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7 August 2009

PKFZ:就让它错下去吧!


匪夷所思!

公司的副CEO在听证会上向政府建议,用目前最低市价32亿元去赎回公司46亿元债券。

如此一来,就可以省下约14亿元债券成本。

既是私人债券,为什么要由政府赎回来?

这是公账会主席阿兹米上周提出的问题。

但是,阿兹米现在却认同公司的建议:政府若要减低债券成本,可在目前就赎回该公司发售的债券。

这14亿元债券成本,就是部分的利息费用。

公帐会也获知:PKFZ耗资46亿元,这家公司其实只获得16至17亿元,其余是利息费用。

根据普华永道稽查报告,PKFZ估计成本原本是近20亿元,若无法如期摊还货款,到了2051年将飙至125亿元。

即是说,耗资46亿元的PKFZ,原来大部份都是利息,都给银行或债券持有人赚去了。

所以公司才建议政府提早赎回,那就可以节省14亿元。

事有凑巧,李华民昨天向反贪会报案,说政府被串谋申领了14亿元。

这14亿元,也是利息成本,但是否就是上述的14亿元债券成本?

根据媒体报导,是自贸区的“工程款项”,那就应该是work progress claim。

但,公司不是已售债筹资,而有关债券由政府做担保的吗?

如此一来,岂不变成double claim?政府负责还债券的债,又根据工程进展的progress claim付款?

这是我根据媒体报导所作出的结论,事实是否如此?相信当事人会更清楚。

阿兹米原本说由政府来还私人债券很不寻常,如今又为了“节省”利息成本而认同早日赎回债券,立场也显得不坚定。

何况当初是由公司发售债券,政府“错误”作出担保,如今是否打算将错就错,为了节省利息,乾脆就认了那笔账?

从这点可以看出,其实整个事件所牵连的层面甚广。

除了那两位签信的人,可以说整个内阁成员都要负责,因为是内阁endorsed了那四封信。

等于说,内阁已经认了那笔账。

上个月,港务局原本已经拒绝,後又在财政部的指示下,乖乖的付钱给私人公司去还债。

明知已经铸成大错,不错也错了,那就乾脆让它错下去吧!

4 comments:

eddieliow said...

纳税人的钱就这样被花,而且是花得冤枉。

· 康華 · said...

PKFZ不是唯一一个。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说得是。
PKFZ的事实必须先知道才能据实下药医治,查究本是无可厚非。任何弊案,必有画定调查界限,如有证据,即可提控,何须敲锣打鼓?本应交反贪局继查,为何不敢呢?做事欠稳实才搞到问题处处。如果是用意和做法不妥当,则见好就手吧。ruslyrit

· 康華 · said...

天下皆贪,道德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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