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巧合是,邦莫达夫妇同样表罪成立,亦进入自辩阶段,两人申请检讨及撤销裁决,终于如愿以偿,昨天(7/9)成功推翻表罪成立判决。
所以如果你质问,阿末扎希表罪成立还可以DNAA,邦莫达的无罪裁决岂不更让人不解?
邦莫达夫妇是在2019年被控各三项收贿和串谋罪状,并在去年9月被判表罪成立,两人随即申请检讨和撤销裁决(请看《夫妻同心,其利断金》20220927)。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原本分开入禀高庭申请,邦莫达由阿兹哈法官(Azhar Abdul Hamid)承审,芝芝的申请由柯林法官承审,但芝芝要求由同一名法官联审,最后择定两人皆由阿兹哈一起审理。
阿兹哈法官指出,此前地庭法官裁决属于误判,因为没有证据显示邦莫达通过妻子受贿,当即宣判两人无罪释放。
此前邦莫达被控在当Felcra主席期间,通过其妻子从两名大众信托经纪收取220万和26万贿金,作为Felcra投资1.5亿令吉在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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