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其奇特之处,觉得有必要将它记录下来。
说该案曲折离奇,一点都不为过。因阿都阿兹原本是与其胞兄阿都拉迪(Abdul Latiff Abdul Rahim)一起被控,后者被控与他串谋索贿,但较后因转为控方证人而改判DNAA。其胞兄不服,入禀要求改判全面无罪,于今年一月获判无罪。
阿都阿兹面对3项涉收贿520万令吉和10项涉洗钱达1390万令吉控状,他原本要求撤销所有13项控状,但被高庭驳回。
阿都阿兹将案件带到上诉庭,本月初(5日),上诉庭批准撤销其中4项洗钱控状,并保留其余9项控状;到了上周五,地庭将其余9项控状被改判DNAA,阿都阿兹获释但不代表无罪。
隔段时期,阿都阿兹会不会像其胞兄申请无罪释放而获批准?我想那也不会太令人意外吧!
前阵子,也是纳吉时代的首相署情报局(MEIO)总监哈萨娜,不也原先在DNAA情况下获释,而后又“无罪释放”吗?失窃的1,200万美元(5,000万令吉),当中还发生一宗案中案,就不知最后下落如何(请看《国门不幸何其多》20220810)?
说回阿都阿兹,他也是纳吉的亲信之一,素有“金钱之王”(Cash King MP)之称,被指当年利用朝圣基金高价购买1MDB土地,以替1MDB还债。
当时的1MDB特工队正在调查1MDB,根据时任反贪会副主席苏克里后来爆料,阿都阿兹曾两次找他,叫他放弃追查1MDB案,但被他拒绝,不久他就“被”退休了(请看《1MDB的26亿和SRC案是真的》20180523)。
希盟上台,反贪会充公了他逾50万现金、珠宝和名表,不久即与其胞兄齐齐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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