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9 February 2022

我国积极打贪

国际透明组织(TI)日前公布最新全球贪污指数,我国排名再度下跌至62名,创下三年新低(请看《政者,正也!》20220126)。

首相署法律部长旺朱乃迪的回应令人傻眼。他说,这是因为我国积极打贪和控上法庭,所以人们以为我国贪污程度很猖獗。

倒不如说,我国贪污情况,从上而下,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了。

就从每年的总稽查司报告来说,几乎没有部门或GLC不曾被点过名,但也几乎都没有采取过什么行动,报告里所提出的问题最后也不了了之。

尤其是,自1MDB案后,被卷入贪污指控的GLC可说是以倍数增加,而且是内部互揭互控,如此现象,真不知是可悲还是可喜。

首先我就想到几年前被喻为1MDB第二的FGV事件。FGV是联土局(Felda)的上市公司,其主席伊沙当时以“涉及不法行为”为由,一口气炒掉了4名高层,包括CEO查卡里亚在内;查卡里亚喊冤,要求反贪会介入调查(请看《联土局丑闻连续剧》20180104)。

无独有偶,人民信托局机构(玛拉)日前也发生类似的一个情况。一封由CEO苏海里致给主席阿兹扎顿(Azizah Dun)的信函外泄,内容指责5名高级官员涉贪滥权,并要求展开调查。

结果该5名高官向警方报案,强烈否认苏海里的指控。其中一名官员也向反贪会投报,反告苏海里贪污滥权。

不久前,国油也一口气开除了9名公司高管,其集团总裁兼CEO登姑莫哈末道菲(Tengku Muhammad Taufik)语重心长警告员工们:不要涉贪。

根据报道,国油和一家上游公司迪隆(Deleum)签订的多项维修和服务合约存有欺诈成分。

再来便是涉及莫实得重工(BHIC)的91亿令吉战斗舰(LCS)案。

国防部是在2011年通过BHIC颁发LCS项目给BHIC的子公司BNS(Boustead Naval Shipyard),建造6艘濒海战斗舰予大马皇家海军。

政府缴付了60亿令吉给BHIC,首艘战斗舰理应在2017年交付,唯至今一艘战斗舰都未完成。

皇家退伍海军协会(Royal Malaysian Navy Veterans Association)主席莫哈末英然(Mohamad Imran)在2019年向反贪会举报,但调查进度缓慢。

2020年,BHIC本身进行法务稽查,并将稽查报告交给反贪会作进一步行动,指其子公司BNS的LCS项目可能存在违规行为。

时隔两年,反贪会终于今年一月逮捕数人,包括两名BHIC高官和和一家公司的CEO,以协助调查。

关于BHIC事件,我在2011年就曾写过,当时是时任防长阿末扎希宣布,以60亿令吉向BHIC购买6艘巡逻舰,而后以成本高涨为由,60亿被提高到91亿(请看《从潜水艇到巡逻舰》20110208)。

问题是,BHIC的前身是PSCI(槟城造船工业),当年便是因为严重亏损兼负债累累,同样是因为无法如期移交国防部所订购的巡逻舰,最后被政府接管,才有了BHIC。 

应该是在1997年前,PSCI获得政府243亿令吉工程,要为大马海军建造27艘巡逻舰,后来遇到金融风暴,政府决定只建6艘巡逻舰,总值53亿。 由德国负责建2艘,另外4艘由PSCI负责,最后也只能交出两艘。 

在稽查报告中,所移交的2艘巡逻舰,仍然记录了各100和383项未完成的部分,成本从53亿涨到了67.5亿,那还是6艘巡逻舰的费用,这还不包括2.14亿的罚款。

既有前车之鉴,何以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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