰三世(Jamalul Kiram III)的胞弟阿茲慕迪基蘭(Azim Muddin),荒谬的是,此人曾在马士达华时代在古达当过助理县官(请看《蘇祿恐怖分子首領當過沙巴古達助理縣官》20130321)。
还有一位充当加玛鲁基兰III发言人的苏禄公主洁西尔(Jacel Kiram)。大家还记得奴鲁和这位公主合照而闹得沸沸扬扬的新闻吧!
可是,这位加玛鲁基兰III到底是不是苏禄王朝的合法苏丹呢?根据当时州档案局总监迪加巴拉斯的说法,苏禄基兰家族的确持有“租赁”,但随着苏禄王朝灭亡,法律上根本已经失效。
他说,根据档案,加玛鲁基兰二世(Jamalul Kiram II)是最后一位在1936年受承认的苏丹,他有7个女儿,没有儿子。
如此说来,自称苏禄苏丹后裔的加玛鲁基兰III并不是加玛鲁基兰II的儿子,他是不是冒牌货?他如何能证明他是合法的苏禄苏丹?
迪加巴拉斯说,原来在日治時代,当时叫北婆罗洲的沙巴就停付租金给苏禄苏丹了,但在马来西亚成立后,东姑在马士达华的建议下,才再开始付租给对方。
可是,如果苏丹加玛鲁基兰II没有儿子,这所谓的“对方”是谁呢?叫我想起当时在古达当助理县官的阿兹慕迪基兰,也就是自称苏丹的加玛鲁基兰的胞弟(请看《承認一個已經滅亡的王朝》20130327)。
回到现在。由于2013年的拿笃入侵事件,我国停付租金,苏禄苏丹后裔因此追讨并告到西班牙马德里仲裁庭。
谁是苏禄苏丹后裔?假设加玛鲁基兰三世是“合法”的基兰苏丹二世的继承人,但随着他已于2013年去世,他的“后裔”可就是那位洁西尔公主?
媒体只提苏禄苏丹的后裔,但一直没有透露名字,所以我们也无从得知,谁是苏禄苏丹后裔,对方可是真的合法的“继承人”?
更重要的是,既然苏禄王朝已不复存在,我国是否还有必要继续付租给对方?好像还没有人从这个角度与方向去思考这个问题。
2 comments:
這個問題我國的處理態度就是一團糟!但最槽的並不是政府。
一、打官司講證據。當年英國佬與蘇祿人有沒有合約?如今原告有沒有一份?另一方面就是原告是否可以證明自己是蘇祿蘇丹?
二、這一切當然就是湯米替現在這位原告證明了。
三、當年蘇祿人說是租,英國佬說是割讓。所以我國所有媒體與政府應該眾口一詞說是割讓!但媒體與拉菲茲似乎不在乎,以構罪納吉為目的。悲哀啊!
四、如今這個原告似乎是蘇丹弟弟的後代,所以我們媒體不能稱之為蘇丹後裔。
五、我們的媒體與政棍都沒有認真想過這些問題,以後或許會越演越烈。但我擔心的是有朝一日搞到聯合國,來個公投導致獨立。到時候沙巴人吃什麼啊!(我對沙巴州政府白吃白喝幫倒忙是很悲觀的,聯邦政府出錢辦教育,醫院,做路,給農民補貼,DBKK剪草、倒垃圾,沙巴州各部門卻是接近零貢獻的(好吧,有捐一點錢給學校、寺廟。)
你说的对极了,但你看看本地政客好像对此置身事外,还说要本土政党做政府,遇到事情就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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