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说:将民事雇员大厦(Wisma Khidmat)改建成医院,是为州内病人提供服务,建成後不会卖给联邦政府。
首长这番话,带出了两项讯息:
一:州政府建私人医院是为了服务州内病人。
二:医院建成后不会卖给联邦政府。
先说第二项。
州政府之前曾经献议联邦政府收购Wisma Khidmat,并将之改建成医院。
首长这番话,带出了两项讯息:
一:州政府建私人医院是为了服务州内病人。
二:医院建成后不会卖给联邦政府。
先说第二项。
州政府之前曾经献议联邦政府收购Wisma Khidmat,并将之改建成医院。
当时,卫生部长已经表明,联邦政府对收购该大厦一事没兴趣,较後也曾告知,若州政府执意要将它改建成医院的话,往后在经营方面就要自力更生,不要想依赖联邦。
卫长已经说得够明确了吧?既然联邦都说不管是现在或以后都对将被改建成医院的Wisma Khidmat没兴趣,首长又何须强调不会卖给联邦政府?
就算你要卖,人家也不要买。
首长还说:建成後,将租给联邦政府用.....。
这可是首长的一厢情愿吧?
联邦已经坦白表明对该大厦没兴趣,你那么肯定,建成后,联邦还会跟你租过来用吗?
如果首长相信民意的话,应该也知道,民间的回应,大多认为该大厦并不适合做医院。
再说第一项。
首长说:该私人医院是为了服务州内病人。
那请问是服务州内的有钱人还是穷人呢?
廖中莱苦口婆心地劝说:管理醫院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醫務人員不足及保養方面,涉及費用龐大;這是一個非常昂貴的投資,必須謹愼行事......。
但,首长仍然一意孤行。
若要自力更生,这家“政府私人医院”,有可能征收像联邦政府医院那样的收费吗?
若以私立医院的收费方式来经营,那又如何让收入一般的州民们受益?
其实,人民最大的质疑,是为什么当联邦政府拒绝收购後,首长仍然要把荒废多年的Wisma Khidmat改建成医院?
该大厦属沙巴贷款机构(SCC)所有,那预估一亿元的改建成本是不是应该由该贷款机构承担?
不是,上周,州议会通过附加供应法案,拨出两千万元充作Khidmat大厦改建之初期费用。
整个改建成本是一亿元。
既然是由州政府拨款,那建成後,该座大厦的拥有权,应该归SCC还是州政府呢?
别忘了,最近刚正式易名为妇孺医院的里卡士医院,以前正是因为州政府属下的子公司管理不当才卖给联邦政府。
难道今次又想照办煮碗?
http://advocateviews.blogspot.com/2009/07/khidmat-hospital-project-real-motive.html
卫长已经说得够明确了吧?既然联邦都说不管是现在或以后都对将被改建成医院的Wisma Khidmat没兴趣,首长又何须强调不会卖给联邦政府?
就算你要卖,人家也不要买。
首长还说:建成後,将租给联邦政府用.....。
这可是首长的一厢情愿吧?
联邦已经坦白表明对该大厦没兴趣,你那么肯定,建成后,联邦还会跟你租过来用吗?
如果首长相信民意的话,应该也知道,民间的回应,大多认为该大厦并不适合做医院。
再说第一项。
首长说:该私人医院是为了服务州内病人。
那请问是服务州内的有钱人还是穷人呢?
廖中莱苦口婆心地劝说:管理醫院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醫務人員不足及保養方面,涉及費用龐大;這是一個非常昂貴的投資,必須謹愼行事......。
但,首长仍然一意孤行。
若要自力更生,这家“政府私人医院”,有可能征收像联邦政府医院那样的收费吗?
若以私立医院的收费方式来经营,那又如何让收入一般的州民们受益?
其实,人民最大的质疑,是为什么当联邦政府拒绝收购後,首长仍然要把荒废多年的Wisma Khidmat改建成医院?
该大厦属沙巴贷款机构(SCC)所有,那预估一亿元的改建成本是不是应该由该贷款机构承担?
不是,上周,州议会通过附加供应法案,拨出两千万元充作Khidmat大厦改建之初期费用。
整个改建成本是一亿元。
既然是由州政府拨款,那建成後,该座大厦的拥有权,应该归SCC还是州政府呢?
别忘了,最近刚正式易名为妇孺医院的里卡士医院,以前正是因为州政府属下的子公司管理不当才卖给联邦政府。
难道今次又想照办煮碗?
http://advocateviews.blogspot.com/2009/07/khidmat-hospital-project-real-moti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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