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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0 April 2012

納茲里 把國會時間停頓在11.59pm


國會“凍結時間”,以在午夜前通過八法案?

讀到這樣的標題,我一頭霧水。

細讀內容,才知道原來根據國會常規,國會會議時間不能超過午夜12點,而昨天又是本季的最後一天會議,所以國會議會廳內的電子鐘昨晚午夜被停在11.59pm,好讓國會得以通過所有法案。

嘩,如此本末倒置的做法,我還是第一次聽到,而且是發生在堂堂的國會里。

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時間不會因為你把電子鐘的電流關掉而停止不跑啊!

難道國會內的朝野YB們,你們的手錶、手機上的時間也跟著停頓在11.59pm嗎?

我沒有聽過有比這更荒謬的做法了。

而且聽來真兒戲。

報導還說,這是22年來首次,就是說,22年前也發生過一次。

但請問合法嗎?

納茲里引經據典說:議會常規第90(2)條文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可暫擱議會條規。

Standing Order 90 (2) allows for the House to suspend its regulations under 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

於是,納茲里援引該議會常規“凍結執行議會常規第12條文,以便允許議會完成今日既定的議程”。

議會常規列明國會開會時間可以延遲超過5.30pm直至午夜時間,以完成當日議程。

Standing Order 12 stipulates that each sitting of the House can be extended past 5.30pm until midnight to complete the order for the day.

即是說,國會開會原本只到5.30pm,不過議會常規第12條允許開會到最遲午夜12點。

納茲里援引第90(2)條文來“凍結”第12條文,好讓國會可以開會到第二天清晨。

但,“凍結”的方式,竟然是把國會里的電子鐘在11.59pm的時候關掉。

這樣就算符合常規了嗎?

納茲里不如叫所有場內的YB們把他們的手錶和手機上顯示的時間通通關掉或停頓在11.59pm,豈不更合乎常理?

我沒有法律上這方面的知識,不知道這究竟“合”不“合”法。

但根據常理,我知道這是自欺欺人的做法。

又不是拍科幻片,又不是哆啦A夢,又不是哈利波特,你如何叫時間停頓?

時鐘還是照跑,時間不會因為國會的電子鐘停在11.59pm,而全世界的時間也跟著停頓等你。

實際上,當所有法案通過的時候,時間已經是清晨3.21am了。

如果要依據法律,理論上,那些在午夜12點過後所通過的法案,都是不“合法”的。

報導說,共有37位國陣議員和17位民聯議員出席這場午夜議會。

我很奇怪,在場的民聯議員都沒有抗議嗎?為何也跟著表决呢?
而且,出席率為何那麼低?

民聯的其餘議員去了哪裡?

既然議員人數比國陣少,民聯議員們是不是應該更勤於出席會議?

尤其是在決定國家大事上,更應該傾巢而出才對啊!

如此緊要關頭,竟有77%民聯議員不在現場?

只要找多21人,民聯議員就多過國陣議員,那時何怕法案會通過?

雖說國陣也可以同樣召人進來增加人數,但至少民聯有備無患啊!

人都不在現場,事後馬後炮又有什麽用?

Wednesday, 14 March 2012

臨走再騙人民一次


在高官紛紛稱讚莎麗扎「辭職」乃一大犧牲的當兒,婦女組前主任拉菲達毫不客氣地指出,那根本是騙人的伎倆。

莎麗扎當年通過受委上議員而獲得部長職位,如今任期屆滿,其部長職位當然也自動終止。

她根本無需高調說她將辭職,因為不管她願不願意,時間到了,她都必須下臺。

如果她真有誠意,她就應該即刻辭職下臺,無需等到她任期屆滿那天。

這有甚麼犧牲可言?

其實,在前一個星期,她還說由首相決定她是否再度受委。

只隔一個星期,她竟然話鋒一轉,從“讓首相決定”變成是她“自願辭職”。

仿佛那是由得她做的決定。

首相也很配合地感謝她為了黨和政府的利益做出了犧牲。

若也是爲了黨,為何她還保留巫統婦女組主任職呢?

聶阿茲也忍不住開口糾正她,說她只是上議員任期屆滿而已,毫不足奇。

你看,臨走還要再騙人民一次。

這就是我國政治領袖的素質。

所以拉菲達看不順眼,狠狠拆穿她的真面目。

高官紛紛為莎麗扎護航,自然有他們的政治目的,但連上議院主席也跟著人云亦云,那就不正常。

身為上議院主席,他應該也知道莎麗扎的任期將在4月屆滿,如此說來,根本就不存在「辭職」的問題,爲什麽他還說“她為政府及國家犧牲而作出了正確和明智的決定”?

上議院主席說的是肺腑之言,還是客套話?

308後,有很多高官紛紛敗選,結果以受委上議員的方式重新當官。

其實,如果真正“撫順民意”的話,這些已被人民唾棄的高官早就應該歸故里,不應該擔任官職。

這些受委官員任期滿了就該自動下臺,難道他們不被“續約”,就是為政府和國家做了犧牲?

這些誤導性的言論,還真當我們是愚民,不懂辨別是非黑白麼?

Tuesday, 14 February 2012

納茲里:NFC需要還錢,莎麗扎無需辭職


針對「養牛案」醜聞,民聯要莎麗扎引咎辭職。

覺得很奇怪,何以民聯只是要莎麗扎辭職,而沒有要求歸還2.5億元?

重點不是被濫用的2.5億元嗎?

雖然我同意莎麗扎的確應該辭職,但我覺得那2.5億元才更重要,否則將來又被“一筆勾銷”,那可是人民的錢呢!

爲什麽我說收回2.5億貸款比莎麗扎辭職重要?

我的看法是,反正大選快到,既然她輸了上回308大選,相信此次她也不是一名winnable candidate,既然不winnable,那當然也不會被派上陣。

除非首相另有想法。

既然貸款已被濫用,覺得政府應該recall該筆貸款才是,而不是盡在拖延時間。

昨天,才讀到納茲里建議,說莎麗扎只需歸還2.5億元貸款而不需辭職。

今天他就更正,說該還錢的是「養牛中心」,與莎麗扎無關。

無論如何,他說“因為貸款在未經批准下用在其他用途,這已違反了國家養牛中心的經營條件”。

相信他是第一位承認「養牛中心」經營計劃失敗的部長。

既然失敗,而且公司“不務正業”,把錢用在投資高檔產業上,政府收回貸款,那是天經地義的事。

雖然我說莎麗扎辭不辭職並不重要,但納茲里針對這點的說法似乎有欠妥當。

他說莎麗扎無需辭職的理由有二:

1. 如果莎麗扎辭職,就會中了反對黨的圈套。
2. 如果莎麗扎辭職,政府恐怕就收不回貸款。

不知道納茲里有沒有想到,如果莎麗扎不辭職,那才真正「中」了反對黨的圈套。

不是嗎?反對黨繼續以此醜聞抨擊政府,莎麗扎不下臺,那才真正對國陣不利。

納茲里不可能不察覺這點。

我倒是擔心納茲里“如果莎麗扎辭職,政府就收不回貸款”的說法。

雖然我也覺得這筆貸款早已“凶多吉少”,難道對方就以此作“威脅”,以保住官位?

