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议会复会,和国会议会撞期。发现有身兼国州两职的几位议员为了出席州议会而不得不缺席国会。
这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所以上回说过,兼具国州议员身份是不恰当的,因为你无法兼顾,如果国州来自同一个选区也罢,如果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像刘静芝的情形,她是如何兼顾两地的,就每天飞来飞去吗(请看《更大的问题在人选》20220519)?
像这次,州议会与国会同期进行,有双重身份的议员们要如何分身?只出席州议会吗?难道国会比较不重要?两个议会各出席一半?那你又拿双份薪水?这对人民不公也不利啊!
当然并没有明文规定国州议员不可兼任,但可不可以像订制反跳槽法那样,立法禁止国州议员兼任?
来届大选,政党不应以缺乏适当候选人为由,或为了胜算,一直让资深者兼打国州两区,栽培新人出来接班,一举两得不好吗?
除了国州议员不应兼任,也不应鼓励议员们身兼其他政治委任的职务,如达祖丁已被撤除的大使职,其他国州议员身兼GLC主席,或顾问或特使之类的,你我都知道,这些都是挂名,并没有什么实际职务。
说到这,首相也不应兼任财长职,从1MDB案我们已看到弊害,财长首相顾问主席全由一人包办,利益冲突非常明显(请看《敦马该当何罪?》20160926)。
身兼财长首相的始作俑者却是敦马本身,1MDB丑闻发生后,他才说要立法禁止首相兼任财长。也因为他开了先例,后来的阿都拉和纳吉纷纷有样学样,好几个州大臣和州首长也照抄,包括本州。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阿班迪的多元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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