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例,GLC如上市的马电讯、国能和大马机场就不应有政治委任,但Felcra和港口及相关法定机构,行动党则不反对。
注意到陆兆福有特别强调这是行动党的立场(意即盟党/友党未必认同?),并说安华也认可。
但提到Felcra,阿末扎希不是率先宣布委任落选的嘉兹兰为其主席,却被安华搁置,说内阁已同意中止所有政治委任(包括法定机构),并指国家首席秘书祖基将发布相关指南吗?
至今未见相关指南出炉,阿末扎希迫不及待,日前宣布嘉兹兰已重新受委Felcra主席,这是怎么一回事(请看《言者谆谆 听者藐藐》20230315)?
接着,其他委任,不管是GLC还是法定机构,就如水坝溃堤,一发不可收拾。
巫统之多,随手拈来还有落选的前巫青长阿斯拉夫受委玛拉主席、巫统妇女组主席诺莱妮受委橡胶局(RISDA)主席、胡先迈丁受委槟城发展局(Perda)主席、
公正党国会议员阿都拉沙尼和莫哈末沙尼分别受委国家创业基金(Tekun Nasional)正副主席。
诚信党前副主席胡桑慕沙受委财政部属下的国家房屋公司(SPNB)主席、
行动党前国会议员查尔斯受委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主席。
本州民统党的东博受委中小企业(SME)机构主席。陆续有来。
你可以看到,最多委任的,还是来自巫统,很巧妙的,同在国阵的马华国大党一个也没有。
至今未闻安华针对此课题发言,我们是否可以假设,他认同陆兆福说的,禁止GLC政治委任,法定机构就可以,就像委任落选者当部长和上议员,以及部长们委任各自的顾问成员那样?但有分别吗?
地政部就吓人的一口气委任了一个28人顾问团,其副部长阿克玛说不应成为课题,因为他们都是无偿的。地政部长倪可敏要不要解说一下?
同样来自公正党的MCMC部长法米认为,只要有专业方面的资格和能力,即便是GLC的政治委任也无妨。那三党以及巫统可以有个共识吗?
目前宣布最多委任的阿末扎希也自辩说,委任落败人士担任官职,是为了加强党势力的一部分。看似为党多过为国为民,资格能力更是放一边。
前伊党领袖凯鲁丁退党后加入巫统,大选时败给伊党候选人,日前也受委阿末扎希的宗教顾问。首相署不是有宗教部长和JAKIM了吗?为什么身为副首相的阿末扎希还需要一个“私人”顾问?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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