當然,政府的發款方式也有問題。

根據媒體報導,有關貸款並不是根據計劃進度來發放,而是放進一個銀行戶口,任公司“取用”。

哪有這樣的發款方式?

至於先貸款后簽約、完全drawdown后才需要開始償款的說法,如果屬實,就更應該打政府100大板了。

更令人眼界大開的是,監督此「養牛中心」計劃的政府委員會,竟然多達4個,分別是:

1. 國家養牛計劃管理委員會
2. 國家養牛計劃技術委員會
3. 國家養牛計劃工作委員會
4. 國家養牛計劃部門協調委員會

這麼多個委員會,竟然管不住一個「養牛中心」?太可笑了吧!

相信這4個委員會只是掛名,并沒有進行實際監督工作,否則,有那麼多個委員會監督著,怎麼還會任其揮霍在不當的用途上?

慕以丁還是其中一個委員會主席,這點他也難辭其咎。

我國最欠缺的,就是高官們的問責態度。

Thursday, 26 January 2012

只說有弱點,未指一團糟


在「養牛計劃」的運作和帳目上,總稽查司有沒有“說”它一團糟(in a mess),我想那不是重點。

「養牛計劃」“是否”一團糟?我想那才是人民想要知道的。

好笑的是公司也發文告回應,說對總稽查司的“澄清”表示歡迎。

好像它只在意被指“一團糟”,但那並非問題的重點啊!

我倒覺得奇怪,如果總稽查司沒有使用“一團糟”等字眼,爲什麽當時各媒體的報導都不約而同地說「養牛計劃」一團糟呢?

總稽查司遲了三個月后才作出“澄清”,我想那也是無濟於事的,因為之後被“挖”出來的種種驚人開支,那才叫人“大開眼界”。

那些數據,應該不會騙人吧!

總稽查司說,“總稽查局對那些出現濫用的計劃只提供意見,至於調查行動則由警方和反貪會負責。”

這點總稽查司說得沒錯,他的工作只是提出問題,要不要調查,責任在警方和反貪會。

但,難道只因為總稽查司作出了“澄清”,當事人就不需要為各種不當開支和運作程序作出解釋了嗎?

又指NFC“中心”不同於NFC“機構”。

這根本是企圖轉移焦點,混淆視聽嘛!

對人民來說,那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國家的錢有沒有用得妥當?

更莫名其妙的是,土權竟也在此事插上了一腳,找來了其他11個馬來NGO以壯大聲色,為「養牛計劃」強詞奪理。

根據報導,這些NGO包括大馬企業家理事會、國家馬來記者與作家組織和吉蘭丹子民協會等。

不覺得奇怪嗎,「養牛計劃」與他們何關?

此舉居心何在?為什麽凡有事情,一定要和種族宗教掛鉤,包括「養牛計劃」在內?

這只讓人更加起疑,爲什麽有那麼多人急著為「養牛計劃」辯護?

包括當時正副首相力撐計劃很成功,凱里指買公寓是爲了投資等等。

問題是,這些人只是一味否認和力辯,卻又無法為可疑的開支與數額作出合理解釋。

總稽查司此次的文告,雖然否認用了“一團糟”這字眼,他并未否認「養牛計劃」存有弱點。

總稽查司也再次指出,「養牛計劃」并未達到所訂下的目標。

文告這一段才可圈可點。

“總稽查局以絕對專業和獨立的方式稽查「養牛計劃」,不對任何一方存有偏見。我們對質疑我們廉正與公信力的言論感到遺憾。”

是誰質疑總稽查司的報告?是誰要總稽查司作出“澄清”?

人民自會作出判斷。

Thursday, 19 January 2012

慕以丁解牛

兩個月前我就說了:希望「養牛案」最后不要淪為另外一個PKFZ。

不幸言中。看樣子,「養牛案」愈來愈像PKFZ。

怎麼像法?

PKFZ前前後後經過十方調查,最後首相成立一個超級調查特工隊。

調查結果如何?至今不見有任何報告出來。

只知道總檢察長把兩位前交長告上法庭,一個涉嫌“欺騙敦馬”,一個涉嫌“欺騙內閣”。

「養牛案」首先在總稽查司的報告書里曝光,說這個計劃很糟糕(in a mess)。

然後,公帳會也着手調查,結論是政府財政管理制度(government's fiscal management system)出了問題。

反貪會不愿插手,把球拋了給警方。

在警方進行調查的當兒,反貪會忽又扣留了一名拿督級商人,他涉嫌賄賂三名調查「養牛案」的警官。

他被控欺騙莎麗扎丈夫170萬元。

這170萬元是要用來賄賂三名警官的錢。

看樣子他比較像一個跑腿,一名中間人。

我有點亂了,那他是犯了“欺騙”罪,還是“賄賂”罪呢?

上周,在接受莎麗扎請假三周和宣布凍結NFC資產後,納吉委任副首相慕以丁和農長諾奧馬“尋求解決方案”(to resolve the NFC mess)。

請注意,不是要調查,只是要解決「養牛案」的mess。

連首相都認同「養牛案」很糟糕,in a mess。

諾奧馬是現任農長。但,為什么也包括慕以丁在內?

慕以丁是當時的農長,怎能要他自己查自己?

還是,納吉的意思是:既然當年由你經手,現在你要想辦法去解決它?

古時有「庖丁解牛」,如今大馬有「慕以丁解牛」。

也讓我想起一句成語「亡羊補牢」。

這里應該叫「亡牛補牢」。

這宗「養牛案」真的很棘手,首相事隔三個月後才愿意去正視它,顯然太慢。

「養牛案」還有很多疑點。

例如既然公司資產已經被凍結,為什么還能照常運作?難道銀行戶頭不需凍結?

公司否認先貸款後簽約,說是在2007年簽署貸款協議,2008年首次支出第一批貸款700萬元。

但根據公帳會調查,農業部在2008年和2009年期間發放貸款,合約卻遲至2010年才簽署。

難道公帳會說騙話?不可能吧!

納吉叫慕以丁和諾奧馬為“養牛案”尋求解決方案,昨天慕以丁就宣布了,政府將委任一家會計所稽查NFC,時限是一個月。

國家總稽查司的稽查不是很清楚了嗎?為什么又要花錢叫外邊的稽查師再查一次?

