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6 February 2024

纳吉对国家有贡献

安华说,特赦是国家元首的特权,纳吉获得减刑,是考量到他对国家的贡献。

意思是将功赎罪吗?这样说其实并不恰当,敦马达因和慕尤丁等人一旦罪成,是不是也能用同样的理由来申请特赦?倒不如现在就撤控,节省纳税人的钱。

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驳斥安华的说法,并叫他别再推诿给国家元首,因为根据宪法第40(1A)条文,元首“应该接受”特赦局的建议。

她也为反贪会官员叫屈,因他们当年为了调查SRC/1MDB案,不惜冒着丢失工作甚至生命的风险坚持查案,如今纳吉获得减刑,他们要作何感想?

当年反贪会特别行动组主任巴里便对此不满,说大马司法体系已回到蛮荒时代。

巴里当年负责调查SRC和1MDB案的政治捐款,在丑闻爆发期间,他因拒绝调职到首相署坐冷板凳,选择提前退休,直至希盟执政后才恢复原职(请看《1MDB的26亿和SRC案是真的》20180523)。

而拉蒂法未当反贪会主席前是公正党资深党员,曾出任党最高理事和党法律局主任,是阿兹敏的派系(请看《一个遥不可及的新大马20190912)。

安华承认,他确实将纳吉的特赦申请呈给特赦局,但那只是他作为首相的责任,不代表政府在打贪方面开始松懈,我国司法在审理贪污案件的程序仍旧在进行。

他也否认加速处理纳吉的特赦申请,但他没有解释,既然纳吉未达到最低的刑期,为何还是把申请交上。

昨天我才提到,巫统最高理事洛曼特别感谢安华的“努力”,特赦局才提前处理纳吉的申请,而非等到他服满三分一刑期后。

可见巫统领袖们清楚明白,其实纳吉是还未达到可以申请特赦的“资格”的,但他们还是对减刑而非全面特赦表示不满,说要向新任国家元首申请再考虑,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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