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说,等于默认王宫撤销达祖丁的委任状,不是延后。
只能说,这场与法庭帮的博弈,沙比里输了。
前天谈到,伊党的哈迪说不知土团党曾与沙比里签署委副首相的协议,慕尤丁回应说有关协议正是由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草拟的。
达基尤丁承认他曾参与草拟该协议,但他当时是以首相署法律部长而非以党职身份被要求准备相关文件的。即是说他不是代表伊党,而是以法律部长身份公事公办而已。
他也说,那其实不能称作协议,应该称为协议备忘录(MoA)。
两者有何分别?也许他要说的是,那只是一份备忘录,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因他接着就说,那不代表首相一定要委任副首相,因为联邦宪法没有列明副首相一职,而且委任与否,取决于国家元首的意愿。
那当然,但如果首相没有推荐,国家元首也无法御准。
唯独委任大使一事,很明显的国家元首并未御准,或御准而后取消,对沙比里之前的历任首相来说,应该是前所未有的事吧?
我说这件事很奇怪,既然委副首相协议是慕尤丁辞相时与沙比里签署的,为何当时不立即委任,而是将近一年后只剩一年任期才来要求副首相一职?似乎有点不合常理呢!
其实,慕尤丁任相时也没有委任副首相,一直到去年巫统法庭帮逼宫时才委任沙比里出任副首相,一个月后慕尤丁辞职,沙比里才升正(请看《副首相职给巫统》20210712)。
难道这次慕尤丁想照办煮碗?副首相人选来自土团党,沙比里首相若有什么“冬瓜豆腐”,来自土团党的副首相就有机会坐正?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番假设,试图解释何以慕尤丁这个时候才来要求副首相职。
据说他属意的副首相人选是青体部长法伊沙,此人在任霹雳大臣时表现差劲而被投不信任票,土团党没有更好的人选了吗?慕尤丁在国盟初期的“属意”人选阿兹敏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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