包括稽查會計所在內,「養牛案」將歷經6次的“調查”,且看它會不會破PKFZ的10次記錄!

Monday, 16 January 2012

SARA 1Malaysia:原來是為了AS1M


首相上周推介的SARA 1Malaysia基金,原來不是甚麼新的信托基金,它是一個貸款計劃,以讓貸款者投資在AS1M。

有關這點,如果不是首相的呈現有誤,就是媒體報導錯了。

大家只要看回上周各大報章的報導,再比較SARA 1M網站的詳情,其實出入頗大。

投資者會不會因而在被誤導的情形下做了不當的投資?

根據媒體上周報導,首相在推介禮時指出,月入低於3000元的家庭可以使用本身的5000元申請SARA1M計劃,也可以貸款投資在SARA 1M。

但根據SARA 1Malaysia網站資料,這項計劃是讓民眾向幾家指定銀行申請5000元貸款來投資,并沒有提到投資者可用自己的錢來投資。

投資者每月可獲134元回酬,但84元是拿來償還銀行貸款,另外50元則是換成信托單位。

也就是說,投資者其實也拿不到每個月的50元現金,直到他把信托單位賣掉。

所以上個星期我就質疑,既然這個SARA 1M是由一家特別成立的MDH來管理,為什么當天卻是由PNB來推介這項計劃。

原來,這項SARA 1M是成立來“拯救”PNB前年所推行的AS1M計劃。

記得我說當年推行的AS1M,僅有華裔部分全部售磬,巫印裔部分就很不理想嗎?

原來,推行至今,這發行100億單位的AS1M僅被認購了55%,剩余的45%或45億元仍然“無人問津”。

為了把這剩余的45億單位賣出,政府竟然想出了這樣一個計劃,以貸款和高回酬的方式來吸引低收入戶申請。

如此倒行逆施做法,虧政府還想得出!

這樣一個做法,如我上周說的,不太像老鼠會或金字塔了嗎?

堂堂一個國家政府,竟然以這樣一個方式來吸引人民“入會”?

大家應該知道所謂的「龐氏計劃」(Ponzi Scheme)吧?

美國幾年前爆發的次貸風暴,其中馬多夫便是以高到難以教人置信的回酬率來吸引投資者。

馬多夫是如何欺騙投資者?

長話短說,他以新進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來支付前一批投資者的報酬,與投資獲利與否完全無關。

這個「龐氏計劃」,一旦下面沒有新投資者的加入,整個游戲就隨之崩解,玩不下去了。

SARA 1M的操作方式,與「龐氏計劃」不是很相像嗎?

真正的投資,根本無法給予任何報酬的擔保,但SARA 1M卻擔保給予每月134元的回酬,五年內獲利多達8040元,等于高達160.8%回酬率,或每年32.2%。

試問有甚麼投資可以擔保這么高的報酬?

SARA 1M派予投資者的160.8%利潤何來?

報導說,政府已經撥出一億元來支付SARA 1M的利息。

你看,這不與投資獲利與否完全無關嗎?

對投資者來說,貸款投資,其實是最不理智的做法。

何況在這項計劃下,扣除了償還給銀行的84元,投資者只得到50元,但這50元又只能換成信托單位。

如果信托單位價格上升那還好,萬一價格不升反降,那這50元就不值得50元了。

SARA 1M的對象是低收入戶,根據其網站資料,鑒於AS1M的華裔固打已經售磬,理論上SARA 1M僅限於巫印裔的低收入戶才可申請。

林祥才說馬華將協助華裔申請SARA 1M,但,保留给华裔的固打已经满了,身为财政副部长的林祥才岂有不知之理?

还是,政府後來決定再開放給華裔申请,若是如此,SARA 1M網站里的資料顯然并未update。

但,對象既然是低收入戶,政府怎可鼓勵他們冒這樣的一個高風險,借钱来投资?

別忘了AS1M不像其他土著ASN那樣,它不是Capital Guaranteed Fund,它是沒有给予回酬保證的。

當時為何AS1M反應不像其他ASN那么理想,相信也是因為這個原故。

看起來,當局為了要把AS1M賣完,而不得不出此下策,但這樣一個做法,會不會反而害了低收入戶們?

當年的沙巴信托基金事件還不夠教訓嗎?

除了沙巴信托,柔佛信托不也一樣遭遇同樣的命運嗎?

政府還是老老實實的把國家治理好吧,不要再拿人民來做試驗,也不要再打人民血汗錢的主意吧!

http://www.sara1malaysia.com.my/n_index.php

Monday, 9 January 2012

大馬的性與政治(13):輸不起的政治

早就說這個劇本很爛了,沒想到愈演愈爛,最後只好隨便收場,那也是預料中事。

卡巴星一早就說安華會無罪釋放,他說得那樣胸有成竹,讀報當時我亦有同感,現在講有點像事後孔明,但那的確是事實。

老實說,劇情演到這個地步,破綻百出,根本無法令人信服。

這樣一個劇本,如何還能演下去?只好草草了事。

事到如今,不管安華有罪沒罪,情形其實都對國陣不利。

若判有罪,更加深人民對國陣的反感,民聯反而可能得到更多同情票。

無罪的話,雖然白費心機,但為了damage control,亡羊補牢,至少還有希望嬴回一些「民心」,因此不得不出此“下策”。

如果Sodomy II真的是經過一番精心策劃,此“精心策劃”者其實已把國陣逼到一個死角,作繭自縛,弄巧反拙。

因為,現在的問題不在安華究竟有沒有“做”,人民都不再追究真相,因為大家都選擇相信這是一場政治陰謀,安華才是Sodomy II的“受害者”,不是賽夫。

為什么會如此?因為有太多情節不合常理。可知人民不笨?

比如說,一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竟然敵不過一名60歲老頭?

如果你被人“幹”了一次,為什么你不是在第一時間就去報警,你還若無其事般繼續去上班,還讓對方繼續“幹”,然後在第八次後才去找人投訴嗎?

除非“兩情相悅”,否則我死都不相信。

若是“兩情相悅”,那為什么只是單方面被控,而不是一起?

再來,既然被人“幹”,為什么不是去報警,而是去找日理萬機、根本無暇理你的當時副首相?

去找副首相的目的是甚麼?不止兩邊“口供”不符,前言也不對後語呢!

原先不是說不認識對方的嗎?後來又說去找他是為了要申請獎學金?

要申請獎學金,不是到教育部去的嗎?

原先的醫藥報告出來,也未能證明有被“幹”過的跡象,但化學局卻說在賽夫體內發現精液?

最好笑的是,自己的精液如何跑進自己的肛門里去?

