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说,他虽没有支领首相薪资,但仍有领取国会议员津贴。
此外,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在国会报告,安华上任以来,共前往22个国家进行39次官方和工作访问,总开销1370万令吉;2023年引入3536亿令吉潜在投资,今年一至10月期间取得826亿令吉潜在投资。
此外,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在国会报告,安华上任以来,共前往22个国家进行39次官方和工作访问,总开销1370万令吉;2023年引入3536亿令吉潜在投资,今年一至10月期间取得826亿令吉潜在投资。
扎丽哈说,考虑到潜在投资利益,首相外访的总开销是合理和适当的。
反对党的兴趣不在潜在投资额,而是质疑为何出访的开销那么高。
1379开销,39次外访,平均每次开销35万令吉,应该不会太过,算是合理吧?
可能是为了证明这些出访没有让政府承担太多成本,安华在国会透露,在11月初出访中东的埃及、沙地阿拉伯和卡达尔,以及南美洲的巴西和秘鲁5个国家,其中70-80%的费用是由私人及企业承担的,它们包括国油、沙布拉能源、云升、宝腾和顶级手套,因为它们在这些国家拥有商业利益。
安华解释说,出国访问的费用相当高,政府因此以“私人企业赞助”的方式来减低成本。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更多的质疑,这不是变相的索贿吗?试想想,如果高官都开口了,你觉得这些企业敢拒绝吗?
安华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反击道,政府邀请潜在或已在这些国家投资的公司参与并承担费用,难道有错吗?
他还直斥这个时代简直是疯了,那些进行偷窃贪污的人被捧为英雄,那些廉洁推动计划的人反而被诋毁。
法米补充道,政府还成功节省了将近100万令吉的飞行费用,因为专机仅花了166万令吉,这仅占总费用的27%,比使用官方公务机的250万令吉费用来得低。
也就是说,安华出访的开销用的是公帑,没有要求私人企业资助;是安华自己说错了。
照法米的说法,所谓的总费用只是飞机票吧了,难道没有其他开销吗?法米说,其他开销如餐饮和交通费用,通常由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20国集团(G20)峰会的主办方承担。
但又有人质疑,安华女儿奴鲁不是国会议员也不是部长,为何她也参与访问?
法米解释,因为安华妻子旺阿兹莎未能出席,主办方于是转向邀请奴鲁,奴鲁受邀的部分原因,是因为代替旺阿兹莎出访。
Hmm,我觉得法米这方面的解释有点矛盾。首先,是哪个主办方,是APEC或G20?它们会去各别邀请或规定出席国的随行名单吗?应该不会吧?那又是谁规定旺阿兹莎不克出访,就需由作为女儿的奴鲁代母出席呢?
斗士党宣传主任拉菲克(Rafique Rashid)紧咬不放,如果找商家赞助是为了节约出访成本,那这些商家会想要什么回报呢?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他提议,与其支付政治领袖的出访费用,这些商家不如把它们的企业社会责任(CSR)拨款用在福利和社会计划上。
于是,安华再进一步澄清,他没有使用私企资金,政府耗资的160万令吉完全是政府的钱,私企则支付它们本身的费用,完全没有利益冲突。
慕尤丁还吁请反贪会立即彻查,因安华曾以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为由,说公务员海外行程不得由私企赞助,显然是说一套做一套。
但安华力陈政府和私企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各位又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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