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9 April 2023

安华打脸自己

安华话一说出口,发现打脸了自己。

说的是人力部长西华古玛的特别事务官及机要秘书涉及外劳招聘贪污案被捕,西华助查一事。

当被问及部长是否应该暂时告假时,安华回应说,调查和提控是两回事,以目前阶段,西华无需告假,因为他只是助查,未被提控。

土团党宣传主任拉扎里立刻跳出来指责安华立场不一,问阿末扎希被控47项失信贪污洗钱表罪成立,为何还能当副首相?

目前还未读到安华回应的报道。

媒体指反贪会在向西华录供后,还到其办公室及住家搜查,但西华否认。

《前锋报》言之凿凿,指和两名官员同时被捕的还有一名商人,这名商人充当中间人,将数百万令吉现金交给了一名部长。

商人充当中间人,有没有发现,和Jana Wibawa的案情十分相像?

反贪会除了追踪该笔现金的下落,也在调查三部轿车的线索,据称,其中两部登记在部长名下,另一部目前无法确定车主身份,因此,反贪会不排除再次传召部长录供。

报道称这起外劳招聘贪污案涉及总额达9700万令吉,反贪会行动陆续有来。

当然,如果只是部长身边官员涉及,部长无需告假或辞职,但涉及者乃部长的特别事务官和机要秘书,难道部长一点都不知情?

希盟时期的人力部长是古拉。报道指根据来自霹雳行动党的消息,其中一名被捕的官员曾在古拉当部长期间受雇于他,但他否认,澄清他只是在2006至2008年期间替他工作,而后被解雇。

这就奇了,何以这则消息是由霹雳行动党发出?若消息属实,意即古拉解雇了这名官员,西华却聘用了他。古拉又为何解雇他?

有一点值得注意,报道说承包商为确保与前朝政府的合约得以继续而行贿,那是不是也要调查,贿赂行为在前朝或更早就已开始?

很多问号,希望很快就能获得答案。

今天还要谈彼得安东尼的伪造文件案上诉。

彼得是在去年5月被判罪成,被判监禁三年及罚款5万令吉,法庭批准他申请暂缓刑罚(stay of sentence and conviction),以让他“在来届大选的参选资格不被取消”。

矛盾的是,在去年的全国大选,他在丹南国会议席成功提名后,选委会却突然告知,他的提名不被接受,理由是他在其伪造文件案已被判罪成,当时还引发其支持者的骚动(请看为何仅彼得安东尼的竞选资格被取消?》20221107)。

彼得提出选举诉讼但败诉,高庭的理由是,彼得虽然成功申请暂缓刑罚,这并不改变他仍然不符合竞选资格。

这就有点不明,既然申请暂缓刑罚的论据是为了可以参加大选,选委会当时也接受了他的提名,法官仍裁定他不具竞选资格,何解?

无论如何,在伪造文件案的上诉,昨天遭高庭驳回,但仍批准暂缓刑罚,以让他继续向上诉庭上诉。

要提另一点,彼得还是文那纳(Melalap)的州议员,如果其竞选丹南国席的资格因被判罪成而被取消,其州议员身份不也应随之取消吗?

更有趣的是,在丹南国席的大选,在彼得的竞选资格被取消后,原本是独立人士的里端鲁宾(Riduan Rubin)即宣布加入彼得的民谐党,并成功赢得一席。

如果彼得的选举诉讼成功的话,里端岂非要让位给彼得进行补选?两人会不会因此争执不下?

还有一点,根据反跳槽法令,独立人士当选后加入政党属于跳槽行为,必须进行补选。但里端是在投票日前宣布加入民谐党,此举算不算“跳槽”?似乎没有人提出异议。

彼得虽然上诉,却先缴付5万令吉罚款。让我想起在纳吉的SRC案,除了监禁12年,他还须缴付2.1亿令吉罚款。不知他还了吗?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不成王便敗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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