賽夫在是在第八次後,隔了兩天才去報警,但精液有可能留在體內那么久嗎?

在這起事件中,可能不止一人的誠信出了問題,根本毫不足信。

案件演變到後來,幕後的策劃者顯然亂了腳步,所以安華忽然從一個“同性戀者”變成了一名“異性戀”或“雙性戀者”。

那就是當拿督T的性片出爐時。

雖然影片上的男子與安華的確非常相像,但大家仍然選擇不相信,大家仍然相信那是一起政治陰謀。

拿督T的陰謀可說是功虧一簣。

也有人說這次的判決顯示司法公正。

其實未必,因為它也可被視為一項政治干預。

當讀到安華無罪釋放時,我在fb上寫:

that's not the end of the story, it's only the beginning of another chapter.....

故事還未結束,它只是另一篇章的開始....。

果然,報導說,法官做出判決後不久,就傳出了爆炸聲。

不,那之前,安華的保鏢還離奇的被人刺傷中毒,報導說對象可能是旺阿茲莎。

再之前,還有柏特拉忽然接受對安華不利的訪問。

而法庭外三起爆炸事件,讓我想起80年代本州也曾同樣發生過爆炸,還有示威暴動事件,這不都是歷史重演嗎?

這就是我國輸不起的政客所下的手段。

Sodomy II這場戲爛透了,另一場戲將要開演....。

Tuesday, 3 January 2012

部長當人民無知,還是自己笨?

有時,部長的言論不得不叫人懷疑,他們是本身也不知道,還是當人民無知?

像巡邏艦事件,針對價碼為何從60億暴漲50%至90億,部長的答覆竟然“可能是匯率變動所致”。

30億元的漲幅,是因為匯率問題?

難道這段期間,馬幣跌了50%嗎?

假設馬幣去年初是3.2元吧,照此漲幅簡單計算,馬幣早就應該貶值50%,跌到4.8元去了!

但這一年來,馬幣從未這樣跌過,它還是在3.1-3.2之間徘徊啊!

不止如此,記得年中的時候它還一度升破3.0元水平,作2.9多呢!

防長這樣一個無知的借口,真是笑死人了!

更奇怪的是,明明建艦成本漲了30億,BHIC也向交易所證實是90億,部長還一直強調說沒有超支。

他更指潘儉偉是受到一名教授的誤導,可見他不知道那是BHIC公司本身向交易所透露的消息。

難怪我國財庫被弄到一團糟,原來有很多部長對財務管理根本一竅不通,所以才會有那么多超支報大賠償虧損和大而無當的工程計劃等等等。

為了不“冤枉好人”,上網去找舊聞。

60億購買六艘巡邏艦,的確是去年三月間防長在國會透露的預算頂限,當時潘儉偉還說這個成本已經過高了。

如今這個“過高的成本”更上一層樓,再漲30億元。

而原來國防副部長阿都拉迪在11月23日已在國會指出,阿末扎希宣布的60億僅是第10大馬計劃下的預算,第11大馬計劃已為此提供了額外30億元預算。

副防長當時還說:有關預算頂限總共是90億,但最終價格還未確定。

讀到最後一句,我是心驚膽跳,最終價格還未確定,那意味着,也如我之前說的,90億還不是最終成本,國防部已經預計它還會繼續超支下去。

而BHIC的文告也證實,將在第10、第11和第12大馬計劃下建造六艘巡邏艦。

我生性多疑,這意味着政府還會在第12大馬計劃下繼續為這六艘巡邏艦提供額外XX億元。

可見,90億的確不是最終的成本,超支已經是肯定的,而且早在預料之中。甚至納入第12大馬計劃去了。

Friday, 30 December 2011

伊斯干達特區的「中間人」


前天提到伊斯干達機構(IIB)一名前高官丈夫被控收取164萬元賄款,原來只是冰山一角。

跟着讀到,原來反貪會這幾天都在忙着捉人,除了上述這位高官丈夫,昨天再有一位前高級副總裁被控并當場認罪,罰款區區2萬元。

預料下周另一位前董事也會被控。

還有一宗涉及20億的采購合約詐騙案,報導說已經逮捕了4人,反貪會也傳召了逾30名包括外國人在內的證人錄供,預料近期也將有嫌犯被控上庭。

反貪會忽然發揮高度效率,當然值得贊嘆表揚一番。

對伊斯干達特區集體貪污現象,只能說“嘆為觀止”。

倒是有些納悶,這麼一個“大件事”,民間好像“冷漠以待”。

難道對反貪會的信心不大?

或這只是大選要來的先兆?

然後虎頭蛇尾,不了了之?

報導指這些人以「中間人」自居,從中獲取費用總額的30%傭金。(還是賄金?)

那位前高官丈夫的“傭金”只是3-4%,已經算很低了。

我還說一般行情是10-12%,看來這點我已經落後了。

倒是有個疑惑,「中間人」這個行業,算是非法行業嗎?

讓我想起前陣子鬧得滿城風雨的Datuk T,他因柔佛的半彎橋工程被斬而失去了2000萬元傭金,他心有不甘而告上了法庭。

如果沒錯,他好像輸了那場官司,跟着就鬧出了安華的“性影片”。

還有鬧出人命的「潛水艇案」呢!

巴金達成立了一家“中間公司”,據說取得傭金高達5.75億馬幣。

所以,如果「中間人」或成立「中間公司」是非法行業,那反貪會是否也要一并調查這些呢?

但,伊斯干達特區的情形似乎有點不一樣。

《星洲》說:IIB這些高官委任外國代理尋找外資,成功後這些代理便能收取“賄款”。

“而且雙方也會簽署合約文件,保障各自的利益。”

這些代理為國家招徠外資,所收到的酬勞算是“賄款”嗎?

我覺得“賄款”一詞在這里用得不恰當,除非另有不為人知的內情。

如果是“賄款”,那應該是IIB里那些高官向這些代理收取“賄款”,而不是倒過來由這些高官把“賄款”付給這些代理們。

還是我解讀錯誤?

Thursday, 29 December 2011

霹靂市政廳西裝合約事件


上周我也曾感到困惑,大家只專注在2.5億元的「養牛案」,至於巡邏艦成本暴漲30億,似乎除了潘儉偉,沒有人覺得這龐大的超支有甚麼不妥。

今天在《東方日報》讀到再益《巡邏艦和養牛醜聞》一文,他也提出了同樣的疑問。

的確,先不說原先的60億是不是高估數額,超支的30億是2.5億「養牛案」的12倍,為什么大家似乎都忽略了這起「巡邏艦案」?

針對潘儉偉和再益的質疑,防長今天作了回應,邀請兩人與他面談,以厘清任何疑問。

既然兩人已經提出了他們的疑問,人民也有知情權,防長公開作答即可,為何還要私下面談?

