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4 August 2009

魂兮归来(14):口袋里有支笔


昨天,雪州警方鉴证组警官提到,明福右脚皮鞋有摩擦痕迹,鞋底也剥落,可能是被人拖着走。

但今天看到报导,法医说反贪会办公室的地上是铺着地毯的。

如果这样,明福在办公室内被人拖着走的假设就不成立。

那他右鞋又是如何磨损的呢?

明福不可能右脚穿着一只烂鞋去上班,而左脚的鞋却完整无缺?

该警官认为右鞋旁側出現磨損,是因为死者可能被人從右侧拖拉。

他觉得死者不可能被人從後面拖曳,因為鞋跟沒有磨損痕跡。

部落客Dr. Rafick排除了这个可能性,他认为把身体打侧来拖,不比两手从後拖曳来得容易。

他的假设是,明福在被抛出去的时候,右鞋应该是磨到大厦外面的墙壁所造成的。

坠落的冲劲和速度使他的右鞋大量磨损。

他建议,只要拿鞋底的白色粉末与大厦外墙的粉屑对照一下,就可以确认了。

这个假设也大有可能;經過鑑證,鞋底的粉末与明福外套粉末一樣。

但,明福外套可有破损?

从开庭至今,好像一些该查该验该疑的都未做到,这点的确让人失望。

而法医今天似又推翻了警官昨天的供词。

法医凯鲁表示,没有强烈证据显示明福遭人谋杀;他认为,迹象倾向他是死于自杀。

他的原因是:

1。没有挣扎迹象;

2。没有找到反贪会官员和其他证人的DNA;

3。明福袋里插着一支反贪会的笔。若有挣扎,这支笔理应已经掉落;

4。明福的伤势是从高处坠落造成的。

法医还补充说,没有迹象显示死者在坠楼前已经窒息或失去知觉。

但,总觉得凭着以上四点就推测死于自杀,未免太草率了点。

就如昨天说的,如果他早已昏迷或死亡呢?

其实,这些原因,法医之前已经提过了,只是这次,多了口袋里的一支笔。

5 comments:

木子 said...

这件事的发生再加上执法人员的效率与态度,真的让我觉得心寒,马来西亚真的已到了这么离谱的地步吗?

BIG BOY BIG KID said...

明福袋里插着一支反贪会的笔。若有挣扎,这支笔理应已经掉落;

WHY?WHY?WHY?明福袋里会插着一支反贪会的笔???????????????

谁帮他插?自己插的?????????

若有挣扎,这支笔理应已经掉落???把人弄死才丢下楼!!!!!笔不一定会跌.....看跌的情况!!

BIG BOY BIG KID said...

会不会是这支笔的主人,就是.......XIONG SHOU???

应该查一查这支笔是谁的?为何会在死者口袋???

>>>是明福将笔插在口袋??一般上是不会的,因为不是M字头的名牌,送我我也不要......SIAL,大马华话叫SIAL SHUAI!!!

这支笔就是新线索....神来之笔!!!!

tamiya said...

eh,昨天阿星不是已经问到他口哑哑了吗?

我反复想象,自杀但不留痕迹,又是脚先着地的情况,怎么想都不通。

你看啊,要没有碰到窗口就可以出到去,除非是超人的姿势才可以,如果是超人的姿势的话,肯定是头先碰地。

还是,根本就不是从那里坠楼的??14楼,冲击力很大,哪有可能那么轻微的伤痕?

假设一楼有10米,14楼跌到5楼就有9楼,大约90米。用简单的物理算啊,着地时应该只有4.2秒,着地瞬间速度为每秒42米,也就是每小时151.2公里。

若算明福的体重有68公斤,那么撞击力瞬间是2856N,肉身或单脚有可能承受吗???

· 康華 · said...

木子,白色恐怖。

甜福兄,对,明福穿着外套,所以口袋里的笔未必会跌的。而且,他为何要带着反贪会的笔?很奇怪。

tamiya,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如果右脚与墙身磨擦,就有可能减缓他的跌势。但,他跌在阳台的边沿,那里离大厦墙身应该满远的。所以还是很想不明白。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