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将功赎罪吗?这样说其实并不恰当,敦马达因和慕尤丁等人一旦罪成,是不是也能用同样的理由来申请特赦?倒不如现在就撤控,节省纳税人的钱。
前反贪会主席拉蒂法驳斥安华的说法,并叫他别再推诿给国家元首,因为根据宪法第40(1A)条文,元首“应该接受”特赦局的建议。
她也为反贪会官员叫屈,因他们当年为了调查SRC/1MDB案,不惜冒着丢失工作甚至生命的风险坚持查案,如今纳吉获得减刑,他们要作何感想?
当年反贪会特别行动组主任巴里便对此不满,说大马司法体系已回到蛮荒时代。
巴里当年负责调查SRC和1MDB案的政治捐款,在丑闻爆发期间,他因拒绝调职到首相署坐冷板凳,选择提前退休,直至希盟执政后才恢复原职(请看《1MDB的26亿和SRC案是真的》20180523)。
而拉蒂法未当反贪会主席前是公正党资深党员,曾出任党最高理事和党法律局主任,是阿兹敏的派系(请看《一个遥不可及的新大马》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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