好啦,前兩天寫的是「每位成功女人背後的男人」的故事,現在要寫回「每個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的故事。

無獨有偶,倪可敏近來也為“妻子公司獲市政廳西裝合約”一事而煩。

讀了這幾天的相關報導,一些facts & figures如下:

1。事件是在2008年民聯當州政府時發生,最近才由一名巫統博客爆料。
2。市政廳的24件西裝合約乃通過公開招標,打破過去直接咨詢合約方式。
3。西裝每件標價600元,過去訂購價格800元,每件可省200元。
4。根據該巫統博客,Ethan & Elton的競標價最高,是650元,而最低競標價來自Goodman每件450元。
5。倪可敏不是招標小組成員,沒有干涉當時的市政廳做決定。
6。倪可敏妻子只是小股東,沒有參與日常營運工作。

事情發生在2008年,為何事隔三年後才被揭發?原因不言而喻。

該博客指E&E競標價650元,比媒體報導的600元高出50元,那還可以接受。

如果Goodman競標價450元屬實的話,那市政廳就需要解釋為何不是“價低者得”?

不過,450元做得到一件大衣嗎?我不知道,我做過的西裝一套是1000大元。

可能也要看布質吧,不可一概而論。

但至少可以肯定,這次是公開招標,比起過去非公開方式的價格800元,還是節省了20%。

倪可敏雖非當時的招標小組成員,那招標小組成員是否知道倪妻是該公司股東,所做的決定有否受到影響?

每件600元的24件大衣合約,總額14,400元。

對比那些百千萬甚至億億聲的報大或超支工程,可說是微不足道。

當然我不是說因為數小而不提,而是要是非輕重分明。

好如2.5億的「養牛案」和超支30億的「巡邏艦」,大家把注意力放在前者的當兒,卻也不可忽視後者的嚴重性,是前者的12倍啊!

為什么沒人把後者當一回事呢?

而且,重復事件年復一年,比比皆是。

哪個領袖沒有問題?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

權力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

這又讓我想起「明福案」,反貪會為了2,400元而斷送了一條人命。

這總額14,400元的西裝合約,又如何比得上被列在總稽查司報告里那些報大數與超支數百甚至數千倍的項目?

而那些百千萬億的涉貪者,更往往得以逍遙法外。

Tuesday, 20 December 2011

原來「蘇祿蘇丹」也是PEKIDA州主席


如果你忘了阿克占是誰,那你對自封為「蘇祿蘇丹」的仁兄應該還有印象吧!

兩周前才讀到報紙,說他成功向法庭申請,將警方扣押的「蘇丹袍」等物件歸還給他。

如今他已迫不及待“重出江湖”。

這次他是以PEKIDA州主席身份發言,反對成立皇委會以調查非法移民取得大馬卡的問題。

記得PEKIDA嗎?

也是在兩周前,首相出席了這個叫PEKIDA的非政府組織集會上,高呼“捍衛馬來人的權益和伊斯蘭的尊嚴”。

PEKIDA的全名叫「大馬伊斯蘭福利及宣教組織」。

提倡「一個大馬」的首相同時要“捍衛馬來民族的權益和伊斯蘭的尊嚴”,身份不顯得矛盾了嗎?

但首相不覺得有甚麼不恰當。

這個PEKIDA成立了多久?不曉得,我也是兩個星期前才知道有這樣一個NGO。

但,「蘇祿蘇丹」竟然當起了州級主席,那就顯得不尋常。

「蘇祿蘇丹」因為自封蘇丹而被取消巫統黨籍,雖被扣留調查,後來又獲釋放。

不知道他有沒有恢復黨籍,但這次他以PEKIDA州主席身份發言,顯然“大有來頭”。

如果背后沒有強大勢力撐腰,他敢這樣放肆嗎?

PEKIDA雖然自稱NGO,我相信它就像很多近年突然冒起的馬來NGO一樣,都是政黨的NGO。

就算「蘇祿蘇丹」未恢復黨籍,他與巫統的關系,已經不言而喻。

大選將近,“移民獲得大馬卡”課題再度熱起,州內各朝野領袖再次要求成立皇委會,以調查當年導致“州人口激增三倍”的「Project M」。

在此課題上,唯巫統領袖保持緘默。

於是,「蘇祿蘇丹」再呈英雄,反對成立皇委會以進行調查這個問題。

「蘇祿蘇丹」這樣發言,自然引起朝野領袖的鞭撻。

首先,他根本沒有資格來談這個問題,更甭說反對。

當年,他就是因為涉嫌發大馬卡給外來移民而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了兩年。

有這樣污點的人,他有資格開口反對成立皇委會嗎?

成立皇委會,應該也一并調查他在大馬卡課題上扮演了甚麼角色,為什么他被扣留長達兩年又沒有被提控。

他自封「蘇祿蘇丹」,警方也同樣扣留了他,過後又無事釋放,未向州民做任何交待。

他反對成立皇委會的理由是甚麼?

他說:「要求成立皇委會的政黨存心要沙巴人民仇恨州政府與聯邦政府。」

這就是他們拿手的地方:先不針對問題,轉移焦點。

他接着說:聯邦有絕對權力給任何人公民權...成立皇委會就是質疑政府的權力...等等等。

擁有絕對權力,難道就可以濫用權力嗎?

要求成立皇委會,就是質疑政府權力?

根本就是講廢話!

作賊心虛吧!

「蘇祿蘇丹」不開口還好,一開口更讓人證實他當年在此課題上扮演了一個“吃重”的角色。

否則,他怎會無端端被逮捕?

逮捕後為什么不采取行動?

這點,我認為聯邦處境尷尬,一方面不承認也不愿針對「Project M」采取行動,另一方面也無法解釋沙巴人口為何增長得最快。

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

然后又來上演「自封蘇丹」的鬧劇,沒想到弄巧反拙,因為州民根本不來那一套。

警方只好扣留他,應酬了事。

今次又以PEKIDA主席身份發言,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Wednesday, 14 December 2011

林冠英證明潛水艇可潛水

覺得林冠英近來最失策的動作,就是接受防長阿末扎希的邀請(還是挑戰?),和他的兩位副首長乘搭潛水艇。

首先,防長邀請他乘潛水艇下水的目的是甚麼?便是為了證明潛水艇可以下水。

阿末扎希以這樣一個理由來邀約,我覺得是很笨拙的。

但,以同樣一個理由接受對方的邀約(挑戰),不顯得更愚蠢嗎?

首先,潛水艇當初不能潛水,那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當時是防長自己透露出來的。

我還在我12/2/2010的blog里quote他說的:

We were advised that our submarine cannot dive.

