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释,他尊重和维护法律,但遴委会没有依法传召他,否则他肯定会出席听证会。
根据当时报道,阿占是以他已入庭指控拉丽达诽谤,若出席听证会的话将抵触庭案,而拒绝出席(请看《阿占剧情大反转》20220119)。
当时完全没有提到他只是被“邀请”不是被“传召”,现在却执著在用字上,那现在是不会和拉丽达的诽谤案相抵触了吗?
早前,拉丽达发文指身为反贪会主席的阿占违规超额持股,后者入庭起诉拉丽达诽谤,要求1000万令吉赔偿及公开道歉。
拉丽达已向高庭提呈抗辩书,高庭亦已择定明天(15日)进行案件管理。
但反贪会迫不及待,上星期再向警方报案,指拉丽达在其抗辩书谎称她是反贪污及朋党主要中心(C4)的研究员,其实她在前年12月就离职了。
当时读到这则报道就很纳闷,拉丽达是不是C4研究员并非重点,与阿占涉嫌违规持股与否根本是两回事,这样也需要劳烦反贪会去报警?这是在转移问题的焦点吗?
果然,警方第二天就回应了,说不会调查拉丽达被指说谎一事,因为与警方调查的案件没有任何关键,因此此案被列入为“没有进一步行动”(NFA)。
警方的举动,想必让阿占和反贪会很尴尬,或就因为如此,阿占态度放软,改口说他愿意出席国会遴委会的听证会,前提是遴委会应该“传召”他而不是“邀请”他。
既然如此,在弟弟借用其户头进行股票交易事件上,他是否也应该交代的更清楚呢?
尤其是证监会的调查也很可疑,首先说无法断定借用户头一事是否违法,第二天却改口说他没有违法。何以24小时内会出现两个截然不同的调查结果?证监会没有给予澄清,更难以令人信服(请看《有些人选择不懂》20220120)。
尤其就是那么巧合,在证监会之前表示展开调查阿占持股事件后,有个NGO也向反贪会投报证监会也有高官涉贪,而今证监会还了阿占清白,反贪会还查不查证监会高官涉贪的投报呢(请看《一报还一报》20220111)?
针对阿占说他未被传召只被邀请,行动党邱培栋驳斥他的说法,指出阿占曾在2020年在受邀的情况下出席国会公账会的一个听证会,不过,既然阿占这样要求,我们会“传召”他出席听证会。
邱培栋是遴委会成员之一。另一名遴委会成员是来自公正党的梁自坚。他补充说,出于礼貌,遴委会一向是以“邀请”方式要求对方出席听证会,除非对方拒绝或对方要求,遴委会才会“传召”对方出席。
其实,与其“传召”,以“邀请”的方式要求出席不是更有“面子”吗?阿占何必选择“敬酒不吃吃罚酒”?
阿占在接受《星报》访问时表示,他相信持股风波已被严重政治化,是个经过精心策划的政治议程,旨在破坏反贪会。
如此说来,难道拉丽达被人利用?但拉丽达的文章刊登时,并未引起一般的注意,直至反贪顾问团成员葛美兹因愤而辞职才掀起轩然大波的(请看《谁来调查反贪会?》20211230)。
其实,各有关当局,包括反贪顾问团、证监会、反贪会本身、甚至一些部长与沙比里首相在回应此事件上的敷衍态度,才令人感到不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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