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修補,才說修補好了。

不知林冠英所乘的是不是同一艘潛水艇。

但那也改不了當初潛水艇不能下水的事實。

也改不了潛水艇佣金丑聞的事實。

此外,林冠英可能忘了本州35年前發生的空難事件。

在這被稱為雙六的墜機事件,機上的11人全部罹難,其中五位是部長,包括首長敦法在內。

雖有調查報告,卻被列为官方密件(OSA)而不見天日。

離奇的是,這11死者的家屬也未曾要求調查結果。

既有前鑒,為何林冠英還拉了兩位副手前往,毫無危機意識?

雖然無事發生,但防備之心總不可無吧!

再來,防長沒有陪同,算不算失信?

我對媒體的事後報導感到困惑。

報紙說:林冠英拒絕部落客同行,最後有關部落客也沒有與林冠英一同“潛水”。

既未同行,有關部落客為何得以在其部落格上載林冠英在潛水艇里的照片,甚至揶揄林冠英在潛水艇里暈船嘔吐的“丑態”?

這位部落客,便是兩個月前造假照片誣賴林冠英兒子非禮女同學的Papagomo。

難道林冠英不認得他嗎?

阿末扎希為何會讓Papagomo隨行?此舉豈不等於公告天下:Papagomo就是他們的槍手?

那就很難不讓人懷疑,林冠英兒子的造假新聞,誰是背後的黑手。

為什么這些人可以胡作非為,造謠生非,而不需要受到對付?

何况潛水艇乃軍事設備,竟然毫無機密可言,人人都可參觀,進出如無人之地?

Tuesday, 13 December 2011

敦馬為普騰找買家


給我一言說中。

上周談到普騰股價走勢古怪,暴漲暴跌如過山車般,猶如受到炒家操縱。

當時普騰求售的報導已經見報,但當受到交易所質詢,管理層竟然答說不知情。

當時我說:敦馬身為普騰顧問,不會輕易讓普騰給賣掉。

如今真相大白,原來要將普騰賣掉的,就是敦馬本人。

但他不要賣給其他人,他只要賣給賽莫達,也就是DRB老板。

敦馬還說DRB是最佳買家。

賽莫達是敦馬朝代的商壇紅人,阿都拉上位後一度被冷落。

我有一點困惑,敦馬是普騰顧問,如此公開支持DRB收購普騰,此舉是不是犯了利益沖突?

難怪當時媒體就率先報導DRB出價每股6元,似要叫其他競標者知難而退。

公司顧問已經開口看中DRB了,國庫好意思不接受敦馬的建議嗎?

覺得很奇怪,敦馬只是公司的顧問,這樣一則重大消息,不是應該由國庫或公司管理層來公布嗎?

由公司顧問來宣布公司動向,相信普騰是頭一家。

敦馬捷足先登,儼然將自己視為普騰的“代言人”和“監護人”。

畢竟,由他當年一手“創辦”起來的國家標志,哪容他人亂亂變賣?

但,大家似乎把問題的焦點放錯了。

和馬航一樣,換了股東,就能叫公司起死回生嗎?

問題不在公司的股東是誰,而是在管理層的管理能力。

如果公司依舊官僚作風,抱殘守缺,不懂成本控制,不管換誰做股東,注入多少資金,最後仍將以虧損告終。

普騰現在的MD,不就是當年從第二國產車Perodua調過來的CEO嗎?

但,他還是無法讓普騰起死回生。

看樣子,這只是普騰易主的一個“熱身”,世事多變化,誰能預知結果如何?

這只是敦馬的一廂情愿,國庫都還沒有說話呢!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07.html

Monday, 12 December 2011

無勝算者可以官委入閣


敦馬叫莎麗扎辭職,也不要在來屆大選上陣。

讓我想起近來熱門的「勝算候選人」課題。

就算沒有養牛案,莎麗扎還是「勝算候選人」嗎?

我說不見得。

別忘了莎麗扎在當年的308大選敗給了公正黨的努魯,去見了阿都拉後,阿都拉給了她一個首相署職位,當社會及婦女事務發展局顧問,負責回教婦女事務,領的是部長級的薪水,每月三萬。

之前我就說過了,她這個職位是多余的,因為和黃燕燕的社會婦女部長職務重疊。

但莎麗扎到處遇貴人,納吉上任後就讓她坐正,連同另外十人,以受委上議員身份入閣。

這總共11人中,其中六人是在308大選落敗的。

他們包括莎麗扎、許子根、周美芬、阿旺阿迪、加米爾和拉惹儂仄。

為何委任敗選者入閣?人民并沒有選他們,這樣做不是違背民意嗎?

從這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在首相眼中,在308這場大海嘯勝出的國陣候選人,夠格入閣的人選,委實不多。

可不可以這么說:有「勝算」者未必能夠「勝任」,能「勝任」者未必有「勝算」?

當然我只是開開玩笑,畢竟人算不如天算。

像昨天讀到報紙:沙民政提呈給黨中央本州“有勝算”名單的候選人多達六名。

你看,人家信心滿滿,你怎知道不會成真?

不過,莎麗扎既然已經在308落敗,加上「養牛案」,我覺得她這次更沒有勝算。

不止沒有勝算,還會一敗涂地。

而且只怕她還會如黨內領袖自己說的,她將拖累整個國陣。

不過,勝算不勝算,也不是甚麼大問題。

她人緣好貴人多,你看正副首相還有凱里之前都那么維護她。

只要國陣取得政權,首相還是會以官委的方式讓這些敗選部長們回閣,就像308後那樣。

Friday, 9 December 2011

不褪色墨水起價


數月前,已退休的選委會前主席阿都拉昔突然爆料,說選委會不曾拒絕點墨制投票。

政府當年花了240萬元向印度購買不褪色墨汁,以在大選派上用場。

但在阿都拉宣布解散國會當天,內閣卻以“安全和違憲”為由,拒絕在大選時實行點墨措施。

雖然早在國會解散當天,內閣已經決定不用點墨制,阿都拉昔卻在大選前4天才突然作出宣布,引起大家嘩然。

選委會主席是以“有人偷運不褪色墨水進來想搞破壞”為由,當時還拉了總檢察長和警察總監以壯大聲勢。

隔了一段時間,警方卻宣稱經過“調查”後,上述消息純屬謠言。

那又是誰散播的謠言?明顯的,散播謠言者是要將拒絕點墨制的決定合理化。

阿都拉昔說:雖然是內閣做的決定,但他成了此次事件的代罪羔羊,人人把矛頭指向他,以為是他做的決定,讓他成了千夫所指。

後來,花了240萬元買進來的不褪色墨水,因為“過期”而報廢。

原來墨水也像食品一樣會過期。這也是我頭一遭聽到。

事隔將近4年,讀到報導說:國會接納選舉改革委員會的一些建議,準備在下屆大選采用點墨投票。

我心想,萬一內閣臨時再改變注意,那當年的情節是否又要重演?

那是另外一回事。

報導接着說:由於上屆買的墨汁已經過期,所以這次預算要花500萬重新購買不褪色墨汁。

我沒有讀錯,同樣的墨汁,事隔4年不到,價錢居然漲了108%。

而且,這些墨汁的使用期原來是這麼短的,前后算起來只有3年!

希望這次不要在買進來後又說不用,這500萬元又是白白花的了。

Wednesday, 7 December 2011

「一個大馬」可以和「馬來人議程」并存


副首相慕以丁在巫統大會上發表“聖戰”言論,他不覺得有何不妥。

這位以「馬來人為先」的副首相,將來當正以後,國家不知會變得怎樣?

也許我們已經沒有時間去想那么遠。

因為提倡「一個大馬」的首相,在大會的最後一天,竟然也玩起種族與宗教牌來。

也許他是為了“劇情需要”,但既然提倡「一個大馬」概念,想必本身也相信這個理念,而且貴為一國首相,也是全民首相,今時已不同往日,他卻還要發表那樣的言論,是否恰當呢?

他還為自己的言論合理化,說他在“落實一個大馬理念時,並未說過把馬來人議程丟在一旁”。

即是說,在推動「一個大馬」的同時,他也要“保障馬來人議程成功落實,以及馬來人成為一個先進的民族”。

那也無可厚非吧!

但在隔天一個叫PEKIDA的非政府組織集會上,納吉言論變本加厲,口口聲聲要“捍衛馬來人的權益和伊斯蘭的尊嚴”。

難道馬來人的地位受到威脅了嗎?像慕以丁所說的“當前政局令馬來人不安”了嗎?

也許首相要針對的只是反對黨,但不需要拿種族和宗教課題來玩,那是很危險的做法。

其實,當前政局可能只會讓國陣成員感到不安,但不要把它說成好像整個民族受到了外族的侵略那樣,那太嚴重了吧!

同時,我對這個叫PEKIDA的非政府組織也很好奇,因為這是我第一次知道有這樣一個NGO的存在。

報導說它的全名是“伊斯蘭傳教與福利組織”,會員有兩百多萬,當天出席人數也有一萬名。

我真是孤陋寡聞,如此聲勢浩大的一個組織,之前竟然完全沒有聽過。

既然是個宗教組織,首相少不免又應“劇情需要”,好像要發動“聖戰”似的聲嘶力竭,聽來怎不叫人恐慌?

我覺得這段最具煽動性:

“我們馬來人不會讓馬來人在本身的國土被侮辱,絕不讓步,即使一吋也不可以,我們不會讓任何人質疑聯邦憲法所賦予的馬來人特權,不應傷害我們的感受和改變之前所決定的事項。”

納吉口中的假想敵,真的只是反對黨嗎?

不是的,早在8月間一個叫GABEM的非政府組織主辦的“一個土著經濟意願:加強新經濟模式”研討會上,他已提到:

“不要以為巫統從未體恤非馬來人;事實上,非馬來人同樣獲得政府給予米糧、銀行及白糖在內的各種商業執照....。”

口口聲聲還是“馬來人”和“非馬來人”之分。

GABEM的全名叫「馬來人經濟組織聯盟」,是另一個NGO。

我相信,這些所謂的NGO,都是在當局的資助下成立的“親政府”的NGO。

既由政府成立,那還可稱為NGO嗎?

你會詫異,原來這樣的NGO大概有數以百計,因為首相在大會上透露,他之前已經接見了“62個馬來NGO”,希望它們可以和GABEM連成一線,為土著議程奮斗。

你看,連這些NGO,也是清一色的NGO。

看來,首相若非為自己提倡的「一個大馬」概念開始動搖,便是因為大選在即,不得不迎合“市場”要求。

誰說「一個大馬」和「馬來人議程」不能并存?

你看,首相納吉做到了!

Monday, 5 December 2011

The un-Winnable Candidates


巫統大會上,除了「養牛計劃」,「勝算候選人」是另一個熱門課題。

於是,有人說,有勝算者才獲派上陣。

有人說授權給黨主席去做決定。

有些人以退為進,說若沒被派上陣,為了黨利益也沒關系。

也有些人說若要他們不上陣,條件是取代他們的人必須作風清廉,真誠為民。

也有人說,某人已成了負資產,毫無勝算。

更有人大言不慚,說上屆已輸掉的選區,就應該讓位給政黨老大上陣。

一個課題,可以觀盡眾生相。

我心想,這些說話的人,難道認為自己就很有勝算嗎?

誰會承認自己沒有勝算呢?

而且,你怎知道,上屆輸掉的,來屆可能嬴回來?

同樣的,上屆勝出的,來屆可能輸掉整個江山?

說別人沒有勝算的,可能自己更沒有勝算。

總而言之,勝算不勝算,應該是很主觀的看法。

能不能勝出,應該要讓人民決定才是。

但你若不讓他上陣,人民又如何作出決定?

你如何未卜先知,知道誰Winnable或un-Winnable?

人民的想法,未必和高官或黨主席的想法一樣啊!

至于那些用金錢政治來提高自己勝算的「準」候選人,你讓不讓他上陣呢?

敦馬曾說:金錢政治不是貪污呢!

還有那些私德有問題但自認為勝算高的人選,你考不考慮呢?

那些上屆被人民摒棄,已經輸掉了的,但又獲委要職的,你又如何處理?

難道你還讓他們上陣嗎?

這些通過后門上任的高官多的是。

至于那些以退為進,說為了黨利益沒被派上陣也沒關系的高官,相信也會以那樣的方式獲委。

同樣,那些以為有勝算但還是輸掉了的高官,過后還是會以委任方式回朝。

這樣的話,勝算不勝算,上陣不上陣,都沒甚麼關系了。

當然前提還是,本身的陣線或聯盟勝算要高,否則甚麼都甭談。

最後是個有趣的問題,如果是政黨或陣線本身沒有勝算,不管派誰上陣都一定輸,這樣的話,是不是那個政黨或陣線就要完全棄選呢?

Thursday, 1 December 2011

凯里叫馬來人別再靠政府


真是有趣。

凱里在大會上叫馬來人不要再靠政府協助經商,因為那已經是過時的模式。

另一方面,婦女組代表卻在大會上投訴政府工程分配不公,因為只有黨區部主席青年團團長獲得政府工程,女性黨員卻一無所得。

這些婦女組代表可能忘了,她們的婦女組主席不是在丈夫名下取得了2.5億元的「養牛計劃」嗎?

你看,主席吞享了還不夠,如今連代表們也要分一杯羹。

或者她們應該怪主席,怎么沒有分一些甜頭給她們。

從這也可看出,國家的貪腐程度已經到了如何嚴重的地步了,嚴重到這些黨員代表可以公開大表不滿,面不改色,毫無羞愧之心,好像那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今天才看到報導,今年的貪污指數,大馬再從去年的56名跌到60名,分數在平均分以下,僅得4.3,是10年來最糟。

如今連盧旺達、納米比亞、南非等這些非洲國家都排在我們前頭。

可能過幾年,津巴布韋也要爬過我們前面了。

我們豈能毫無一點羞恥心?

凱里的呼吁是不會有多少人聽進耳的。

不靠政府工程和保護,他們就不需要牢牢抱住新經濟政策(NEP)不放了。

大會前幾天,納吉還特別推介了土著版的經濟轉型計劃(ETP)。

原來經濟轉型還有分土著非土著版的,那還談甚麼「一個大馬」?

是的,納吉就是喜歡著相,發明了許多口號,許多字母計劃,但也有名無實,好看不好用。

原本的ETP,不是以不分種族的人民為先嗎?

為什么突然又跑出一個「土著經濟轉型路線圖」?難道他們有不同的路線要跑?

當然首相也特別強調,全民都會從中受惠。

這是難以令人信服的,若是全民受惠,那又何必冠上「土著」兩字?

還有原本要取代NEP的「新經濟模式」(NEM)呢?原本不也強調不分種族嗎?

土權一開聲,NEM就變得虛有其表,等于說無疾而終了。

當然他們的理由是,土著股權還未達到30%目標,從1990年代的19.3%,到了2008年只增至21.9%。

他們本身不可能不知道,如果你只是一直變賣你的股份,你又如何能夠達到30%目標?

既然這幾十年來都無法達到目標,有沒有想過,問題出在哪里?是否要改另外一個方式,確保他們不賣股,才能達到30%?

但只是提高股權,就能提高他們的經濟能力嗎?未必。

與其給魚,不如教他們釣魚。

股權會坐吃山空,不如教他們經商之道,那才是根本的做法啊!

問題是,這種不勞而獲的做法,他們已經習慣了。

在我國,政商勾結成一團,兩者早已劃上了等號。

這個國家還有前途嗎?

因為我愛這個國家,所以我問這個痛心的問題。

Tuesday, 29 November 2011

「養牛計劃」無關巫統婦女大會


針對「養牛計劃」醜聞,莎麗扎兩次的回應都叫人失望。

總稽查司揭發該計劃in a mess後兩個星期,莎麗扎第一次回應。

但她答非所問,反指那是政治議程,是在野黨企圖打擊巫統婦女組和國陣婦女組的一項陰謀。

天,那是由國家總稽查司所揭發的,幾時總稽查司被當成了反對黨?

而且那又與巫統婦女組和國陣婦女組何關?

她還為其家人叫屈,說其丈夫和三個孩子一家人都很努力,理應獲得「養牛計劃」,不應該遭到在野黨這些批評。

不懂她指的“努力”是哪方面的,可能是很努力地在爭取project吧!

反正是NEP,沒有人說你家人應不應該獲得該計劃。

也沒有人批評你的家人。

人民只想知道,為什么計劃和成績落差那么大,那些錢用去了甚麼地方,就那么簡單而已。

你看,這是不是轉移焦點?

而且我有一點納悶,全家四個大人僅靠一個「養牛計劃」過活?

在獲得「養牛計劃」之前,他們各自做甚麼工作?

巫統大會在即,莎麗扎第二次作出回應。

這次她說:「養牛計劃」與她無關,不過,她將在大會發表政策演詞時向“那些外面的人”傳達一兩項訊息。

我想說:「養牛計劃」也與巫統大會無關,為什么要在大會上回應此事,而不是直接向人民交待?

她還強調,她只是要作出回應,不意味着她會針對此事作出解釋。

即是說,她還是不會針對此件醜聞作出任何解釋。

她又再把婦女組拉下水,說是反對黨因為妒嫉婦女組所以才會那樣做。

覺得她真是無中生有,婦女組有甚麼值得人家妒嫉?

婦女組里的成員應該抗議,因為那是她家人的事,與巫統婦女組完全無關,為什么三番兩次把婦女組當作擋箭牌,只因為她是婦女組主席?

若要還你家人一個清白,你就應該大大方方地針對問題一一做答,而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答非所問。

這樣一來,人民不是更加起疑嗎?

Tuesday, 22 November 2011

政府不必賠償,人民再被揾笨!


也許很多人忘記了,EPF連同友乃德收購南北大道這回事。

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政府宣布以每股4.6元將南北大道“私有化”。

為什么政府決定將南北大道“私有化”?因為這樣一來,政府就不必為路費漲價或賠償而頭痛。

雖說是“私有化”,“私有者”卻不是政府本身,而是捉EPF和友乃德來作笨。

友乃德是政府的GLC,原本就已持有了38.5%股權。

EPF已持有南北大道12%股份,“私有化”行動後,股份增至49%。

因此,與其說是政府“私有化”南北大道,不如說是政府利用EPF資金以達到目的。

但EPF的錢,是人民的錢,那不是政府的錢啊!

說到底,政府連“私有化”都要人民來買單。

如此說來,這還能算是“私有化”嗎?

這樣的一個架構,EPF能有多少話事權?

根本沒有,因為控制權仍在政府手里。

上周,友乃德CEO宣布說:為了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友乃德和EPF議決,政府無需付出總共65億元的賠償!

這65億元包括尚欠的29億,“五年不漲價”需賠償的36億,加起來就是65億,完全一筆勾銷!

這65億,EPF的部分是32億,等於說:EPF幫政府“私有化”也罷,還要平白少了這32億元的收入。

想一想,過去政府都一直在賠償,EPF一買過來,政府就不必賠償。

所以為什么EPF被拿來當“私有化”的工具,原因再明顯不過了吧!

但,大道并未因“私有化”而停止收費,它反而還延長收費期限,只是在4年內停止漲價,到了2016年,它還是會每3年調漲一次,只是漲幅減半至5%。

你說,人民是不是再被揾笨?

政府真有誠意的話,就不應該拿EPF的錢當政府的錢來用。

去年底,有家叫Jelas Ulung的公司出價每股5.2元收購南北大道。

5.2元比4.6元還高出13%,原本價高者得,卻被當局拒絕,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政府不必賠償大道”之新聞已經見報一個星期了,在野議員至今仍未針對此“不公平”事發表意見,反而只是緊咬着「養牛計劃」不放,那也很叫人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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